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应对汛期地质灾害多发的现像,防止重大地质灾害事故发生,现就我县汛期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在汛前排查的基础上,结合汛期变化、气象预报等因素和安全生产的要求,对全县所有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有人居住地和活动场所再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重点要加强对集镇、村庄、医院、学校、庙宇、旅游区、集市等人群集中地,宁杭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河流两岸、工程建设区域以及露采矿山,特别要加强对丘陵山区切坡建房的房前屋后、冲沟沟口等地区的排查。
对已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排查地质灾害体隐患发育情况和危险程度,明白卡、避险卡发放,警示标志设立以及隐患点防灾预案编制情况。
对再排查发现的新的隐患点,要在国土部门的指导下现场发放明白卡、避险卡,确定防灾责任人,落实群测群防,及时设立警示标志并编制预案,落实相关防灾措施。
二、组织领导
三、有关要求
(一)本次再排查以镇、开发区为单位进行,由各镇区负责开展辖区内的再排查工作。
(二)各镇、开发区要针对排查情况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对必须撤离的要坚决搬迁撤离;对必须治理的,要采取措施紧急处置;对采取监测措施的,要在积极采取科技手段的同时,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体系作用,切实搞好监测预警。
(三)要加强对排查紧急行动的宣传工作,适时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到“电视有画面,广播有声音,报纸有文章”,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排查,积极做好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