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多数报告都是在事情做完或发生后撰写的。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报告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搜集的报告范文,仅供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报告篇一
食品从“田头”到“餐桌”环节很多,监管的部门也很多。7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江苏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精神,在原xx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基础上,组建成立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此同时,xx市政府成立了由食品药品监管局、农林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商贸局等18个部门组成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监管局。遵循“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要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管理进行综合监督检查,开展对食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农林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环节的日常卫生监督;其它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在此基础上,在全市各镇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工作机构,镇食品安全办公室达到有专兼职人员、专室、电脑、工作制度、投诉举报电话、台帐、活动记录等“七有”标准;在各村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站,工作站也具备专兼职人员、电话、制度、台帐、活动记录。由此,建立了“各级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监管责任体系。
建立上述工作机制后,在地方党委、政府和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重点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如成员单位职责、信息发布制度以及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二是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即“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现代流通网”,把食品安全工作向农村推进;三是积极组织创建活动。先后开展了“食品安全示范市、示范镇、放心店”创建,以此提升保障水平,增强安全放心度;四是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先后组织开展了城市室外烧烤、夜市排档、熟食摊点、豆制品加工、儿童食品、小酒坊、纯净水、农村食品、肉制品、奶制品和保健食品等10多项专项整治。通过整治,食品安全形势有所改善,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得到加强。
食品安全点多、线长、面广,涉及到从农田到餐桌的诸多环节,一些深层次问题没能根本解决,主要表现在:
1、源头污染问题没有完全控制。工业化大生产引起环境污染加剧,农业灌溉用水安全得不到有效保证。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特别是农村种植、养殖大户,为减少虫害、降低成本,使用违禁农药的现象时有发生。另外,农药的滥用,还导致害虫的抗药性增加,农产品施药频次越来越多,用药量越来越大。
3、农村食品市场不够规范。大多数农村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小超市、小食品店等经营秩序还不太规范,甚至不同程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现象。经营业主的索票索证意识不强,销售台帐等基本制度执行不力。食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相对滞后,信息体系建设有待加强。
5、食品安全检测有待规范。农贸市场蔬菜农药检测形同虚设;流通环节质量检测结果尚无法律效力,仅能作为参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产品不作检验现象还很突出;消费环节食品抽样覆盖面亦不够全面。有检测能力的监管单位普遍存在仪器匮乏、设备陈旧落后的现状,亟待添置必要检测设备,以满足当前食品安全监测工作的需求。
上述问题的存在,主要原因在于:
1、广大农民食品安全意识不高。目前,农村地区群众的生活水平还不是很高,加之农民的文化水平不高,农村留守人员多为老人和小孩,价格仍然是选择商品的主要因素。另外,群众食品安全意识不强,依法维权意识缺失,造成伪劣食品有其生存空间。
2、食品安全法制有待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还不顺畅,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交叉重叠执法、重复检验或相互推诿、监管不力现象。
3、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缺乏保障。这项工作面广量大、涉及到方方面面,条块上尚无专项经费,地方政府投入机制还不完善,经费的不足制约了综合监管机制的形成和发展,很多措施也难以真正落到实处。
基于对上述情况的调查和分析,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入手,全面加强和改善食品安全监管。
1、营造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宏观环境
首先,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目前,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有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当今食品安全形势的需要。作为食品安全法律体系的核心,《食品卫生法》因其调整的范围过于狭窄、执法主体职责与现实情况有所脱节等原因,对体系内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作用也有所降低。建议全国人大,在全面调查、广泛征询的基础上,加快《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相信此法的出台,必将促进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进一步明确执法主体,加大处罚力度,改善食品安全执法不规范的情况。
其次,要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当前,应重点解决食品监管职责过于分散的状况,将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相对集中,权责进一步明晰,并通过建立一种有效率和权威的协调机制提高监管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探索多种管理模式,将对品种的管理和“划段”管理结合起来,对能够集中的管理链条和跨度不太大的品种可由一、二部门管理起来。对于需要“划段”的管理,要明确边界和衔接的方式方法,特别是信息的沟通和共享,职能上尽可能避免交叉。
再次,要完善统一全面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要求,开始组织实施食品标准的制订及修订,这一重要的基础工作的开展将对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将会大大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同时,设置系统的食品检测机构并使之逐步社会化,建立科学的检测质量保证体系以及加强检测技术储备和人员储备是从总体上提高我国食品检测能力的重要举措。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的统一完整,将为我国大力开展的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和对食品安全一系列的监管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最后,要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体系。必须建立一套评价和降低食源性疾病暴发的新方法,同时加强对与食品有关的化学、微生物及新的食品相关技术等危险因素的评价,从而逐步建立我国自己的食品安全评价体系,并在实践中加以不断完善。以新技术的安全评价为例,基因工程和辐照等高新技术在食品生产领域的引进,也对食品安全提出了特殊的挑战。某些新技术虽然会提高农业生产量,同时也可能使食品更安全,但若让广大消费者接受,必须对其应用和安全性进行评估,而且这种评估必须公开、透明,并采用国际上认可的方法。
2、多方联动,强势推进食品安全“三网”建设
