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项目实施方案篇一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借鉴经济建设项目化的理念、思路和举措,通过实施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制定项目申报、立项、实施、总结等工作流程,实行精细化管理,促进各级党组织书记当好破解难题、打造亮点的“先行者”,引领党建工作率先突破、创新发展,实现破解难题与工作创新的有机统一。
二、工作任务
压紧压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科学设置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指标,建立健全落实“书记抓、抓书记”党建责任机制,把“抓书记”的要求落实到树立鲜明导向、强化责任意识、提高重视程度上,把“书记抓”的要求落实到抓调查研究,抓突破重点难点、抓工作创新上,确保把党建责任制落到实处。
党委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分场党支部书记每人确定1-2个“书记项目”,积极调动各方资源,凝聚形成工作合力,亲力亲为抓好项目落实,切实带动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整体提高。
根据不同领域党建创新特点,突出抓好党建工作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强化分类指导,加强和改进农牧区“两新”组织等党建服务品牌创建工作,及时总结凝炼基层联系服务群众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基层党建工作品牌。
三、主要措施
根据组织部的要求,确定场党委书记为项目主要负责人,认真提报项目选题及内容,于4月底前确立《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立项申请表》,并报批由旗委党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备案,确保“书记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操作性。分场党支部书记提报的“书记项目”由场党建领导小组审定备案。场党委要将审定备案后的“书记项目”建立台账,形成“项目库”。党委选定的“书记项目”务必于12月底前完成。
根据不同领域党建工作特点,有针对性的提出的指导意见,实行分类指导,扎实推进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精准实施。农牧区党组织的“书记项目”,注重在党组织优化、基层队伍建设、服务机制创新、基层基础保障、集体经济培育上下功夫;城镇社区党组织的“书记项目”,注重在深化“1+n”城镇区域化党建工作,推进“一居一品”创建工程,加快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上下功夫;机关党组织的书记项目,注重在创新党组织、党员“星级化管理载体”,丰富“星级化管理内容”,推进“四型”机关创建上下功夫;非公有制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的书记项目,注重在实现“两个覆盖”,深化“晋位升级”、“双强六好”创建活动上下功夫。通过突出党建工作重点、分类指导项目建设,力争在全旗初步形成一批具有创新性、实践性的,能够有效破解基层难题的党建品牌。
场党委把“书记项目”纳入项目库,建立项目管理台账,对“书记项目”进行常态化跟踪管理指导,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确保每个书记项目都有布置、有检查、有成果。场党委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工作举措、方法步骤和完成时限,建立项目管理进度台账,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同时,要严格把关所属党组织的“书记项目”,将“书记项目”的推进落实情况作为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底,结合“三级联述联评联考”述职评议,总结汇报“书记项目”完成情况,交流工作经验。
四、加强组织保障
把“书记项目”作为抓基层党建“主业”的重要举措,亲自谋划、亲自指导。苏木镇(场)、旗直部门党委要按季度将项目进展情况及进度台账报旗委党建办,其它党组织要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将“书记项目”的推进落实情况及进度台账报所属上级党组织,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工作调整的党组织书记,要搞好项目交接,持续抓好推进落实,确保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取得实效。
旗委党建办将定期对各级党组织“书记项目”的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把督查结果作为年度党建工作考核评议的重要内容。对项目进展顺利,总结凝炼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对项目实施进展缓慢、工作不力的,要在全旗范围内通报。各苏木镇(场)、旗直部门党委要加大督查指导力度,认真调研督查所属党组织“书记项目”的推进情况,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简报通讯、网络媒体等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的重要意义,努力营造抓好基层党建“书记项目”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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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方案篇二
