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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韩非子》篇目真伪问题的一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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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韩非子》篇目真伪问题的一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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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韩非子》篇目的真伪,是韩非子研究中的一个难点,近代以来,不少学者怀疑《韩非子》中多数篇目不是韩非所作,但却仅从思想和风格去推论,存在一定的缺陷。从司马迁的记载和现传《韩非子》的实际情况来看,除《存韩》后半部、《初见秦》篇外,在没有新的确凿证据前,都应认为是韩非的作品。

[关键词]《韩非子》;真伪

胡适认为:“《汉书・艺文志》载《韩非子》五十五篇,今本也有五十五篇。但其中很多是不可靠的,如《初见秦》乃是张仪说秦王的话,所以劝秦王攻韩。……第六篇《有度》说荆燕魏四国之亡。韩非死时,六国都不曾亡。齐亡最后,那是韩非已死十二年了。……依我看来,《韩非子》十分之中,仅有一二分可靠,其余都是加入的。那可靠的诸篇如下:《显学》、《五蠹》、《定法》、《难势》、《诡使》、《六反》、《问辨》。此外如《孤愤》、《说林》、《说难》、《内外储》,虽是司马迁所举的文章,但司马迁的话是不很靠得住的。”

(4)容肇祖认为:《五蠹》、《显学》确为韩非所作,《难势》、《诡使》、《六反》、《问辨》、《难一》从学说上推证为韩非作,《解老》、《喻老》是黄老或道家学说混入,《初见秦》、《说难》、《内储说》两篇、《外储说》六篇为纵横家或游说家言混入,《有度》为他家言法确定非韩非所作,《存韩》、《问田》为与韩非有关的记载二混入,《孤愤》、《说林》上、下为司马迁指为韩非作却未可信者,《难言》为文著非名而未可信者,《奸劫弑臣》为似非作而后搀杂他人之文,《爱臣》、《二柄》、《八奸》、《十过》、《和氏》、《亡征》、《三守》、《备内》、《南面》、《饰邪》、《观行》、《安危》、《守道》、《用人》、《功名》、《大体》、《定法》、《说疑》、《八说》、《八经》、《忠孝》、《人主》、《饬令》、《制分》为是否为非作,疑未定,又无充分证据的。

(5)其余《难二》等诸篇容氏则未加考证。陈奇猷认为:“《韩非子》中,的确有不是韩非的作品。已有定论的是《存韩》篇后半,那是李斯的言论。的确可疑的有《人主》、《制分》,以及《难四》、《难势》中反驳责难的段落。其他篇章,除《初见秦》争论较大尚须谨慎对待外,一般的篇章,即使个别词句有问题,我们都不宜否定它们是韩非所作。”

(6)

从以上观点来看,胡、容、陈三家明显不同,胡氏对《韩非子》一书大多篇章持有怀疑态度;容氏除坚决肯定《五蠹》、《显学》和从学说上推证为韩非作的《难势》等篇外,其余大多存疑;而陈氏认为大多是可信的。之所以出现这么大的分歧,马世年《关于篇目真伪考辨的几点思考》一文认为“主要是辨伪者在研究方法、角度以及目的的不同”

(7)。我个人更倾向于陈氏的说法,但也略有不同。理由如下:

一、从历史事实来看,司马迁的记录应该是真实可靠的

首先,《史记・老庄申韩列传》说:“人或传其书至秦。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李斯曰:‘此韩非之所著书也。’秦因急攻韩。韩王始不用非,及急,乃遣非使秦。”

(2)韩非子的文章,在生前就已经传入秦国,秦王政看到韩非的书后大动干戈,以武力索取韩非,那么,韩非在见秦始皇的时候,应带有自己的作品,也就是说秦王朝应留存有韩非交给请始皇的第一手材料,不存在作伪的可能。

其次,秦代虽然百家之书尽焚,但韩非子的文章应该不在焚毁之列。根据《李斯列传》记载,秦二世责问李斯说:“吾有私议而有所闻于韩子也,曰……”

(2)从秦二世和李斯的对话以及上引秦始皇的感叹中可以看出,韩非的学说深受秦始皇和二世推重;而且秦人以吏为师,《韩非子》等法律之书应该是不会烧的。而当年刘邦攻入咸阳时,“诸将皆争走金帛财物之府分之,何独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

(2),《韩非子》应该在其中。

再次,司马迁及其父谈有条件看到从秦朝接受过来的文献资料并判断真伪。司马迁生活的时代距秦亡不到百年,他和他父亲都曾任太史令,能够利用工作上的便利,翻阅国家收藏的各种文献。司马谈知识广博,对诸子百家学说有深入研究,《太史公自序》收录了他的《论六家指要》一文,论法家说:“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

(2)从《史记》提供的线索来看,司马迁阅读的范围也相当广泛,遍及诸子百家、秦汉之际的史料,而且不是浮光掠影式的阅读,能过认真辨别真伪、比较异同。

这样说来,至少司马迁在《老庄申韩列传》提到的《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诸篇,肯定是韩非所作。而司马迁说《韩非子》“十余万言”,也跟现存的篇幅相当。胡适和容肇祖都认为,司马迁的话是不很靠得住,又以同出于荀卿之门的李斯的话来证明《显学》、《五蠹》的可靠,但是,李斯的话也出自于司马迁的记录,“同是司马迁的文章,为什么《李斯列传》靠得住,《老庄申韩列传》就靠不住了呢?”

