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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桌面推演篇一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xx〕101号)、《天然气利用政策》、《省燃气管理条例》、《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川经信运行函〔20xx〕774号)等文件精神。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出现燃气上游气源供应紧张或其他突发事件下,可能或已经造成影响今冬明春期间居民生活燃气保障失衡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
根据供需缺口情况,按照“有保有压,确保民生,安全有序,稳定平衡,分级调控”等原则。坚持保民生、保重点区域、保重大活动,压调峰用户、可中断用户、工业用户,兼顾经济发展和社会效益。
(一)民生用气优先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居民生活、医院、学校、福利机构、商场、集中采暖、公交出租(大民生用气)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民生用气,出现供气缺口时必须优先满足民生用气。
(二)重点区域和重大活动用气优先原则。在满足全区域民生用气优先的情况下,考虑供区承担的公共功能,优先保障。春节及其他重大活动优先保障。
(三)社会效益和经济发展优先原则。对工业企业保障用气进行分级管理,把有限资源向符合民生、有效益、有市场、管理好的.企业倾斜,优先满足重点增长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连续性生产作业和中断供气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企业用气需求,通过安排轮休、错峰生产,压减用量,限制高能耗、高污染企业用气等方式,平抑用气高峰,平衡供需缺口。
成立县天然气今冬明春供应保障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县境内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处置,天然气供应储备应急管理、演练等工作。组长由县住建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住建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相关股室业务人员及各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城建股,负责组织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应急信息的接收、处理、报告以及各燃气企业之间的应急协调等工作。
在迎峰度冬期间,天然气供应发生突发事件,上游供气发生严重短缺或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必须限供、停供天然气,以及天然气供应出现局部或区域性紧张状态时,领导小组可根据突发事故紧急程度发布预警信息,应急预警程度分i级(最高级别)、ⅱ级、ⅲ级、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一)i级预警状态(红色):特别严重紧张状态预警。
1.启动条件:连续3个日历日燃气平均缺口达到全县平均日用量的30%以上时,启动红色应急响应级别。
2.处置措施:停止全部工业用气以及餐饮、营业场所的经营性用气;管道供气加气站对出租车、公交车予以限量或停止供应,仅对医用、警用、应急管理等车辆供气,并根据存气量情况,采取间歇性向居民供气。
(二)ⅱ级预警状态(橙色):严重紧张状态预警。
1.启动条件:连续3个日历日燃气平均缺口达到全县平均日用量的20%-30%(不包含30%),启动橙色应急响应级别。
2.处置措施:
(1)在新闻媒体发布天然气供应橙色应急公告,各燃气企业在营业场所、公众号、客户端等发布预警信息;
(2)对全部工业生产用户采取限量或停止供气措施;对餐饮及营业场所按照用气功能予以限时限量供气;管道供气加气站对社会车辆停止售气,保障出租车、公交车正常用气;集中气源供应民用。
(三)ⅲ级预警状态(黄色):较为严重紧张状态预警。
1.启动条件:连续3个日历日燃气平均缺口达到全县平均日用量的10%-20%(不包含20%),启动黄色应急响应级别。
2.处置措施:
(1)在新闻媒体发布天然气供应黄色应急公告,各燃气企业在营业场所、公众号、客户端等发布预警信息;
(2)工商业领域供气量降至需求量的80%,并启动相应压减措施;
(3)酌情减、限、停一般工业用户用气。
(四)ⅳ级预警状态(蓝色):一般紧张状态预警。
1.启动条件:连续3个日历日燃气平均缺口达到全县平均日用量的5%-10%(不包含10%),启动蓝色应急响应级别。
2.处置措施:
(1)在新闻媒体发布天然气供应蓝色应急公告,各燃气企业在营业场所、公众号、客户端等发布预警信息;
(2)一般工业企业供气量降至需求量的90%,并启动相应压减措施;
(3)酌情减、限、停可中断用户和能源可替代用户用气。
(一)调查评估和调整。全县燃气今冬明春供应保障应急预案启动实施期间至应急状态结束,县住建局应组织各燃气企业和专家评估应急措施效果,提出调整、改进和终止建议,总结经验教训,为下一年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供应保障工作提供依据。
(二)应急终止。经评估应急达到预期目的后,按照“谁启动,谁负责”的原则,由领导小组决定应急结束,并告知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恢复常态管理。
(一)强化组织协调。今冬明春期间,各燃气企业应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制定契合企业实际的燃气供保预案。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监测到全县燃气供应异常或接到县内天然气出现紧急状态的报告后,立即组织调查核实,指导有关方面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避免事态继续扩大。同时提请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分析判断紧急状态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及危害程度,研究提出应急级别、运转模式和具体措施的建议,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向县政府报告。
