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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皮协议书 双方篇一
现甲方 有限公司共有建设用地二块,总使用面积共为1216平方米具体地址如下:
一、位于海丰县附城镇联河村委海富苑林场前,(青年干渠北侧)使面积1066平方米。其证号为:海府国用()第号。
二、位于海丰县附城镇联河村委海富苑小区一栋1号使用面积:150平方米。其证号为:海府国用()第号。
其四至路道按国土证书编号及示意图为准。现甲方另谋发展,愿意将 该地范围内所有权属转让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及中介方多次协商,同意并签订以下协议:
该地块经双方协商后按时价人民币每平方7300元计算,人民币8876800元整成交。乙方预交给甲方购地定金人民币万元整,( 元)。
一、签订协议之后 天内,甲方提供该幅地的土地使用相关证件到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原公司法人原人签名后为止,乙方当天交清全款。该幅地过户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
二、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地块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双方自交定金起不得反悔,若有一方反悔应罚违金人民币 万元整并与中证方各一半。
四、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证方二份,买卖自愿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可向海丰县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中证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地皮协议书 双方篇二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地皮转让事宜:
一、甲方自愿将一块地皮在板谭屯旧国道路(古谭路)永久性转让给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乙方经营,该地皮长21米,宽4.8米,东邻韦英梅,西邻马瑞吉,南邻公路,北邻韦英梅。四邻地界清楚,均无异议。
二、乙方同意一次性付清转让补偿费共计人民币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元),本协议签订之当日以现金方式付清,甲方须出具收款收据给乙方为凭。
三、甲方将该地皮的经营权永久性转让给乙方后,乙方拥有永久性使用权、经营权或转让权。日后,乙方在建设使用该地皮的当中,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相关土地申报变更登记手续,手续费及税费均由乙方全部负责。
四、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成员讨论协议后签字付清补偿费即生效,从此任何一方都不得反悔(包括甲、乙双方的子孙后代),均不得以任何借口强占或增加任何费用。
五、违约责任:如甲方违约,则须按当时的市场价格加两倍赔偿乙方的购地皮补偿费及一切费用;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该地皮且不再退还乙方的购地皮补偿费(地皮+补偿费)。
六、乙方在建设使用该地皮当中,若有他人干扰阻拦不许建设的,甲方负责调解清楚,如果调解不了的视为甲方违约,按违约处理。
七、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家庭成员签字:
见证人签字: 年月日
地皮协议书 双方篇三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交换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甲方地块位于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_________组_________亩土地,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亩),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田亩册)。该地四至,东邻;西背;南邻 ;北邻 。
2、乙方地块位于_________乡(镇)_________村_________组_________亩土地,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亩),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田亩册)。该地四至,东邻;西背;南邻 ;北邻 。
二、交换方式
1、甲方同意把该地块的部分土地以同等面积交换给乙方,交换土地面积为平方米(折________亩)。
2、乙方同意把该地块的部分土地以同等面积交换给甲方,交换土地面积为平方米(折________亩)。
三、附加条件
1、乙方同意将另一处土地无偿送给甲方作为交换条件。
2、作为无偿送给甲方的地块面积该地四至,东邻;西背邻 ;北邻 。
四、特别约定
1、乙方使用该土地建民用住宅,并承诺房屋结构不能有门口朝向 方向。
五、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第四条特别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_________元。
2、如果违约金尚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时,乙方应在违约金之外增加支付赔偿金。
六、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地皮协议书 双方篇四
转让方:
身 份 证 号 码
电话: (简称甲方) 承接方:
身 份 证 号 码:
电话: (简称乙方)
兹有甲方在 经甲方全家人协商同意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承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定如下协议:
第一条:每平方米转让单价 元(包含土地批字、土地使用证),总面积 平方米, 合计 元整。
第二条:付款方式协议签定后,乙方首付定金伍万元整,甲方批字下来,待乙方可以挖基础、浇好基础梁后再付80%款给甲方(含定金),余款在甲方交付土地使用证给乙方后,乙方付清余款。
第三条: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如有阻碍乙方施工的情况下,甲方应尽快处理使乙方能够正常施工;在乙方所属地皮内有联通电缆线和高压线由甲方移开。
以上协议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共同履行,甲乙双方不得违约,签字后生效;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必须赔付违约金是首付款的二倍。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地皮协议书 双方篇五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 _,土地面积为有土地证部分_ _平方米(折__ _亩)。无土地证部分 亩,共计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2、现该地块为出让地,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把该地块以土地过户或办他项权并协议公证方式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不小于规划局规定的3.79,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并办好规划手续。
2、土地的转让总价为一口价万元[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 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土地管理费、土地差价和规划报批所有费用]。
3、乙方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在办好土地转让手续和规划手续后,乙方支付人民币万元 ,第二期,在建好第一层确定土地无其他纠纷或麻烦后乙方支付人民币万元,共计 万元,余款 万元用建好后房屋门面冲抵,暂定房屋两套,按起价 元/平米,门面一间,按起价 元/平米,实际购买时支付差价。
4、甲方需配合乙方办理相关部门手续,如出现产权纠纷或报建手续不能进行,甲方必须退还已付款项并按银行利息四倍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损失。
5、在土地和规划手续办理好后签订正式合同。
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地皮协议书 双方篇六
甲方:新庄镇人民政府
法人代表:周宁(镇长)
乙方:王天祥,男,汉族,现年岁,系新庄街道工商个体户。
新庄镇政府西面与个体户王天祥为邻,由于历史原因,两家界畔相互交错,非常混乱(后附两家界线图),为了便于管理,规范整洁各自院落,界线以直线划拨的原则,经双方多次协商,达成地皮兑换协议如下:
1、新庄镇政府同意将西面与王天祥相接的四间房屋地皮的一部分(长11米,宽3.4米)转让给王天祥使用。
2、王天祥将自家院落东面厦房地皮(长12.4米,宽3.2米)同时转给镇政府使用。
3、因镇政府四间房屋现在还需使用,故镇政府地皮兑付时间为镇政府废弃拆除其房屋时,立即兑付。
4、地皮兑换后,两家界畔以政府四间房屋南边的王天祥四间房屋后墙外皮为界(以厦房后墙外皮为直线南北延伸,北面延伸至镇政府车棚南侧)。
5、本协议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当事人及镇司法所各存档一份。
甲方:
见证方:
乙方:
地皮协议书 双方篇七
转让方(简称甲方): 男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受让方(简称乙方): 男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年 月 日甲方向 (身份证号: )购买了坐落于丰顺县汤坑镇金山街三巷6号房产及房产附着的宅居地(下称该物业),且已付清房款,已自行使用 年。现甲方决定永久性有偿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该物业坐落于丰顺县汤坑镇金山街三巷6号,四至分界东至 住宅,南至 ,西至 ,北至 。房产占土地面积 平方米,现为 层建筑,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
二、转让金额:双方议定该物业现价为人民币陆拾伍万整(650000.00元)。
三、付款方式:乙方分两次给付。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乙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350000.00(大写:叁拾伍万元正)给甲方,乙方收到甲方的首付款后,必须在20xx年12月30日前将房屋及宅居地交付给乙方使用;剩余房款人民币300000.00(大写:叁拾万元正)于甲方把该物业交付给乙方使用之日起15天内支付。
四、甲方将该物业交付给乙方使用时,应当同时将购买该物业的买卖合同、收款收据、宅基地证,原业主及甲方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所有和该物业有关的证照交付给乙方保存。
五、甲方保证转让的该物业不存在任何抵押、查封、冻结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且其转让行为已获所有甲方全部家庭成员同意,并无损害任何第三人利益,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债权债务纠纷。
五、产权归属:乙方付清第一期款项之日起,房产及宅居地使用权属归于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此宅基地上修建房屋,或再行转让他人,甲方无权干涉。
