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查字典论文网 >> 论东汉隐士的母子关系

论东汉隐士的母子关系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8-07 04:31:57
论东汉隐士的母子关系
时间:2023-08-07 04:31:57     小编:

[摘 要]东汉时期的隐士并未完全脱离家庭而存在,相当一部分隐士仍旧保持着家庭生活,母子关系也成为了隐士们家庭生活中需要处理的重要关系。东汉的隐士往往以“孝子”形象示人,这不仅体现在对母亲的日常照料中,还表现在为母亲服丧守丧上。在处理继母子关系上,隐士的孝行更成为他们获取美名的重要因素。当隐士的母子关系与其他家庭关系尤其是夫妻关系发生冲突时,隐士们也往往会选择维护前者,母子关系甚至会影响到隐士的归隐。

[关键词]东汉;隐士;母子关系

在中国隐逸史上,东汉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期。东汉时期隐士的大量出现已经引起了当时人们的注意,隐逸形态也出现了新的变化,主要表现为隐士以群体面貌出现以及隐士生活的日常化。

家庭是个体社会生活的起点。对于隐士而言,家庭也是进行一切社会活动的基础,家庭关系也是必须要面对与处理的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东汉的很多隐士并不脱离家庭生活,无论是带着家属一起归隐山林还是潜隐于家,甚至那些独身隐遁的隐士们,都要考虑如何处理与家人的关系,母子关系是其中十分重要的一种。被人们视为超脱于凡世的隐士们,他们又是怎样处理母子关系的呢?

一、母子关系中的至孝表现

孝是儒家思想体系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也成为规范人们日常行为的一个重要标准。《礼记・祭统》对如何尽孝有较为详尽的描述:“生则养,没则丧,丧毕则祭。养则观其顺也,丧则观其哀也,祭则观其敬而时也。尽此三道者,孝子之行也。[1]706由于统治者的大力提倡,东汉时代人们对“孝”的认识与践行都较为深刻。这也体现在隐士的母子关系中。

东汉隐士对母亲的孝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日常生活中的奉养照料

何谓“孝”?《尔雅・释训》曰:“善事父母为孝。”[2]2591善事父母被认为是孝的表现。那么如何才能算得上是善事父母呢?《论语・为政》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3]14可见,对待父母,不仅要能赡养,更要做到对父母的尊敬与敬爱,这才是儒家所要求的孝。

在父母生病时用心照料也是隐士孝行的体现。朱穆“年五岁,便有孝称。父母有病,辄不饮食,差乃复常”[4]1461。朱穆虽年幼,在父母生病时拒绝进食,可见当时孝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汝郁“年五岁,母病,不能饮食,郁常抱持啼泣,亦不肯饮食”[5]631(1)。蔡邕“母常滞病三年,邕自非寒暑节变,未尝解襟带,不寝寐者七旬”[4]1980。这些举动都使得隐士的孝子形象深入人心。

(二)服丧期间的至孝表现

二、母子关系中的冲突

在处理母子关系的时候,也不完全都是母子融洽的局面,母子关系中,也有可能发生冲突,主要有以下表现:

(一)继母子关系的处理

在看到隐士们处理与继母之间母子关系所面对的困难时,我们也要注意到,恰恰是这样一种较为艰难的关系的维持,可以带给隐士们更多的名誉。“从继母继子的冲突中,我们可清楚的看见孝道对母权的维护作用……但从孝子故事则看到继子成功的榜样,孝顺为他赢得名声及社会地位,最终并得以青史留名。”[9]185这也是隐士身份构建的一个有益因素。 (二)母子关系与夫妻关系的冲突

隐士的母子关系的维持有时还伴随着隐士与其他家庭成员关系的冲突,最为突出的是隐士母子关系与夫妻关系的冲突。“子妇孝者敬者,父母、舅姑之命勿逆勿怠。”[1]370作为妻子,应当对婆婆敬重与顺从,这是当时人们认可的婆媳关系标准。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婆媳之间经常会出现矛盾。