为切实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维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根据县维稳办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维护稳定的指示和工作部署,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逐步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稳隐患的有效机制,确保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和建成后的社会稳定,为**经济快速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范围
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全县范围内被国家、省、市、县确定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在建、拟建工程。
(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维护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内容
对每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所在乡镇和负责该工程管理的县级部门要坚持客观、公正、准确、实效的原则,从以下九个方面所涉及内容逐一进行分析预测,对是否可能出现不稳定问题作出评估:
1、资金(含专项资金)的组织和使用。主要测评:(1)资金筹措渠道是否合法可靠;(2)所需资金总额是否能按计划、按时足额到位;(3)资金能否做到专储、专账、专管、专用;
2、农村征地补偿及房屋拆迁安置。主要测评:(1)征地是否报批;(2)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3)征地应安置人员的安置办法是否可行;(4)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5)征地补偿安置、房屋拆迁安置补偿费用是否准备充足;(6)征地拆迁安置实施单位及人员是否明确;(7)征地拆迁安置争议调处单位、调处人员和责任领导是否明确;
3、失地农民就业及生活保障。主要测评:(1)中央、省、县有关失地农民就业及生活保障的政策能否切实的贯彻落实;(2)失地农民的基本社会保险能否落实到位;(3)符合“低保”条件的失地农民能否应保尽保;(4)失地农民劳动技能培训方案和帮助、指导其实现再就业的措施能否落到实处;
4、移(农)民搬迁安置及其生产、生活。主要测评:(1)安置资金是否落实到位;(2)过渡期生活费能否按期如数兑现;(3)后期扶持措施能否跟上;(4)安置规划是否已制定、报批;(5)安置点能否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要;(6)被安置群众对安置点的意见等。
5、城县建设房屋拆迁安置。主要测评:(1)拆迁计划是否符合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要求、是否按规定审批;(2)拆迁安置方案是否与城县规划方案相衔接和协调;(3)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4)是否切实维护了被拆迁群众的合法利益,群众对拆迁安置方案是否满意;(5)拆迁准备金是否充足并作专项存储,过度方案能否落实;(6)拆迁安置争议调处单位、调处人员和责任领导是否明确;(7)在处理拆迁日常事务中能否严格按程序办理,做到程序不违法;
6、周边社会治安秩序。主要测评:(1)建设期和建成后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2)周边社会治安情况分析。
7、生态环境。主要测评:(1)生态环境评估报告是否按规定通过上级审批;(2)对地形、地貌有无较大破坏;(3)“三废”(废水、废气、废渣)能否得到妥善的处理;(4)周边群众对该项目环境评估报告的意见等。
8、工程管理。主要测评:在坚持“四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原则、落实“六项管理”(审批或批准管理、设计管理、概预算管理、施工管理、合同管理、劳务管理)中,尤其是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安全管理和劳务管理方面,可能出现哪些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9、其他。主要测评:除前8个方面以外,还可能出现哪些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第一步: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摸清实情
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每个工程的基本情况。方法上可采取风险评估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业主收集相关文件资料;请专家、业主、相关党政领导和部分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收集意见;走访、调查、进行民意测评等方式,为风险评估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第二步:缜密分析,认真开展维护稳定风险评估
主要从前述风险评估九个方面,对每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逐项分析预测,对是否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问题作出评估。
第三步:制定维稳工作预案,落实维稳工作措施
针对每个工程经风险评估后存在较大涉稳隐患的,要研究制定预防和处置工作预案。预案应充分体现周密、具体、清晰、可行、高效的原则。主要内容包括:
1、组织领导、职责分工及其联络方式;
2、预防和处置工作的具体措施;
3、奖惩措施;
第四步:编制和报送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前一、二、三步的工作结果,编制每个重大工程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内容包括:
1、该工程的基本情况;
2、风险预测评估情况;
3、化解较大涉稳问题的工作方案;
4、预防和处置较大涉稳问题的工作预案;
第五步:建立工作档案,实行目标管理
