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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分开”应坚守公益性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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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分开”应坚守公益性导向
时间:2022-11-24 01:16:03     小编: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取消药品加成,推进医药分开,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到2017年,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面推开,群众就医费用负担明显减轻,总体上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5月18日《大河报》)

与各自为战、小打小闹的过往改革相比,此次由“医药分开”领衔、拟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更注重了医疗改革的公益性导向,强调了医疗、医保、医药的协调联动,并配套提出了七个方面的改革举措,凸显其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其改革红利及惠民效应值得社会关注与期待。

坚守公益性导向,必须正确认知“医药分开”的涵义。尽管“医药分开”的改革意向由来已久,但过往的解读却往往是局限于医疗机构本身的内部分离,比如“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统一上交、合理返还”。而在去年9月由国家6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落实2014年度医改重点任务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工作的通知》中,“医药分开”的概念就被扩展为“探索由优质零售药店承担医疗机构门诊药房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改革,逐步形成医师负责门诊诊断,患者凭处方到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自主购药的新模式”。这显然是对破除医院“药品加成”制度的釜底抽薪举措,没有对药品利益的考量,“大处方”自然就失去了动力,合理用药或会顺理成章。

坚守公益性导向,必须切实保障患者得到实惠。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不仅是医疗制度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是彰显公立医院公益属性的重要标志。为此,此次改革试点提出了“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的改革目标。同时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以加大政府投入、制订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增长机制的配套措施,保证医务工作者的合理收入,防止以药养医的创收与牟利。

作为破解医改难题的钥匙,“医药分开”为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服务提供了宽松环境和宽广平台,期待在综合性改革举措共同发力的作用下,我国的医疗卫生工作能够走出一条坚守公益、医患和谐、互利共赢的良性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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