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名著读书心得100字篇一
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它的名字叫做《谁动了我的奶酪》。它是一本写两个小矮人和两个小老鼠再一个迷宫中找到了奶酪的故事!
它的主人公是两个小矮人和两个小老鼠。两个小矮人头脑复杂,靠的是准确的思考。但小老鼠却相反,它们是头脑简单,有着敏锐的嗅觉。
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两个小矮人和两个小老鼠共同找到了奶酪n站。那里有堆积如山的奶酪,从此,两个小矮人就不向从前一样勤劳,也不向从前天天向别的地方探索。而小老鼠呢?它们一如既往的勤劳,像从前一样,天天向别的地方探索。它们还注意到奶酪n站的奶酪在一天一天的减少。终于有一天两个小矮人被一场突如其来的打击打跨了。但小老鼠没有,因为他们探索到奶酪c站。
终于有天一个小矮人觉悟了,他在墙上写上了自己领悟的道里来坐标制,突然一串脚步声钻进那一个小矮人的耳朵里,是他的好朋友还是一个新的开始?
我读了这本书后懂得了许多道理,如:只有观察到了微小的变化才能不被大的变化打跨等等。但我相信每人读了这本书都会有不同的想法,也会感悟到不同道理。所以,你也来读一读吧!
名著读书心得100字篇二
最近我有幸地拜读了 陶行知先生的《陶行知教育名著》,读罢这本书,我受益匪浅。 陶行知先生作为一名留洋的教育家,在深刻了解了中国的文化和社会现实的基础上,所提出的教育学说,既强调了教育的显示功能,又关住了教育的终极目的,是适合中国国情的。他的理论和实践,应该成为中国教育血液的重要成分。他的“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敬业精神让人感动,我也为之折服。 在读到《教学合一》这节时,陶行知先生提出了教学要合一的观点,有三个理由。
第一,先生的责任不在教,而在教学生学;第二,新的法子必须根据学的法子;第三,先生不但要拿他教的法子和学生学的法子联络,并须和他自己的学问联系起来。简而言之,一,先生的责任在教学生学。二,先生教的法子必须根据学的法子。三,先生须一面教一面学。我仔细阅读,细细品味,联系我的教学,我感觉陶公所提出的“教学合一”的观点很有道理。 我们教育的对象是学生,教师的课堂设计应适合本班学情,根据学情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实施教学,那么这样学生就会乐学了。教师除了正常的教学工作外,确实还需要不断的学习,用丰厚的知识去充实自己,不是有句话“教师要给学生一碗水自己就必须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活水吗?”
《学生的精神》中提到三点;(一)学生求学必须具有科学的精神;(二)要改造社会必具有委婉的精神。(三)应付环境必具有坚强人格和百折不回的精神。我想说说我自己的感受。现在的学生正如陶公所说容易“自满”,自己刚刚对这个知识点有一定的领悟,就沾沾自喜,但真正实践做题时,却无从下手。学生对学习缺少一定的目标,很多学生不知道自己到学校来接受教育是为了什么。每当找学生谈话时,我便会问“你准备读完干什么?”学生的回答:“不知道。”
他们从来很少会想过我以后的路该怎么走?会是什么样?这就导致学生在学习上不想下功夫,更不愿意吃苦,对于周围的环境学生很少从自身找原因,而是把更多的原因归纳在外界的环境上。例如,学生作业未完成,当问其原因时,学生回答无非这几种“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交作业?”“我不会做。”“我不知道做哪道题?”“我忘记交作业啦!”“课代表交作业时没告诉我!”诸如此类的冠冕堂皇的理由让人无可奈何,更多的时候我在问自己:“我们的学生到底是怎么了?是什么原因让他们变成这样?”
回首这些年的教学,我在不断的告诉自己:你一定要学会去转变角色了,你现在已经是一名教师了,陶行知先生的《教育名著》中师范生的第一变——孙悟空,也是这样告诉我的,只有先知道怎样做一个好学生,才能培养出来许多好学生。可是为什么是变成孙悟空呢?陶行知先生说孙悟空有目的,有远虑,有理想。他是抱着一种目的去拜师的,这无形中就告诉了我们如何做一个好学生。
陶行知所研究和实验的教育问题,直到今天,让感到很中肯,很新鲜,仍有进行试验的价值。他的“第一流的教育家”,“教学合一”,“我们的信条”“生活及教育”等这些诸多观点让我叹服,不断地从他的教育名篇汲取丰厚的营养,来充实自己的教育理论知识,他的著作又如一盏明灯,在教育的海洋中引领我们去找寻属于我们自己的目标。读完此本名篇,我除了感动之余,更多的是佩服,佩服他的为人,更佩服他在那个时期所提出的一些鲜明的观点,也正如鲁迅所说:“读完此书,我和一个高尚的灵魂接触了!”我将努力去充实自己,丰富自己的业务素质!
名著读书心得100字篇三
这本书说高尔基为了生活而要在鞋店、东家的房子里和轮船上工作。除了他的外祖母、外祖父、玛尔戈皇后这些有文化、有教养的人以外,在周遭的都是那些低俗、爱吵架、背地里说人坏话的小市民。
见识的浅薄,生活圈子的狭小让高尔基周围的人都不懂书籍的好处,总在抑制他看书的欲望。而他就像不屈的小草一样,坚持看书,也有如荷花,不受污泥的沾染。“我来到人间”,仿佛就暗示着这人间的媚俗和可憎可笑的面目;而普希金的诗集、阿克萨夫的《家庭记事》、著名的俄罗斯史诗《在森林中》等书籍构成了高尔基的天堂,这个“人间”里的天堂。
我佩服高尔基的毅力和恒心,在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手不释卷,不理会别人的反对而做自己认为对的事。“真理永远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高尔基就是这少数人中的一个,因为他经历了许多,也阅读了许多,包括生活这本难“啃”的书。我羡慕高尔基灵活、流畅的文思,随时随地就能吟出一首小诗来抒发情感。当然,这自然是他的外祖母的功劳。
高尔基的勤勉、毅力和恒心,还有他高尚的外祖母、外祖父不也构成了一个天堂吗?天堂与人间只一线之隔,却就大不相同了。有的人家有万卷书,却腹无点墨;有人做乞丐,却也能读好书,学到不少的知识。人间与天堂是人心的两个表现,被凡尘俗世所污染的心就是人间;反之高洁的心灵就如鸡群中的鹤,与众不同,成了天堂。
只要肯干,脚踏实地,人间也会变成天堂。
《在人间》是一本不同的小说,不是描写贵族舞会似的生活,而是一本贫民贴心的读物.跟着主人公去经历底层社会的种种.在无法抗拒的压力下,人们似乎只能选择堕落.每人都有各自的生活经,懂得怎样去敷衍与游戏.在肮脏的环境与低俗的思想里,在狭隘的天地与无聊乏味的日子里,调情与淫荡似乎成了大家唯一有趣的嗜好."大家都相互欺骗着,这里面没有爱,大家都只是胡闹而已."爱情已经完全扭曲为一种简单的肉体上的依存,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大家不都过的很正常吗?谁叫社会所需要的只是他们能够提供简单的劳力而已.
