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品味一部作品后,大家一定收获不少吧,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知道读后感怎么写才比较好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100字 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篇一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主要讲了: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回忆录这四种类型的故事;充分表达了福尔摩斯的破案技术有多高。当年,作者为了中途结束他的小说,让主人公在一次办案中殉职,这引起了许多读者的不满,可见福尔摩斯在人们心中的神圣地位。
福尔摩斯破案的关键是在于细心观察,考察。最后得出来的破案结果往往是别人意料之外的。所以,这一本书总结出来的道理是:人只要细心一点,什么事情都可以解决。
在我的生活中有一件事也可以证明这个道理:这个暑假的一个周末,我跟姑妈去得胜玩,我走在姑妈的后面,发现了一枚闪闪发光的银币,捡起来一看,原来是一元钱。姑妈笑着说:“我都没有发现,你发现了,真是个细心的孩子。”我更是喜出望外,用这一元钱买了一支水性笔笔芯。
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意思就是说:这个世界上没有特别难的事,只要你细心,什么事都难不倒你的。相信吧,做得细心的人总比粗心的人好。
福尔摩斯读后感100字 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篇二
他生性冷漠孤僻,且骄傲自负,但是,他学识广博,身手矫健,有着超凡的推理能力,以及敏锐的观察力!他能够辨别140多种烟灰,熟悉社会各个阶段、各类职业人的手形;他只需瞟一眼,就能推断出陌生人的大致经历;他仅凭衣服上的墨迹或裤子上的几处泥点,就能判断出罪犯作案时的形迹。他的所有一切都令人折服,他就是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
无论是相对平淡的案子,还是惊险离奇的案子,都不失福尔摩斯推理故事的精彩点缀。
福尔摩斯,全名歇洛克。福尔摩斯。他有六英尺多高,身材非常削瘦,锐利的眼睛总爱眯着像时刻都在思考问题,细长的鹰钩鼻很高,看上去格外机智果断,方正的下颚有点突出,可以看出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
这本书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恐怖谷》三个篇章。其中一共有二十七个小章。再看《铜山毛榉案》时,里面的内容惊心动魄,引人入胜,这些离奇的情节,充满画面感的文字,吸引了无数人的眼球,让无数人为之疯狂。
福尔摩斯机智的侦破了许多案子,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离奇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
福尔摩斯有太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细致的观察,严密的推理,独特的思考,遇到困难保持冷静。我想这些都是平常人身上不会出现的。
可能就是这与众不同和离奇的情节吸引了众多人的眼球。
福尔摩斯读后感100字 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篇三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级》,这本书围绕着一个个案件展开,讲述着许多扑朔迷离的案件与故事,我看看的津津有味。案件的叙述十分的精彩,但也有很多案子令我感到迷惑,幸运的是追随着聪明的侦探福尔摩斯的视角,我解开了一个个迷惑。
福尔摩斯的全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个身材瘦长,看上去十分精明干练的人。他的目光锐利有神,细长的鹰钩鼻和前突的下巴,让人感受到了他的机警果断,意志坚强。有着这样外表的他,拥有着超出常人的敏锐,在一个个难解的案件面前,令犯人无所遁逃。
这么书主要写的是福尔摩斯带着自我的助手华生和一批穷孩子组成了“特搜队”,在英国屡破奇案。令我记忆十分深刻的一个案件讲的是福尔摩斯帮高楼王的主人寻找祖先留下的金子。有一次,高楼王的`主人在自我假的阁楼上找到了一个暗格,在里面发现了祖先留下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凭空消失了,主人十分着急,连忙叫福尔摩斯帮忙寻找盒子,福尔摩斯却是不慌不忙,用常人根本不能理解的方法去破案,还让“特搜队”去到处找线索,没过多久案子就被破了,当福尔摩斯去抓那个小偷的时候,那个小偷还根本不清楚自我是怎样被发现的。
福尔摩斯不仅仅聪明也十分勇敢,有一次为了抓住罪犯,中了枪,最终还是把犯人给抓住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从中学到了东西,比如做事要细心谨慎,不能有一丁点儿的马虎,因为一不细心漏掉的细节很可能就是完成这件事情的关键。读书也是一样,必须要认真仔细得看,否则很可能漏掉了一些精彩的故事和一些重要的情节。
福尔摩斯读后感100字 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篇四
我有一个精致的胡桃木书橱。一本厚厚的崭新的《福尔摩斯》夹在中间。就是这本《福尔摩斯》把我领进了书的海洋,丰富了我的人生。
福尔摩斯,不用说你就知道。他是一位举世闻名、家喻户晓的名侦探。那么塑造他的是谁呢?是f。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以《四签名》、《归来记》、《恐怖谷》等闻名于世。
《福尔摩斯》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是一个乡村绅士的后代,既懂得乡村的风俗,又懂得如何在城市生活。福尔摩斯通过不断地学习、不断地钻研和不断地实践才使自己有了惊人的侦探能力。所以,他所进行的各种侦探既合乎逻辑,又合情理;他对各种案件的解释和判断才会头头是道,才使一个个悬而又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才使一宗宗迷案拨云见日。
这本书不仅以里面的生动故事引人入胜,结构跌延起伏,情节紧张曲折,扣人心弦,惊心动魄,使我爱不释手,还体现出了一句意味深长的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他虽然那时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他特意在大英美术博物馆附近租了一间小房子,利用资料和机会研究有关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才能使他化解种种迷团案件,最终让罪恶大白于天下。
我想:福尔摩斯一生都在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广大青少年学习。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非浅的《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读后感100字 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篇五
他那异于常人的观察能力早就令我敬佩不已,他那双眼睛,仿佛能够收容整个世界,不会错过一点细节;在他的脑中,究竟还藏有多少我们不知道不理解的知识?
