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深化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化对全民创业重要性的认识,提高继续推动全民创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通过多种形式和措施,强力推进全民创业,并着重做好“五类人员”(符合创业优惠政策扶持的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复原转业退役军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城镇登记的失业人员、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创业帮扶工作、不断加大创业资金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全民创业的政策和措施等工作,切实把全民创业工作抓实抓好。
各级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干部群众学习宣传相关政策,宣传文化部门要通过媒体宣传、文艺演出、创业事迹报告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业优惠政策,培育和宣传全民创业中涌现出的新典型。通过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活动,使广大干群充分认识到开展改善创业环境,推进全民创业工作的重要性,意识到推动全民创业是我区建设“实力新华、高效新华、和谐新华、生态新华”,率先实现崛起的迫切需要,是我区发展之基、富民之本、强区之路。树立“崇尚创新、鼓励创业”的理念,在全区形成人人创业、竞相创业的良好氛围。
(区人劳社保局、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各镇、街道、管委会负责)
二、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创造良好创业环境
区创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尤其是经济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好职能作用,在全区经济预测、调控,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固定资产投资,产业政策鼓励,节能减排政策指导,项目选择备案,投资引导等多方面,及时提供信息,对投资创业进行政策引导,出台创业新举措,改善优化创业环境。
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目标。进一步落实《新华区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继续实行重点项目建设“绿卡”制度,提高项目备案效率,积极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实现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网络跟踪和信息汇总,积极做好重点项目的服务协调工作,确保重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完善政府出资统建项目建设机制。总结统建项目建设经验,加强招投标管理。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出台《新华区招标投标活动不良行为纪录及公示暂行办法》,规范政府出资项目初步设计和招投标方案审核工作。(区发改委、区统计局、区物价局、区环保局、区商务局、区农林水利局、区建设局负责)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工程实验室建设,推进高技术产业发展。落实《新华区工程实验室建设实施意见》,重点支持康立电气、飞宇电器、爱迪生公司、绝缘制品厂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支撑我区高技术产业发展的工程实验室建设。围绕微生物菌剂等重大产业技术开发等领域,征集高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区科技局、区中小企业服务局负责)
加快服务业和现代物流业的发展。出台落实《新华区加快现代商贸服务业实施意见》,发挥现代商贸服务业引导资金作用,建设中兴路商业圈、凌云路商业圈、生态园商业圈、文化广场商业圈等具有发展前景和带动作用的现代商贸服务圈。以平安大道为中心,继续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一批重点物流业项目建设。(区商务局和相关街道负责)
认真落实国家政策,加强产业引导。开展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年审和税收优惠初步确认,对国家限制的产业项目,严格按照准入规定,把好“企业生产许可”准入关。(区发改委、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财政局负责)
着力抓好节能减排,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进生态重点工程建设。组织实施陈庄沟河、温集河、稻田沟河综合治理,争取中央、省、市专项资金建设重点节能减排项目。建设节能减排工程项目库,实现生态重点工程建设滚动发展。(区环保局、区建设局负责)
扩大融资规模,为经济社会率先发展提供支持。继续组织召开银企座谈会,进一步增加银行贷款额度。完善转贷工作运作机制。继续在基础设施、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文化教育卫生等领域确定一批重点建设项目。(区财政局、区中小企业服务局负责)
精心策划招商引资项目。按照我区重大经贸招商活动安排,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地为我区赴外招商活动策划包装高质量的招商项目,创新项目推介模式,提升项目推介效果,为成功招商引资奠定基础。(区商务局、区外宣办负责)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继续推进我区投资体制改革工作,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简化审批程序,完善《新华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新华区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管理办法》,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推进城市管理市场化改革。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城区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建立有偿服务机制。(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爱卫办负责)
发展规范各类行业协会。出台《新华区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工作意见》,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组织。着重在科技、商业、物流等竞争程度充分的领域增强行业协会功能,实现政会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协调和服务的重要作用。(区工商联、区民政局负责)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农村道路组组通、户户通建设。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进一步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发挥节水灌溉工程作用,促进农业增产增收。开展现代都市绿色农产品养殖基地建设,开工建设 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区交通局、区农林水利局、区畜牧局及相关镇、街道、管委会负责)
三、完善考核机制,推动全民创业
区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建立健全高效、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全民创业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配合,为推进我区全民创业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进一步建立健全全民创业工作责任考核体系,不断完善《新华区改善创业环境推进全民创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切实加强对全民创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全民创业的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各单位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优化创业环境,落实创业政策等工作,定期督查,及时通报,确保全民创业工作取得实效。(区创业办负责)
四、强化服务意识,优化创业环境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全民创业的意见》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做好改善创业环境,推进全民创业的有关工作,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成立领导小组,增强服务意识,优化投资环境,提高行政效率,促进全民创业。
加强机关的效能建设,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办事程序,做好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干部素质。继续解放思想,增强科学发展、改革创新意识,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加强党员干部和公务员素质建设。不断推进机关廉政建设,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区纪委监察局要依法实施对招投标工作、课题评审活动及统建重点项目的监督,为全民创业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区委组织部、区纪委监察局负责)
各级党组织要在党员干部中倡导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开拓创新的精神,营造鼓励创业、支持创业、投身创业氛围,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各级各单位要努力构建平等竞争、充满活力的创业机制和全方位、多层次的创业支撑体系,使各类创业主体在创业中各显其能、各展其才,最大限度地凝聚和激活全民的创业热情和创业能量,以创业促发展,以创业促创新,以创业促就业,以创业促和谐,全面推动新华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