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曾试图在平淡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写一篇文章。写作是培养人的观察、联想、想象、思维和记忆的重要手段。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随笔300字篇一
因为平凡,我懂得,并不是付出,就能收获;
因为平凡,我懂得,并不是自由,就能快乐;
因为平凡,我懂得,并不是放弃,就能解脱;
因为平凡,我懂得,并不是爬起,就能挺直;
因为平凡,我懂得,寂寞多了,浑语就会多;
因为平凡,我懂得,沉默久了,心里就会凉;
因为平凡,我懂得,快乐少了,自由也会少;
因为平凡,我懂得,想要,便得去争取;
因为平凡,我懂得,爱人,便得会珍惜;
因为平凡,我懂得,朋友,便得拿心处;
因为平凡,我懂得,师长,便得礼尊重;
因为平凡,我懂得,学习,便得用专心;
因为平凡,我懂得,能说的人很多,能做的人很少;
因为平凡,我懂得,贫穷的人很多,富贵的人很少;
因为平凡,我懂得,付出的人很多,得到的人很少;
因为平凡,我懂得,坚持的人很多,放弃的人很少;
因为平凡,我懂得,束缚的人很多,自由的人很少;
有的人做到了,
有的人还在努力,
有的人正在坚持,
有的人已然放弃
他们不是圣,
他们不是神,
他们没有高人一等,
他们也是人
因为平凡,我懂得,世上绝大多数事,是人可以做到的。
因为平凡,我懂得
随笔300字篇二
一觉睡到12点。迷迷糊糊,现在跟陈建去琥珀市场看看那边怎么样。他激情满满,一早想钱的事情。这次和他去市场看看他是如何销售别人的。学习他的说话和销售技巧。他说话的方式,和语气是值得我学习。还有他销售时候的自信和洒脱。心态看得开。那天和他出去玩手机丢了无所谓第二天就买了个新的。他说丢就丢了呗,
过去了。今天天气不错,不冷,穿个短袖没一点关系。值得说一点的是,他是一个有想法的人,有主见。。那么多年了总觉得自己没有主见,自己想法也不够。这一点真的值得我学习。
刚刚看了这边的市场,在里面逛了好几圈。又长见识了,一个普通石头1400。收货还是不小,他和人家做生意的说话方式,这里汇集各种和陈建一样的寻宝者,通过赚供货商和买家的差价。他说昨天前天一天赚了5000。
这样小小一块石头1400也是很贵了。他在供货商买完之后自己拿去小工厂去加工。自己和供销商谈低价格。供销商和客户没有联系。报价就是由我朋友了,他说今天目标600。刚刚不到一个小时他轻松赚600。亲眼所见。客户很相信他,信任和时间很重要。刚刚看到他同事过来了,公司规定一人至少一万的股份。昨天是五万,今天老板降了四万,真实验证了那句话风险和收益正正比,现在我坐在大堂等他
大堂
这些天上班累本想好好休息去宿舍睡觉,14天睡眠没满8个小时,其实也还好。相比在北京比起来至少不用熬夜。除了上班就是睡觉了,刚刚他把我叫过来地方找不到了,我把他带过来。语气高兴的和我说又赚了200。说实话我在这市场呆了一下午累。对石头不感兴趣。兴趣还是很重要,今年做了健身房顾问、卖车是真心不感兴趣、卖房一礼拜。最后发现还是喜欢餐饮,那天看着客户吃自己做的沙拉别提多开心。和之前不一样服务员。说俩句好话哄客人开心办卡。
现在过来这边加工厂加工料子,师傅们很用心把一块不均匀的石头弄成圆形。
这是加工初,加工后石头很光滑。买家那么做比买成品比起来省不少钱。这个销售交易流程就是:客户让我朋友去市场买初石头,我朋友相当于中介代购赚客户的差价。代购也赚钱,买家也觉得自己赚钱了,经销商也赚钱了。这三方面的顺序循环让三方都觉得自己赚了。颠覆了我对生意的了解和认识。今天一天陪他跑了一天市场,比待在宿舍强,学到了东西。了解到了交易市场的大概运行流程。我相信大部分的交易市场流程都大同小异。刚刚结束完加工。现在和他们一起去吃饭,他们都喝酒,我不喝酒也没办法了。