(二)保持通讯畅通。应急响应期间,各燃气企业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县住建局对应急响应体系统一调度,确保紧急状态下通讯联络畅通。
(三)加强调度会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沟通情况、研究措施,紧急情况下可实行日会商。县住建局负责,整理汇总有关信息,对重大、紧急情况的信息及时向县政府报告,特别紧急时实行日报、专报。
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桌面推演篇二
随着我市燃气需求量逐年增加,燃气供应问题日益突出。为应对上游限供或气源不足等情况,采取对下游合同用户进行减、限、停等供气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对下游合同用户生产生活的影响,保障大冶市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本方案适用于大冶市内由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保供范围内各类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本预案所称的突发事件是指省、市管网因自然灾害、设备故障及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出现天然气减供或断供,导致全市天然气供需存在一定缺口的情况。
统筹“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碳达峰、百姓生活”四个维度,切实强化“压非保民”工作,坚持安全底线,按照“先安全后供气,先民用后工业,先重点后一般”的指导方针,先重点压减有点供设备的企业用气,以及高耗能、高排放及工业企业综合绩效评价d类、c类企业用气,其次压减b类、a类企业用气,确保居民用气、民生用气需求,最大限度的保障供气相对平稳。
成立大冶市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全市“压非保民”应急预案管理和实施工作。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细军任组长,市发改局局长柯敏任副组长,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城投公司、大冶华润燃气有限公司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大冶市天然气供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
应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发改局,市发改局局长柯敏兼任办公室主任,以上人员组成实行席位制,如遇人事变动,不再另行发文。大冶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成立相应天然气供应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工作专班。
应急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天然气计划协调和应急日常工作。大冶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在应急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开展应急工作,具体负责本公司供气单位的计划调整和日常监管工作;在紧急状况下提出天然气供应应急方案,并报请市应急工作小组,经过审定批准后组织实施。
(一)按用气性质限停顺序
工业用户→cng加气站→商福(商业用户和公共福利用户,下同)→居民用户。
(二)按下游用户限停气先后顺序
有备用能源的工业用户→无备用能源的工业用户→重点工业用户→cng加气站→商福、居民用户。
(一)预警分级
当天然气供需存在一定缺口时,启动应急预案,并以去年同期天然气日用量高峰值为基数,按上级要求分为六级压减清单,按每级至少压减5%日用量,逐级累计:
六级(上游连续缺口在5%区间,约4.25万方):至少压减5%气量,压减对象为可中断用户;
五级(上游连续缺口在10%区间,约8.5万方):在六级基础上再压减5%气量,压减对象为可中断用户与绩效评价c类和d类企业交替执行;
四级(上游连续缺口在15%区间,12.75万方):在五级基础上再压减5%气量,压减对象增加五类用户中高耗能、高排放的企业;
三级(上游连续缺口在20%区间,17万方):在四级基础上再压减5%气量,压减对象增加五类用户中较高耗能、较高排放的企业;
二级(上游连续缺口在25%以上,21.25万方以上):在三级基础上再压减5%气量,压减对象增加五类用户中较低耗能、较低排放的企业;
一级(上游连续缺口在30%以上,25.5万方以上):在二级基础上再压减5%气量,压减对象为所有工业用气户。
(二)预案执行
1、华润燃气公司接到上游压减预警通知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根据组长的指令,召开应急指挥部成员会议,下达启动相应级别的'指令。
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单位按其职责落实相关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市指挥部。市指挥部及时将情况报告上级指挥部。同时,不断优化“压非保民”应急措施,在供需缺口缩小时,及时有序释放用气需求,尽量满足用户合理需求,减少限气损失。
3、对于执行不到位的用户,由市发改、经信会同属地政府,以及华润燃气公司,第一时间开展现场督察,确保压减到位。对于拒不执行的用户,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预案终止
供需失衡状况恢复后,华润燃气公司及时告知相关用户,恢复正常供气秩序,并报告指挥部。
(一)在压减期间,所有使用天然气采暖的用户,控制室内最高温度不超过18℃,以节约用气量。
(二)在启动预案后,正式停(限)气前,华润燃气公司至少应提前半天告知用户,企业提前做好生产计划。
