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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源语小说到译入语小说的翻译与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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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源语小说到译入语小说的翻译与改写
时间:2022-11-15 03:17:01     小编:

摘要:中国本土作家莫言获得诺奖引发了学界持久的讨论与争议,笔者通过研究发现:莫言立足故乡娓娓道来的、极具本土性与民族性的东方风情与民间传奇,在有意无意之间恰恰满足了西方他者长期以来的东方想象与猎奇心理;葛浩文、陈安娜等并未“隐身”的西方知名译者推动并促成了莫言及其作品得以跨语际传播与交流,但他们基于其本土文化立场对莫言及其作品的译介、改写与重构,不仅迎合了其本土译文读者的文化心理与审美需求,也构建了一个西方他者语境中的莫言。

关键词:莫言;他者传奇;改写与重构;汇通与整合

2012年10月11日,中国作家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从而开展了一场中国文学与世界文学真正意义上的对话与交流。不可否认,莫言作品极富中国特色、民族色彩与文化魅力,历史与传统、幻想与现实、荒诞与朴实、反思与批判在他的小说叙事中悖立又完美地杂混在一起。他立足高密东北乡倾心讲述的充满东方风情与中国特色的现代民间传奇,不仅征服了汉语本土的大众读者,更赢得了印欧语系的西方他者以及诺奖评委的青睐。与此同时,葛浩文、陈安娜等西方译者对莫言作品不遗余力地改写与创造性重构,也使得莫言得以走出本土,因此莫言的翻译小说在语际传播中走向了大卫・达姆罗什(David Damrosch)定义的“世界文学”。

一、“他者"的传奇:东方风情与自我殖民

在谈到自己的作品缘何能够打动欧美学界评委并成为中国本土首位荣获诺奖的作家时,莫言表示:“我想最主要的是因为我作品中的文学素质。……我的作品是中国文学,也是世界文学的一部分,我的文学表现了中国人民的生活,表现了中国独特的文化和民族的风情。同时我的小说也描写了广泛意义上的人,我一直是站在人的角度上,立足于写‘人’,我想这样的作品就超越了地区和种族的、族群的局限。”莫言的故乡山东高密在历史上属于齐鲁大地,自春秋战国伊始,这个地方便以民风淳朴、文化传统深厚、民间艺术资源丰富而著称,齐鲁的山水草木、风土人情、能人巧匠、神话传说、红高粱、猫腔戏与黄土地等都曾成为莫言文学创作的灵感与叙事的对象,他也曾在不同的场合与语境下不断地宣扬他对故乡的一往情深与复杂情感。此外,齐地原是著名的志怪作家蒲松龄讲述《聊斋志异》之处,几百年前,蒲松龄曾在距离莫言故土三百里的山东淄川,摇着扇子摆着茶水请过往行人讲述野史轶闻,以搜集素材与构思创作,莫言丝毫不掩饰自身对蒲松龄的敬仰之情,甚至公开宣称要“学习蒲松龄”。但如果说蒲松龄讲述的是充满灵异、神秘与虚幻色彩的“鬼狐传”,莫言立足于故土娓娓道来的则更多的是充满东方风情与中国特色的现代民间传奇。

通过研究我们发现:自觉选择民间立场、承继中国古典小说中的“说书人”传统、以“讲故事的人”自居而“接地气儿”的莫言,他那充满东方情调、乡土元素与悲悯情怀的故事与讲述,他对中国近现代社会发展进程的深层审视与俯瞰式的叙事,以及他对曾被遮蔽的中国民间老百姓生活、精神情状的细致体验与变异性呈现,都似乎更适合西方“他者”的猎奇心理。在故事的选材、叙事的策略与情节结构的设置甚至语言的修辞层面,莫言在他全力营造的“高密东北乡”这一文学共和国中纵横驰骋、恣意想象、激情澎湃,他的叙事性书写不仅征服了汉语本土的众多阅读者,更征服了印欧语系的西方读者以及诺奖评委。

