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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史视域下的家族与宗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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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史视域下的家族与宗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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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家族史研究已成为社会史研究的重要领域,但众多学者笔下的家族与宗族关系却莫衷一是。有学者认为家族包含宗族,有学者认为家族包含于宗族,也有学者认为二者关系复杂没必要区分。鉴于概念史近些年来在国内的兴起,笔者认为对家族与宗族的关系有待进一步的探讨。

[关键词]概念史;家族;宗族;关系

近年来概念史作为一种史学研究方法逐渐在国内兴起,尤其是在社会史研究中概念史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家族研究一直是学者们关注的领域之一,虽然目前有关家族、宗族概念的研究不在少数,但关于家族与宗族的范围学者们却是众说纷纭,各执一词。因此笔者认为家族与宗族有必要在概念史这一视野下进一步探讨。

一、概念史的研究

概念史兴起于20世纪下半期的德国,随着柯史莱克(Reinhart Koselleck)及其弟子赖夏特(Rolf Reichard)的提倡,概念史逐渐被人们所重视。所谓概念史,是一种认知转型期整体历史的独特视角或方法,通过对历史中的某些概念进行考察,并分析其形成、演变、运用及社会文化影响的分析,去揭示历史变迁的特征。简单的说某些特殊历史概念必定与当时的社会背景及社会思潮有关,因此某些概念变成了历史研究的对象。

针对概念史的研究除了对中国近代史研究有意义外,对社会史的研究也有着积极的作用。目前它不仅是史学领域的研究方法,法律、政治及文学等也都纷纷借鉴概念史的研究方法。但概念史研究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它对学者的知识面要求的更广,学术功底要求更牢固。国内学界接触概念史的时间还不长,它的研究方法还不为大多数学者所接受。但随着国内一系列重要刊物介绍及更多的学术会议的召开概念史会被越来越多的学者所重视。

二、概念史视野下的家族与宗族

针对家族与宗族的区别,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议。学术界主要存在三种观点:宗族包括家族,家族包含宗族,还有学者认为家族即宗族。笔者试图分析以上观点,并结合概念史的研究方法,提出自己的浅薄之见。

1. 学术界中的家族与宗族

宗族包括家族说:认为宗族是家族的外延。从人类学的角度看家庭的主要成员是父己子,最广可以推广到祖父。前者称作核心家庭(Nuclear Family),后者属于主干家庭(Stem Family)。持此观点的学者以杜正胜为代表,他认为“大功以外之缌服共曾高之祖而不共财,算作‘家族’;至于五服以外的同姓虽共远祖,疏远无服,只能称‘宗族’。”[3]7这些学者的观点是根据《仪礼》五服丧制(斩衰三年,齐衰一年,大功九月,小功五月,缌麻三月)中亲疏远近以及财产关系来区分家庭、家族和宗族。同财共居的近亲团体成为家庭,其余五服内的团体称为家族,五服外的同域同姓团体成为宗族。这种观点有很强的逻辑性,可以使人清晰的将家族与宗族区分开,但现实中二者的区分往往并非如此。生活中家族不仅有以父系为主线的同宗之族,还包括以母系为准绳的姻亲之众。由此可知,母族、妻族均属家族的组成部分。所以宗族包括家族说与现实生活有情理上的不符。

家族等于宗族说:早在费孝通的著作中就有关于家族的经典定义:(家族)是单系亲属原则所组成的社群,是由许多家(庭)组成的社群。[7]37这种定义将女婿和已结婚的女儿都排除在家族之外。基于这样的定义很多学者将家族视同于宗族。他们主张二者的关系复杂对二者不做,也不必做严格的区分。冯尔康认为“宗族是由父系血缘关系的各个家庭,在祖先崇拜及宗法观念的规范下组成的社会群体……唯宗法具体内容上颇多改变,宗法制有某些减弱,因此可以把宗族称为家族。”[8]17持此观点的还有徐扬杰,他曾指出“家族又称宗族、户族、房头,古书中又常常直接成为族、宗,称家族成员为族人、宗人。”[9]4这种模糊的不加区分的做法,在宏观性的研究中影响不大。但学者不应因此而忽略了二者的差别,从而给人们一种超越语境的误解,使人们认为无论任何情况下家族均等同于宗族。因此,在家族研究方面,对于家族与宗族的概念加以探讨是十分必要的。

