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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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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分析
时间:2023-08-15 00:48:54     小编:

【摘要】新疆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明显区域性特征,以侵犯财产为目的的案件居多、民族类别较为集中、受教育层次普遍偏低、主要为闲散人员,多出自问题家庭,生活区域主要在南疆和农村,犯罪类型呈现多元化的特点。导致新疆未成年人犯罪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不良家庭影响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首要因素、学校教育的偏差和缺失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因素、未成年人自身的心理原因是造成其犯罪的内在决定性因素、不良同伴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辅助因素、民族、宗教等文化因素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诱因、社会不良因素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外部环境因素,只有准确把握新疆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才能从根本上防止未成年人犯罪,找到预防犯罪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新疆;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分析

一、新疆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及特点

(一)新疆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

(二)新疆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二、新疆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分析

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是家庭教育、学校引导、未成年人自身特点、同伴影响、民族宗教文化、社会环境等多方面的不利因素。

(一)不良家庭影响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首要因素

家庭因素则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是未成年人一生中经历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他们社会化过程的起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家庭的教育和保护。问题家庭出现问题孩子。从课题组调研的结果看,犯罪的未成年人中90%以上的家庭存在各种不同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种类型家庭:

二是有缺陷的家庭。调查发现有339%的未成年犯没有与自己的亲身父母共同生活在一起,225%的未成年犯家庭不完整,32%的未成年犯是孤儿。近半数的父母关系不够融洽,过半数的未成年犯与父母关系浅淡,近半数的未成年犯与父母关系一般。大多数的家人对未成年犯不能做到“全面关心”,更缺少积极有效的沟通。

五是父母职业无体制性约束家庭。统计和调查显示,父母失业或无业的未成年犯占183%,父母是个体户的未成年犯占395%;父母是农民的未成年犯占总体的181%;父母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未成年犯占总体的196%;父母在政府机关工作的未成年犯占总体的45%。由数据反映可知,父母职业无体制性约束(排除政府机关、企事业工作)的未成年犯占总体的774%。

六是父母文化素质偏低型家庭。未成年人模仿性强、可塑性强,父母的言行影响着他们的成长,有的父母素质较差不能正确的教育子女,甚至颠倒是非,有的本身就有一些不良恶习,严重影响着子女的成长。在文化程度的总体分布上父亲和母亲没有显著差异,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者均超过六成。未成年犯父母的文化程度都很低,分别为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占619%和633%,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比例已经达到964%和954%,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者仅占37%和47%。

(二)学校教育的偏差和缺失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因素

学校是培养教育未成年人进行社会交流、学习文化、形成价值观和世界观的阵地,也是塑造正确道德规范、法律观念的传播场所。但是近几年由于社会结构的调整,学校教学管理的偏差,使得学校与未成年人犯罪有了一定关系。发现目前许多学校的教育和管理还存在着一定问题,在办学方向、教学方法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偏差。学校片面追求学生升学率、重智育、轻德育的现象依然存在。对后进生和差生缺乏应有的关怀和适度的帮助,使其产生自卑心理,自暴自弃,放纵自我。有些学生在小学阶段就已经被老师和同学视为“差生”,在心理上和行为上已经出了问题,到了中学由于学校之间有了升学的压力,学校教学的重点和老师的偏爱都转向“优等生”,任凭这些“问题学生”继续“问题恶化”。学生在这样的一个学习环境中是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

(三)未成年人自身的心理原因是造成其犯罪的内在决定性因素

未成年人认知能力、辨别是非能力、抵抗各种不良行为的能力不强,思维易产生片面性和表面性。从生理上来说未成年人正处于发育阶段,会产生情绪化、冲动化,而自身又难以控制自己的这些行为,冲动、好奇和损友是犯罪的主要原因。未成年犯自认的犯罪原因主要是:“一时冲动”(40%左右)、“好奇”和“结交不好的朋友”(30%左右)、“寻求刺激”、“过多的物质欲望”和“盲从”(20%左右)、“为实现某种理想”、“生活所迫”和“道德、守法观念淡薄”(10%以上)、“其他”(少于10%)。未成年犯认为缺乏引导的不成熟心理是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内因。在该问题所设置的选项中,相对较多的未成年犯选择了三项,其分别为“虚荣心强、攀比心理”(487%)、“哥儿们义气”的消极盲从(446%)、“好奇心理、性心理的扭曲、追求刺激”(430%)。

(四)不良同伴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辅助因素

近七成的未成年犯认为受到朋友影响导致走上犯罪道路。认为朋友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很有影响”的未成年犯占总体的29%,认为“有些影响”的占总体的403%。因而认为朋友对自己违法犯罪行为有影响的未成年犯为693%。这再次证明“朋友”对未成年犯的犯罪行为产生了很重要的作用。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未成年犯并不缺少朋友,他们经常与朋友一起进行娱乐性、放纵性和群聚性活动,并且近50%的未成年犯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朋友。违法朋友多于正常朋友的情况下,未成年犯认为朋友对其违法行为的影响更大;正常朋友多于违法朋友的情况,未成年犯认为朋友对其违法行为的影响更小。

(五)民族、宗教等文化因素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诱因

(六)社会不良因素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外部环境因素

未成年犯认为导致犯罪的社会因素的前三位分别是:“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692%)、“舞厅、迪吧、录像厅、网吧等场所的影响”(63%)和“社会上不法分子的引诱”(503%)。网络游戏、网恋和不健康网站是导致犯罪的网络三大主要因素。未成年犯认为导致犯罪的网络因素包括:“沉迷网络游戏”(736%)、“浏览不健康网站”(686%)、“沉溺网聊、网恋”(629%)、“浏览非法网站”(424%)、“听信网络谣言”(269%)、“其他”(19%)。

根据此次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和相关人员座谈课题组认为:导致新疆未成年人犯罪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不良家庭影响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首要因素、学校教育的偏差和缺失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因素、未成年人自身的心理原因是造成其犯罪的内在决定性因素、不良同伴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辅助因素、民族、宗教等文化因素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诱因、社会不良因素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外部环境因素,只有准确把握新疆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才能从根本上防止未成年人犯罪,找到预防犯罪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2]黄丽勤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因素比较研究[J]中国青年研究,2011,8:79-83

[3]操学诚,刘桂明,路琦,牛凯我国未成年犯抽样调查分析报告[J]青少年犯罪问题,2010,4:4-14

[4]顾华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管理措施研究[EB/OL]法律教育网,2013-08-07

[5]古丽努尔买买提江新疆地区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及对策研究[D]东北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05

[6]张美艳未成年人犯罪成因及对策[D]大连海事大学硕士论文,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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