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体会,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那么你知道心得体会如何写吗?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永远在路上心得体会300字篇一
反腐会不会或者什么时候会降温?这个“反腐之问”时时出现于网上,并伴随着各种江湖版的猜测解读。“永远在路上”,这个片名也许是一种答案。第一集《人心向背》,所呈现的并不只是简单的反腐决心,在周本顺、白恩培、李春城这些曾经的高官讲述中,我们还看到了腐败之所以发生的内在逻辑。
比如人性弱点。白恩培说起他的腐败动因,特别提到商人“住豪华的房子,坐豪华的车,个人还买的私人飞机。我也追求像他们一样的生活,这思想就变了。”眼热攀比,人之本性,常人如此,官员也不例外。对于这样的人之本性,教育固然有一定作用,但当权力和诱惑都足够大,单纯的教育就会显得苍白。尽管人性弱点,绝不是贪官腐败的借口,但从反腐的角度讲,这是必须要正视的。人性共通,意味着任何人都可能有犯错犯罪的“本能”。腐败永远可能发生,反腐自然只能“永远在路上”。
再如制度漏洞。周本顺关于“站台”的说法令人印象深刻:“我出个面帮他站个台,一起吃饭,我什么话也没有说,别人就知道这个人上面有人,这个事都会办得通”。简单一句话,道尽现实的复杂,反腐的困境。尽管权力的“笼子”在收紧,但永远都可能有疏漏。
从这些贪官的讲述来看,腐败并不需要多么专业的技能,无非给商人站台、亲朋“搭权力便车”等,这就意味着制度还不够严密,反腐还极有必要“永远在路上”。
那些曾经位高权重、始终容光焕发的官员,如今镜头前一副尘满面、鬓如霜的样子。这些贪官的本色出演,把腐败的风险和可能的落寞结局,演绎得非常到位。从教育的层面说,可能比发文件、开会宣讲的千言万语更有直接效果。《永远在路上》还在继续,也许从这些“巨贪”的演绎中,可以进一步反思过去的问题所在,探寻未来的希望所在。
永远在路上心得体会300字篇二
从党的xx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到xx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中央紧紧围绕“责任”二字,不断强化“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的要求,强调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强调各级党组织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领导核心地位,要做到以上率下,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将党的领导落在实处;明确要求各级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立规挺纪,深化从严从实,切实解决宽松软的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一步步向纵深推进。
忘了主体责任,再忙也是失职
当前,有不少党委书记在思想上还没认识到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性,有的在流程管理和过程监督上流于形式,责任层层弱化;有的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执行制度规定刚性约束力不强;还有的主抓意识不强,缺乏责任担当,做“甩手掌柜”,至今仍然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事……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不少党员领导干部心中对主体责任的认识还存在误区。
误区一: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只是由党委领导,具体工作与负责那是纪委的事。
“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不抓谁抓?”
党章总纲开宗明义:“各级党委要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明确了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地位。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党委的政治责任,是必须履行的政治任务。如果各级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弃责任、不管不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只能成为一句空话。落实主体责任是党章要求的,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做到,不能“只挂帅不出征”。
误区二: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只是主要领导的责任,班子成员只管业务就行。
“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要推进到哪里。”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各自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的责任,把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误区三: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会拖经济发展后腿,“经济建设要跟上,廉政建设就要让”。
“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
十分明确地指出,“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各级党委要将全面从严治党放在政治保证和组织基础的战略地位来看待和重视。抓好党建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必然要求。如果只抓经济、不讲政治,忽视党的建设、弱化党的领导,经济发展就会偏离正确方向,又谈何实现长远发展?