所谓“三网”,是指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和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具体措施有:
进一步完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切实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在农村食品安全“三网”中,监管责任网是实现农村食品安全秩序不断好转的关键。要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把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真正形成部门监管的合力,加快实现监管重心的下移,继续抓好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实行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努力解决好影响农民群众饮食安全的突出问题。
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努力构筑打假治劣、依法维权的铜墙铁壁。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符合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必然得到他们的衷心拥护和大力支持。要把建立健全农村食品安全群众监督网,作为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性工程,建立起一支农村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进一步向农村基层延伸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网络,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农村食品安全工作,使农村食品安全工作落地生根,获得持久的动力。
加快构建农村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努力实现乡镇连锁超市和村级食品安全放心店全覆盖。构建与农民消费需求相适应的农村食品安全现代流通网,是搞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长久之策,也是“三网”建设的重点和难点所在。要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需要,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着力抓好乡镇连锁超市和行政村放心店建设,大力提高农村食品集中配送水平,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从根本上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3、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进一步整合农林、工商、质检、卫生、商贸等主要监管部门资源,以遏制食品安全事故为重点,完善协调机制,强化部门配合,针对农村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重点对象和重点时段,全面强化对农村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四大环节的整治,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和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行为,促进食品生产标准化、市场流通规范化、餐饮消费安全化,监管工作制度化,全面提高食品产业发展水平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1)种植养殖环节整治。全面贯彻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加大农产品(水产品)污染源头治理力度,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强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和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开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标志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使用认证标志、标识的行为。加大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农产品集散地农产品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开展对高毒高残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整治,加强指导,引导和鼓励农民选用新型低毒低残留农业投入品,降低农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残留。加大禁用兽药的清缴工作力度,对畜禽动物及产品兽药残留实施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和例行监测。加强对病害、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置,严禁病害、病死肉流入市场。严厉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
(2)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全面实施28大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坚决打击黑窝点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行为,集中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或小作坊。进一步完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开展对纳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生产企业的专项检查,严格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程序,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加大对无证企业的查处力度,依法清理整顿达不到生产条件的企业。
(3)市场流通环节整治。加大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下大力气解决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不合格食品等问题。严查私屠滥宰和制售病死肉、注水肉和未经检验检疫的各类肉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浸泡水产品及水发制品,非法使用保鲜剂加工水果,销售劣质大米或用变质原料加工粮食制品等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查处超范围经营行为。加强不合格食品的退市监管,依法责令企业停止销售和追回不合格食品,完善相关的处置措施。依法整顿盐业秩序,着力规范食盐经营行为,开展销售和使用非食用盐的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食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群众食盐安全。
(4)餐饮消费环节整治。以控制食物中毒为重点,加强对集体食堂、餐饮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食物中毒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发布预警信息,有效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全面推进学校食堂和中型以上餐饮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及时向社会公示进展情况,对检查不达标的企业要督促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要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加强对农村自办家宴监督管理,制定出台相关管理规定,对农村土厨师统一组织培训和体检工作,合格者发放健康证,对农村自办家宴实行登记备案和分类指导制度,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
4、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
