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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工业60年60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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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工业60年60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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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

1月15日

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共中央书记处扩大会议,作出发展中国原子能工业的战略决策。

1月和4月

中苏两国政府先后签订援助中国进行铀地质找矿和开展核科学研究的两个协定,后又于1956、1957、1958年陆续签订核工业建设和核武器研制三个协定以及改变地勘援助方式的协定。

4月

成立地质部三局,在全国范围形成了一支铀矿专业地质队伍。1956年8月,在铀矿地质勘探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开始筹备铀矿山和水冶厂建设。1958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批准了二机部上报的五厂(衡阳铀水冶厂、包头核燃料元件厂、兰州铀浓缩厂、酒泉原子能联合企业、西北核武器研制基地)三矿(郴县铀矿、衡山大浦铀矿、上饶铀矿)选点建设方案。

1956

5月26日

11月16日

1957

2月

成立三机部设计院,后组成建工部北京第三工业建筑设计院,并于1958年9月正式划归二机部。

1958

1月8日

三机部党组决定设立第九局(后定名为北京第九研究所),负责核武器研制和基地建设工作。

3月和 8月

经中共中央批准,组成三个建筑公司和一个安装公司承担兰州铀浓缩厂、酒泉原子能联合企业和西北核武器研制基地建筑安装工程任务。

1958

6月27日

毛泽东批准了聂荣臻上报中共中央的《关于开展研制导弹原子潜艇的报告》。报告提出:“原子动力堆由二机部负责”。任务落实到原子能研究所,开始组织专门队伍,进行潜艇核动力的研究设计工作。

1959

6月20日

1960

7月16日

苏联政府片面撕毁同中国签订的所有协定和合同。8月9日,二机部发出《为在我国原子能事业中彻底实行自力更生的方针而奋斗》的电报指示,并于12月召开部工作会议确定“自力更生,过技术关,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指导在苏联毁约断援后我国原子能事业建设的各项工作。从此中国核工业建设和发展走上完全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道路。

1961

7月16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原子能工业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为了自力更生突破原子能技术,加速原子能工业的建设,中央认为有必要进一步缩短战线,集中力量,加强有关方面对原子能工业建设的支援。

9月11日

二机部党组正式上报党中央,提出“力争在1964年或1965年内实现核武器爆炸试验”的目标。毛泽东11月3日在罗瑞卿关于加强原子能工业领导问题的报告上批示:“很好,照办。要大力协同做好这件工作。”

11月17日

中共中央决定成立以周恩来为主任的中央专门委员会,加强对核工业的领导。12月4日,中央专委会讨论批准了二机部制定的《1963年、1964年原子武器、工业建设、生产计划大纲》。

1964

1月

成立反应堆工程研究所,担负核潜艇动力堆和其他堆型的研究工作。

1964

10月16日

1967

6月17日

我国第一颗氢弹空爆试验成功,从第一颗原子弹爆炸试验成功到第一颗氢弹爆炸试验成功,我国仅用了两年零八个月的时间,在世界核武器国家中是发展速度最快的。

9月23日

我国进行了首次地下核试验。1978年10月14日,我国成功进行第一次地下竖井核试验。

1970

2月初

1971

9月

我国第一艘核潜艇成功下水。1974年交付海军正式服役。

我国首座热功率为125M的高通量工程试验反应堆建成并实现首次临界。

1980

2月25日

1981

2月12日~13日

二机部、国防科委召开联席会议,提出应在优先保证军用的前提下,把重点转移到为国民经济服务上来。3月25日,国务院总理在国防科委《关于调整原子能工业发展方针的请示》上批示:“同意原子能工业逐步转到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的方针。”

5月4日

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决定,将二机部改名为核工业部。

中国首次潜艇导弹核试验成功。

1984

1月1日我国正式加入国际原子能机构。

9月21日

1985

3月20日

1986

1987

6月

核工业万吨级铀矿石地表堆浸项目取得成功。该项目在工艺上填补了我国铀矿石万吨级堆浸技术的空白。

1987

8月7日

1988

9月16日

国家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经国务院批准,核工业部改名为中国核工业总公司。

9月29日

我国成功进行了中子弹试验。1999年7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宣布,我国在掌握了原子弹、氢弹技术后,经过不太长时间的努力,已先后掌握了中子弹技术和核武器小型化技术。

