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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魏均田制性质的新理解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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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魏均田制性质的新理解探讨
时间:2023-08-09 00:17:44     小编:唐海鹰

本文对于北魏均田制的性质的综述,着重于从其产生的历史背景角度去分析,尽量完整的呈现北魏均田制从最初的相关思想的萌芽、发展、推广以及伴随整个过程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土壤,在此基础上综合各方的研究方法,研究其对北魏均田制的性质的分析。

一、从鲜卑族的兴起到北魏鲜卑拓跋族建立政权

鲜卑族兴起于公元一世纪左右,关于其名称字号的来源因与本文所研究的主题相距甚远,所以无需细究。但是一项制度的产生必定有其文明的根源,而文明的演变是连续不断的,是不同的群体的文化不断碰撞交流的过程。北魏均田制的产生亦是如此,均田思想的萌芽到后世称之为的均田制的形成,必定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绝非北魏鲜卑拓跋族一旦建立政权马上就有了均田制,马上就放弃了部落文化、游牧的习俗,并完全汉化,融入定居的农耕文化。其实,鲜卑族的文化与汉族的文化是不断交流的,史书上举凡可见的争战便是有力的证明,因此不能武断的从北魏鲜卑拓跋族政权的建立开始划清各种界限,而应当从鲜卑族的文化的演进的历史沿革来把握北魏鲜卑拓跋族政权推行的一些政策法令,所以从鲜卑族的兴起开始讨论可以还原一个比较单一的文明的因素,伴随着鲜卑族的迁徙发展,研究鲜卑族的经济思想的变化才能较为准确的把握北魏均田制的性质。

在公元一世纪左右,今西喇木伦河流域以北的东蒙古草原,住有游牧部落,这些游牧部落,后来形成为一个大的部落结合,在中国史上,视此一结合的游牧人为鲜卑。鲜卑人过着半游牧的生活,主要的职业是畜牧和打猎。但是从一世纪左右开始,鲜卑人在不断地迁徙过程中逐渐接受了定居的生活方式,同时也和汉朝进行了大量的贸易往来,鲜卑族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大难免会带来利益的争端,战争不再单纯地是一种防御手段,进一步成为鲜卑人掠夺资源、扩大领地的有力手段,直至鲜卑拓跋族建立政权掠夺式的战争才告一段落。在这一时期,鲜卑人内部的各个部落纷纷建国,说明虽然鲜卑人获得的掠夺式战争的好处,但是他们的目的不在于消耗资源,破坏领地,而是为了占领疆土,直接坐享定居生活的果实,由此可以看出,鲜卑族已经充分了解关内的文化生活,他们希望寄生于整个的汉族之上,又不希望破坏这种先进于他们的定居生活方式。至此,关于鲜卑族的看法只是个人的推测而已,但是相对于目前各家对于北魏鲜卑拓跋族政权的论述,这种推测还是不失常理的。

基于以上推测,北魏鲜卑拓跋族政权可以描述为铁蹄定江山,跑马圈地,坐享荣华,胁依汉室贵族,安邦兴业。如果简单地将鲜卑族涉及的战争定性为所到之处烧杀抢掠无恶不作的暴力行径,那么北魏鲜卑拓跋族政权的政权要想建立绝非易事,而且鲜卑族与汉族的交往历史已经两百多年了,双方的文化交流足以使两个民族之间建立信任,鲜卑族的征战意在占领而非烧杀抢掠,既然是战争,伤亡也在所难免。更何况,鲜卑族是游牧民族,擅长于迁徙征战,文化上本就具有天然的侵略优势,并且五胡十六国时代,百家争鸣,如果纯粹是连年征战,想必早已民不聊生。可以推测,当时的生产生活状态是亦战亦农,不是纯粹的争夺政权而全力以赴的战争,在各个皇权贵族的领地之内还是存在着欣欣向荣的经济发展的,领地之内必定较少受到战争骚扰,这也可以解释大量荫付户口的存在。

二、北魏初期的社会性质

北魏鲜卑拓跋族政权建立到均田令颁布前夕近百年间,北魏劝课农桑、计口受田、移民垦田、实行军屯、整顿吏治、严惩贪污等发展生产的史料俯拾即是,我们勿庸烦赘,仅摘《食货志》可见一斑:

太祖定中原,接丧乱之弊,兵革并起,民废农业。方事虽殷,然经略之先,以食为本,使东平公仪垦田河北,自五原至于才固阳塞外为屯田。既定中山,分徙吏民及徒何种人,工伎巧十余万家以充京都,各给耕牛,计口授田。天兴初,制定京邑,东至代郡,西及善无,南极阴馆,北尽参合,为缺内之田,其外四方四维置八部帅以监之,劝课农耕,量校收入,以为殿最。又躬耕籍田,率先百姓。自后比岁大熟,匹中八十余解。真君中,恭宗下令修农职之教,事在《帝纪》。此后数年之中,军国用足矣。太安初,遣使者二十余辈循行天下,观风俗,视民所疾苦,诏使者察诸州郡垦殖田亩、饮食衣服、间里虚实、盗贼劫掠、贫富强劣而罚之。自此牧守颇改前弊,民以安业。山东之民咸勤于征戍转运,帝(献文)深以为念,遂因民贫富,为租输三等九品之制

以上可以基本反映,鲜卑拓跋族政权面临的基本状况。近一百年间,鲜卑拓跋族政权一直在推行计口授田、移民垦田的思想方针,暂且不论是否存在大量荒田,可以肯定的是人均占有的土地面积可以达到一个非常乐观的数字,这也是鲜卑拓跋族政权推行这一方针政策的信心。所谓计口授田,授田应该只是鼓励,目的在于计口,做人口统计;所谓移民垦田,应该是真正的分配田地的政策。鲜卑拓跋族政权这么做的原因是毫无疑问的,战事频仍,大量百姓逃离战区,寻找避难所,与其抵抗做了俘虏,不如主动投靠荫付与皇权贵族。结果,北魏政权建立初期,缺乏对人口的确切数据,人口分布失衡,即使拥有广阔的土地,也只能闲置撂荒,税负目标也无法实现,这对于刚刚经历战争洗礼的鲜卑拓跋族政权来说,形势不容乐观。

试想一下,假如北魏鲜卑拓跋族政权是中央集权的政权,那么基本不用花费近百年的时间推行计口授田、移民垦田的方针政策。因为百年之间,人日当繁衍至少五代,46年间人口也繁衍三代,而中国小农有强大的恢复和生息潜能。兵锋之隙,尚有身被石矢荷锄而耕者,一旦局势和平,便更垦田种谷。小农业之特点,不象工业与商业仰于市场购买能力,它哪怕以前破坏再重,一旦正常生产,当春播种,当秋即可丰收,积之几年,便能小康。再加国家劝课农桑,则生产恢复更加迅速。西汉初年,天下户口可得而数者什裁二三,自天子不能具醇驷,而将相或乘牛车,齐民无盖藏。但仅过约半个世纪,便有文景之治和景武繁盛局面。武帝末年,民不聊生,关东流民200余万,民变蜂起云涌,可轮台诏后不几年便出现昭宣中兴,谷价迭至汉代最低纪录。由此可见,北魏初期的政权形式还是强度较弱的中央集权,应该是受鲜卑族长期以来的部落文化的影响,各个皇权贵族可以与鲜卑拓跋族政权相互制衡,至少是在兵权方面。

北魏初期的社会性质可以界定为政治经济生活上原来的汉文化占主导地位,政权组织形式及军事上受到了部落文化的影响,没有高度的中央集权,北魏鲜卑拓跋族政权在政策的推行实施上经常性的遭遇一些抵抗。

三、北魏均田制的性质

一般的研究中认为均田制始于均田令的颁布,把均田令作为均田制形成的标志,并且往往直接将由均田令引发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归结为一种土地制度,研究中争论的焦点大多集中于土地的私有还是国有、是否存在大量荒田、均田令的实施目的等等问题,往往忽视了对于均田制研究的意义,过分纠缠于细枝末节,既无视历史背景研究,过分苛责史料,又容易主观臆断,脱离实际历史场景。所以,本文认为凡此种种争论没有太多研究意义,因为鲜卑族经历了这么长时间的战事摩擦,可以说已经形成了适应长期征战的社会发展结构,不应当再用现代所谓的和平、战争、饥荒、生产等概念去强行描述原来的历史场景,而是应当顺应史料记载,感受历史发展脉络,还原历史场景。更何况,以上存在的种种问题,应该早已在当时的社会中解决了:土地私有还是国有这一问题,或许当时的人们根本没有如此的意识和概念,这是明显的把现代概念强加于历史场景,想当然尔;荒田也绝不会大量存在,因为要支撑长期的讨伐征战,农业生产的有序稳定还是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障的;均田令的目的探讨更应当置于研究之外了,因为但凡个人意志强加于体系性的系统,其结果往往事与愿违,风马牛不相及,放在今天来说就是计划思维遇到了市场经济,均田令的颁布重点应该不在于此,当然在隋唐时期,伴随均田思想的成熟及深入人心,均田制确实扮演了重要的土地制度的角色。综上所述,希望在阅读本文时,尽量不要有先入为主的一些看法,以免误解本文的原意。前文已经略述了北魏鲜卑拓跋族政权的前世今生,认为北魏初期社会是中央集权色彩不甚浓烈的氛围。现在来解析一下均田令,关于均田令的产生,观点很多,有人推出了荒田说,有人认为是抑制土地兼并,有人认为是促进农业生产,也有人认为是在进行人口普查,还有人认为均田制只是一纸空文,根本未实行过等等。