要走出这三种误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使命意识。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上级部署要求上来,自觉地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
落实主体责任,关键是以上率下
党章规定各级党组织是落实从严治党的主体,既是领导者、组织者,又是推动者、落实者。领导不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就无从谈起。党委书记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做到领先一步、下管一级,做好示范、树立标杆;班子领导要担负起“一岗双责”的责任,加强管理、严抓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做扎实、做细致、做到位。
“明责”,要清单化。责任细化,边界厘清,让党风廉政建设充分做到履责有依、督责有据。党委(党组)要在年初专题召开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工作会议,交流确定领导班子成员责任项目清单。每份清单必须围绕重点目标任务、分管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分管领域和职权范围内可能潜在的廉政风险、分管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明确“责任项目”、“工作措施”、“责任部门”、“完成时限”等要素,定责任、设目标、交任务。制定责任项目清单时,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做到“三个必须”,即必须亲自制定责任项目清单,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必须在网上公示,彻底解决以往秘书代劳、责任虚化、监督缺失等问题。
“履责”,要流程化。落实主体责任要注重顶层设计,用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强化责任落实。要围绕“听、研、查、谈、评”,加强流程管理和过程监督:即党委(党组)定期听取领导班子成员责任项目推进和落实情况;定期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尤其是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抓早抓小抓预防;定期对班子成员责任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按照约谈工作机制,及时约谈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同志,早提醒、早整改、早落实;组织班子成员对照制定的责任项目清单开展自查、述责述廉及考评,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督责”,要制度化。党委(党组)要注重建章立制,将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要在推进“主体责任”落实中,以上率下,以点带面,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督责机制;要做到挺纪在前,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督责不间断,问责不手软。比如,建立细化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对信访反映问题与领导干部开展谈话的实施办法、对不作为慢作为干部进行约谈问责办法等。
聚焦监督主业,压实监督责任
“党的领导是全方位的,本身就包含着管理与监督,对党员进行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针对问题开展巡视,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都是党委的职责,不能一谈到监督就全推给纪委。”
作为党组织,必须深刻把握好领导与监督的关系,要认识到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彼此联系、相辅相成。党委不仅要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和管理干部,把领班子、带队伍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领导和支持纪委全方位开展监督工作。
要找准职责定位。各级党委要全力支持各级纪委找准职责定位,严格围绕“三转”,监督执纪问责,回归主责主业。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原则上不应再分管其他业务,要集中力量协助党委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委监督责任的切入点,从配合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监督部门履行职责上来,改变过去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参与的做法,把事前事中的监督职责交还给业务主管部门,通过清理议事协调机构,确保纪委腾出更多精力履行主业主责。
要坚持问题导向。各级党委要全力支持各级纪委在履行纪律审查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推动责任落实。一是敢于发现问题,梳理问题清单,清理问题线索,提出处置意见,及时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党组)报告,为进一步考核评议、追责问责提供依据。二是督促整改问题,对照问题清单推行问题整改项目化,督促有关问题单位立行立改,对短期内不能彻底整改的要明确解决的措施、时限和责任部门,做到件件有着落,确保责任落实。
要强化问责倒逼。各级党委要全力支持各级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之时,必须把问责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通过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要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开展经常性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要建立健全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做到有错必究、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要坚决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使问责成为硬约束。
永远在路上心得体会300字篇三
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才能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根本上要靠法规制度。”日前,中央政治局就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进行集体学习。在党的94岁生日到来之际,政治局集体学习聚焦党建、聚焦反腐、聚焦法规制度,意味深长。这不仅彰显出执政党从严治党的清醒与自觉,也传递了“反腐没有休止符”的决心和意志。
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党的以来,党中央猛药去疴、重典治乱,抓作风驰而不息,打虎拍蝇毫不手软,达到了“猛击一掌”、正本清源的效果,党风政风为之一新。铁腕反腐顺应广大群众对严惩腐败分子的期待,警示各级党员干部为官从政当知敬畏、明底线,演绎出党心民意同频共振的有力和声。
“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与腐败势不两立,始终注重自身肌体的净化,不断探索着拒腐防变的有效举措。今天,尤应冷静看到,尽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不敢腐”的氛围业已形成,但我们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距离“不能腐”“不想腐”仍有很长的路要走。能否避免陷入“一抓就好转、一松就反弹”的怪圈,关系着反腐倡廉事业的成败。
近期,有人声言“打虎节奏放缓”,判断“反腐风暴已过”,甚至有干部私下嘀咕“最危险的时刻终于结束”。事实上,开弓岂有回头箭?反腐迈着不变的步伐,其力度从未减弱。仅近期,就有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肖天、西藏自治区人大会副主任乐大克等人先后落马。相比这些个案,更值得关注的,则是反腐从“治标”向“治本”的深入拓展,反腐倡廉的制度化、常态化趋势日益凸显。
就在这次政治局集体学习中,强调,“要在减少腐败存量的同时,坚决遏制腐败增量,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这表明,着眼于不断变化的反腐实际,一步一个脚印地推进法规制度的完善,让法规之网、制度之笼越织越细密,才能从根本上为反腐倡廉锻造坚实的臂膀。
政治学家们早就指出,一切掌握权力的人都存在滥用权力的可能。战国时期,韩非子就提出“明法制,去私恩”,指明了法治手段之于廉政的重要意义。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没有所谓的“铁帽子王”;无论级别多高、贡献多大,只要违法乱纪、贪污腐化,就必须依法依规接受惩处。依靠法规制度发力,正是与腐败作斗争的最有力武器。
要防止滥用权力,必须以权力制约权力。在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语境下,法规和制度无疑是最根本、最稳定、最可靠的“权力”。正因此,着力完善反腐败法规制度,让各项规矩落细落小、具体可感,才能助力“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刚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修订稿)》《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就是践行这一思路的生动注脚。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一手抓制定完善,一手抓贯彻执行,靠的就是真抓和严管。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不留“暗门”、不开“天窗”,才能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确保各项法规制度落地生根。另一方面,制度的活力,也源于思想认同和文化氛围。“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在铁腕反腐的同时,也需要做好观念的塑造。只有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扎根人心,才会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普遍自觉。
前不久,一家新闻客户端以“反腐接下来怎么干,你有啥建议”为题发起小调查,互动热度超乎预期。“不仅要打老虎,更要灭苍蝇拍蚊子”“发动最广泛的群众参与”“加强制度约束与立法”……热切的关注、诚挚的建言,汇集成对抗腐败的强大民意。顺应民意、紧握最可靠的反腐利器,让日臻完备的法规制度成为常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我们必定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标注新的时代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