1990

2月26日

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调整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管理体制,由国防科工委归口管理。2000年12月8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明确批准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为国务院计划单列单位。

1991

12月31日

1994

4月6日

宜宾核燃料元件厂大型核电站燃料组件生产线投产。2014年6月30日,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生产线400吨扩建技改工程全线正式投产,实现了年产金属铀从400吨到800吨的跨越,产能跻身世界前列。

1995

5月15日

新华社发布消息:“我国第一个核武器研制基地全面退役。”

1996

6月2日

7月29日

我国成功进行第45次核试验。我国政府发表声明:从1996年7月30日起中国暂停核试验。

2月22日

1997

7月10日

“中核苏阀”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成为我国“核工业第一股”。

1998

6月8日

1999

7月1日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深化国防科技工业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在原中国核工业总公司的基础上组建成立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 9月18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在北京隆重举行表彰为研制“两弹一星”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专家大会,决定授予23位专家“两弹一星功勋奖章”。其中,于敏、王淦昌、邓稼先、朱光亚、吴自良、陈能宽、周光召、钱三强、郭永怀、程开甲、彭桓武等11位核科技专家荣获“两弹一星功勋奖章”。

2000

5月22日

在保留一支精干的核地质队伍的前提下,核工业完成了涉及22个省(区、市)、77个地勘单位共5.8万名职工的属地化管理工作。

5月30日

国家“863”计划重点能源项目――我国第一座10兆瓦高温气冷实验堆在清华大学建成。

2001

我国第一条重水堆核燃料元件生产线在包头核燃料元件厂建成,每年可生产200吨燃料元件,实现了重水堆核燃料元件国产化。

2002

8月26日

中国先进研究堆工程正式开工建设。2012年3月1日,中国先进研究堆成功实现满功率运行,达到国家规定的技术目标。

2005

8月9日

可用于现场快速探测地下核爆炸的“移动式Ar-37测量原型系统”通过验收。该系统填补了国内核查系统的空白,是目前国际上唯一可用于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现场视察的37Ar探测设备。

2006

3月22日

9月28日

由我国自行设计、研制的世界上第一个全超导托卡马克EAST核聚变实验装置首次成功完成放电实验,2007年3月,通过国家验收。2006年11月,我国和参加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ITER)计划谈判的各方代表,共同签署了《联合实施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建立国际聚变能组织的协定》、《联合实施国际热核聚变实验堆计划国际聚变能组织特权和豁免协定》及其他相关文件。

2007

我国首台第二代高功率固体激光装置――神光Ⅲ原型装置(TIL)通过国家验收。标志着我国成为继美国、法国后世界上第三个系统掌握了第二代高功率激光驱动器总体技术的国家,成为继美国之后世界上第二个具备独立研究、建设新一代高功率激光驱动器能力的国家。

2008

核工业二一六大队等单位承担的《新疆伊犁盆地南缘可地浸砂岩型铀矿勘查研究及资源评价》项目,首次发现我国第一个万吨级地浸砂岩型铀矿床,探明了我国第一个特大型地浸砂岩型铀矿田。

2009

4月19日

2010

我国第一座核电乏燃料后处理中间试验工程――中核四四中试工程热调试取得圆满成功,标志着我国全面掌握了乏燃料后处理技术,成为世界上少数几个掌握该技术的国家之一。

2012

11月4日

我国在内蒙发现国内最大规模的可地浸砂岩型铀矿床。

2014

11月3日

国家能源局发函,同意将福建福清5、6号核电机组工程调整为“华龙一号”技术方案。“华龙一号”是中核集团公司和中广核集团采用国际最高安全标准研发设计的三代核电机型,具有完整自主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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