如果说上世纪八十年代陈凯歌的《黄土地》、《霸王别姬》,张艺谋的《红高粱》、《大红灯笼高高挂》等曾以影片和艺术的形式展现东方旧日落后文明与独特的民族性,满足了西方的审美想象与后殖民猎奇心理,并以此频频荣获国际大奖;那么,莫言的小说被翻译为英语、法语、意大利语、瑞典语与日语等语言,走向了世界性的语际传播后,就在某种程度上,似乎同样于无形之间展现了齐地的文化风俗习惯与历史传统:在修辞恰当、流畅、归化的译入语境中,西方读者有机会了解与体验中国的民间文化形态,也走进了鲁中独特的地域风情与他们憧憬向往已久的东方人文情怀。张艺谋根据《红高粱家族》改编的电影《红高粱》曾荣获柏林电影节“金熊奖”,这一事件不仅令世界影坛瞩目了中国,也让世界认识了莫言。“我爷爷”余占鳌与“我奶奶”戴凤莲的传奇爱情以抗日运动为背景,在血红炽烈的高粱地中惊心动魄地上演。《生死疲劳》亦人亦兽、亦真亦幻,莫言把佛家的六道轮回设定为通贯小说逻辑的主旨,叙述了地主西门闹与农民蓝脸一家的生死疲劳与悲欢离合,书写了从土地改革到合作化、人民公社、文革、改革开放等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中国乡村沉重的发展进程与蜕变历史。《檀香刑》在情节的叙事上恪守“凤头―猪肚―豹尾”的传统结构形式,有意识地“大踏步撤退”,把高密传统悲凉凄苦的“猫腔”无尽地渲染于小说文本中。同时莫言还借用了大量的民间俗语、俚语与散曲作为自己的修辞风格,此般用心都喻示了作者向本土民间传统历史文化的自觉回归。并且在《檀香刑》这部小说中,莫言状写了清末胶东半岛农民揭竿抗击德国殖民者的侵略,叙述了顶级刽子手与清代酷刑檀香刑的“精心”出场与“本色,,出演,可以说,这部小说弥漫着浓重的血腥暴力之气。此外,《酒国》对华夏文明传统中的喝酒文化与权力声色给予了讽喻性的阐释,对人们为了极度膨胀的欲望不惜出卖灵魂、人性,甚至出卖亲生孩子的生命等诸种疯狂、颓废与荒诞的行为给出了狂欢式的书写与隐喻性的批判。《蛙》则对在一个特定时代席卷中国且备受争议的计划生育史给予了深度的叙述……。莫言所讲述的这些东方故事对于汉语本土读者来说并不陌生,关键在于,他在小说中把历史与虚构、现实与荒诞、诗意与黑色幽默杂混为一体,配合威廉・福克纳(William Cuthbert Faulkner)、加西尔・马尔克斯(Gabriel Garcia Mdrquez)般的魔幻现实主义风格,成功赢得了西方“他者”的青睐。

当然我们并不否认,莫言所讲述的东方传奇与中国故事浸润着醇厚的中华文化底蕴,洋溢着浑厚悲悯的人类普世情怀,但这也并不能说明他的作品比同时代的余华、苏童、王安忆、贾平凹等人的作品更高明且更优秀、具有更强大的批判力度,只是历史――千年华夏文明中的民间文化传统与多年来颇受西方质疑、好奇与感兴趣的中国近现代曲折而又与众不同的发展进程,成就或者成全了莫言。由此我们认为:在当下商业资本全球化的逻辑下,莫言致力于编织种种神秘且奇异的东方旧日风情故事,尽管他是在汉语本土语境中操用汉语(后被译为英语、法语、意大利语、瑞典语与日语等他国语言)独立完成书写,但在某种程度上他似乎于自觉不自觉之间反映了“自我殖民化”原则:他讲述的民间传奇故事与原乡故土神话不仅吸引着汉语读者,更赢得了西方他者的推崇;他效仿了福克纳的“约克纳帕塔法县”、马尔克斯的“马孔多镇”、鲁迅的“鲁镇”、沈从文的“湘西”,以此营造了“高密东北乡”这一文学地理世界与隐秘王国;他作品中的“融合了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社会的魔幻现实主义”(诺贝尔获奖评语),都在自觉与不自觉之间满足了长期以来西方在殖民主义、后殖民主义意识形态与不对等视域下的东方想象与猎奇心理。

二、译者成就莫言:改写与重构

2000年3月,莫言在美国科罗拉多大学博尔德校区演讲时曾经明确表示:“如果没有他(葛浩文,Howard Goldblatt)杰出的工作,我的小说也可能由别人翻成英文在美国出版,但绝对没有今天这样完美的译本。许多既精通英语又精通汉语的朋友对我说:葛浩文教授的翻译与我的原著是一种旗鼓相当的搭配,但我更愿意相信,他的译本为我的原著增添了光彩”;莫言还极力申述他的幸运:“葛浩文教授不但是一个才华横溢的翻译家,而且还是一个作风严谨的翻译家,能与这样的人合作,是我的幸运。”在中国当代的主力作家群体中,莫言可能是作品被译介到海外最多的汉语本土作者,英文译者葛浩文(Howard GoldblatO、瑞典文译者陈安娜(Anna Gustafsson Chen)与意大利文译者李莎(Pat―rizia Liberati)等出色、地道、恰切的翻译在推动莫言及其作品走出本土、进行跨语际交往的实践中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特别是被誉为西方首席汉语文学翻译家的葛浩文,他的翻译精妙、通顺、流畅、收放自如,莫言及萧红、贾平凹等汉语作家的作品经由他翻译后,地道、精彩得好像用英语书写的源语小说一样。

