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相继制定、颁布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基层工商所财务制度的规范性措施和文件,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基层工商所的财务管理工作正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但同时基层工商所的财务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规范。
一、基层工商所财务工作存在问题及其不良影响
(一)会计凭证不规范。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文件。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是会计工作的起点和关键,对于如实反映和有效监督经济业务,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具有重要意义。会计凭证按其填制程序和用途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水、电费发票、餐费发票、油费票、医药费单、经费支出审批表、银行结算凭证等均属于原始凭证。而经过分类汇总后编制的凭证则属于记账凭证。
基层工商所的的会计凭证不规范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原始凭证报销审核不规范。1、原始凭证要素不齐全,包括购物发票不填写购货单位、购货日期,商品名称内容模糊,数量、单价填写不完整等,如“购买办公用品一批”;2、原始凭证金额计算错误,如合计与单项不符,大小写不符等;3、原始凭证审批程序不严格,有的缺少经办人员签字或者全部由同一个人签字,有的未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就予报销,有的超出支出限额未向有关领导审批就予报销。
二是原始凭证归集不规范。1、归集期间不规范: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和收付实现制的原则,基层工商所应当将当月发生的经济业务形成的原始凭证分析整理,全部登记入账,以反映本月经济活动的全貌。但是有的基层工商所没有严格按月进行归集,没有按月结帐,有的将本月初的原始凭证归入上月的账簿中,或将本月底的原始凭证归入次月账簿中。如有的工商所为了免去向市局请示审批的手续,将本月超额支付的招待费记入下月的费用。2、归集单位不规范:由于基层工商所财务人员代管个体私营协会办事处账务,在月末结账整理原始凭证时,容易出现原始凭证归集单位错误的现象,如有的原始凭证本属于办事处,却误列为工商所的费用。
三是记账凭证装订不规范。有些工商所的记账凭证没有整理就直接用订书机订起来或用胶水粘起来,显得参差不齐,不仅装订起来费时费力,而且使用也不方便,最终影响会计档案的质量。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会计凭证保管期限为15年。因此必须装订规范,才能有效地保存。为使会计凭证长时间保存好,使用者查阅起来方便,会计凭证须装订做到科学、实用和美观。
(二)会计账簿登记不规范。会计账簿是由一定格式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依据,全面、系统、连续地记录各项经济业务的簿籍。设置和登记会计账簿,是编制会计报表的基础,是连接会计凭证与会计报表的中间环节,在会计核算中具有重要意义。基层工商所的会计账簿有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固定资产明细账三本。
基层工商所会计账簿登记不规范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登记时间不规范。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都属于序时账簿,是用来核算和监督现金或银行存款每天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的账簿,由出纳人员按时间顺序逐日逐笔进行登记。登记序时账簿应做到及时、准确、完整,按顺序逐页逐次登记,不得隔页、跳行,否则容易出现账实不符,错记、漏记的情况。有的工商所在支付了现金或收到市局下拨经费后未能及时登记日记账,存在事后补记的现象;有些工商所在新购买固定资产或固定资产报废后,未能及时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
二是登记方法不规范。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账簿登记发生错误的一般应采用划线更正法:在错误的数字中间划一道红线(错误数字全部注销),然后在上方用蓝字书写正确的数字,并加盖更正人章或签名。有的工商所在账簿记录错误时,用刮、擦或涂改液等方法更改错误,不符合会计制度的要求。
(三)银行印鉴和支票管理不规范。根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粤工商财字【20xx】491号)文件要求,工商部门必须加强对支票、支票印鉴的管理,健全支票印鉴分别保管、分别用章制度。但有的基层工商所为了用章方便,往往将单位公章、单位法人公章、财务私章和支票存放在一起,这既不符合文件的规定,又容易丢失,甚至被私自盗用,导致银行存款不安全。
(四)固定资产管理不完善。由于基层工商所日常的人员调动比较频繁,特别是由于执法创新体制的试点工作,基层工商所与经检队之间的人员和设备配置交流频繁,导致各个工商所的固定资产管理较为混乱。再加上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不需要计提折旧,固定资产在实际使用中因超过使用年限而报废,但在固定资产明细账中却得不到及时反映。这就导致了固定资产明细账与实际盘点数不相符。
二、规范基层工商所财务工作的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基层工商所的财务工作,笔者认为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健全财务制度,规范报销流程。一是规范会计凭证审核。原始凭证审核包括书面审核和实质审核两个方面。书面审核首先应审查票据本身是否符合规定。如购买货物或服务必须取得税务部门正规发票,且出具发票的单位经营范围必须与发票所列示的商品相符,杜绝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入账;其次,审查项目填写是否齐全,签章是否完备;第三,审查数字计算是否正确,大小写是否一致。若发现手续不完备,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及时退回,补办手续或更改错误。实质审核即审核原始凭证记载的经济业务是否真实、合法、合理,如果发现原始凭证不真实、不合法、不合理,会计人员应拒绝受理。二是严格会计凭证的归集期间。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应按照收付实现制的原则,及时将原始凭证归集、整理并填制记账凭证,做到日清月结。做好每天的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每日终了都需要对现金进行点算,真正做到账实相符。若发现账实不符,立即查找原因,若差异较大或存在失窃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只有严格会计凭证的归集期间,才能及时准确地提供会计信息,发挥会计监督作用,便于单位领导掌握财务状况,科学决策,同时也才能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三是制定审批报销程序。制定一套严格的审批流程,组织相关的会计人员学习,并张贴公示报销流程。从经办人员报销到会计人员审核,再到所领导审批,每一个环节都要求严格根据“谁经办,谁报销;谁报销,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经办人,杜绝随意报销的情况。如果报销金额超出了规定的限额,还需要报经有关领导审批,如果未能及时审批,可以先电话向领导请示。
(二)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加强财务知识培训。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理财观念。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会计法》、《预算法》、财政部颁发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准则和相应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坚决纠正和彻底杜绝不能或不懂依法理财的糊涂观念。二是加强培训学习,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针对单位会计人员的特点和工作要求,科学地确定培训内容,做到教育对象层次化、知识结构系统化,为会计人员及时更新知识提供保证。三是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与纪律教育。要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制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纪律与规范,并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结合会计证管理制度,加强对会计人员执业纪律的监督检查,引导教育财会人员坚持原则、遵守法纪、忠于职守、秉公办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以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三)完善会计监督体系,形成有效的监控机制。要充分发挥单位内部监督、社会监督、政府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的作用,强化对财务会计人员的监督职能,加大会计中介服务机构的督导力度。同时可以在基层工商所内实行内部监督员制度,市局可以指定有财务经验的同事担任监督员,每星期协助会计人员对现金、银行存款和固定资产等进行盘点,并核对账实是否相符。
(四)大力推行会计电算化,实行微机物资管理。把固定资产的购建、核算、移转及清查报废全过程的四项规程从原来的书式台帐改为计算机软件操作。将固定资产按照名称、型号、规格、种类进行逐一登记,及时录入数量、价值、用途、性能、状态、分布、使用、维护保养等情况,确保账、卡、物一致,通过动态管理掌握的准确信息,合理购置、调配固定资产和及时开展固定资产清理、维修、改造等管理工作。同时,实行扣留罚没物资的微机信息管理,对扣留物资的相关数据进行录入,使物资的扣入管理、拍卖管理、发还管理、销毁管理、统计查询等大量数据实行微机处理,进行动态管理,监督部门可通过网络及时查询本系统各办案单位的扣留罚没物资状况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