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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倒卖信息“内鬼”没辙说法是推卸责任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1-21 03:49:25
对倒卖信息“内鬼”没辙说法是推卸责任
时间:2023-01-21 03:49:25     小编:

作为银行客户,我们在存款、开办信用卡甚至购买理财产品时,在银行填写了很多重要的个人信息。本以为,对这些信息,银行自会严格管理和保密。不承想,如果银行有“内鬼”倒卖这些信息,银行竟然“没有太多的办法”,甚至“基本上靠道德约束”。这岂能不让人有所害怕?

乍一看,银行业内人士对“内鬼”“没有太多办法”的说法并不夸张,所谓“家贼难防”,说得显然也是这个道理:如果银行内部人士道德沦丧、无视法律威严,银行确实有些防不胜防。但仔细一分析,银行对“内鬼”“没办法”的说法,又多少是有些推卸责任因素的。

至少,一方面,从管理者的角度来讲,银行需要履行两大职能以防客户个人信息被“内鬼”倒卖。一是对其内部人员进行严格要求与管理。人员素质、能力其至道德品质等要求是企业单位的最起码的用人考核机制,试想,一个倒卖客户个人信息的“内鬼”,于银行客户来说是巨大威胁,于银行这个管理者或者说经营者来讲,无疑也是一个巨大的威胁。对这样的员工,银行有责任也有义务加强管理,甚至揪出来、踢出去!二是对客户的个人信息,银行有必要加强管理,至少不能让其在内部是“几乎透明的”。比如有必要设置相关保密措施,有必要与相关负责人签订保密协议等。

另一方面,银行对倒卖个人信息的“内鬼”没有办法,不等于其它方面同样也没有办法,更不等于银行就可以不向公安等部门求助。比如倒卖个人信息明显是违法行为,严重的将可能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那么遇个人信息被倒卖,银行对“内鬼”没有办法,公安部门自然会有办法,银行至少有报警、报案求助公安部门的办法!

银行称对倒卖个人信息的“内鬼”没有办法,是想当然的思维,甚至是一种懒政与放任的思维,至少是一种不作为,背后存在着推卸责任的消积应对思想。而这种不是没辙,而是根本就不想投入与规范的思想,显然才是最值得我们警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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