名著读书心得100字篇四
《羊脂球》
高中时代,就曾听闻《羊脂球》这本短篇小说很是好看,所以大学闲暇时品读了该短篇小说。在世人眼中,贵族是奴隶制社会和封建社会时期的上层阶级,是高贵的象征,然而妓女是低俗、下贱的代名词,只因他们是靠着出卖自己的肉体来获取金钱收入的。在阅读《羊脂球》以前,我也曾这样认为,但在看完了《羊脂球》这本书之后,我才发现,在战争下,人们的行为往往与其自身的身份格格不入,是它给了高贵新的解释。
下面就让我们走进《羊脂球》的世界吧!
《羊脂球》是短篇小说大师莫泊桑在经历了普法战争、目睹了法军的崩溃下产生的。该小说讲述了一八七零年普法战争期间,一辆法国的马车在驶离敌占区途中,被一名普鲁士军官所扣留,该军官以要马车上一个诨名为“羊脂球”的妓女陪她过夜为放马车通过的条件,羊脂球出于爱国心坚决拒绝军官的条件,然而一行中那些有身份、地位的人,为了一己私欲,将羊脂球往火坑里推,羊脂球迫于无奈,只好向军官妥协。可这些有身份的人在达到目的之后,就显现出了本来的面目,对羊脂球冷眼相对,不屑与她交谈。羊脂球瞬间心灰意冷,自己为了大家才无奈妥协,不曾想,不但得不到安慰与感谢,还被他们当做脏东西扔掉,当初为他们所做出的牺牲在他们看来却如此肮脏。
首先,“小说以羊脂球这样一个被侮辱、被损害的妓女形象为代表,歌颂了法国人民敢于反抗普鲁士侵略者的凛然正气,以及他们维护民族利益的爱国情操和善良热情,乐于助人的高尚品德”。①在普鲁士军官威胁羊脂球,倘若她不陪他过夜,就不让他们的马车通过的情况下,羊脂球依然为了维护自己的国家,毅然决然地拒绝军官,与他抗争到底。而《俘虏》女守林人贝蒂娜也是敢于抗争的法国人民中的一员,她用自己的智慧,独自一人徒手将七八个普鲁士士兵俘获。她们只是爱国的、勇敢的法国人的缩影,她们同样不顾自身利益,毅然与敌人抗争,但结果却大不相同,一个遭遇同伴冷眼唾弃,一个得到了父母亲的赞赏。
其次,“它以羊脂球被同车旅伴推入火坑的丑恶事件为中心,揭露了法国统治阶级的代表——商人、贵族、厂长兼参议员、修女及民主党人等上流社会的各种角色,在强敌压境、国家危急的严重时刻,首先考虑的不是国家的前途,民族的尊严,而是个人的安危和金钱上的得失。”②在现代的我们开来,上流社会的人们相较于一个妓女来说,本该更具有修养和爱国之心的,但在《羊脂球》当中却恰恰相反,这些上流社会的代表,在民族利益与个人利益冲突时,他们毫不思索的遵循着“保命哲学”③,尤其是那两个代表上帝的修女在关键时刻毫无同情心,一样为了一己私欲,将同胞推入火坑。然而在他们成功脱离敌占区后,被称作民主党人的科尔尼代悠闲的用口哨吹起《马赛曲》,其做法更令人发指。
最后,作者通过写羊脂球一举一动以及细节的描写了上流社会代表的心理,动作、语言的,将羊脂球与上流社会代表形成鲜明的对比,更有力地讽刺和痛批了上流社会人民的无情与冷漠,表达了对下层人民的同情与歌颂。作者将妓女作为主人公,充分表现出莫泊桑写作的独特视角,《羊脂球》中大多数都涉及了上流社会代表与下层人民对于同一件事的态度,来充分的表达作者想要表达的情感——揭露在资本主义下的法国不同阶级的人与人之间的人情淡漠、现实的金钱关系,以及对上流社会的抨击、对下层人民同情与是、赞美。
事实上,在我们这个讲求“爱”的社会,我们也早已将真诚大打折扣,社会的现实,使我们迫于无奈的以假面示人,人与人之间失去了最初的真实与友爱。戴着面具与人交流,会让彼此都会感到疲惫,我们应共同努力,用诚心去消除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共同建立一个有爱、诚信的大同社会。
名著读书心得100字篇五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1904_1936),苏联著名的布尔什维克作家,自他的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问世以来,他就同书中的保尔.柯察金一道,成了世界上千万千万有志青年的朋友和楷模。
1920xx年,奥斯特洛夫斯基出生在乌克兰一个工人家庭,父亲是一家酿酒厂的季节工,母亲在大户人家当厨娘,家境十分贫寒。因此,他只念了三年的书,十岁左右就开始干活谋生。奥斯特洛夫斯基干过各种职业,如帮人家牧马,在车站食堂当小伙计,在发电厂当助理司炉等,贫困屈辱的生活培养了他对旧世界的仇恨和反抗性格。13岁的时候,他就开始积极参加革命活动。1920xx年,奥斯特洛夫斯基的家乡一度被德国军队占领,他冒着生命危险去完成组织上交给自己的收集敌人情报和将革命布告贴到德军司令部哨兵棚上的任务,显示了他机智、勇敢、不怕牺牲的精神,得到了同志们的赞扬。
1920xx年7月,奥斯特洛夫斯基的家乡成立了共青团,他成了第一代共青团,并参加红军奔赴前线同白匪军作战。第二年在一次激战中,他的头部、腹部多处受伤,右眼因伤而丧失了80%的视力。严重的伤痛使奥斯特洛夫不得不离开队伍。然而,伤势刚刚有所好转,他就以高度的革命自觉性转入劳动建设,先是到一家铁路工厂当助理电机师,后又自愿报名参加突击队,投入修筑铁路的艰苦劳动。在工地上,他染上了伤寒并患了风湿病,常处于昏迷状态。这场大病还未痊愈,他又积极参加在第伯聂河上抢捞木柴的紧张劳动。因为长时间泡在齐腰深的冰水中,致使风湿病更加严重,又很快迸发了多发性关节炎,肺炎。从此失去了最起码的健康,并日趋恶化,到1920xx年,他全身瘫痪,双目失明,完全失去了活动能力,但他丝毫也不悲观消沉,“只要心脏还没有停止跳动,就要使自己成为一个对党有用的人。”学习文学创作,是躺在病床上的奥斯特洛夫斯基找到的“进入生活的入场券”。
1920xx年底,奥斯特洛夫斯基在与病魔做斗争的同时,创作了一篇关于科托夫骑兵旅成长壮大以及英勇征战的中篇小说。两个月后小说写完了,他把小说封好让妻子寄给敖德萨科托夫骑兵旅的战友们,征求他们的意见,战友们热情地评价了这部小说,可万万没想到,手稿在回寄途中被邮局弄丢了。这意外的打击对他来说,实在是太残酷了,但这并没有挫败他的坚强意志,在参加斯维尔德洛夫共产主义函授大学学习的同时,他开始构思规模更大的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1934年小说出版,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他也被吸收为苏联作家协会会员。随后,奥斯特洛夫斯基开始创作另一组三部曲长篇小说《暴风雨中诞生》,以表彰他在文学方面的创造性劳动和卓越贡献。1936年12月,由于重病复发,奥斯特洛夫斯基在莫斯科逝世。
