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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婚” 的老人,财产和幸福谁来保障(外2则)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8-06 02:02:59
“走婚” 的老人,财产和幸福谁来保障(外2则)
时间:2023-08-06 02:02:59     小编:

十年前,我的老伴突然病逝。经人介绍,我认识了离异的老秦,我们相处很愉快。半年后,我们谈婚论嫁。老秦的儿女们都支持我们走到一起,但老秦的前妻和亲属们却坚决反对。

无奈之下,我们没有去登记结婚,其实我也不在乎一纸证书,年纪大了,两人在一起能彼此有个照应就行了。我们在一起生活了近十年,后来老秦得了癌症,我一直照顾他到去世。

老秦去世的第二天,他的子女就到家里来,把我的行李全都扔了出去,把我也赶了出来。他们说我们不是合法夫妻,我不能继续居住在他们父亲的房子里。

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还能继续住在老秦的房子里吗?

烟台 曲靖

曲女士:

社会学家称男女单身老人搭伴养老的现象为“走婚”。走婚就是男女双方接触认识,感情融洽后,不定期走动同居,或男到女家,或女到男家,两人同居却并不登记结婚。你和秦大爷就属于这类现象。你们没有去民政机关登记结婚,领取结婚证,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所以,秦大爷去世后,你不是他的合法继承人,确实不能继续居住在秦大爷的房子里。

老年人选择“走婚”,而不领取结婚证件,主要有以下原因:规避再婚后的赡养、财产分割等经济问题;避免子女反对等情感麻烦;“走婚”留下了心理缓冲期,给老人留下较大的选择空间。

老年人“非婚同居”行为不违法,但这种行为往往导致将来的财产纠纷和婚姻家庭的不稳定,不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新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为老人的再婚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即使今后合不来,婚姻无法维持,再分开也很正常。因此,老人寻找另一半共度“夕阳红”,最好的途径还是登记结婚。如果选择同居,也应该对财产进行约定,或者写下有效合法的遗嘱,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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