(三)各用气企业在压减过程中,要绝对保证安全,对停止或压减供气可能影响生产安全的,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程操作,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好,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四)在启动天然气“压非保民”预案时,如同时启动有序用电,因将有序用气和有序用电工作相结合,做到气电协调联动。
(五)华润燃气公司应加强应急储备设施运行监测和设备维护,千方百计补充应急气源,确保储备气量不低于5天的民生用气量,确保民生用气安全。
(六)部门及平台属地之间加强联动,问题早发现、早沟通、早解决。
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桌面推演篇三
为切实贯彻上级《关于及早做好天然气迎峰度冬工作的通知》精神,保障我县天然气的平稳有序供应,特制定本预案。
天然气的安全保供关系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公共安全,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的要求,认真做好年度天然气规划、迎峰度冬谋划,督促调度燃气企业落实保供能力,确保我县迎峰度冬天然气平稳有序供应。
(一)落实燃气企业的保供能力。
20xx年,预计我县采暖季用气量为1166万方(国源844.9万方、中燃287.1万方、聚隆34万方),实际签订合同量1292.315万方。
临城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采暖季气量330.115万方,分别于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管道气量68.68万方,与中燃宏大能源贸易有限公司签订lng购销气量261.435万方;邢台聚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临城分公司与邢台聚隆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采暖季lng购销气量34万方;临城国源燃气有限公司签订采暖季气量928.2万方,分别与河北省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管道气量728.2万方、与石家庄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签订了lng购销气量200万方,并签订lng储气设施库容租赁合同,租赁石家庄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库量为85万方的库容设施作为我县应急储气设施,该设施的`储气量可保障我县居民三天的应急用气,确保20xx年我心天然气持续稳定供应。
(二)明确燃气的保供顺序。
督促燃气企业落实通知精神,分类汇总民用、工业、车用等行业用气量,形成保供方案。
坚持按照“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的保供顺序,努力实现供需平衡,保障天然气的稳定供应。
(三)建立迎峰度冬有序用气机制。
坚持规划先行、量入为出、全县平衡、供需协商,科学确定城乡民生用气和“气代煤”工程用气需求量,加强需求侧管理,规范用气秩序。
(一)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住建局、园区管委会、县发改局、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各乡镇政府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临城县天然气保供应急领导小组。
加强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做好天然气迎峰度冬供需平衡,及时协调天然气供需矛盾,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协同做好保供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做好气源保障,提升保供能力。
燃气公司要与上游供气公司签订供气合同,根据“气代煤”任务数、增加工业用户数等规划,积极谋划年需增加用气量,与上游公司早日洽谈,保障气源供应。
除此之外,要积极争取气源指标。
(三)做好燃气储备,推进应急调峰设施建设。
按照省发改委要求,天然气销售企业要建立天然气储备,拥有不低于其年合同销售量10%的工作气量。
加快推进应急调峰储气设施项目建设,确保迎峰度冬天然气供应。
(四)做好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监管调度。
根据职责分工,各部门协调联动,县住建局作为燃气主管部门,要做好天然气企业日常供应情况的监管、预警以及紧急事故的处理工作,对燃气企业的指标量、供应量、缺口量和压减量等数据进行认真统计,并对燃气供应的紧张程度进行预估、研判,全面掌握市场用户和用气结构,以及天然气供需情况信息,加强监管调度。
(五)加大宣传力度,促进节约用气。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传播途径,大力宣传节约用气常识和注意事项,同时印发宣传彩页、宣传册等资料,营造全民节气的良好氛围,调动用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各供气单位要与大工业用户沟通协调,开展安全防范和技能培训,促使工业用气节约高效。
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桌面推演篇四
为解决我镇天然气供气指标不足、冬季天然气供需矛盾等突出问题,有效保障辖区群众生活用气,确保社会稳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天然气稳定供应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要把保障民生用气供应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保障气源供给,制定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天然气保供度峰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一)落实主体责任。涉及村(社区)是本行政区域保供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对天然气供应的日常监控,认真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盯紧问题督办解决,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在供气不足的'情况下,积极引导用户使用电、煤炭、柴火等替代能源。