这个地方在深圳宝安郊区,现在天气还是不冷,这个饭局只认识他一个人,天色已晚。
吃饭去了,今天就写到这吧。
随笔300字篇三
我一直认为北京的盛夏尤为之美。大概是因为尚年轻,不爱衰景。人们常说,秋天的北国才有凝艳的胜景的。我无法相信。秋天的北京太干燥,太昏沉,太萧索,太落寞。如同一个宫装的美女独自哀悼枯死的菊花一样。我喜欢繁华的世界。试想,假如世界失去了繁华,只是拥有宁静倾颓的的色彩,该是多么单调,乏味!无法想象的。好在一切都是可以如愿的。
学校南门东侧有一群美丽的牡丹。花开如此艳丽。各种端庄的花色聚在一起,哦,长幅的盛夏牡丹图。过去一直在想,为什么人们总说牡丹是花之富贵者也。而今,自我认为,似乎很少有花能如牡丹这样娴雅,落落大方,气度雍容,吹气如兰。都是形容美丽女子的词,其实用在花上也很贴切的。牡丹的花香悠长旷远,虽然谈不上浓郁,热烈,但是的确让人心发敬畏。我们不妨换用一个词,牡丹,是花之尊贵者也。
当然,也不是说其他美丽的花儿并不尊贵了。我要表达的,是我心里,牡丹花开所自然流露出的气度。但凡自然生长的东西总有让人迷恋倾慕的地方。牡丹寂寞在学校的一角静静的开着,如同一位情感世界丰富的的成年女子,不记挂远离自己的琐事,只是表达自己生命该有的潇洒的态度,的确是雍容华贵的花儿呢。
我愿意放弃菊花,称牡丹为花中的秋瑾。
记忆里的秋瑾是一个举止落拓的女子。不拘于命运,向往光明,傲视同时代的男子缓慢,笨拙,庸俗,懦弱的脚步。我一直认为秋瑾是一个只能远观的女子。任何逼近都是一种亵渎。秋瑾不是守卫圣火的圣女,秋瑾是人间寂寞的花儿,寂寞的开落,寂寞的被人们评点。还有什么花儿更适合秋瑾?还有吗?我不知道。
我长久的,甚至是失礼的,凝视着这些美丽的花儿。若无若有的花香仿佛渗透了我的灵魂。我能够发现,不,能够感知,这其实是花与人的一种近似神奇的交流。不须语,语言是苍白无力的。可以主观臆断,可以天马行空的猜想,花儿寂寞的开,不理论这些。君子之交尚且淡如水,人与花何尝不是。只因为,在某个时刻,你发现了它,它发现了你。相遇,离开,回忆,简单的不能再简单。人生中无数次的这种偶遇都可以让人惊喜的。我讶异此刻的,无以言喻的美感。哦,天哪,人间和天堂难道不是一样的吗?
我渐渐远离这些花香,在校园内踱行。花儿离开了我的视线,眼前是两行美丽的银杏(为什么总要用美丽二字,为什么总是不能够用其他的词汇,如此贫乏,如此,如此的失礼)。银杏真的很美。无论是一株,还是一片林子,都是可以让人窒息的,也许不是所有人都会去注意,欣赏。可是的确很美呢。怎样去形容银杏那美丽的叶子?飘逸,还是潇洒?我觉得用尽一切人间的文字都不足以形容这些静物。静物往往有撼动人心的力量。银杏就是这样的独特的静物。我仿佛感觉眼前的'银杏绝不是人工栽培的树,它们本来就在那里。它们是属于这里的。曾有人说过,自然之美,最陶醉人心的地方在于自然不工雕琢,一切皆浑然天成的。你会觉得任何的修剪都是多余的。不需要我们的标准,自然会有拨动我们内心的那根琴弦的力量。因为美,其实是独立的,独立于一切,不以人的存在,不以文明的存在为转移。
我缓缓走过这两行美丽的树木。秋天的时候银杏会变的一片金黄。我能够从这茂盛的绿色中想象出它即将凋零的一样。可是现在才是五月,北京夏季刚刚到来的时候,离秋太遥远。不值得担忧。我美丽的夏天将日以继夜的以最诗意的方式长久存在着。我开始觉得诗,文明深处最瑰丽的诗其实只是一种对自然的描摹。诗让我们发现美丽的东西,包括静物,也包括我们。但是诗始终只是一种描摹而已。终究不如眼前发生的,无处不在的触及我们的感官。发现美,其实是一种本能。人间的诗集,人间美好的诗集就是一种见证。当人世间最美好的东西拨动了你的心弦的时候,无论我们是怎样的,我们已经赞同。
幸福大抵如此吧。
随笔300字篇四
夜入三更,一种安静的气息弥漫屋内。白天的余热在空气中滞留,偶尔一阵夜风透过小窗,带来几丝凉意。在这样的夏夜,我一如先前的晚睡,并非毫无睡意,我只是在违抗黑夜的意志。是谁说黑夜的世界一定要入睡呢?屋外的生命不就是正在醒来吗?