他也是那么勇敢,在困难面前不但不会退缩,还能够迎刃而上用他灵敏的大脑,解决一个又一个的难题。
在我们心中,他是个几近完美的男人,在柯南道尔的笔下他是个破案无数的名侦探。
仿佛他无时无刻都在思考,他的大脑一刻都没有停止过,在他第一次见到他的助手——约翰华生时,仅仅是一次握手,便知道华生是一位医生。直到现在我都记得我读到这一幕时的惊讶的表情,我在心中问着我自己,这是人吗?不过这应该只是一个小说人物而已,这作者也太夸张了。但慢慢地,我否定了自己的这个念头,他不仅仅只是一个笔下的人物。他是位侦探,一位有血有肉,鲜活的人物。
他从小就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受到精英般的教育,但他不会因为就读贵族学校而如贵族般风流,他在学校里专心学习,偶尔还去练习击剑和拳击。在他19岁时便侦破了许多案件,这使我十分惊讶,因为19岁离我们并不远,也许过不了多久,我们也会成为十九岁的少年,但那个19岁的我们或许正平凡地在大学校园中游荡。同样是19岁,但那差距却是如云泥一般。
他靠他敏锐的洞察力和分析能力侦破许多案件,解出许多暗号,在跳舞的小人中他将他的智慧全部发挥出来,解读了那个暗号。也许在我们看来,那一排排小人或许只会被认为那是某人的涂鸦,根本不会想到其蕴含的深层含义,心中不禁再一次充满对他的敬意。
他叫做夏洛克福尔摩斯,那位在柯南道尔笔下活过来的名侦探。
福尔摩斯读后感100字 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篇六
在四年级时,我读了一本扣人心弦的书,那就是福尔摩斯侦探集。
《福尔摩斯侦探集》主要写了一个小镇住着一位善于探究的侦探家福尔摩斯,他和他的助手华生破了一个又一个绞尽脑汁也难以侦破的奇案。他们使小镇上的人们悬着的心一次又一次放了下去,让小镇上永远安宁。
然而,在这本书中,我并不是最敬佩有着聪明才智的福尔摩斯,我最敬佩的是福尔摩斯的助手华生先生。华生是一位医术高超的医生,他本应在小镇上做一位全职医生,而他却放弃高薪的工作,去帮助福尔摩斯。
对呀,福尔摩斯在破解一桩又一桩奇案时的确立下了汗马功劳。可我们再仔细想一想,当福尔摩斯遇到了困难,是谁提醒了他;当福尔摩斯需要人手时,又是谁帮助了他。这一切,不都是华生的功劳吗。没有华生,福尔摩斯又怎么会一次次克服困难呢。
华生也有福尔摩斯那样的才智,也有福尔摩斯破案的超常能力,其实他也可以当侦探,而他更有一颗默默奉献的心。
这时,我不禁想到,在生活中,我却没能学习华生,为什么事都要和别人争出输赢。总是认为赢才表明自己有能力,却不想有人比自己更有能力,只是别人不争强好胜罢了。
其实,我们不能用是否成名来衡量一个人是不是英雄,因为一个成功者的背后往往有无数默默无闻的人在支持你,帮助你。
福尔摩斯读后感100字 福尔摩斯读后感600字篇七
我喜欢看小说,尤其是那种发人深思,引人回味的那一种。一拿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读起第一本,里面离奇的、不可思议的故事犹如一段精彩的电影,让我回味无穷。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由英国人阿瑟 。 柯南道尔所著。1886年4月,他完成了他的第一部中篇小说《血字的研究》,主人公福尔摩斯亮相。作者笔下的大侦探是一个瘦高的中年男子,极具穿透力的眼下是一个鹰钩鼻子,叼着烟斗,经常带着雨伞穿梭在伦敦大街上。
我觉得,无论是谁,也不能骄傲,骄傲使人落后。骄傲会使人粗心大意,让许多你平时能觉察到的事情在你眼中消失;许多在平常看起来得心应手的事情,却经常出错。很多事情只要很细心就会干成,哪怕你从没有做过。所以千万不能粗心,也不能骄傲。
整部小说给我影响最深刻的是福尔摩斯说过一句话:“只要你从另一个角度观察这件事就会发现很多漏洞。”当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仔细想了想自己生活中所听说的事:xx这次进监狱,有可能在监狱里想改过自新;也有可能在监狱里策划如何逃跑,这要看想这件事情的人是恨水扁还是不恨。往往一念之差可以把好人想成坏人或把坏人想成好人,往往结果就会让人不可思议。甚至有可能今天暴富,明天就可能被窃。很多事情就是这么不可思议。
现在的世界多么复杂,福尔摩斯却为我们大开眼界,我喜欢这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