(二)加强供气保障。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把民生民本作为优先保障重点。
一是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千方百计拓展供货渠道,积极向上争取天然气气源增供指标,与供气公司签订气源增供、保供合同,为群众温暖度冬提供气源保障。
二是引导公众提高节约用气意识,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
三是采取有效管理及技术措施,建立预警机制,做好数据监控、分析及预测,发挥自身储气调配能力。
四是液化气充装站要切实加强气瓶检测和储备,作为补充燃料。
(三)强化多方联动。各村(社区)要做好天然气供应方面的舆情监测、舆论引导和信访维稳工作;镇应急办负责全镇燃气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派出所负责突发情况的安全警戒、治安管理,交警中队做好保供交通保障工作,保障保供车辆和物资及时抵达所需地点;民政办及时协调困难群众用气保障工作;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保供应急储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燃气事关千家万户,事关民生民心。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镇燃气应急保供工作,把燃气保供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好抓实,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办落实,确保我镇燃气保障有序。
(二)制定应急预案。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制定本区域、本部门、本单位天然气保供工作应急预案,组建工作专班,强化措施举措,加强统筹协调,重大、紧急情况立即向镇应急办、村建中心报告,确保“气荒”信息第一时间知晓,问题得到妥善处置,切实将问题解决在初发阶段,有效保障群众生产生活。
(三)强化责任追究。天然气保供度峰措施实施期间,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及时完善各类保供措施。镇纪委要对天然气保供度峰工作实行全程督查考核,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工作不力的相关单位和人员,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桌面推演篇五
为有效预防、及时、有序、妥善处置天然气供应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天然气供应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泗阳县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新修订施行的《泗阳县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对管道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作出了新的规定,对《预案》使用范围、制定的主要原则、保障的次序以及监测与预警等相关内容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全县天然气供给不足或中断等突发事件,满足应急情况下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确保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天然气利用政策》(国发改委第15号令)、《宿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泗阳县区范围内天然气供应出现紧缺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预案》制定遵循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原则:按照“保民生、保重点、保安全”的原则,确保居民生活用气,优先保障学校、医院、公交车等涉及公众利益的重要用气和特殊行业、高危企业等生产安全的用气需求,最大程度地降低天然气供应短缺对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二是以人为本,民生为先。按照安全高效、压非保民的保障原则,建立健全燃气供应保障的应急机制,优先保障民生、公用、重点用户用气,压减调峰用户、可中断用户用气,最大限度减少燃气供应短缺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三是快速反应,协同应对。政府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燃气企业力量,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为加强对天然气供应紧缺引发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县政府成立天然气供应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全县天然气供应应急保障工作。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住建局局长担任,成员分别由政府办、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运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资规局、县商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消防大队、各乡镇(街道)、园区(场)组成。天然气供应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县住建局)协调参与工作。