保尔.柯察金,出生于贫困的铁路工人家庭,早年丧父,全凭母亲替人洗衣做饭维持生计。12岁时,母亲把他送到车站食堂当杂役,在那儿他受尽了凌辱。他憎恨那些斯压究人的店老板,厌恶那些花天酒地的有钱人。
“十月革命”爆发后,帝国主义和反动派妄图扼杀新生的苏维埃政权。保尔的家乡乌克兰谢别托卡镇也经历了外国武装干涉和内战的岁月。红军解放了谢别托夫卡镇,但很快就撤走了,只留下老布什维克朱赫来在镇上做地下工作。他在保尔家住了几天,给保尔讲了关于革命、工人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许多道理,朱赫来是保尔走上革命道路的最初领导人。
在一次钓鱼的时候,保尔结识了林务官的女儿冬妮娅。
一天,朱赫来被白匪军抓走了。保尔到处打听他的下落,在匪兵押送朱赫来的途中,保尔猛扑过去,把匪兵打倒在壕沟里,与朱赫来一起逃走了。由于波兰贵族李斯真斯基的儿子维克多的告密,保尔被抓进了监狱。在狱中,保尔经受住了拷打,坚强不屈,为迎接白菲头子彼得留拉来小城视察,一个二级军官错把保尔当作普通犯人放了出来。他怕重新落入魔掌,不敢回家,遂不由自主地来到了冬妮娅的花园门前,纵身跳进了花园。由于上次钓鱼时,保尔解救过冬妮娅,加上她又喜欢他“热情和倔强”的性格,他的到来让她很高兴。保尔也觉得冬妮娅跟别的富家女孩不一样,他们都感受到了朦胧的爱情。为了避难,他答应了冬妮娅的请求,住了下来。几天后,冬妮娅找到了保尔的哥哥阿尔青,他把弟弟送到喀察丁参加了红军。
保尔参军后当过侦察兵,后来又当了骑兵。他在战场上是个敢于冲锋陷阵的能干而且还是一名优秀的政治宣传员。他特别喜欢读《牛虻》、《斯巴达克斯》等作品,经常给战友们朗读或讲故事。在一次激战中,他的头部受了重伤,但他用顽强的毅力战胜了死神。他的身体状况使他不能再回前线,于是他立即投入了恢复和建设国家的工作。他做团的工作、肃反工作,并忘我地投入到艰苦的体力劳动中去。特别是修建铁路的工作尤为艰苦;秋雨、泥泞、大雪、冻土,大家缺吃少穿,露天住宿,而且还有武装匪徒的袭拢和疾病的威胁。
在这一段时间里,他和冬妮娅的爱情产生了危机,冬妮娅那庸俗的个人主义令他反感。等到在修筑铁路时又见到她的时候,她已和一个有钱的工程师结了婚。保尔在铁路工厂任团委书记时,与团委委员丽达在工作上经常接触,俩人逐渐产生了感情。但他又错把丽达的哥哥当成了她的恋人,因而失去了与她相爱的机会。
在筑路工作要结束时,保尔得了伤寒并引发了肺炎,组织上不得不把保尔送回家乡去休养。半路上误传出保尔已经死去的消息,但保氏尔第四次战胜死亡回到了人间。病愈后,他又回到了工作岗位,并且入了党。由于种种伤病及忘我的工作和劳动,保尔的体质越来越坏,丧失了工作能力,党组织不得不解除他的工作,让他长期住院治疗。在海滨疗养时,他认识了达雅并相爱。保尔一边不断地帮助达雅进步,一边开始顽强地学习,增强写作的本领。1920xx年,保尔已全身瘫痪,接着又双目失明,肆虐的病魔终于把这个充满战斗激情的战士束缚在床榻上了。保尔也曾一度产生过自杀的念头,但他很快从低谷中走了出来。这个全身瘫痪、双目失明并且没有丝毫写作经验的人,开始了他充满英雄主义的事业--文学创作。保尔忍受着肉体和精神上的巨大痛苦,先是用硬纸板做成框子写,后来是自己口述,请人代录。在母亲和妻子的帮助下,他用生命写成的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终于在1934年出版了!保尔拿起新的武器,开始了新的生活。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小说的最大成就,就是成功地塑造了保尔.柯察金这个在布尔会维克党的培养下,在革命烽火和艰苦环境中锻炼出来的共产主义新人的典型形象。他以爱憎分明的阶级立场、崇高的道德风貌、高昂的革命激情、奇迹般的生命活力和钢铁般的坚强意志,谱写着把一切献给党和人民的壮丽诗篇。
保尔是一个自觉的、无私的革命战士,他总是把党和祖国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那血与火的战争年代,保尔和父兄们一起驰骋疆场,为保卫苏维埃政权,同外国武装干涉者和白匪军浴血奋战,表现了甘愿为革命事业不怕牺牲的献身精神。在那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国民经济的艰难岁月中,他又以全部热情投入到和平劳动之中。虽然他曾经金戈铁马,血染疆场,但他不居功自傲,也没有考虑个人的名利地位,只想多为党和人民做点事情。党叫他修铁路,他去了;党调他当团干部,他去了,而且都是害出命来干。为了革命,他甚至可以牺牲爱情。他爱丽达,但受“牛虻”的影响,要“彻底献身于革命事业”,所以按照“牛虻”的方式来了个不告而别。在全身瘫痪、双目失明后,他生命的全部需要,就是能够继续为党工作。正像他所说的:“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名著读书心得100字篇六
初次读《花季雨季》我只不过是个刚进初中的小姑娘,那时只因顺应“大众”潮流而读。如今再次回味此书,我已是个16岁的高一新生,读完的感受却大不相同,我的心灵似乎也被震撼了……
16岁,正值豆蔻年华,也是步入春光明媚的花季年龄。“自信、大胆、活力”是我们的共性;“叛逆、冲动、自主”是我们的特征。在这个更新月异的时代,我们充满朝气,用少年纯洁的心灵和青春的音符去谱写属于我们青春生命的律动。走进花季,让我们一起珍惜它,把握它。
