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在市委、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在益阳市无线电管理处的具体帮助和指导下,我市认真贯彻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湖南省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切实加强无线电管理工作,热情为辖区设台单位及其它有关部门和群众服务,确保了无线电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为了开展好无线电管理工作,维护我市无线电波秩序,合理规划、有效利用和保护无线电频谱资源,促进我市无线电事业的发展,根据湖南省、益阳市相关要求,我市成立了无线电管理委员会,下设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工信局二楼信息化股。目前,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有专兼职管理人员3人。
二、认真学习,提高素质
我市积极派员参加益阳市无线电管理处组织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并注意在工作中边干边学,边学边干,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强化对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的掌握,无管人员的自身素质得到了极大的提高。
三、强化措施,确保安全
1、工作安排体现一个“早”字。我办根据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第一时间对重大节假日和党的“十八大”期间无线电安全管理作出安排部署。制定和下发了《关于成立沅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十八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组织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沅江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国庆期间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通知》。
2、具体工作体现一个“勤”字。我办扎实开展重大节假日和“十八大”期间值班及广播电视监测工作。我们抽调了专人值班,制定了值班制度,向公众公开值班电话,从而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对市广播电视台转播的“中央1”、“中央7”电视频道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广播频道随时监测监控,特别是“十八大”开幕的前后几天,每天向文广新局和频道运营单位“早、中、晚”收集情况,详细登记值班记录和监测记录,每天向市无委上报值班和监测情况,周末也不例外。
3、执法检查体现一个“严”字。按照与益阳市无线电管理处签订的委托书,我办专职人员通过培训考试,获得《湖南省行政执法证》,做到了持证上岗,依法行政。全年共走访了电信、移动、联通、铁通等11个空中频率占用单位,配合益阳无线电管理处向市广播电视台收取了空中频率占用费,参与了现场对草尾镇频道乱源的守点执法。特别是今年九月份认真开展广播电视行政执法专项检查,配合上级管理部门法检查领导组,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清理了我市城区及相关乡镇违规设台的问题,督促填写自查登记表,对市广播电视台自办节目未申报的问题下达了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并给予了适当处罚。另外,我办已经报请益阳市无线电管理处同意,明年将把此次执法检查拓宽到所有无线电对讲机使用单位,用同种方式、同样要求开展此项工作。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颁布实施19周年。我办通过市工信门户网站以及散发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广泛向全社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湖南省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行规。同时,我们还在工信公开网上建立了无线电管理专栏,将所有涉及无线电管理的法律、法规、公文、业务资料等上网公布。通过这些措施,使无线电管理的各项法规深入广大人民群众,营造管理者依法管理,依法行政,被管理者自觉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
五、排查隐患,强化力度。
2012年4月18日,我办下发《二0一二年无线电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主要协助益阳市无线电管理处对全市无线电台站设台单位进行全面隐患排查,不留死角。经常跟踪问效,督促检查。通个检查,排除了辖区内无线电台安全隐患,同时规范了各设台单位的管理秩序。
六、存在问题
1、我市无线电管理机构目前由市政府办归口转入市工信局,工作理顺仍需时日。
2、由于属委托执法,既不是执法主体,又没有行政申批权,工作长期属于“代管”、“托管”,而不能直管,在管理过程中显得捉襟见肘,力不从心。
3、没有必要的检测工具或监测仪器,开展监测工作非常困难,不能适应日新月异的无线电市场管理工作需要。
4、管理人员奇缺,经费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妨碍相关业务性工作的开展。
七、新年打算
1、继续深化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加大工作力度。
2、加大无线电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力度,完善无线电频率、台站数据库,建立健全无线电管理制度,维护无线电管理的正常秩序。
3、不断学习无线电管理知识和技能,加强对各无线电设台(站)单位的联系和沟通。
总之,我办将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根据省和益阳市无线电管理处的统一部署,围绕“引导、规范、监管、服务”四大职能,按照“管好频率、管好台站、管好秩序”的要求,加倍努力,再接再厉,把全市无管工作做得更好,为促进全市无线电事业的健康发展而积极努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