主要职责为:
(1)分析天然气供应趋势和环境,制定保障天然气应急供应的政策和措施;
(2)针对全县天然气供应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协调、指挥各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经营企业调配天然气气源,开展应急工作,必要时采取行政调度措施;
(3)及时通报全县天然气气源供应变化情况;
(4)根据全县天然气供应情况,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
按照《天然气利用政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5号令)关于天然气利用顺序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用气类别情况,在应急情况下依据以下供气次序进行保障:
1、居民生活(含独立壁挂炉采暖),学校、医院、养老福利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用气,集中采暖用气及公交车、出租车城市交通用气;
2、商业性公建用户用气;
3、不可中断工业企业用气;
4、国家重点工程用气;
5、一般工业可中断用户生产燃料用气;
6、lng用气。
一是动态监测。建立健全天然气供应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对天然气供应的动态监测。天然气供应企业应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部门报送有关数据和情况。
二是 信息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天然气供应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紧急状态下实行快速专报制度。天然气供应企业发现供气异常波动情况后(上级上游减量供气,设备检测管道压力异常骤降,用户反映使用异常等),要在3小时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小时内对报告事项予以调查核实后报领导小组。
根据根据全县天然气实际需求量与上游下达的供气量和应急储备保障量的缺口情况,分为ⅶ级、ⅵ级、ⅴ级、ⅳ级、ⅲ级、ⅱ级、ⅰ级七个预警等级。
ⅶ级: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到5万方/天。
ⅵ级: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到5―10万方/天。
ⅴ级: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到10―15万方/天,供应形势紧张。
ⅳ级: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到15―20万方/天,供应形势非常紧张。
ⅲ级: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到20―25万方/天,供应形势严峻。
ⅱ级: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到25―30万方/天,供应形势非常严峻。
ⅰ级: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到30万方/天以上,供应形势极其严峻。
(一)应急响应
一旦发生天然气供应预警事件,天然气供应企业应立即采取初步应急措施,同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影响范围、发展趋势以及已采取的应急措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事件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等情况,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领导小组根据事件的性质,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通报值班人员和值班情况。
(二)处置流程
(1)发布预警信息。当出现天然气供应短缺时,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严重程度、预警级别分别向受影响范围的用户通报信息,必要时发布社会公告或情况说明。
(2)争取外调气源。气源组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天然气供应企业)加大与上级、上游的沟通联系,争取供应指标,加强外调气源的购置、运输和储备工作。
(3)制定停(限)气方案。当天然气供应形势紧张时,办公室成员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各乡镇(场)、园区(场)、天然气供应企业制定停(限)气方案,报领导小组批准实施后,由天然气供应企业具体执行。
(4)实施停(限)供方案。天然气供应企业负责实施停(限)气方案,天然气供应企业将已确定的停(限)气信息提前12小时通知相关企业单位,告知停(限)气时间和指标等信息,便于做好内部应急措施及生产计划调整等工作,尽量减少损失,确保有序安全用气。
(5)建设应急储气设施。天然气供应企业根据消费需求和供应实际,另行扩大建设应急储备站(库)和门站等,增加天然气应急储存设施保有量和储气保有量。建设组成员单位分别牵头做好项目手续办理、建设协调和帮办服务工作。
(6)进行天然气价格调控和财政补贴。办公室成员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密切关注天然气供应企业的保供成本和供应形势,并分别制定天然气价格调控方案和财政补贴方案,经领导小组研究,报县政府审批后执行。
(三)分级响应
有关县人民政府及城燃企业要按时完成已形成能力的储气设施的注气工作,在天然气供需紧张情况下,按照保障次序优先保障居民和民生用气;根据供应保障情况及应急响应等级,及时沟通上游供气、储罐经营、管道运输、城市燃气等相关企业形成保供合力,紧急调用储气资源,适时释放应急储量,最大限度发挥储气设施的应急保障作用,全力保障居民和民生用气平稳有序。
(四)信息发布