县维稳办对风险评估报告审查后建立工作档案,列入工作目标,明确考评奖惩。同时,各乡镇和工程主管单位在每个工程建设项目设立涉稳信息直报点和维稳信息直报员,确保信息渠道灵敏、快捷、通畅,一旦出现重要情况能迅速得到有效防范和处置。
项目实施方案篇三
为切实做好中医药文化建设和科普宣传工作,根据和的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活动
1.活动目标
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中医药的方针政策,加深人民群众对中医药的理解和认识。
弘扬中医药文化,普及中医药知识,使群众了解中医药有关生命、健康与疾病等方面的基本理念和保健知识,掌握一些常见的中医药养生保健方法。
增强社会对中医药的普遍理解与认同,扩大中医药的影响,树立社会形象,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和文化环境。
2.活动内容和方式
组织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活动。
开展健康讲座、义诊咨询、文体表演、知识竞赛、教授健身方法、科普游艺互动等活动。
采取多种形式,积极推动中医中药中国行活动在基层长期开展。
3.活动要求
各地要根据本省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方式,丰富活动内容,在20xx年已安排5个以上县的基础上,继续选择5个以上县开展中医药宣传活动。
宣传活动要贴近基层,贴近社区,贴近农村,使更多的基层群众参与活动并从中受益。每个县直接受益人群至少达到5000人次。
活动中要注意发挥当地媒体的作用,通过媒体扩大影响,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争取良好的宣传效果。
每次活动要注意收集相关文字及影像资料。
在开展活动中,要注意发现和培养中医药文化科普人才。
各省要注意培育和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建设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宣传载体
1.工作方式
采取组织编写、制作出版中医药科普作品、在媒体上开设栏目等方式,宣传普及中医药知识。
2.工作内容
挖掘本地的中医药典籍、文物古迹、传说故事和其他历史古籍文物中的中医药文化内容,进行研究整理,组织创作一系列科学准确、通俗易懂、贴近群众、图文并茂的中医药文化和科普丛书。
要协调当地主流媒体开设中医药知识和科普宣传栏目专题介绍中医药知识。
要注意利用互联网、手机、公交地铁电视等新兴媒体资源介绍中医药知识。
3.工作要求
在建设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宣传载体中,各省要把基层的需求作为工作重点。
总结本地区中医药文化科普作品出版、宣传资料制作及发放以及所开设媒体宣传栏目的内容及效果等工作情况。
要定期召开中医药知识宣传普及项目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探讨工作的长效机制。
本项目执行时间为20xx年—20xx年。各省于20xx年4月15日前编制完成项目组织实施方案,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任务。
20xx年中央财政继续按照每省80万元标准给予项目资金补助,其中50万元用于组织开展中医药宣传活动,30万元用于加强中医药科普知识宣传。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补助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按照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加强项目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下达各地的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财政部将按有关规定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考核,并将各地项目执行的实际效果作为安排下年度相关项目资金的依据。
五、项目组织实施及监督与评估
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组织实施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报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各省要加强对本地项目的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对项目总体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与评价,并将项目总结评估报告于20xx年1月15日之前上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项目的宏观管理与总体评估,并对项目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在项目执行中期,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检查督导,在此基础上进行中期考核与评价;在项目执行结束后,将根据各省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估。
项目实施方案篇四
根据省、市发改委、市畜牧局《关于申报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的通知》精神和县区发改局、畜牧局要求编报实施方案,养殖场项目实施方案。
包括场名、场址、占地面积、职工人数、总资产、总负债情况,20xx年6月底盈利情况、猪舍面积、存、出栏数量,其中能繁母猪数量,存在问题等。
(一)改扩建内容:如栏圈、沼气池、污水沉淀池、饲料加工间、防疫消毒室、输排水管道等,写明建筑面积、结构及造价等。(含规划设计平面图)
(二)仪器设备购置:如防疫、消毒、配种及病死畜处理设备,饲料加工及运送设备,水、电、暖改造及配套设施等。
(三)建筑设计、安装等
(四)其他
(一)建筑安装费用(明细)
(二)仪器设备购置费用(明细)
(三)其它费用
(四)投资规模,其中:申请补助资金、自筹资金
项目建设截止20xx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