《花季雨季》中,孤高气傲却兼备才气的陈明,勇于挑战而实力有佳的萧遥,帅气活泼而极受女生亲睐的王笑天,幽默搞笑而鬼点子特多的余发,独立大方的谢欣然,漂亮美丽的刘夏,多愁善感的林晓旭,呆头呆脑的柳清……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仿佛就是我们现实中生活的缩影,像一面镜子折射出因属花季少年特有的气质。走进花季,我们可以为着自己的追求所疯狂,我们可以肆无忌惮地在冬天吃冷饮引得路人差异的眼神;篮球架下总有男生们打篮球的身影,女生们则在一旁欢呼加油;男生一遇上不顺之事,总是借“球”发泄,潇潇洒洒地拼个你死我活,将烦心事忘的一干而净,这就是女生所羡慕之处。女生呢?则会与好友诉苦或是眼泪不止,这就是男生最怕之处。紧张的学习生活因为有男生女生的存在而变得愉快,有多少美好往事至今历历在目,我们在一起,哭过、闹过、笑过……我们的无知、对过去的遗忘、对现实的挑战、对未来的憧憬,一切的一切,只因为我们正值花季。
此书中的事,我们也有所经历过,多少家长期盼有像陈明那样高才生的子女,一心只读圣闲书,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孩子;但家长们却忘记了一句古话:有得必有失。这样的学生并不是这时代所需的人才。多少花季少年更是羡慕王笑天与刘夏之间纯纯的恋情,视其为花季中最美好的回忆,但却被家长、老师是为“禁果”,青春期最大的障碍。现实使我们这些无知狂妄的叛逆少年终于尝到时代、社会竞争的滋味——残酷,使我们明白了生存的规律——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使我们渐渐失去这年龄因有的单纯与幻想。有多少学子在考试时像余发一样视作弊为考试的一种“对策”;有多少同学追求“名牌效应”互相攀比;有多少学子像刘夏一样成为忠诚的哈韩或哈日一族,整日做着“明星梦”……无疑暴露了一些青少年现象,处于这年龄段的孩子极其追求物质上的享受,因为从小都是养在暖房里的小草,躲在父母的避风港里,渐渐丧失了独立面对挫折的勇气,在失败的面前低头,甚至选择逃避现实。“叛逆”循规蹈矩,“冲动”不会静下心思考,“自我”自私自欲,这一切不得不让我们这些花季少年思索,我们是要珍惜青春,而不是虚度年华。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刘夏想在生日时在家中开party与同学一起狂欢,但不愿母亲在场,便制开了她,那天正好是母亲节,老师调查同学们父母的生日,可班中知道的甚少,令刘夏感触,决定与母亲一起过16岁生日。看到这,我的脸突然变得滚烫,惭愧之情油然而升,“母亲何时生日?”我顿时发现自己好不孝,记得一个广告词这样说:天底下所有的父母都知道儿女的生日,但有多少儿女知道父母的生日呢?父母为了培养我们成材,付出了多少心血,多少青春,操劳得头发里还夹杂着几缕银丝,看着孩子天天快乐成长,他们已无比欣慰了,孩子的优良成绩是给他们最大的回报,天下父母的一样希望自己儿女长大后有所成,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可我们呢?一次次让他们失望,还用“代沟”的理由回绝他们,其实我们真的不懂父母的心,比起他们我们无地自容。在这里,我最想对妈妈说:“对不起,请原谅女儿的任性。”
走进花季,去拥抱青春,把握现在就等于掌握未来;珍惜花季,去享受青春,记住: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名著读书心得100字篇七
《红楼梦》
中国有四大名著《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和《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而作为一个女孩子,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到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和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和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仕途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我不得不感谢续者高鄂,尽管他在很多方面跟不上曹雪芹的思想,但他至少让黛玉死了,管她登仙还是辞世,至少她别了宝玉,很好很好。
不是说我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或许两个人都是浪漫的人,浪漫的人天生就不该相遇,因为生活不是浪漫,生活会将浪漫消磨得一干二净,最终,红玫瑰变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成了胸口粘着的白米饭。所以,就让浪漫在最美的时候画上句号,在彼此的心中,留下幸福的回忆。
可是也许你会说,黛玉死的很悲惨,一点也不浪漫,关于这点,我是不赞成高鄂的续书的,也许曹雪芹的本意非此,也许黛玉确实应该泪尽证前缘,这样不是更好吗?她牵挂着宝玉,用她全部的热情为这一知己痛哭,怀着深深的思念,这样的死,何尝不是高贵神圣的,然而高鄂没有这样写,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情场失意的一般女子。
尽管如此,她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
所以能带着回忆离开他,是一种幸福。宝玉自己能给予黛玉的只是几句好话,他连痴情都谈不上,看看宝钗的下场,不得不说黛玉是幸福的,当然有人说宝钗需要的只是宝二奶奶的宝座,她并不在乎宝玉,是这样吗?难道有一个天生喜欢孤独的女子吗,不管怎么说,寂寞的独守空房总是悲惨的。何况所谓宝二奶奶的宝座她是不是坐上了还是个问题。
如果贾府不倒台,至少宝钗还有容身之地,至少没了丈夫还有富贵,但是不是这样呢?最终贾府沦落到了白茫茫大地真干净的地步,那宝二奶奶的头衔之于宝钗还有何等意义呢?没有幸福的生活,没有丈夫的关爱,寂寞的独自生,独自死,难道不是更大的悲剧吗?
