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工作顺利开展,推动“两污”项目建设,按市建设局(普建电发〔2009〕34号)文件要求。加强对市政设施运营安全的监督管理保障城市市政公共安全,为进一步加快我县“两污”项目前期工作,特制定**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项目设施运营安全检查汇报如下:
一、 垃
圾处理厂设施项目实施情况
(一)**县垃圾处理场经地质部门按有关设计阶段的要求,深度进行勘察后认为拟建场地交通便利,有水泥路通往,离县城仅3.5公里,周边无长期居住的村寨,场区不存在膨胀土、暗沟、暗河、溶洞、泥石流、崩塌等不良地质现象,适宜项目建设。
(五)按照计划目前我县“两污”在施工招标阶段,如完成了施工招标后,一定按照国家及省上相关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企业、监理单位进行建设管理,施工、监理人员一律要具备执业资格证,施工、监理日记全部到位。
二、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实施情况
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是**县建设局,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总投资6486.12万元,污水日处理1.1万吨,配套管网33.9公里。
(一)**县污水处理场拟选址距离县城5公里郊区,南垒河的下游,有方便的交通,周围无长期居住的村寨,对人畜饮水不会造成污染。
(二)该项目应该按照国家及省上的相关规定开展两污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并由我县委托普洱市建设局进行设计招标,项目设计中标单位是云南省设计院,中标价为191.31万元。
(五)按照计划目前我县“两污”在施工招标阶段,如完成了施工招标后,一定按照国家及省上相关规定委托具备相应资质企业、监理单位进行建设管理,施工、监理人员一律要具备执业资格证,施工、监理日记全部到位。
我县建设局一定应该按照市局的要求加快对市政工程的建设同时也会确保市政工程设施运营的安全,让这一项惠民工程的已早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