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不仅是新时期稳定低生育水平、保证人口安全、促进协调发展的迫切需要,而且也是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方式转变、提高整体工作水平的迫切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和河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十一五”信息化建设发展的指导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信息化建设步伐,根据《省“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和《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三网一库”建设。依托人口计生专网,加大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发挥mis系统的“龙头”作用;依托政府专网,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提高政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程度;依托计生系统各级内部局域网,推进办公自动化,提高工作效率;依托全省人口数据集中管理模式,加强县、乡级人口计生信息的采集、录入、分析、反馈、服务等程序的规范化动作。提高数据质量,增加稳定性和可*性,基本建成比较健全的信息安全体系和信息管理工作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信息化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大幅度提高,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信息化省市先进位次。
二、工作要求
县、乡二级从基础建设、软硬件设施配备、信息应用、网络环境、人员机构配备等方面全面落实《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规范》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人口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
三、信息化基本建设规范
(一)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乡级计生办至少配备2名信息技术员。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计算机相关专业学历。县级要求具备大学本科以上,乡级要求具备大学专科以上。
(二)县、乡基础性建设。按照全县统一标准、标识建设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县、乡人口信息中心(站)建设
1、乡建成“一站、一网”。“一站”是指乡级人口信息站要有独立的信息化工作场所。“一网”是指人口信息站建立局域网,用于分管领导,办证大厅、人口信息站以及乡所等各部门的机器联网,实现信息共享。
2、环境建设要达到“九达标”。“九达标”是指在机房建设方面,从面积、位置、环境、地面、吊顶、防火设施、带电设施、空调、布线等九个方面符合工作的技术要求。
3、标识建设要达到“六统一”。一是乡(镇、办)人口信息站的工作人员、配备微机的村级信息员统一佩带胸卡。二是乡级人口信息站统一悬挂“人口信息中心”或“人口信息站”机构门牌。三是乡人口信息站统一悬挂宣传画,工作职责、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图等;四是乡工作pc机、网络设备以及办公设施统一标识牌,标明设备的名称。五是各种档案资料统一式样,统一归档。六是统一日常工作制度。
(三)各种设备配置和网络环境建设
乡硬件设备配备要达到相关技术参数标准,县级必须配备正版网络防病毒软件和网络硬件防火墙。乡级要配备正版防病毒软件。乡(镇、办)计生办至少配备3台单机,两台专用于mis系统,一台用于日常办公。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至少配备1台单机。乡级在配备单机的同时要配备相应的计算机辅助设施。
四、抓好信息应用规范
mis系统信息是全员信息,数据信息量大,关联程度高,应用范围广,必须着眼信息化今后的应用与发展,全员参与,统一流程,规范管理。
(一)规范信息化管理工作流程。即从信息的采集、录入、核查、反馈等各项基本操作流程,要做到统一采集内容,统一采集主体,统一录入要求,统一变更时间,统一数据库管理,统一反馈内容。
(二)规范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制度。县、乡两级都要与卫生、公安、民政等相关部门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三)规范乡村计生台帐。以mis数据库为核心,在信息应用中精简、整合各类台帐资料,规范乡村计生台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