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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党内民主和集中的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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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党内民主和集中的辩证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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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关键词〕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辩证法

〔论文摘要〕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立党的基本法则。民主和集中的关系是辩证关系,它们之间是对立的统一和统一的对立,是相反相成和相辅相成。民主和集中在实践中又有不同的侧重点和立足点,具有明确的势态及不同的质和量。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运行机制、思想方法和工作模式,科学认识民主集中制的精神实质,在改革开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正确地处理好党内民主与集中之间的辩证关系,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全党整体素质的重要环节。

一、民主集中制的构成和分野

正确认识党内民主和集中的构成和分野是正确把握党内民主和集中的辩证关系的基础,也是在实践中更好地落实党内民主与集中辩证法的科学前提。党内民主和集中的构成与分野可以从民主与集中的构成,民主与集中的分野,民主与自由主义的分野,集中与个人专断的分野等几个方面理解和把握。

对民主集中制中的民主含义的表述,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在俄国、在中国尽管有所不同,诸如叫选举制、民主原则和民主制等,但是内容基本上是一致的。毛泽东说:“如果没有民主,不了解下情,情况不明,不充分搜集各方面的意见,不使上下通气,只由上级领导机关凭着片面的或者不真实的材料决定问题,那就难免不是主观主义的。”

(1)总括起来,关于民主集中制中的民主的基本思想是强调以下内容:党员按党章规定享有党内一律平等的权利;党员对党内一切事务有讨论的自由,发表不同意见的自由;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人都必须由选举产生并可以随时撤换;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人必须向党员做工作报告,等等。

民主集中制的集中或集中制,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看,比民主制提出的早些。所谓集中,就是要求全党在共同纲领指引下来统一行动。集中首先要集中正确的意见,在这个基础上,才能做到统一认识,统一路线,统一行动。为了集中,要求党必须有统一的旗帜和纲领,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导。要求党必须有科学的组织原则,这就是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的集中制的组织原则。为了集中正确的意见,并提高集中的效率和权威,常常要求必须有正确的集中程序和方法,这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正确的领导方法和集中方法。这就是集中制的构成。

民主集中制有三个分野必须划分清楚,这就是民主和集中的分野,民主和自由主义的分野,集中和个人专断的分野。第一,民主和集中的分野主要表现为组织方式和思想表达的不同,民主是为了充分地表达每个党员个人和每个组织的具体意见,是多样性的充分表达,而集中则是为了集中正确的意见,是思想、行动的一致和力量的集中,是多样性的融合,因而民主和集中具有十分明确的分野,二者在组织方式和思想表达上、工作方法和工作程序上、直接的目的上是泾渭分明的。第二,民主的思想表达和个人意见的充分发表又和自由主义有着明确的分野,思想的充分表达和个人意见的自由发表是为了党的共同事业,是为了贯彻和执行党的正确路线和方针,因而民主的表达是在统一的思想基础的前提下的表达,而自由主义则完全是为了个人目的而不顾党的利益的个人主义和无政府主义,这个分野也是水火不容、泾渭分明的。第三,集中和个人专断的分野就在于,集中是为了集中正确的思想,其出发点是在集中正确意见前提下所实现的思想统一,而个人专断往往是不顾正确意见的情况下的一种主观武断,是完全不要民主而是由个人独断专行。这就是集中与个人专断的分野。"

二、民主与集中的对立和统一

民主和集中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它们的对立表现为它们的具体分野和对立性质,它们的统一表现为相互联系和相互转化,现分述如下:

民主和集中的关系是直接对立的关系,它们的对立首先表现为它们的具体分野,这在上边已经讲过,表现在它们的组织方式、表达手段和价值指归是完全不同的。民主的指向是个体,集中的指向是集体,民主的要求是多样性,集中的要求是一致性,这就是它们的分野,而它们的对立就表现为,过多的强调民主,往往有碍集中,过多的强调集中,又往往有碍于民主,没有民主的集中常常成为专断,没有集中的民主又常常成为散漫,这就是它们的对立。

但民主和集中又不是机械对立和绝对分立的,它们又是统一的,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它们是互相联系的,二是在一定条件下二者是可以互相转化的。所谓互相联系首先是指它们在主体上的统一性,民主是党员个体的意志表达,集中是党的集体的,也就是个体总和的意志表达和行为准则,民主和集中的载体都是党的组织和集体,只不过一个是以个体的形式表现出来,一个是以集体的形式表现出来,这就是它们在主体上的统一性。另一方面表现为相互之间的转化,在一定的条件下,民主可以转化为集中,集中又可以转化为民主。一般来说,基层党组织的意见统一是一种集中,但对于更高一级的党组织来说,其集中意见又常常是基层民主的表达形式。在党的正确路线指引下,充分发挥每个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党的正确路线这个集中就转化成了党员个人积极性的民主,这就是民主和集中的相互转化。

毛泽东正确地回答了民主与集中恰当地结合的意义。他说:“对于中国,二者都是必需的。一方面,我们所要求的政府,必须是能够真正代表民意的政府;这个政府一定要有全中国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人民也一定要能够自由地去支持政府,和有一切机会去影响政府的政策。这就是民主制的意义。另一方面,行政权力的集中也是必要的;当人民要求的政策一经通过民意机关而交付于自己选举的政府的时候,即由政府去执行,只要执行时不违背曾经民意通过的方针,其执行必能顺利无阻。这就是集中制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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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主与集中的侧重点和立足点

民主与集中,不是在任何时候都是平行的,斯大林在谈到民主时说:“应当以条件为转移来看民主,不应该把党内民主问题偶像化……实行党内民主是以每一时期的时间和地点的具体条件为转移的。”