美籍意大利翻译理论学家劳伦斯・韦努蒂(Lawrence Venuti)在其著名的《译者的隐身》(Transla―tor’s Invisibility:A History of Translation)一书中基于解构主义与后殖民主义立场,在梳理并总结西方漫长而久远的翻译历史的基础上,对一直以来在英美翻译文化中占主导地位的、以目标语或译文读者为归宿的归化翻译(domestication)原则提出了质疑与批判,并号召译者用异化(foreignization)翻译的原则展现被翻译文本中的语言文化差异与异国情调,以抵抗与反对西方主流文化价值对其他弱势语言与文化的干预与压制,进而策略性地颠覆西方印欧语系中根深蒂固的帝国霸权主义与文化殖民主义。但通过研究我们发现,以葛浩文、陈安娜为代表的这批知名译者正是采用了韦努蒂所批判与抵抗的西方传统的归化翻译原则。在译本的选择、翻译策略的选用和具体的翻译过程中,他们都充分发挥了译者的主体性,对莫言及其作品进行了归化性的改写与创造性重构,以满足其本土目标语读者的文化思维定势与审美阅读习惯。在他们的翻译活动中,译者并未隐身,而是一直存在与在场。他们对莫言作品的改写与翻译实际上建构了一个西方他者语境中的莫言,这个英语、法语、瑞典语与意大利语语境下的莫言及其作品被归化得如此通顺与透明,却又如此陌生。笔者将以葛浩文的英文译本为例,具体说明译者基于其本土文化立场对莫言的源语文本所进行的译介(translation)、改写(rewriting)与重构(rearrangement)。

例1:河里泛上来的蓝蓝的凉气和高粱地里弥散开来的红红的暖气在河堤上交锋汇合,化合成轻清透明的薄雾。父亲想起凌晨出征时那场像胶皮一样富有弹性的大雾……

译文:The blue chill of the water merged with the red warmth of the sorghum bordering the dikesto form an airy,transparent mist that reminded Father of the heavy,spongy fog that had accompaniedthem as they set out for the battle that morning.

莫言通常善用大量节奏急促的小短句连接成段,却经常被葛浩文删改、挪动或合并、此段便被他合并成为一个跌宕起伏、韵律整齐的长句,其中穿插的两个英文中常用的“that”从句,将整段表述衔接得流畅、简洁又通俗易懂。“像胶皮一样富有弹性的大雾”被他省略了状语“像胶皮一样”,仅仅用“heavy,spongy fog”来说明“富有弹性的大雾”;但他同时在此擅自增加了“accompanied”(伴随、陪伴)一词,既形象亲切又极富情感色彩。

例2:蓝脸还想嗦,一个公社干部上来,将他一把拖到路边,声色俱厉地说:

“你他妈的简直是狗坐轿子不识抬举,县长能骑你家的驴,是你家三辈子的造化。”

译文:Lan Lian wasn’t finished,but an official from the co-op walked up,dragged him back tothe side of the road,and said sternly:

“Like a goddamn dog who doesn’t know how 1ucky he is to be carried in a sedan chair.youshould be thanking your ancestors for accumulating good luck,which is why the county chief has cho―sen your donkey to ride.”

莫言的传奇与故事中包含着大量极富中国传统文化积淀的民间谚语、口语、俗语与习惯用语等,为了英语世界的目标语读者能够跨越这种语言文化障碍,葛浩文常常特意做出注解(annotation)或者自由调换句子、段落甚至章节的位置与顺序,根据英文的句法习惯将之转换为更易理解的美式传奇。此处的“狗坐轿子不识抬举”、“三辈子的造化”都是汉语语境中具有特定意义的惯用语,除了用“sedanchair”、“ancestors”、“good luck”等表述基本意义以外,葛浩文还运用三个较长的复句(定语与状语从句)将原本简洁的源语文本翻译得清晰、熨帖。

例3:桥下的奇景吸引着妹妹们,她们站着不动。其实桥上的奇景也吸引着上官来弟,她拖拉着妹妹们往回走,眼睛却始终没离开桥。 司马库得意洋洋地在桥上站着,“啪啪”地拍着巴掌,双眼放金光,满脸都是笑容。他对着家丁们炫耀:

“这条巧计,只有我才能想出来!妈的,只有我才能想得出来。小日本,快快来,让你们尝尝我的厉害。”

译文:But they were mesmerized by the activity on the bridge.In fact,Laidi was as curious asthey were,and even as she tried to drag her sisters away,her gaze kept returning to the bridge.where Sima Ku stood,smugly clapping his hands;his eyes 1it up and a smile creased his face。“Wh0 else could have devised such a brilliant strategy?”he crowed to the servants.“No one but me.damnit!Come on,you little Nips,get a taste 0f my might!”