通过宣传食品安全科学理念和科学知识,使食品安全相关各方树立起科学的食品安全理念,掌握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夯实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基础。通过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知识,增强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倡导消费者依法维权;增强各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科学监管能力,提高监管服务水平。通过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知识,提高食品监管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标准知识水平,促进食品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和食品安全自控能力的不断提高。
对广大农民重点宣传食品原料、储藏、制作、烹调、消费等方面的基本常识,增强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的自我保护能力,养成科学饮食的习惯,树立依法维权的意识,做食品安全的自觉维护者。让农民了解和掌握农业生产投入品的基本安全知识,自觉抵制有害物质的投入,按标准使用农药、抗生素、激素、添加剂等物质,从源头保障食品安全。
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重点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科学监管专业知识的宣传,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要赔偿”的观念,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监管能力,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对食品生产经营者重点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质量标准、食品安全科学管理等知识,树立食品安全法制意识、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品牌意识,提高保障食品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报告篇二
按照州政协20xx年工作安排意见,州政协组成由李永义副主席任组长,州政协办公室、科教文卫体委员会部分委员和州食品安全委员会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调研组,于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12月16日对我州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后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调研。调研组在县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领导陪同下,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进行座谈的方式,深入到勐海彩云之南茶厂、xx县酒厂、景洪民族幼儿园食堂、景洪农贸市场、嘎洒曼暖龙米线米干加工点,实地查看了解情况,听取了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xx县人民政府和xx市食品安全委员办公室的汇报,并同与会者进行了座谈,对全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了解。
通过调研,调研组认为,我州是一个多民族聚居区,又是旅游胜地,食品安全监管任务重、责任大。州委州政府十分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机构设置、工作部署、年终考核、经费保障等方面突出食品安全工作。各县市和有关部门,按照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部署,真抓实干,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使全州多年以来未发生大的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为我州的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与此同时,食品安全工作还存在监管力量不足、企业质量意识不高、监管有死角、配套法规不健全、经费紧张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首先是要提高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只有认识到位,行动才会到位;其次就是要因病施治、对症下药。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和解决。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整监管职能,强化监管责任
一是调整职能。《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后,我州按照法律规定和上级要求,对一些部门的职能进行了调整和充实。xx年1月7日,州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调整充实西双版纳州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将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置在州卫生局,并对州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成单位进行了调整充实。1月20日,州政府组织州食品安全监管职能移交会议,正式将餐饮服务监管职能从卫生部门移交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移交到卫生部门。7月至8月,xx市、xx县按照州政府的要求先后作了相应的调整;二是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在年初召开的全州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上,州政府与各县市政府、州食品安全委员会主要成员单位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县市政府又与县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签订责任状(xx市还与各乡镇、各乡镇又与各村委会签订了责任状,xx县在各乡镇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挥抽调各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三是狠抓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年初,州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州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西双版纳州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明确了全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品种。并围绕这些重点开展工作、常抓不懈;四是积极开展各项保障工作。在春节、泼水节、五一节、中秋节、国庆节、中高考、两会等重要节日和活动期间,都组织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对重要场所、重要环节、重要人员的食品安全进行报障。
(二)开展专项整治,确保食品安全
目前,全州共有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等企业11653户,监管工作任务十分繁重。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除日常监管外,还要根据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今年以来,主要开展了以下专项整治行动:
1、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和《云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州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宣传不留死角,确保责任不留死角,确保排查不留死角,确保监管不留死角,确保整治不留死角”的工作方针,坚持整顿与规范并行、打击与扶持并举、专项整治与构建长效机制并重的原则,坚决依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为使整治行动取得实效,一是及时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指导、协调全州的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对专项整治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加强责任追究。州政府与三县市政府和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主要监管职能部门签订了《西双版纳州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工作任务书》,对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三是深入调查、摸清底数。