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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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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思索
时间:2023-01-29 01:54:21     小编:

【摘 要】风雨中走来,我国农村经历了土地改革、农民公社体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3次土地产权改革。其中尤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效果最为显著,它切实调动了农民积极性,解放了社会生产力,改善了农村社会关系,由此带来了中国农业生产力的飞跃提升以及经济的迅猛增长。但是,这种制度下产权主体模糊,产权权能残缺等问题日益显现,严重阻碍了农业经济的发展,因此我国农业产权制度亟需进一步改革完善。

【关键词】土地产权;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

一、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内涵、功能

(一)农村土地产权的内容。产权理论自形成以来就取得了蓬勃发展。应用于土地问题上,它规范了如何分配产生于使用土地的收益,解决了集体劳作时均摊成果的懒散问题。从法律上讲:产权指财产所有权,这种所有权包括依法对财产享有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土地产权是有关土地财产的一切权利总和,其中以所有权为基础,使用权为核心。

(二)农村土地产权的功能。产权具有明显的三大功能:优化资源配置、激励以及约束。在交易费用不为零时,不同的权利配置界定会带来不同的资源配置以及经济效益,因此要想最优化的土地资源配置,需要有合理的产权安排,从而更有效的利用资源;产权会影响激励和行为,它使产权主体能排他性占有、使用土地并取得相应的报酬,形成有效激励;产权有界在确定产权主体可以做什么,在什么范围做,怎样做的同时,也就确定了他不能做什么。

二、我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产权分析

(一)我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产权现状。我国在1978年开始施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至今,其已成为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基础。家庭联产承包即:土地在名义上归属集体,但使用权却在一个满足国家和农村经济集体税负要求的合约下归属农户。家庭生产责任制使农民成为独立的农地使用者,农业经营者,全面确立了农民家庭为基础的耕作体系。

(二)我国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产权制度的绩效分析。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家庭经营模式是有效率的,它较好地解决了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激励和监督问题。通过使家庭成为自身经济活动剩余索取者、家庭成员成为财产的拥护者,并赋予家长配置资源、协调生产和应用激励手段的权利,对劳动努力程度进行监督的成本会大大降低。

三、我国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路径研究

(一)国外的借鉴。土地产权出现的问题将改革提上日程,改革往哪走,借鉴国外经验或许能给我们启发。以美国为例,美国农业高度发达,除了自然、环境等客观因素外,更与其独特的农地产权制度有关。美国国土面积中58%归私人所有,32%归联邦政府,10%归州及地方政府,可见其土地以私有制为主。同时其法律保护私有土地所有权,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和出租,价格交由市场决定。这种模式具有两个重要特征:产权清晰、完整且有保障,土地所有者在法律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经营权、并且在土地转让、租赁、抵押、继承等方面完全不受外界干扰和侵略;地产市场发达,制度健全,美国土地买卖是私人之间的事,手续十分简单,在双方自愿签订协议之后,只需向政府缴足规定的税金,进行注册登记即可,且价格完全由买卖双方协商,也可由私人估价公司帮助双方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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