我一直疑心宝玉并不是因为黛玉而离开贾府的,否则他不会娶宝钗。他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他的象牙塔坍塌了,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
可以试想一下,你能想象黛玉洗手下厨做羹汤的场景吗?穿着破衣烂裙,甚至是要依靠袭人的救济,然后她当然无法再刻薄人,说闲话,只能独自垂泪,不关爱情,而是生活。当生活给宝黛的爱情画上巨大的问号时,黛玉能一如既往的爱着宝玉吗?我想不会,恐怕是要大水狂淹龙王庙的。然后宝玉最终受不了家庭的压力,还是一走了之,这是很有可能的,他没有照顾好宝钗,负担不起生活,同样对于黛玉,他也不过如此。
另一种可能,万一贾府能重整旗鼓,兰桂齐芳,黛玉和宝玉依旧过着他们幸福的日子,多少年以后,宝玉也许会突然发现黛玉皱纹满面,然后会发现身边的袭人竟如同当年的赵姨娘,然后爱情就在岁月中流逝,然后宝玉会回忆那个珠圆玉润的宝姐姐。
其实爱情就是很短暂的,至少这横刀截断的爱情给了我们很多美好的幻想和期待,就象杰克之于罗丝,他是她生命中最美的回忆,却不是唯一。
“霁月难逢,彩云易散,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惹人怨。寿夭多因诽谤生,多情公子空牵念。”
曹雪芹先生对晴雯的态度可以由这首词看出来,曹雪芹先生认为她是霁月在天,她的人品很是难得,光明磊落,她会寿夭是因为周围环境的黑暗,可见曹雪芹对她的基本态度还是肯定的。
但是我却要反过来说一说,因为曹雪芹先生写这部书时,常是照着本来的面貌还原生活,所以他即使偏向这个有傲骨的奴才,但在写作中仍是写出了她众多的毛病,其中当然也有很多是她致死的原因。
首先,很多书里为了表扬这个拥有反抗思想的奴才就会把她描写成一个先进的战士,其实呢?她真的有大家说的那么有思想吗?错,她充其量也就是和宝玉一样,一方面,她认识到这种看似舒适的生活其实就有着对她们这样人的压迫,但另一方面,她却是离不开这种生活的,她只能依附于这种生活,离开这种生活回到贫困的家中,她也就象刚开的剑兰送入猪窝一样,夭折了。
其次,她是不是真的就是个奴才呢?当然不全是。虽然她身份低微,她是没有父母被卖入贾府的,但是她却被老太太收在身边,而且还可以将自己的哥哥也介绍进府,后来跟了宝玉,也是房里数一数二的大丫头,在贾府的金字塔结构中,这种大丫头其实就是仅次于主子的二主子。什么是奴才呢? 在大观园中有比她身份更低微的人,婆子,老妈子,即使就在一个怡红院,其中也有一干小丫头是听她们差遣的。这种大丫头有时权利很大,可以代主子管教小丫头,如果说主人欺负奴才是封建社会的一种无奈的话,那奴才之间互相比大小,互相争斗就是可悲,在有一回中,晴雯处罚偷东西的小丫头坠儿时,先掐先打还拿簪子戳,最后就一句话把她赶出去,还让别人无可辩驳,这中间,小丫头有错,但是晴雯也确实是有倚势压人的嫌疑,而且那狠辣的态度,也很有凤姐遗风。
第三,晴雯是不是真的不爱宝玉呢?我个人意见,她是爱的。请看,她总是与袭人拌嘴,虽然这有很大一部分是她看不惯袭人,但是其中就没有一点嫉妒吗?袭人说了句“我们”,就被她抓住把柄大加讽刺。她还讽刺麝月,看不得麝月得了两件太太给的衣服就喜笑颜开,但是后几回,她却抢着送东西说也要去“显个好”,宝玉给麝月梳头时,她躲 在门口偷听,她其实很多时候都在注意这宝玉,注意着和宝玉接近的丫头,例如小红和宝玉略有交集,就被她粗暴打断。她曾笑着说“没什么我不知道的”就是因为她时时在注意!但是晴雯是有骨头的奴才,她不愿卑微的爱一个人,她总想要和宝玉站的平等一点,她不能象袭人那样谦卑的爱一个人,她有她的特点,有点象野蛮女友,漂亮却不温柔,袭人曾笑宝玉“每天不挨她两句硬话衬你,是再也过不去的”,可见,晴雯这种欲擒故纵,以退为进的手段还是有用的。
第四,晴雯的志向,晴雯能有什么志向呢?她反抗性再强,她能知道反抗什么吗?她茫然的斗争着,其实都不知道斗争什么,她期望得到的是什么呢?平等?怎样的平等?她一个从小生活在富贵乡中的女孩,也算是娇生惯养的了,她离开这个富贵锦绣地,她能做什么?她的苦恼有很大程度上是不知道该怨什么该争取什么,她明白自己身份卑微,是无法和宝玉站在同一高度的,但是她却想能那样,她的最高目标,也不过就是可以成为小姐与宝玉谈个平等的恋爱。她的悲剧就是因为希望的比得到的多,她的心太高,所以永远无法和袭人一样随遇而安,于是总是痛苦着。
第五,晴雯的人际关系,晴雯为什么会落得那个下场的,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她极度失败的人际关系,她不能得到上级的垂亲,这很正常,即使现在一般人也是不喜欢这种倔强人的;她也没法得到下级的好感,她喜欢仗势欺人,她看不起比她更卑微的人,凡事都要占先,所以一但事发,一群人就将她告倒,最后落个被扫地出门的下场。这点在我看来真的不如袭人,袭人远比她有交际的手段。
浅谈几句,觉得还是辞不能达意啊。
名著读书心得100字篇八
在我看过的书中,《三国演义》印象最深,它里面的《火烧连营》更是让我深有感触,得到人生的启示。读后感
《火烧连营》主要讲了在三国时期,蜀国的皇帝刘备因为东吴杀死了自己的结拜兄弟关羽和张飞,心生悲愤,于是就一赌气率领七十五万大军进攻东吴。但由于扎营不当和气候问题,被东吴的军师陆逊用攻,导致蜀国的火烧连营,几乎全军覆没。