各县市各部门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对辖区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销售和使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四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州委宣传部制定下发了《西双版纳州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宣传报道方案》。州内媒体根据方案要求,加大了宣传力度。各县市各部门充分利用简报、宣传单、标语、网页等媒介,加强专项行动宣传。向企业发放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相关公告,开展“给监管对象一封公开信”及《生产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等活动;五是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各监管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部门联动,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整治期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882人次,出动车辆2632辆次,检查食品添加剂经营企业807户次,食品生产企业11282户次,食品流通企业21709户次,餐饮服务企业3688户次,种养殖户1182户次,屠宰场346户次,市场1779个次。封存、下架朱师傅绿茶粉、朱师傅面包馒头速发改良剂、四川xx县红油豆瓣酱等非法使用物质和不合格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2、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专项监督检查
根据上级要求和我州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存在的问题,从今年3月开始,全州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开展了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专项整治工作。一是重点对规模较大的景洪“洁康餐具消毒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监管和整治。针对该公司在消毒场地、人员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先后8次对该公司进行监督检测,共抽检套装餐饮具80套400件,促使该公司按要求进行了整改,消除了景洪地区餐饮业一大安全隐患。二是对全州辖区内20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其中景洪8家、勐腊5家、勐海7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7家消毒后餐饮具进行随机采样。针对存在问题,除现场指导整改外,下发监督意见书16份,对周围环境不符合选址要求的2家单位提出重新选址意见,对检验不合格的消毒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
3、猪肉市场专项整治
根据我州猪肉市场存在的问题,今年6月开始,全州开展了猪肉安全专项整治。以景洪城区生猪集中屠宰整治为重点,针对“私屠、私卖、私买”问题,严厉打击私自屠宰、加工经营“瘦肉精”的生猪及不合格猪肉产品的违法行为。商务、农业、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联合行动,开展突击检查、增加市场巡查频次,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督促企业改善屠宰设施,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加强生猪等畜禽屠宰检疫监管,屠宰企业实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做好餐饮服务环节购进管理,严禁购进私屠滥宰猪肉,制定《西双版纳州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举报奖励制度》,动员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生猪私屠滥宰的违法行为。通过整治,使猪肉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猪肉安全进一步得到保证。
4、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根据省上要求,我州卫生部门认真组织了xx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完成了省级安排的xx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任务共311个样品的采集和检测任务。其中:乳制品、茶叶、蛋类、肉类、鲜食用菌、粮食、水产品、蔬菜、油炸面食品、膨化食品、酱腌菜、熟肉制品、蜜饯、炒货、酒类等样品共205份,监测项目为食品中化学污染物及有害因素。蛋制品、糕点及饼干(边贸食品)饮料(边贸食品)等样品106份,监测项目为食品中食源性致病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对领导机关掌握食品安全情况,制定食品安全工作规划,下达食品安全工作任务提供了科学依据。
(三)广泛开展宣传,提高安全意识
6月13日至20日是“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围绕“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健康生活”的宣传活动主题,全州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州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制了15000份“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系列宣传小折页”,编制了《食品添加剂监管及相关知识》、《台湾地区塑化剂污染食品事件问答》、《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等资料下发。州食品安全委员会、xx市政府联合开展了西双版纳州xx年食品安全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xx余册,各类宣传材料5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次。各新闻媒体利用自身优势,大力宣传食品安全。西双版纳报社利用报纸、网络,开设严打私屠滥宰、健康生活、傣乡美食、衣食住行等专栏,宣传我州食品安全动态,传播食品安全知识,西双版纳人民广播电台在《西双版纳新闻》、《傣乡十分》、《农垦之窗》、《热线追踪》等栏目,经常播出食品安全动态性消息和深度报道,邀请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州卫生局、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负责人参与三期《西双版纳热线》直播,就全州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现状和食品安全法规向全州听众作深入权威的宣传。通过宣传、提高了社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知晓率,提高了群众对假劣食品的防范意识。
由于机构落实、责任明确,措施得力,全州食品安全工作实现了全年的目标任务。截止9月底,我州先后通过了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考核评估和省食品安全督查组的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督查。
今年以来,全州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人员编制紧缺,监管力量不足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分别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各个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大,但人员编制并未相应增加或增加过少,食品安全监管任务重、难度大。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机构改革后,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和“三定方案”要求其工作任务较原先增加了约三分之二,但人员编制没有增加,明显感到监管力量不足。
(二)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淡薄,食品安全存在隐患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由于社会“道德滑坡、诚信缺失”,一些食品生产经营者不能自觉履行食品安全责任,守法意识、道德意识、诚信意识淡薄,为了追逐高额利润而制售假劣产品,食品摊贩的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敷衍了事等,给食品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
(三)检测力量分散,监控力度不倒位