(3)可见,在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时候有所侧重,这也是恰当地运用民主集中制所不可缺少的。一般地说,在战争年代集中较为多些,在和平建设时期民主较为多些。列宁认为,在“激烈的国内战争时代,共产党必须按照高度集中的方式组织起来,在党内实行像军事纪律那样的铁的纪律”。

(4)毛泽东也说过:“在反动和内战时期,集中制表现得多一些。在新时期,集中制应该密切联系于民主制。”

(5)尽管如此,只要一旦有条件,就要加强民主,如列宁领导的无产阶级革命,当1905年从沙皇政府手里暂时争得了一些政治自由的时候,就提出:“要使组织工作摆在新的基础上,必须召开新的代表大会。”“在新的条件下,在向政治自由过渡的情况下,必须转而采用选举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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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和集中的侧重点和立足点在当前的形势下表现为注意做好民主和集中的制度建设工作,当然,这个工作是在进行深入的民主和集中的组织原则和工作原则的思想教育的前提下进行的,但是,不能把这种思想教育当成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不能仅仅把民主集中制这个组织原则当成是一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应该当成是党在执政为民过程中的一个根本的组织原则,要把它当成一种制度结构和运行机制,要狠抓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建设,不管是民主还是集中,都必须有制度的保障和明确的工作程序,都必须有党纪国法给予保障,使党在执政的过程中,不管是民主还是集中,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并在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制度建设过程中,养成习惯,形成氛围,培育成一种民主集中制的组织文化和制度文明。这就是民主集中制在当前的侧重点。

四、民主和集中的势态与质量

党内民主和集中具有明确的势态,在质和量上又有确定的界限和要求,具体内涵表述如下:

民主的势态是指党内民主发展的方向和性质,民主是在党的基本路线的统领下的民主,是有一定的政治要求和科学原则的民主,是围绕党的工作重心而进行的科学民主。民主的这个势态说明,党内民主必须是具有科学内容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根本方针的正确民主,没有这个势态,民主就会变成和党离心离德的个人主义和无政府主义,就会变成和党的最高宗旨背道而驰,和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等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背道而驰的一盘散沙。所以,民主必须是党的正确路线指引下的民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民主,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和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而工作的具有革命的原则和立场的民主,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的实事求是的具有一定科学原则的科学的民主,这就是所谓的正确集中下的民主。同样,集中就是要使民主集中到正确的方向上,集中到党的基本路线上,集中到党的最高宗旨上,而不是集中到错误的路线和错误的方向上,是集中到党的集体领导上,而不是集中到个人专断上。因此,民主集中制讲民主时就必须讲势态,讲根本方向的正确,讲正确的东西对错误的东西,科学的东西对非科学的东西的主导性、主动性和积极性。讲正确的民主,科学的民主,不能把民主和科学对立起来,决不能把民主搞成无知和愚昧,搞成对领导的无理要求和无政府主义,搞成对领导机关的要挟和取闹,决不能搞成错误对正确的冲击和动摇。势态的概念就是要确立正确对错误、正气对邪气、先进对落后、科学对迷信等方面的主动斗争的趋势和状态。

集中的势态也有与此相似的关系,集中不能成为压制民主的手段,集中不能成为操纵民主的组织措施,集中应该是集中正确的方面、科学的方面、合理的方面,集中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必须以人民的利益为立足点,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集中的目的是为了发挥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战斗性,集中的目的是把党的一切积极因素集中到党的正确路线下,为实现党的革命目标,为完成党的历史使命,为贯彻和实施党的基本路线而团结奋斗。因此,集中也有一个势态问题,这个势态也同样是按照党的基本路线进行科学的集中,而不是无原则的集中,无党员群众积极性的集中。集中说到底就是集中正确反对错误,集中科学反对迷信,集中正气反对邪气。总之,集中的方向就是把党统一起来。

由民主和集中的势态我们可以看出,民主和集中这个矛盾的双方都受到质和量的制约和规定。党的民主和集中必须在质和量上进行平衡和统一。集中其基础在量上越宽广越好,群众基础越雄厚越好,拥护我们事业的人越多越好,反对我们事业的人越少越好,理解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人越多越好。但是,量只是矛盾事物的一个形态,并不代表事物的全部。如果片面地追求人数多,错误地追求基础广,没有质的规定,没有科学作指导,量越大危害越大。反过来说,路线再正确,方案再合理,广大群众党员不接受,不实施,这样的路线和方案也只能是一纸空文,这就是民主和集中的质和量的要求。

总之,党内民主和集中的势态与质量归根结底就是解决什么是民主和集中,为什么要民主、集中,怎样民主、集中等民主集中制中的重大问题。如果说党内民主的势态是对民主和集中的方向和性质的界定,那么质则标示党内民主在不同的阶段和时期的不同的层次和水平。例如,随着时代的发展和革命事业的深入,党内民主从思想革命时代依次过渡到政治革命时代和社会革命时代,在这三个不同的革命时代,党内民主具有不同的时代特征、不同的革命内容、不同的运行机制,这标示的是党内民主的质,而在同一个时代条件下,党内民主发展的规模和范围、内容的展开层次、党员群众参与的程度,这标示的就是党内民主的量。党内民主的质和量的辩证法就在于,随着革命的深入和时代的发展,党内民主既不断发生质的飞跃,也不断实施量的扩张,新质带来新量,量的积累又为质的飞跃准备了条件。

注释: 〔2〕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383.

〔3〕斯大林全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9.

〔4〕列宁全集:第3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185. 〔6〕列宁全集:第1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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