(1)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立应急演练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演练推演,强化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及通信联络,确保天然气供应紧急状态下的有效沟通和统一指挥,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改进和完善应急预案。
(2)天然气供应企业应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应急预案规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不断提高企业的运行管理能力。
(五)宣传教育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引导各有关单位做好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众节约用气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手机等传播方式,加大对天然气应急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
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桌面推演篇六
为保障我市天然气市场稳定,加强对天然气供应情况的监管,确保天然气供应能够满足社会需求,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123号)精神,特制定以下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预案。
为切实加强我市天然气供应应急工作的领导、协调,市政府决定成立固原市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全市然气供应保障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住建局、环保局、气象局、政府应急办公室、中燃公司、固原供电公司等相关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应急的联络、协调、组织和实施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及市直各有关部门必须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做好我市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相关工作。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分析我市天然气供应趋势和环境,制定保障天然气应急供应保障的政策和措施;
2.针对我市天然气供应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协调、指挥各有关部门和经营企业调配天然气气源,开展应急工作,必要时采取行政调度措施;
3.按照领导相关要求的时间节点向市直有关部门报告我市天然气气源供应变化情况;
4.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能范围负责相应工作;
5.根据我市天然气供应情况,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及时统计及上报我市天然气供应异常情况;
2.跟踪掌握我市天然气供应动态,及时发现和协调供应中出现的问题,向领导小组提出应急工作建议,包括应急保障供应计划、调控措施和实施办法等;
3.建立天然气供应预警机制,起草有关文件、文稿、综合报告和发送有关情况、信息;
4.按照领导小组批示,具体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工作。
市内各天然气企业必须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销售西部分公司签订长期供应合同,确保气源供应稳定,当供应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方面信息,经分析研究后,报请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发出预警信号以及信息具体发布途径。预警信号共分为三级,分别以黄色、橙色、红色来表示。
(一)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报请领导小组发布黄色级别预警信号。
1.市场供应开始紧张,企业液化石油气(lpg)库存量静态有一定程度下降,全市燃气库存量液化石油气(lpg)静态情况下少于3天市场消费量,局部地区出现气源供应短缺情况。
2.天然气上游供应开始紧张,日供气量不能保证1天气量供应,同时中燃公司管存量低于日指定气量或出现任何突发紧急事故导致供气波动。
(二)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报请领导小组发布橙色级别预警信号。
1.供应失衡状态持续,液化石油气主营企业库存急剧下降,局部地区燃气市场出现异常波动持续2天,全市燃气库存量液化石油气(lpg)静态情况下少于2天市场消费量。
2.天然气上游供应失衡状态持续,日供气量急剧下降,中燃公司管存量低于日指定气量一半或出现任何突发紧急事故导致供气中断。
(三)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报请领导小组发布红色级别预警信号。
1.供应紧张状态进一步恶化,液化石油气主营企业库存接近枯竭,突发事件可能造成市场重大波动,全市燃气库存量液化石油气(lpg)静态情况下少于1天市场消费量。
2.燃气公司库存接近枯竭,供应紧张状态进一步恶化,导致中断供气。
进入预警状态后,由领导小组负责启动应急预案,并确定信息发布途径,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进入应急状态,积极、负责地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一)黄色级别预警信号应急措施。进入黄色级别预警信号后,由领导小组统筹有关部门,共同协调及指挥各燃气企业采取以下措施:
1.住建部门应当分别或同时对全市的燃气储配和中燃公司的储存量实行每日报告制,包括当日供气量、进气量、库存量。