夏夜,总是有一种青年人的韵味,性情急躁,表达感情过于直接,丝毫不在乎情感是否被接受?偶尔夜里,你也能听见知了烦躁的叫声,据说这些能叫的知了都是雄性。不知这些和我一样喜欢晚睡的知了,是不是也是独上高楼强说愁?每次在晚间听见它们,我都很惊讶,这样的黑夜,到底有多少心事可以让它们鸣唱?
城市的夏夜,缺失了虫鸣声的点缀,总感觉不够完整。反而是乡村的夏夜,更有味道。尽管没有流光溢彩,没有车水马龙,但那种散发着泥土芬芳的夜晚更加动人。田地里,杂草野蛮又疯狂,成片成片的结伴生长。那些把家安在草丛堆里的蛐蛐纷纷出动,它们在夜晚的每一个角落弹唱。每当入睡之际,我都能在房间的某处听到它们认真的表演。有时,我会起身靠着墙壁,静静地听着。我不喜欢被打扰,当然也不会去打扰,在我的心里,如果没有它们,这个夏夜,除了炎热,一无所有。
乡村的夜晚,没有空调,只有电风扇不知疲惫的整夜整夜的转动着。外公外婆有时饭后则会搬上凳子,坐在屋外纳凉。外公外婆手里会握着有些破烂的蒲扇,不时扇风,或者驱赶前来叮咬的蚊虫。而我则会直接坐在有些发烫的石头阶梯上,每到这时,外婆则会对我说:“二娃,少坐发热的石头,容易生疮。”我不以为然,心里暗想,这又是外婆从老一辈那里听来的封建知识吧!
外婆外公的纳凉其实很枯燥,两人你一言我一句的交谈着,一会儿谈谈粮食的收成,一会儿谈谈别家的家庭琐碎?我一言不发,以沉默来代替吟唱。那些藏在夜里的夏虫,它们已经成功的诠释了夏夜,我又何必在这样简单而富含趣味的夜晚,留
下自己稚嫩的声音呢?
抬头,再望望星光闪烁的夜空,满天的星辰,密密麻麻,天空看上去有些拥挤。我一脸茫然的仰望着它们,而它们却自顾自的眨着眼,似乎是在告诉我古老而神秘的夏夜密码。那时天真的我,十分坚信,如果我能数清天上的星星,我便也能成为像张衡那样的天文学家。可惜的是,我至今也数不清它们,它们太过遥远,又行踪不定。我想,在这个夜晚唯一一动不动的,估计也只有我吧!你可千万别问我什么,在我这里,并没有你想要的答案。我的世界里,答案永远不在我的身上,自己去寻找吧!