读了《火烧连营》,我深有感触,不禁为刘备感到惋惜。七十五万大军,为了一口没争到的气而命丧黄泉,多悲惨啊!本来,蜀国粮食充足、兵多将广、实力强大,文有卧龙凤雏,武有五虎猛将,完全有能力统一天下。但由于刘皇叔的冲动,让怒气冲昏了头,不听手下的劝告,气冲冲地去攻打东吴,结果把更多兄弟的性命都赔了上去。征战沙场多年的刘皇叔居然被一介书生打败,而且输得那么惨,这对刘皇叔来说是多大的耻辱啊!自从那一仗后,蜀国便因小失大,不但没能报到仇,而且开始走向下坡路,成了三国中实力最弱的一国,多可惜啊!刘皇叔的冲动导致了他的蜀国败北!
读了《火烧连营》,我又不禁想到了自己,自己不也有过因小失大的事情吗?
记得小时候,我有一个好朋友,名叫李力。有一天,下课后,我和李力各自拿出了自己制作的小木船来玩。在玩的时候,李力不小心撞了我一下,我手中的小木船立刻飞了出去,裂开两半。我顿时火冒三丈,不听李力的解释,一把夺过他的小木船摔在地上,变成两半。李力看后,愤怒地对我说:“我以后没你这个朋友!”说完便跑出了教室。我也怒气冲冲地走了。打那以后,我们便没有再说过话了。
现在回想起来,我十分后悔,后悔自己当初冲动用事,因小失大;后悔自己因为一个小木船而失去了一个好朋友;后悔自己因为一次吵闹而失去了一段珍贵的友谊。
读了《火烧连营》,我懂得了一个做人的道理:做人不要因小失大,冲动用事,要能屈能伸,否则,你将失去更多更多。
名著读书心得100字篇九
《百年孤独》
加西亚·马尔克斯是世界文坛公认的“魔幻现实主义大师”。当我第一次阅读《百年孤独》时,就被叙述开始时那一行迷人的句子吸引住了:“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从那个遥远的下午到许多年之后的今天,这是一个充满了巨大诱惑的时间与空间。从将来的角度回忆过去的倒叙手法,一下子造成了艺术上的悬念,令人无法释卷。以这样的开始进行叙述,成为世界小说史上的经典之作。相比之下,马尔克斯的另一部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开始就显得平淡了,没有巨大的吸引力。
《百年孤独》让我一直保持着阅读的兴奋。在整部小说中,马尔克斯的叙述出神入化,使我深深着迷。如小说的第七章,在写到霍塞·阿卡迪奥自杀后,他对那股鲜血的流向作了全过程的拟人化追踪叙述,写了近两百字。读来真是独具趣味、令人耳目一新。而在小说中出现的俏姑娘雷梅苔丝白日升天、阿玛兰塔与死神交谈等等情节,光怪陆离的传说成为一种现实的映照。
现实与幻想、传说与神话、直描与隐喻马尔克斯以极其新颖而独到的叙述艺术,不可思议地创造了一个“变幻想为现实而又不失为真”的神话世界,使我们不仅看到了哥伦比亚乃至整个拉美大陆的历史演变与社会现实,更看到了一个小说大师无限广阔的心灵世界。
川端康成:《伊豆的舞女》
“道路变得曲曲折折的,眼看着就要到天城山的山顶了。正在这么想的时候,阵
雨已经把丛密的杉树林笼罩成白花花的一片,以惊人的速度从山脚下向我追
来。”第一次读《伊豆的舞女》时,我就感到了川端康成文字的力量,他几乎不由分说地带着我穿过山道和雨水,来到了那个舞女的面前。“那舞女看上去大约十七岁。她头上盘着大得出奇的旧式发髻,这使她严肃的鹅蛋脸显得非常小,可是又美又调和”。这是一个美丽的舞女,令川端康成眷恋不已。在追随着舞女旅行于伊豆山水间的日子里,我像川端康成一样变得忧伤而又多情。然而,相聚是缘,离别总是难免的。“我的头脑变成一弘清水,嘀嘀嗒嗒的流出来,以后什么也没留下,只感觉甜蜜的愉快。”与舞女分别后、躺在船上的川端康成的泪水让我同样无以自制,那一瞬间,如烟往事中飘逝而去的友情或者爱情纷至沓来。《伊豆的舞女》在川端康成的小说中,不是最著名的。他是以《雪国》、《古都》、《千只鹤》三部小说代表作获了1968年的诺贝尔文学奖的。但是,这篇我最早读到的川端康成的小说,给了我深刻的影像,不能忘怀。由此我感到,阅读的第一感觉总是犹如初恋一般固执而难忘的。而事实上,从《伊豆的舞女》开始,川端康成形成了他的写作风格。那种感伤、精致、淡雅而又优美的艺术特色同样是这三部小说的艺术特色。
百年孤独读后感
“若干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加西亚·马尔克斯在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百年孤独》的开篇这样写道。布恩地亚上校的记忆犹如一滴墨水坠落在宣纸上,无法停止地渲染开来。
恰如《百年孤独》这个题目给人的感觉一样,开篇这段话,马尔克斯将时间和空间拉长延展,给读者以脱离现实时间的魔幻般的感受。
1965年马尔克斯开始创作《百年孤独》,1967年6月29日小说发表。1982年诺被尔文学奖授予马尔克斯。马尔克斯曾言:“活着为了讲述生活,生活并非一个人的经历,而是他的记忆。”《百年孤独》里描述的那样一个几乎神话般的世界,那里有马尔克斯童年眼中拉美国家真实历史的影射,有近代拉美社会百年变迁的缩影和拉美人民的精神意识,同时也融入了人类百年生存的斗争历史和凝聚的经验和精神,同时还提出了对现代人和社会命运发展前途的思索和探讨。所有这一切的内涵意义使《百年孤独》成为一部具有史诗意义的作品。