2.当个别出现气源短缺,属地的燃气主管部门及燃气经营企业应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有关情况(包括气源短缺原因、供气企业三日的库存量及供气量、受影响范围等),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燃气供应企业,按照地区就近原则,积极采取内部气源协调措施,由气源库存充裕的燃气公司为气源短缺县区迅速补充气源,暂缓气源供应短缺问题。
3.天然气经营企业应当与上游气源供应单位随时保持连通,及时掌握最新信息,并及时与用户沟通信息,减少向季节性生产用气单位供气。
(二)橙色级别预警信号应急措施。进入橙色级别预警信号后,除继续实施黄色级别预警信号应急措施外,由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有关部门,分别或同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燃气企业动用一切资源,拓宽气源采购渠道,恪守社会责任,力保燃气市场供应,并向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2.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联络燃气气源各大供应商,了解市场供应走势,要求各大供应商确保我市燃气需求的最低保障。
3.由领导小组向市政府请示,动用政府的财政资金向区外气源供应商采购气源储配在各燃气企业气库中,稳定日常供气量。
宣传部门要加强新闻舆论的管理和调控,有关数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计,经领导小组审核后决定是否向新闻媒体发布。新闻媒体对突发事件、异常情况的报道要本着有利于社会稳定和市场稳定的原则进行,坚持新闻真实性,防止不实报道和炒作。加强宣传节约用气,鼓励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用电、煤等作为临时的替代能源,减少用气量。
发改部门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及时掌握燃气市场价格动态,按照相关燃气价格管理办法,适时调整燃气价格,同时依法查处燃气经营中哄抬价格等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并及时向物价部门备案,使用新价格必须在备案同意后实施发布。
市场管理部门要提高市场检查的频率和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扰乱市场秩序等不法行为。
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应急所需资金,监督应急资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
环保部门负责调度环境应急力量,预防和应对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严格落实“以气定改”原则,所有“煤改气”项目实施前必须先签订合同落实气源,禁止超合同实施,特别要严格控制工业“煤改气”项目。
政府应急办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受灾群众的救助工作。
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天然气供应保障、制定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预案、用户调峰方案和需求侧管理预案。针对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建立健全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做好应对工作。组织辖区内城市燃气企业与用户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全年供气合同及供暖季供气合同;督促签订有量有价、明确调峰用气责任、可中断用气政策、明确违约责任的供气合同,监督城市燃气企业将经营区域内的减限气量合理分解到每个高峰用户和可中断用户。
气象部门负责及时分析、预测、发布天气预报和极端天气预警信息。
燃气公司负责天然气供应及资源协调工作。严格按照已签订的合同履行供气义务,排查供气风险,提出应对措施,确保按合同约定供气。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全市天然气气源供应总体情况,按照资源分配量供气,遇到特殊情况和气源紧张时努力争取增量资源。
供电部门配合做好我市采暖用热的.热电联产燃气调峰工作。合理评估天然气供应突发事件对电网的影响及做好相关控制措施。
(三)红色级别预警信号应急措施。进入红色级别预警信号后,除继续实施橙色级别预警信号应急措施外,同时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1.按燃气供应保证重点原则,优先保障居民日常生活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用气,其次保障重要商业正常生产和服务业的最低用气保障。
2.限制市内一般商业用气大户的用气量,除实行限量供给外,必要时对其停止供气。
3.由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请示政府进行协调,向周边地区寻求气源供应。
进入预警信号后,燃气企业要特别加强对储气各种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市场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消防部门应切实加强对上述设施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可疑因素的排查,防止上述设施受人为破坏。
当全市范围的气源能够持续正常稳定供应7天后,由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解除预警信号及终止应急措施,并确定信息发布途径。预警信号解除后,各有关部门及燃气企业须认真分析和总结本次应急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总结上报领导小组。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