我州目前食品检验检测机构主要分布在卫生、质监、农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检验设备重复、落后,许多项目不能检验。如今年工商部门在全州范围内开展辣椒面抽验工作,共抽取77个样品,其中胭脂红、落叶黄等项目因我州不能检验而送普洱综合技术检测中心检验。各部门日常监管的抽样检验结果只供本部门用,形成了检测设备资源分散、落后,数据结果难以共享的局面。在技术层面上影响了食品安全监控力度。
(四)配套法规不健全,对“五小”食品加工经营的监管难度大
我州食品生产经营小型分散的“五小”(小摊贩、小作坊、小餐饮、小食杂店、小屠宰点)数量较多。《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管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目前,我省尚未制定相关法规,“五小”的生产经营活动处于“多、小、散、乱、差”和无证无照难监管状态,安全隐患较大。
(五)边民互市频繁,食品非法出入境难管控
我州边境线长、通道多,边民互市频繁、食品非法出入境现象时有发生,给防堵和监管工作带来较大困难。
(六)职能调整不到位,依法行政有困难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能、餐饮服务监管职能分别由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这就意味着对不符合这一法律规定的部门职能要进行调整。州政府、xx市政府和xx县政府先后于今年的1月、7月和8月对相关部门的职能进行了调整和工作交接。目前尚有xx县因故未调整到位,使一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资格不符合规定,给依法行政和监管造成不必要的困难。
(七)经费保障不足,安全监管乏力
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点多而广、遍布城乡,安全监管要求到现场检查,监管任务十分繁重。但监管部门普遍存在装备落后,经费困难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客观上造成了执法不力和管理松懈等弊端,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难以真正落到实处。
(一)增加和调整编制人员,充实监管力量
面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点多面广,监管工作量大监管力量不足的实际。一是要加强监管部门和综合协调机构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二是整合监管力量,完善协调机制。强化部门配合,发挥一加一大于二的整合功能,整合监管力量的另一个方面是在条件成熟后整合目前分散在各监管部门的检验室,避免设备重复、落后、使用效率低和重复投资的弊端;三是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制定和实施我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方案,提高我州食品安全风险预警能力和防范能力,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苗头;四是坚持因事设编,因岗设人的原则。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各级政府应适当增加和调整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编制、人员。充实监管力量,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二)加强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加大失信惩戒和违法追究力度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信用档案,不断充实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基础数据。并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对严重失信的企业和个人,要依法给予重罚,并实行市场退出机制,从而加强企业“第一责任人”的安全意识,从源头上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目前,我省尚未制定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五小”)的管理办法,而监管工作又亟需出台这一管理法规,可用政协提案在xx年云南省“两会”上提交的方式向省上反映,以求尽快解决当前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存在的“多、小、散、乱、差”问题。
(三)建立联动机制,管控食品走私
为了防止和打击不法分子利用边民互市和出入境通道进行食品走私治动,海关、边防驻军、边防武警、出入境检验检疫、农业、工商等打私成员单位要建立联动机制,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加强在主要通道上的查辑管控工作,有效防止和打击食品非法入境。
(四)依法调整职能,明确执法主体
依法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食品安全一靠企业自律,二靠政府监管。监管需要法律法规的授权。《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的监管部门都作了明确规定,没有按此法规定调整部门职能的这些部门便没有执法的主体资格,也就不能依法监管。因此,尚未进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的地方,要依法尽快调整,及早明确相关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依法行政、依法监管,避免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五)保障工作经费,保障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到日常监管、专项整治、联合检查、安全保障、综合协调、风险监测评估等方面的工作,以及执法装备的购置和更新,都需要相应的经费保障才能使监管工作正常运转。目前,州、县、市政府在财力较困难的情况下对食品安全工作作了一定的安排,有的列入财政预算,有的未列入。“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一项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是一项地地道道的民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更加高度重视。应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各级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使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安排常态化。经费有了保障,监管工作无后顾之忧,食品安全监管就有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就不会是一句空话。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报告篇三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我局把食品安全工作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狠抓落实,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工作。
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县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我局作为县食品安全的成员单位,及时传达了有关食品安全文件精神,统一了思想认识,要求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成立了县科技局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科技管理股负责具体实施,要求不断完善各项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和工作重点,对食品安全工作作了职责分工、时间安排、工作措施等具体安排,使各项工作井然有序、顺利展开。
我局及时召开了局办公会,传达了全县食品安全有关文件精神,提出了三项措施支持食品安全工作:一是把食品安全列入项目申报指南。作为民生科技项目加以立项支持,并积极向科技部、省、市科技部门推荐我县食品安全科技项目,争取上级科技部门立项支持。二是把食品安全作为科普宣传内容之一。纳入科技下乡、科技活动周、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大型科普活动,同时要求相关的科普基地、科普社区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三是坚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作好相关工作。坚持在全县性重大食品安全活动中做到行动一致,在平时分工中做到食品安全贯穿到职能的履行过程。