待到晚上十点左右,外公外婆会起身进屋睡去。我会一个人再坐上一会儿,没有外公外婆的说话声,夜晚变得又安静了一点,但似乎缺了某种说不上来的感觉。
除了蛐蛐的鸣叫声有品味外,还有青蛙的叫声,也别具诗意。以前我就曾写过一篇文字《听尽十里蛙声》,但都没有正面去写蛙声,写的的只是一种惬意的夏夜感受。我想,在这里,有必要用文字把蛙声再次描写一番。
蛙声,对于绝大数农村孩子来说,太过寻常,在雨后的田里,在闷热的夏夜,它们的呱呱声音,永远是夏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蛙声此起彼伏,一片片的,算的上是夏夜最声势浩大的大合唱了。
蛙声相较于知了的烦躁,有一种接近蛐蛐的声音,能给内心带来几许清凉。如果你走在水田边的小路上,那些睁着大眼睛的青蛙,绝对会一个接一个的纵身跳入水中。但要是你手中有一只蓄满电的手电筒,在它们未逃走时,用强光照着它们,它们会暂时忘记逃跑。利用这个空隙,很多年轻人可捉了不少青蛙。然后再拿去镇上的市集,可以换点零花钱花。
我捉青蛙并不会在夜晚,我害怕路边的草丛中突然窜出一条蛇。我会选择钓青蛙,砍一根细长的斑竹,随便找一个结实的绳子,再准备一个编织袋,就可以加入钓青蛙的行列了。至于诱饵,就是在稻谷秧苗上跳来飞去的蝗虫了,只要手快,你能在短时间内捉上一堆。然后,就是把蝗虫的四肢拔掉,拴在线的末端,找准位置,只需要简单的上下晃动诱饵,青蛙会自己上来吞食的。
钓青蛙可比钓鱼简单多了,少了耐心和全神贯注,很适合年轻人消遣。但是我不得不说我的钓青蛙技术太烂了,我唯一的一次认真钓青蛙也不过钓了十多只,最后全被剥皮做成了饭桌上的菜肴。自那之后,我再也没有钓过青蛙。一是没有耐心,二是青蛙在小学的语文教科书上,被无数次定义为益虫。其实不管是害虫还是益虫,都不应该以人类的利益为判断标准。大自然造就了万物,每一种存在都有它本身的意义。在人类本身也是,有一个对你好的时候,你会觉得他是个好人,可你别忘了,就算他对你不好,也会有人愿意肯定他。只要他不是十恶不赦的人,就有可取之处。
一直以来,我都有一个想法,在野草茂盛的田地里睡上一夜。外婆自然不会同意,不用脑袋我就知道她要说的话——外面的水汽太重,容易感冒。不过话说回来,我小时候的身体的确孱弱,不仅矮而且还很瘦。我一度为自己长不高而烦恼,其实长高了又能如何?关键是内在,缺少了修养和内涵,其它一切都变得没有意义。就如这个夏夜一样,如果没有蛐蛐的叫声,没有蛙声,那些炎热只会是人心上的一种烦躁与厌恶。
随笔300字篇五
我曾经听到过她的求救声。我没有成功。
现在她死了。活生生的那个她,欢笑着的她,死了啊。
我几乎是踉跄着跌过去的。冲向那个在地毯上躺着的身影。
她的双眼还睁着,深褐色的瞳孔放大,失去焦距,睫毛在空调不间断地冷风中颤抖。她薄薄的双唇紧紧抿住,涂上血红色口红的樱桃小口再也不会张开。她细心地化了淡妆,失去血色的脸颊被适量的腮红恰到好处地补足。头发扎了她最常见的单马尾,干练而舒爽。穿了一整套定制西装的她可以说是正式,甚至就像是要踏入一场舞会一样,既有着帅气还带着美艳。
我从前见过这种装束。每年的典礼和她成年的那天她从来穿这一身。她会笑着和我打趣,端着一杯红酒在舞池旁的角落一口口品着。她有时也会偷偷溜出来,领带一解就跑去约一顿在普通餐厅的饭。在那一个餐厅里面只有我们一桌穿着正装,她毫不在意。她还有一个时候会穿正装,就是她那一次上台表演的时候。在聚光灯下面的她用那被神亲吻过的歌声唱着,一身纯白色的拖地长裙像是下凡的天使。
可现在她再也不能歌唱了。她的西装扣子松脱,领带随意地散在一旁。灰黑的面料被液体沾湿为深黑色,衬衫被洇成暗红。她用一个奇怪的姿势在地毯上安放了自己的身体。可能是因为从沙发上摔下的缘故,她的左手向外打开,双腿交叉着,上身平躺在那里。这不该是这样,这不是她想要的样子。
我记得她曾经说过,她说她就算死也要死的漂亮。她要让人觉得这死的是个美人,如果死的不漂亮那她连死都不愿意死。那时她穿着再普通不过的校服,脸上没什么笑容。她说过笑很累,而我罕见地认同。我们不是那种常见的朋友关系,我们因互补而相吸,也因互补而处处矛盾。但我们还是很不错的朋友,一起吃饭,一起做稀奇古怪的事情再笑成一团。我知道她有抑郁症,但我不知如何认为她快好了。我太天真,感受不到那些积累成山的悲伤与沉默,还有那些我看不到时她的那些悲伤。是我那些迟钝和莽撞害了她。