六、乙方接收该物业后,在法律、国家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过户等手续到乙方手中,所需税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协调和处理:乙方在建房施工中,如若发生土地产权纠纷等出现,由甲方负责出面协调处理。
八、违约责任:本协议从双方签字当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违约,如甲方反悔,应当向乙方全额退还购该物业的转让款人民币陆拾伍万元,并偿付 违约金人民币陆拾伍万元以及土地增值部分,如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包括建房、装修工程款和土地增值部分)。
九、该物业如被国家、企业征收、征用,所涉所有拆迁补偿、安置等款项均由乙方享有。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自双方签字盖手印后生效。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配偶: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签署广东省丰顺县
地皮协议书 双方篇八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接受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了更好地合理开发利用土地,本着双方自愿的原则,甲方将现有祁阳县浯溪镇浯溪村建房用地转让给乙方(具体地点见附图)。现就有关事项协议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转
让建房用地2壕,每壕用地宽4.2米,长19.2米,每壕地的前面至公路边沿的地归乙方所有,后面至滴水为界所有,但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用地后面通光地6米,不得出售或作其他用地。每壕地转让款计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23000.00元),2壕地共计人民币肆万陆仟元整(¥:46000.00元)。
二、甲方必须负责为乙方办理好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费用由甲方承担,其他建房用地所属手续,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公历十二月底必须办理好该合同转让地使用权证并交付乙方,否则,甲方应无条件地退还房地转让费,并赔偿乙方由此而产生的直、间接损失。
三、甲方负责乙方水、电、路、下水道四通到位,水、电使用开房及费用由乙方负责,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以最低价格办理开户费用。
四、在建房过程中,乙方如有超过红线或其它违规行为,甲方有权指责乙方改正。乙方土地在建房过程中,所涉及界线和边界问题,由甲方全部负责处理。建房的一切施工及原材料购建,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村民、建房师傅和开车师傅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阴挡建房装车等工程建设。如对乙方一切的'土地使用权构成侵犯,且使乙方不能正常建房,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负责赔偿,并退还乙方购地款肆万陆仟元整。
五、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土地转让有关介绍信或办理用地手续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以后遇国家征用乙方用地,国家征地的一切赔偿款归乙方所有。乙方购买甲方土地使用权发生了一切纠纷全权由甲方负责处理,并由甲方承担一切纠纷费用。
六、双方达成协议后,乙方向甲方交预付款叁万元,等甲方为乙方在规定期内办理该办的手续后,乙方剩余款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在场人(签字):
年月日
地皮协议书 双方篇九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协商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就建房地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自己位于三新 号前,建房规划建设许可证号为: ,实际建房面积为 平方米,转让给乙方建设房屋作永久性产权使用,今后甲方家人及子孙后代不得干涉乙方对该地皮及该地皮上房屋的所有权。
二、甲方转让地皮东邻 米,南邻 米,西邻 米,北邻 米,甲方必须负责理顺好四周邻里关系,清理好四周有阻乙方建房施工的设施,保证乙方按约定界线建设该地。
三、该地皮总额为 万元,付款方式为订立合同时付地皮款 万,乙方主体完工时支付清款共 元。甲方中途反悔应赔偿乙方购买该地皮总额的拾倍赔偿。
四、甲方转让该地国土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实际转让给乙方的建筑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乙方在该地皮建房的一楼面积为 平方米,与甲方房屋间隔 米,其他三面阳台可向外飘 米。
五、建设过程中如遇城管、集体或邻里阻挠时,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调处理,处理不了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损失。
六、双方签订此地转让协议之日后,如有发生与此相关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七、建好房屋后,乙方如需办理相关转让手续,甲方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件。
七、本协议合同书,一式叁份,村小组盖章。双方不得违反,具有法律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村小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