宣传是消费者和经营者了解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我们充分利用单位网页、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一是利用开展“科技下乡”、“科技活动周”等宣传活动,走上街头向群众散发宣传资料,讲解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二是开展干部职工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利用每周五下午例行干部职工学习会,围绕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三是印制宣传资料,丰富宣传内容。根据《食品安全法》,广泛收集资料,印制了宣传资料5000余份向群众发放。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基本知识宣传,增强了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监督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扩大食品安全工作的群众基础,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报告篇四
根据xx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乡对单位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1)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范情况。
(2)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及登记情况。
(3)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教育情况。
(4)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
(5)严禁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等控制高风险食品和原料措施的落实情况。
(6)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
(7)食堂基本条件和卫生环境,以及食品加工、贮存和保温、冷藏、冷冻等设施设备配置、运行、维护情况。
(8)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制度等信息公示情况。
(9)处理剩菜物品及清洗消毒等工作记录情况。
(1)制定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并上墙,依据此制度严格执行。
(2)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
(3)采购有索票记录并登记在册。
(4)餐具卫生、整洁,配有消毒橱柜。
(5)食堂卫生情况良好,做到一餐一打扫。
(6)藏柜内做到生熟食分开存放、保持清洁。
(7)食堂内通风、排水情况良好。
(8)食品储藏间未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用品。
(9)及时处理剩菜物品、不过夜留存,定期做好消毒、清洗工作记录。
为有效的控制单位食堂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做好各类事故隐患监控,切实保障单位员工健康安全。我们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了对我乡食堂的督促管理:
(1)实行主体责任制,完善责任监督机制,不断完善更新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培训活动,组织学习食品卫生以及安全方面的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管理水平,增强单位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意识。
(2)规范内部管理:对食堂的全面工作进行了制度化、规范化。从人员、采购、保管、加工等所有管理环节进行细化并狠抓落实。
(3)建立和完善食品、原料采买的索票、索证及明细登记制度。
(4)禁止使用一次性碗、筷,杜绝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5)保证厨房地面排水沟畅通,及时清理积水。
(6)将物品摆放整齐,生熟食分开存放,杜绝提供隔夜、变质的食品。
(7)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报告篇五
近年来,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出台相应政策,不断强化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食品安全环境得到有效改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升。
(一)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
20xx年,按照“统筹领导、综合协调、分工负责、监督有力”的原则,我市调整了原有的组织构架,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卫生、农牧、质检、工商、商务、食品药品、民委等12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并下发了《在xx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实施专项工作委员会改革试点的意见》。委员会综合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在7个主要成员单位设立了专门工作办公室,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细化责任分工,负责本环节食品安全工作的协调和监管。同时,将食品安全工作考核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的绩效考评体系,形成了地方政府负总责、责任部门各司其职的监管格局,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一年多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督查暗访140家次,下发查办通知书50多份,发现各类违法行为120多例,均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二)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制保障得到加强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我市在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的同时,相继出台了《xx市公共餐饮具卫生管理条例》、《xx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制定了《xx市食品加工小作坊集中区建设质量技术安全规范》、《xx市学生早餐进校园卫生管理规范》、《xx市学生早餐进校园经营场所卫生标准》、《xx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办法》等10多部政府规章,为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三)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重心下移
各级政府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强化从田间到餐桌的日常监管力度,有针对性地将餐饮业的日常监督和部分执法权委托乡镇行政执法部门行使,优化整合了监管力量,强化了基层食品安全管理职能,使食品安全管理职能关口前移,解决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问题。把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建筑工地等纳入了日常监管的重点区域。通过日常监督,加大对各类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力度,一定程度上净化了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境。xx年,xx市被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评为食品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四)食品安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显著
去年以来,各级政府针对食品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有关部门持续不断地开展食品安全集中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了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瘦肉精”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所有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备案管理;在全国率先推出了火锅底料备案管理制度;将“瘦肉精”纳入年度食品监测计划,督促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按屠宰量的5%开展了“瘦肉精”自检工作。对查出的问题,严肃处理,其中停业整顿135户,罚没款194。66万元,吊销许可证5户,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615户。全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得到了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考评组的肯定。