她隐瞒得太好了,她也因此丧失了倾诉的能力,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她才编辑了短信给我发来。在短信里她说到未来,说到过去,说到无数个不眠夜晚的辗转反侧和万千次人声鼎沸中的如水悲伤。当我撞开门的时候已经晚了,她已经没了气息。我恨我没有发现,悔我没有多问一句,但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就算是我多问了那一句就会有真正的改变吗?我不知道,我更不愿知道。
现在她死了,她自私地瞒到了最后一刻。她用这样的姿势不美观地死在了她自己租住的房间,甚至都没有打扰到任何其他的人。于是我替她穿好衣服,帮她渐渐冰冷的身体躺好。
我拿起她遗体旁的小刀。刀闪着寒芒,刀刃上有一些血迹残留着。就是这样一块冰冷的金属夺走了她年轻美丽的生命吗,我这样想。我猛然把刀刺向我的小臂,血滴了出来,和她的血一起融进地毯。拿走这把刀她该不会介意吧,就当是最后一件礼物好了。就当是我最后一次的自私,对不起。
然后我用流着血的手拿起手机,拨打了她的号码。
随笔300字篇六
我是爱你的
你是自由的
开学第二周 感觉时间过得很快 总是觉得时间不够用 每天好像都很忙 但又不知道忙些什么? 感觉大学和高中最大的区别就是? 高中看起来很忙? 但所有的事都被安排的井井有条 做起来一点都不用慌? 而大学看起来很闲? 但是总会冒出来一堆事情的? 没啥用的 却不得不去做的乱七八糟的事
开学之前计划 这学期考一个普通话 六月份考一下四级 顺便准备一下下班年的教室资格证 往往计划是赶不上变化的 虽然上学期的成绩考的还不错? 但韩语还是硬伤 每次上课都觉得很痛苦 但又不得不学 还是喜欢画画 这学期有时间就会尝试用不同材质的画材画画 我觉得画画的时候 会让我静下心来思考问题 不急不躁 是我最喜欢的时刻
也许世故和纯真并不冲突 关键是看你的心是否还能像过去一样 热气腾腾地跳动着 温暖着你爱的每一个人
人生总有遗憾和不甘 最起码我现在是感觉幸福的 健康真好 后面的时间加油吧!
随笔300字篇七
老师让同学用两个字来形容爱情
有个同学写下了“瓶邪”
老师不知,问该如何解释?
同学淡定的回答道:
瓶字可以拆分为并 瓦
意为并肩屋檐下
邪字 牙耳可以解释为
鬓边私语
两个字合起来意思就是
我和你,在屋檐下并肩而生
悄悄地在耳边说着些
别人不懂的私语
然后整个课堂都沸腾了
奔跑
努力向前奔跑
然后某个拐角
和期待的人或事物
撞个满怀
这个世界上肯定有另一个我
做着我不敢做的事
过着我想过的生活
听好了
嫁的那个人不一定要会甜言蜜语
但一定要有好的脾气
不一定要帅气多金
但一定要有聪明的头脑和上进心
嫁的那个人,一定要霸道些
会对你说你是我的
嫁的那个人
一定会在过马路时牵你的手
对你说要跟我走
嫁的那个人
一定会在你累时伸出手
心疼的说抱抱
随笔300字篇八
我一直以为自己永远不会谈恋爱的,因为我总觉得我太爱自己了,不愿意为了别人浪费我的时间和感情,我甚至不愿意为了别人口中那刻骨铭心的甜甜蜜蜜去稍微尝试一下。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心里的墙越来越高越来越牢固。
谈恋爱好甜啊,他们看起来好幸福。可是那太麻烦了,我没必要去试试。我总是这么想。
然后我就在半个月前莫名其妙同意了他的微信申请,莫名其妙同意了他来帮我搬家,莫名其妙带他去了我很喜欢的一家店,莫名其妙和他看了我心心念念的电影,甚至莫名其妙地接受了他从外地赶回来,等在空无一人的公司里不愿回家,只为了在我回家前见我一面送我一趟这种我很讨厌很不屑的矫情戏码。以前做过这些事的人都被我拉黑了。
真是挺莫名其妙的。我不认为自己喜欢他,不认为自己就是那情窦初开的少女,愿意把一颗扑通扑通的心捧给别人看,不认为自己开始了爱情。可是他做的事情我都接受了,而且觉得理所当然。
中间没有任何波折,他甚至也没费力追逐,我们就迅速在一起了。快到我很害怕很慌张,也很纠结:我真的喜欢他吗?我真的愿意谈恋爱吗?