小说的情节离奇令人迷惘。在小镇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上演着百年的兴衰史。这个家族由衰转盛,又由盛转衰,一百年的历程,转来转去,又回到原来的样子,一切都逃不出一个诅咒。霍·阿·布恩地亚与表妹乌苏拉近-亲结婚,阿苏拉担心会像姨妈和姨父近-亲结婚那样生出长猪尾巴的孩子而拒绝与霍·阿·布恩地亚同房。布恩地亚于邻居发生口角的时候,布恩地亚因为邻居嘲笑他被乌苏拉拒绝同房而杀了邻居。结果死者的鬼魂搅得布恩地亚一家日夜不宁,布恩地亚家族被-迫迁移到小镇马贡多。起初布恩地亚家族人丁兴旺,但是随着内战的爆发和外敌的入侵,布恩地亚氏的命运急转直下,一代不如一代,甚至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领导的32次土著居民起义都以失败而告终。到了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的时候,因为与姑妈乌苏拉通婚,结果生下一个带尾巴的女婴,正好应验
了一百年前吉普赛人用梵语在羊皮纸上写下的密码,而这个密码的破译者就是第六代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自己。这个无疑充满了讽刺的意味。而这个带尾的女婴,被蚂蚁咬烂以后拖入了蚁穴。随后,小镇马贡多消失在一阵飓风中。
小说的架构是一个往复循环的结构,不管是情节或者是时间,甚至是人物的名字。马尔克斯将布恩地亚家族和读者拖入一个循环的时空中,让布恩地亚家族去经历循环的命运,让读者去感受布恩地亚家族的荣辱兴衰。作品自身的奇幻还不足以实现魔幻现实主义这一风格的完整性,同时读者在作品阅读过程中的镶嵌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名著读书心得100字篇十
《三国演义》
国家的统治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他也是我最喜欢的人物。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火烧新野,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七擒七放孟获,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我本以为这种人应该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他有独特的人格,择梧而栖,择主而事,他尽忠于刘备,尽忠于蜀汉,最后中献身于统一的大业中."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随着蜀汉的衰亡悲剧,他也成了悲剧人物!
再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还有赵子龙长坂坡单骑救主,巧用苦肉计黄盖受罚等等
在《三国演义》里还可以看到,各政治集团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今天势不两立,明天却又杯酒言欢。而且这种斗争渗透到生活的许多方面,连家庭、朋友、婚姻等,都毫无例外地被卷入了斗争的漩涡,甚至成为斗争的工具。他们为了满足自己权利,财产的欲望,为了使自己在激烈的争夺战中不被消灭,总是玩弄各种手段,演出了一幕幕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活剧。
这样的心机,在如今又和偿没有。商家绞尽心机,赚消费者的钱;骗子费尽心思,骗取他人财物。人们可以看见:贪欲和权势欲如何主宰了社会中兄弟、夫妇、朋友等关系。人们甚至为了钱财,千方百计的想办法偷取,杀害。所以奸诈狡猾的有心机的人,必将成为权势的佼佼者。但是,心机是需要无心机来衬托的。如果每个人都那么奸诈狡猾,世界怎会太平呢
总之,《三国演义》除了给人以阅读的愉悦与历史的启迪以外,它更是给有志王天下者听的英雄史诗。正因为如此,《三国演义》在雄浑悲壮的格调中弥漫与渗透着的是一种深沉的历史感悟和富有力度的反思。
《三国演义》描述了三国时期的局面。自从董卓被杀后,整个朝廷就乱了套,大家都争着当皇上,刘备、关羽、张飞为了恢复汉室,请来了诸葛亮,有了诸葛亮的帮助,他们一连攻下了荆州、南郡、襄阳等城池。孙权一心要得到荆州,就千方百计去抢,诸葛亮识破了一计又一计,使孙权赔了夫人和大将周瑜,又打了败仗。可好景不长,不久刘备、关羽、张飞三人都被曹操害死了,很快,诸葛亮也死了。这时,地盘已被晋军占领。
我想:刘备的志向是远大的,他的行动也是迅速的。他只要找到了目标,就全身心的投入了,不怕任何艰难险阻,都要达到目的。我联想到了中国的“体操王子”李宁,说起李宁人们总说他是个不平凡的人,但李宁自己很清楚,自己只是一个认定方向后决不动摇的普通人。他相信,凭着顽强和汗水,心态和适应能力,无论做什么都能取得成功!退役后,李宁转向了新得事业:组建李宁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有人问李宁:“经商和体育,哪个更轻松,更愉快 ”李宁说:“要做好,哪个都不轻松,不过我总是很愉快。”不错,无论在那里,李宁始终保持愉快的心情。
在《三国演义》中,关羽的英勇善战,我应该学习;诸葛亮的机智,我应该学习;刘备的定了目标不放弃,我更应该学习!