《后汉书・鲍永传》载鲍永“事后母至孝,妻尝于母前叱狗,而永即去之”。鲍永十分孝顺,他当然也会以同样的标准去要求自己的妻子。对父母的孝顺不仅仅表现为赡养父母,更是对父母的尊敬。妻子在母亲面前大声训斥家中的狗,鲍永认为这是对母亲的不尊敬,是不孝的表现。为了维护母子关系,保持自己的孝子形象,鲍永不惜以牺牲夫妻关系为代价。在这里,我们还应该注意到这里的母亲并不是鲍永的生母,而是继母。要协调好继母子之间的关系,作为继子的隐士要更加小心谨慎,不能有任何错误,否则便会背上不孝的恶名。

与此类似的例子还有李充。“父母存,不许友以死,不有私财。”[1]8李充家贫且兄弟同居,妻子告诉李充说有一部分私财,为了两人小家庭的长远打算,她建议跟兄弟分家。李充表面上答应,但是要乡里人见证,于是请来了乡里民众。宾客到场后李充当着大家的面将妻子的打算告知母亲,并认为妻子此举是离间母兄,是对母子关系、兄弟关系的破坏,因此将妻子逐出家门。这个事例也使我们看到夫妻关系与家内其他关系发生冲突时隐士们的选择,尽管李充的做法违背人性,非常卑鄙。

三、母子关系对隐士仕隐的影响

影响汉代家庭稳定的原因有很多(5),隐逸也成为其中一个因素。“社会的动荡不宁和战频仍,还强化了‘出世’、‘隐居’意识,从而也在一定程度上淡化了人们的婚姻家庭观念。”[11]345这种观念上的变化无疑也会影响隐士处理母子关系的实践。

四、结论

隐士的母子关系往往是和谐的,“孝子”形象也是很多隐士身上都具备的标签之一。在处理母子关系时,亲生母子之间往往充满温情的、融洽的,甚至会影响到隐士与其他家庭成员的关系。而继母子之间的关系就要更为复杂,然而,如果能够很好地处理继母子之间的关系,这些隐士往往能获得更多的赞誉。作为家庭中的重要成员,母亲甚至会影响隐士的仕隐选择,母子关系在隐士家庭关系中的地位可见一斑。

注释:

(2)《孝经・丧亲章》载:“孝子之丧亲也,哭不茫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乐,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此圣人之政也。”(胡平生译注:《孝经译注》,第38页)

(3)此处所论蒋翊与《汉书》卷七二《王吉等传》所载蒋诩实为一人,详见校勘记。

(4)《诗经原始》卷三《邶风・恺风》:“凯风自南,吹彼棘心。棘心夭夭,母氏劬劳。凯风自南,吹彼棘薪。母氏甚善,我无令人。爰有寒泉,在浚之下。有子七人,母氏劳苦。黄鸟,载好其音。有子七人,莫慰母心。”方玉润认为这是孝子自责以感母心也。他还认为此诗不仅是赞扬孝子,也是表彰贤母(方玉润:《诗经原始》,第130―131页)。

(5)彭卫先生在《汉代婚姻形态》第九章《平衡与混乱》对此问题有专门论述,详见该章内容。

参考文献:

[2][清]阮元.十三经注疏[M].北京:中华书局,1980.

[3]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0.

[4][南朝宋]范晔.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5.

[5][东汉]刘珍.东观汉记校注[M].北京:中华书局,2008.

[6][清]王先谦.荀子集解[M].北京:中华书局,1988.

[7]胡平生.孝经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99.

[8]胡翼鹏.中国隐士――身份建构与社会影响[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9]郑雅如.情感与制度:魏晋时代的母子关系[M].台北:台湾大学出版委员会,2001.

[10][清]方玉润.诗经原始[M].北京:中华书局,1986.

[11]彭卫.汉代婚姻形态[M].西安:三秦出版社,1988.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

相关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