莫言此处独立的上下两个段落被葛浩文轻松地用一个“where”定语从句重新改写,第二段的内容被巧妙地提前并上移,从而使之更合逻辑也更富节奏感与韵律感;“Who else could have devised such abrilliant strategy?”“No one but me”,地道的美式反问从语气层面更加强调并突出了司马库的洋洋得意的炫耀姿态(smugly),“Nips”而不是普遍的“Japanese”,则是典型的美国俚语。

例4:墨水河大石桥上那四辆汽车,头辆被连环耙扎破了轮胎,呆呆地伏在那儿,车栏杆上、挡板上,涂着一滩滩蓝汪汪的血和嫩绿的脑浆。

译文:Omitted.

此段被译者直接省略不译。

例5:父亲周身遍被着万恶的人眼射出的美丽光线,心里先是像紫红色的葡萄一样一串接一串愤怒,继而是一道道五彩缤纷的彩虹般的痛苦。

译文:Omitted.

此段被译者直接省略不译。

在《翻泽研究》(Translation Studies)丛书的总序中,著名翻译理论家苏珊・巴斯奈特(Susan Bass―nett)与勒菲弗尔(Andre Lefevere)明确地指出:“翻译当然是对原作的改写(rewriting);所有的改写,不论其动机如何,均反映了一定的意识形态(ideology)和诗学(poetics),因而操纵(manipulate)文学在一定的社会以一定的方式发挥功能。”上文以葛浩文译本为例的分析也彰显了西方译者基于其本土文化立场,主要运用意译(free translation)、简化(simplification)、扩展(amplification)、增补(supplementing)、替换(substitution)等典型的归化翻译原则,对莫言作品进行了具有明显译入语文化烙印的改写与重建。当然我们并不否认葛浩文等译者通顺、透明、恰切的翻译推动并促成了莫言及其作品从汉语语境向目标语文化的旅行与传播,翻译不仅提高了莫言在西方的知名度与影响力,也使其作品得以跨民族、跨语言、跨文化传播并可供不同国别的读者欣赏。但与此同时,我们也不能忽略其背后西方世界根深蒂固的我族中心主义、殖民主义、后殖民主义与文化霸权的意识,推动莫言走向诺奖舞台的这批并未隐身的知名译者,他们基于其本土语言文化立场,对莫言及其作品进行选择与推广,并以归化式翻译姿态给予贴切、地道的译介与改写,不仅是以其本土译入语读者的审美需求为目的的,而且在流畅翻译的背后,同样忽略了翻译理论家劳伦斯・韦努蒂(Lawrence Venuti)所强调的“被翻译文本中的语言文化差异与异国情调”。

应该说,莫言所书写与讲述的充满东方风情的传奇符合并满足了西方他者的审美想象。而译者站在自身本土文化的立场上,以他者的眼光为目的语国家的潜在读者选择了合适的作家与作品;并且他们依然不自觉地遵循了西方传统的透明、通顺与流畅的归化翻译策略,对莫言作品进行了一系列大刀阔斧而又行之有效的删改、挪用、增补与重构,从而使之符合了其本土目标语读者的文化思维定势与语言阅读习惯,并且很容易被他们所阅读、接受与欣赏,“中国作家莫言”也由此得以走向世界并荣获诺奖。但同时我们认为,在某种程度上,汉语本土的莫言获得诺奖实际上也并不意味中国文学已然受到了尊重,由此可以和世界文学等量齐观、平起平坐,而是在故事内容与翻译策略这两个维度都恰好符合了西方的语言文化习惯,并且满足了他者东方想象的必然结果。

最后,我想表述的是:爱德华・W.赛义德(Edward w.Said)曾以东方(确切说应该是亚洲中东的印度和巴勒斯坦地区)伊斯兰教文化挑战西方经典且神圣的基督教文化,并藉此抨击西方长久以来的文化霸权、种族偏见与殖民主义倾向;作为东方“重镇”并拥有悠长历史与绚烂文化的汉民族,随着综合国力的增强与国际政治地位的提升,在商业化大潮甚嚣尘上与后现代高科技文明众声喧哗之时,我们如何恰切地展现自身独立与独特的民族性与本土性?中国作为一个世界性符号,不应该被西方他者视为被边缘化、被轻视、被怜悯与被猎奇的神秘而又古老的东方;中国应该拥有承载着千年华夏文明与传统积淀的全新的汉民族(东方)形象,并以此得以汇入世界文学的大潮,真正做到世界性与本土性、民族性的汇通与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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