名著读书心得100字篇十一
——《孟子》读书心得
作为传统文化的先祖,孟子于中国的影响是达数千年之长远,我辈中人自然难以三言两语以揽括,虽然我的认识只是管锥之见,但孟子本人的思想、精神和气魄却如穿透万里晴空的红日,我即使局限于视野和眼识,亦已感到了耀眼的光芒。
首先,我觉得孟子的厉害处正在于,所提倡的“仁义”思想最能抓住事物的本质要害。孟子看到“生”、“利”是对事物利益关系的短视,而仁、义却能长远影响到未来,故有“舍生取义”、“舍利取义”之说。狭义的“仁义”是指封建时代人伦的忠义孝悌,实则是千百年来对孟子的误解,因为从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三纲五伦已革了命;《中庸》讲:“道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那末,此“仁义”还有永恒的意义可言吗?所以我们今天理解孟子的“仁义”,实应站在高处,从广义入手:如同道家的“道”、佛家的“菩提”,都是对客观普遍规律的认识,孟子的“仁义”也不二致。而这种认识,可让孟子如一熟练渔夫的手钳在了螃蟹扼要的部位,任螃蟹用力再猛,纵有大腿大脚亦是摆脱不了。无论事物表象出现多么错综复杂的问题或困难,孟子皆显得不昏沉也不散乱,经常化险为夷、转难为易,而绰绰有余。
当今著名于世界的“系统论”、“系统思考”,虽口口声声反对舍本逐末,而要动态、长远地看事情,说透了:皆可从孟子的仁义思想找到雏形。用毛泽东的话“干振而枝披,将麾而卒舞”,以形容孟子的仁义之道最为恰当不过了。而抓不到仁义精髓的人,有如行走在茫茫沙漠或海洋上,终生疲命于随时浮现的海市蜃楼的追逐中去。
另有一点,我觉得孟子最值得后人效仿的是他独行特立,不同流合污的气概。这点即注定了他若有机会作为,给予一发挥才干的舞台,则必能成一王业的大人物也!独行特立者,立场坚定,意识独立;不同流合污者,则能做到不见异思迁、不心随物转。有此二者,则造就了孟子之大气魄,表现在文风上则气势雄奇而磅礴,用来创业则整个世界都向他一人倾倒,孙子兵法言“致人而不致于人”,在孟子身上得到了体现。当今社会形势风起云涌,常常人置于其中而莫辩方向,倘学得孟子一二,何怕不能惊天地而泣鬼神呢?
虽然研习《孟子》的时间短促,然而孟子光明的仁义之道已足以令人受益终生了,最后,再对孟子的仁义之道作一总结:一是其舍末逐本的思想,二是其独行特立的精神,三是其驾驭形势的气魄。
名著读书心得100字篇十二
《红与黑》
走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1820xx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xx年左右的历史,探其历久不衰的缘故:大概为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吧!由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同时受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抗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现实夭折了。
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的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圣经》背得滚瓜烂熟,作为踏入上流社会的敲门砖。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由一个叛逆者到忠实走卒,更深刻地突显了于连在不可抗拒的大环境洪流中的浮沉挣扎。这个大环境就是一八三○年的法国:叱咤风云的拿破仑一蹶不振,激动人心的革命风暴成为过眼烟云;封建贵族又卷土重来,建立了复辟王朝。那时候的法国,想要出人头地的年轻人只有两条路可走,一个是从军,一个是当神父。于连真可谓:成败一本书,生死两女人。或许每个时代都有这样的年轻人吧!我觉得没什么,什么样的社会造就什么样的人,人人都想小资,都想有所建树,无可厚非。我最喜欢的一句名言,就是司汤达的“活过,爱过,写过“。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说“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名著读书心得100字篇十三
《飘》
读完《飘》我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不是因为感动而是因为气愤。气愤于女主角郝思嘉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因为大凡看小说,读者总是有种先入为主的期望,期望女主角温良贤淑,大度宽容或者纯洁善良、忠贞不渝。不想,小说刚开始没多久,郝思嘉就在12根橡树卫希理和梅兰的订婚宴会上为了报复卫希理而“色诱“梅来的弟弟。很快他们就结婚并且还生了一个儿子,看到此处我好不气愤,期望中女主角清纯的形象荡然无存。好在梅来弟弟很快就死在了南北战争的战场上,也使我愤愤的内心燃起了“期望“,期望郝思嘉“往后“能和白马王子白瑞德能有惊天动地令人陶醉的故事。
可是后面无情的事实是,美丽的女主角郝思嘉为了300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又故伎重演色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就只因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300块。读到这里我都快被气炸了,甚至我都不想看下去了,真是令我失望,女主角会如此的随便,没有一丝的对爱情的忠贞。幸好老头弗莱没多久后也由于郝思嘉的原因死了。终于,她和白瑞德走在了一起,可思嘉还是对卫希理贼心不死,居然身在曹营心在汉。正所谓一样东西只有当你失去的时候,你才知道珍惜它,郝思嘉也是如此,到了最后,她才明白只有白瑞德才是值得她爱的,可惜那时白瑞德都被她气跑了。
平心而论我是很喜欢郝思嘉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的“豪放“性格的。同时,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对感情不纯真、不忠贞是很气愤的。曾经有好几次,我和不同的女孩子讨论过郝思嘉,希望了解从女性的角度怎么看待郝思嘉。得到的结果是,她们大多是很佩服欣赏郝思嘉在那个年代的勇气、能力和作为,而对于其没有节气式的“随便“却持宽容态度,认为那些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动荡变革的时代,没有她那“强悍“的性格,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友家族的新生。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梅兰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
开始可能是出于对卫希理的爱而爱屋及屋,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是截然不同,思嘉经常生梅来的气,甚至还想弃她于不顾,好在在关键时刻,思嘉没有以个人的私利干扰自己的情感选择。以至最后,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至于思嘉对瑞德的感情,开始时我觉得思嘉是出于功利性目的的,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在利用瑞德,直到最后思嘉看清了希理,才知道自己真正喜欢的就是瑞德。反观瑞德对思嘉的爱则确是真切的,虽然瑞德的性格和思嘉类似都是功利的性格,而且他还痞子气十足。但我以为他从在12根橡树第一次遇见思嘉就已喜欢上她了,这种喜欢是出于爱慕、出于对思嘉的爱。
相对于我对郝思嘉的既喜欢又气愤,文中白瑞德这个形象我是比较喜欢的。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白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白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至于瑞德的爱国情操那就更不用说了,在他们的“国家“(南方)危机的时候,白瑞德领导的封锁线商人,历经艰辛、排除万难冲破北方的封锁线为南方运输急需的物资,并且在亚特兰大陷落那晚在他亲自上阵,操炮反击“北方佬“。即便如此,也只有梅兰了解白瑞德,亚特兰大的上流人士还是不齿他。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这些我们都在历史书上学到过了。但是通过读《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总之,《飘》不愧是世界名著,看后令我感慨良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