2.概念史方法对认知家族与宗族的价值

若在研究的概念上存有争议,就注定会有分歧。2009年滨岛敦俊以福建与江西的宗族为参照,提出“江南无宗族”的观点。立刻引起了国内学者的反驳,这方面以徐茂明为代表,他先阐述我国学者对宗族的定义,继而对滨岛的论据进行分析,最后有理有据的肯定了江南宗族的存在。同时,徐教授指出滨岛的观点“既有‘他者’对异域文化的独特观察视角,也有外国学者对中国历史理解的文化隔膜,其中混杂着真知与误解。”[10]即滨岛所言的江南“宗族”与中国学者所言的“宗族”在概念上是有差别的。 从时间的纵向看,某个概念一直在被人们使用,但其含义却并非始终如一。因此,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概念既然成为了历史的载体,那么对概念内含的考察自然也就应该成为历史研究的对象。

从上述对宗族的界定看,宗族是以男系血缘为标准并有一定的组织结构来界定的。然而,目前的现实很难找到有严密的组织形式、宗法制度的严格约束且有实质性族群活动的宗族。面对社会变迁的实际更多的学者开始提出家族应包括姻亲的观点。这一观点所体现的是社会长期变迁所积淀下来的新的社会事实。应注意的是,前述孙本文所使用的“家族”概念,在内涵上有与之相似的地方,但目前前者却是在后者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对姻亲的重视和真正把姻亲纳入家族的范围发展而来的。

三、现实中的家族与宗族

概念史研究的主要方法是利用对相近而不同的概念及同一概念不同时期的内涵进行分析,从而反映出概念形成背后的政治、文化及经济等。学者们针对家族与宗族关系的讨论也反映了当今社会中宗法制减弱、族居形态弱化等情况。宗族的概念并非一成不变,江南宗族中的血缘关系,既可以是真实的也可以是虚拟的。在江南,由推定性的血缘关系而产生的宗族也是予以承认的。

五服丧葬制是以父系世系为准绳,具有严格等级的制度。其并不能反映妻族与母族,因此不能作为区分家族与宗族的标准。家族是由亲属原则划分,笔者认为以己开始上下五世的具有血缘关系的均是一个家族,其中包括妻族与母族。《礼记・丧服小记》指出:“亲亲以三为五,以五为九,上杀、下杀、旁杀而亲毕矣。”而宗族则是具有详细可靠的以父系世系为标准的血缘关系。由此看出家族与宗族并非包含、包含于及等于的简单划分,二者既有重合部分也有相异之处。

笔者认为概念既然是反映它所处的时代环境,这对目前所使用的概念就应以现实情况为背景,而不应完全以过去的定义来套现实中的“客观存在”。针对家族与宗族二者的概念也应如此。钱杭将宗族的概念分为名词性的与动词性的概念,宗族的名词内涵是由以父系先祖为敬奉对象的父系成员构成的聚居集团。其动词含义是宗族内各等级之间在祭祀等内部事务上的承认、尊敬、支配、管辖和服从。当今社会它的动词词意已有明显的减弱。故无论将家族作为包括宗族的高层次概念或包含于宗族的低层概念均有不妥。在生活中家族是以亲属关系维系的,应该包括姻亲,及五服内的宗亲。而宗族则是以父系世系为区别与其他族类的底线。由此可知,家族与宗族关系并不是两个同心而不同半径圆的关系,也不能将二者等同。二者的关系应是两个不同圆心,且有重叠部分,而范围无大小之分的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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