答案我现在依然不知道。但是我觉得很奇怪的一点是,我非常愿意去试一试。
我愿意试一试,那我可能在看见他第一眼的时候就变了吧。
可是他绝对不是我的理想型。
真是挺莫名其妙的。
随笔300字篇九
春天正因完美时刻过得真快,真真应了那句“日难熬月好过”的说法了,初一、十五、二月二很快又是三月三了。
小时候住在淮源镇乡下最喜爱的就是三月三这天了。那个时候除了推铁环、撇撇牛、抓石子、跳方块、踢毽子、撂沙包、躲猫猫,几乎没有什么娱乐项目,更不知道什么是旅游,只知道三月三去山上踏青,正因知道三月三踏青的时候,妈妈会把准备”五月当午“才能吃的咸鸭蛋煮两个、还会烙个锅盔馍让带着,临走的时候,妈妈还会用老鳖壶装一壶开水,顺便把藏在什么地方纸包里的糖精,往里边弄几粒…………妈妈提前准备好我将要春游的东西,就等学校放假(那时候三月三放一天假是要写作文的)。
三月三踏青一般都是去桃花洞、太白顶。当年进山是不收费的,印象中寺庙里的香火很旺盛,拜佛的人也多,敲着木鱼口中念念有词的老和尚、让人感觉很是高深莫测……。出“固庙”(此刻叫淮源镇)寻淮水源头而上,飘过“乱石滩”(此刻的万亩青年林),穿越“六盘谷”,飘过“盘丝洞”,翻山(此刻的电视转播台)向西往深山中进发,走过“情人谷”、跳过“仙女摆瀑”、穿越“松海听涛”、沿着“竹影深处”悠悠前行很快就会到达神话般的桃花洞。那个时候没有零食吃,但是一路上我们会拔很多“山茅牙”还有一种开着黄花的“老鸹鼻”吃,而且吃的很甜,只是此刻的“山茅牙”“老鸹鼻”好像没有印象中那么好吃了。
路上休息时候的调皮的男生,正因没有玩具,会拿一根竹棍当马骑。那时候的女生也爱漂亮,看男孩子玩骑马,则坐在坡边上,顺手摘一朵野花,闻着它的清香。高兴的时候,还会把它擦在头发上。
永远有印象为了弄一枝映山红送给班里学习委员,而爬在巨石之巅的悬崖上,正因有同学回报、老师夸大的讲述了危险而把我一顿狂批…………永远有印象这位女同学之后悄悄给我一个水果糖(要知道那时候一个鸡蛋只能换四个水果糖的)且不说糖的甜,单单糖纸夹在算术课本里一向夹到放假…………永远有印象老师让我们站在黑龙潭瀑布(大约80米)下边高声背诵他修改的诗句“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淮源”…………在我们的笑声伴着瀑布的涛声中,看水花飞溅如有珠落玉盘,拘一捧清泉水喝到嘴里、瞬间甜彻心扉。(此刻又去了多次好像已经没有那种味道了)。永远有印象在水里抓一只张牙舞爪的螃蟹吓胆小的女生喊哥哥的情景,吓得她们掉头就跑的疯癫模样。
之后长大了,上高中,到了县城,每年还是要去踏青,只但是是去“水帘洞”。再之后读了中专,参加工作,不经意间好像忘了踏青这件事情。
日子就一天一天的流逝。生活的五味杂陈让人不知该有什么情绪,每年只能短时刻出去旅游,外面的风光永远不能看够;没有潜质每每阳春三月下扬州,没有生到那些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江南之乡,但是回味儿时的快乐,也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