文章认为呢,这些观点都是正确的,因为从均田令本身出发,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这些观点都可以得到证明。没有足够的田地,均分的方针政策就会得不到任何信任,荒田也肯定有,因为历经战事,但荒田是否大量存在就值得商榷了。抑制土地兼并的说法也正确,鲜卑拓跋族政权就是鲜卑族在不断的发展中出现的,跑马圈地是其一贯的做法,并且汉文化中也不乏此举,土地兼并的现象毋庸置疑肯定存在,均田思想显然在逻辑上与之相违背。促进农业生产的观点就更加正确了,首先史书有流民的记载,均田于民,释放出潜在的劳动能力,农业必须发展;其次,天下初定,恢复生产是基本国策,人心所向。而把均田令看做是人口普查的手段呢,也有一定的道理,因为均田令中没有明确土地的明细数量和总数量,所能确定的只有登记人口,人均土地是否达到均田令规定标准则没有做出明确要求。把均田令看做一纸空文的观点多少有些偏颇,因为不可能要求北魏时期的人们做到令行禁止,并且计口授田、移民垦田的政策也已经推行了近百年了,效果不太明显,难免会让研究者对北魏政权实行均田制的能力感到怀疑。

那么,到底如何看待均田制呢?

首先来讲,不管均田制的性质如何,作为一种制度从推行到最后实施必定需要一个过程,并且伴随制度的实施,其所发生作用的环境也在逐渐变化,所以该项制度真正被接受,被适用于经济社会中必定经历一个过程,并且要承担许多相关的政策目标以保证最初的制度目标的实现。

暂且以均田令的颁布为界限,考察均田令颁布之前后的政策环境。实际上,在均田令颁布之前,均田令中有关于均田的思想方针早已实行了近百年,但是始终没有统计出田地的明细数量,使均田的政策操作起来缺乏规划,只能不断地统计受田人口,而无法保证有足够的田地均分,所以说均田令颁布前期的均田手段重点在于统计人口数量,鼓励移民垦田。再看均田令,内容中不仅延续了一贯的均田思想,而且增加了关于土地如何耕种以及税负的规定,说明北魏政权已经掌握了足够的人口数据,开始实行全国经济的总体规划,也反映出了均田手段在前期的人口普查功能。同时,均田令颁布后次年推行的三长制也说明北魏政权已经基本掌握了全国的人口数据,三长制作为北魏政权的基层管理制度在推行过程中遭到了皇权贵族的极力反对,因为三长制可以将北魏政权利用均田手段划拨出去的大量荫付户口组织起来,有力的削弱皇权贵族的势力,减少其对中央集权的对抗。所以说,均田令的颁布,以及三长制的实行才真正开始使均田思想作为一种土地制度推广开来,均田制才有了合适的条件以承载北魏政权的税负目标。

综上所述,均田制在形成初期的均田思想并不是作为一种纯粹的土地制度而提出的,更多的是清查户籍的辅助手段;而在其清查户籍的历史任务完成之后,北魏政权开始以均田为手段调控全国的农业生产,并辅以三长制进行基层管理,维持农业生产的有序稳定,就这样以均田为土地分配方式的土地制度逐渐形成了。

参考文献:

[1]周健.荒田说难以成立[J].许昌师专学报(社会科学版),1989,2.

[2]程念祺.三长制始年发微[J].中华文史论丛,2012,3.

[3]邹莉莉.20世纪80年代以来均田制研究综述[J].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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