(6)

二、从思想和文体风格判断伪作时,应考虑作家思想的复杂性、变化性和文体选择的灵活性、风格的多样性

胡适认为《韩非子》除了《显学》等少数篇目都不可信,其方法是从学说上去推论;容肇祖认为《解老》等篇目是黄老道家、纵横家或游说家言学说混入,其主要方法也是从学说和文体风格上去推论。但是,这种推论存在致命的缺陷。韩非在先秦诸子中是最晚出的,不仅是法家的集大成者,也是集诸子学说之大成的思想家。从人们公认为韩非所作的《显学》、《五蠹》两篇来看,他对以前的思想和学说进行过广泛而深刻的研究。他的思想极其复杂,继承发展前期法家的思想,形成了自己的思想体系;师承荀子,将荀子的政治学说发展成为刑名法术之学;他借鉴了老子的哲学思想,对“道”赋予了法术的内涵。所以司马迁说:“而韩非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归本与黄老”

(2),况且一个思想家的思想总是会发展变化的,既然我们不能明显知道《韩非子》中某篇作于何时,就不应该以某篇文章中有某种思想而判定其真伪。郭沫若在《韩非子的批判》一文中也说:“这两篇(指《主道》、《扬权》)差不多通体是韵文,想见作者写它们时是怎样的踌躇满志,近来也有人怀疑它们不是韩非所作,但理由仅是‘这两篇的文体和《五蠹》、《显学》诸篇不类’,这根据是很薄弱的,《韩非子》是韩非的文集,并不是严整的有系统的著作,所作之文既非一时,所用之体也并不一致。”

(8)

三、《韩非子》五十五篇中的确有不是韩非所作的,现有证据能证明的有《存韩》的后半篇、《初见秦》,其余的暂应认定为韩非所作

《韩非子》的成书,一般认为是韩非门人编定。《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云:“疑非所著书本各自为篇,非殁之后,其徒收拾编次,以成一帙。故在韩在秦之作,均为收录,并其私记未完之稿亦收入书中。名为非撰,实非非所手定也。”

(1)马世年《的成书及其文学研究》则认为其编集成书“经历了一个较长的过程”,“司马迁所见到的韩非著作编集已与今本很接近,这个本子当是在汉初至武帝建元元年之间完成的”,“所以才会将《初见秦》这样的文章收录到韩非的编集中”。

(9)在《韩非子》五十五篇中,现有充分证据能证明不是韩非所作的,只有《存韩》的后半篇和《初见秦》。

《存韩》篇自“下臣斯,甚不以为然”以后为李斯给秦王政的上书和李斯出使韩国给韩王安的上书,除胡适和太田方外,上述所列举的学者皆持此说。《初见秦》篇争论较大,高亨、邓思善、陈启天认为是韩非所作,沙随程氏、胡适、梁启超、容肇祖、刘汝霖、梁启雄、郭沫若认为不是韩非作,陈奇猷、施觉怀、张富祥则存疑不论。在认为本篇不是韩非作的学者对它的作者,作了种种推测,沙随程氏、梁启超认为是范雎所作,胡适认为是张仪所作,容肇祖、刘汝霖推测可能是蔡泽,郭沫若认为是吕不韦所作。不管如何,认为《初见秦》不是韩非作的学者们所列证据是具有说服力的,现简要综述如下:首先,韩非是韩国人,他在《存韩》明明劝秦王存韩,而在本篇却说“韩不亡……斩臣以殉国”。其次,本篇篇首言:“天下阴燕阳魏,连荆固齐,收韩而成从,将西面以与强秦为难。”是六国合纵摈秦时的形式,而不是“韩事秦三十年,入贡职与郡县无异”时的形势。容肇祖、郭沫若还根据文中“赵氏,中央之国也,难民所居也,其民轻而难用也。号……悉其士民军于长平之下,以争韩上党。”一段考证出是指秦昭王四十七年白起破赵于长平,四十八年昭王听范雎之谋“割韩垣雍、赵六城以和”时候的事,断不会为始皇十三年入秦的韩非所说。这其中第二条比起第一条推论韩非心理的证据更具有说服力。

综上所述,我认为在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之前,不能一味疑古,借用松皋圆《定本韩非子纂闻题言》中的一句话来说就是“臆断于千载之下,妄意割裂,变乱篇章,恐非信古阙疑之道”

(10)。对《韩非子》五十五篇真伪的考辨也应该如此,在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其非为韩非子所作之前,除《存韩》后半部、《初见秦》篇外,其余都应该认为是韩非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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