(五)食品安全监管力争横向无缝隙对接
为了解决食品安全分段管容易出现的监管空白和职责交叉等问题,市食品安全办承担全市食品安全兜底责任,牵头对职责模糊、情况复杂、涉及多个环节和部门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研究解决,确保所有食品安全问题有人管,力争食品安全管理无缝隙对接。针对长期以来豆芽菜生产加工监管职责不清,市场秩序混乱的问题,在全区率先制定了《xx市豆芽菜生产技术规程(试行)》,并对全市豆芽菜加工进行了整顿规范,指导帮扶有一定信誉度、上规模的企业开展豆芽菜标准化生产,保障市民吃上安全放心的豆芽菜。督促餐饮企业与特许的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单位签订收运、处置协议,餐厨垃圾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非法拉运现象明显减少。
(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氛围逐渐浓厚
调动社会力量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监督。开通了“@银川食品安全”新浪微博,为网友投诉食品安全问题、反映食品安全线索提供了快速通道。开通半年多来,网友共发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微博1700多条,被转发、评论1万余条,回复2100多条。并依据网友提供的线索,组织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00多家,查处染色馒头、勾兑醋、未消毒餐具、染色西瓜子等食品安全问题38类、61种。向社会公布了各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对提供食品安全重要线索的举报人进行一次性物质奖励。xx年已奖励13人,发放奖金6800元,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明显提高。
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把食品安全作为民生工程,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食品安全问题具有多样性、复杂性和反复性,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一)食品安全监管的个别上下级职能部门,在监管职责上划分不够明确,存在重复执法和执法缺失现象,监管的合力还没有完全形成。
(二)食品行业规模小、产业化程度低、基础条件差、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工艺设备落后等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特别是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和市区内的一些小餐馆、小摊点,生产场所卫生条件差,存在安全隐患。
(三)食品安全检测还存在设备不全、落后、老化等现象,尤其是县(市)区更为突出,难以满足食品安全检测的实际需要。
(四)食品安全监管面广、量大,食品监管力量相对薄弱,有的企业屡查屡犯,监管工作对违法行为没有形成强大的威慑力。
(五)贺兰、xx县和xx市的餐厨垃圾仍未按照《xx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实行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定点处置,多数餐厨垃圾流入了养殖户,埋下了食品安全隐患。
(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还缺乏一定的深度,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道德缺失,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淡薄,尤其是小型生产加工经营户的环境卫生、加工操作的规范性、质量控制制度的落实稳定性较差。有不少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使不安全食品有了可乘之机和一定的市场。
食品安全工作事无巨细,任重道远,必须常抓不懈。
(一)强化组织协调,不断提升综合监管效能。要充分发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协调的职能作用,推进县(市)区实行专委会工作机制改革,不断理顺食品安全管理体制。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情况的督查暗访、考核评估,尤其要加强县(市)区对乡(镇)街道办事处的考核,强化基层政府的责任。要进一步推进和完善现有的各项工作机制,形成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管理办公室牵头,7个专项工作办公室跟进,其他成员单位辅助的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整体推进机制。
(二)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支持力度,按照国家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两个链条、两个体系、一个网络”的保障体系。即: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加工、生产加工、出场销售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健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健全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继续完善食品安全监测、检测、抽查制度和危险性评估、预警、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建立社会监督举报制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三)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整治活动。各监管部门要强化对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加工,尤其是奶制品的监管,扩大对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疫工作。积极开展食品生产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大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查处。要加强食品市场准入工作,杜绝“三无”产品进入市场。对餐饮消费经营卫生许可和从业人员健康证等基本信息加强监管,对食品原料进货和消毒情况严格检查。对餐厨垃圾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定点处置,对擅自处置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对清真食品加强准入监管,杜绝转让、倒卖、伪造《清真食品准营证》和清真标牌的行为。加强食品的日常检验工作,购置先进的检测设备,扩大食品抽检的覆盖率,增加食品安全的快速检测站点,强化食品源头的监管。对儿童食品、可疑食品、投诉食品,根据监测情况及时调整监管重心,集中整治。各级政府要继续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小作坊、小企业及无证照黑窝点为重点对象,不失时机地开展集中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消费。
(四)进一步推进食品加工小作坊集中区建设和管理。针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食品生产小企业、小作坊生产场所卫生条件差,产品质量得不到保障等问题,采取建集中加工区,低租金、甚至不收租金等扶持措施,引导小作坊、小食品业主进入集中加工区,统一监管。
(五)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建设。借助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基层监督网络体系。进一步明确市、县(市、区)、乡(镇)三级政府和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将全市食品安全监管范围划片分区,形成纵横脉络清晰、条块覆盖全面的监管网格,实现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网格化管理。对正在搞试点和已运行的食品流通环节电子系统、肉菜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及各部门网站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开发利用科学有效的软件系统,实现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网络化实时监管。
(六)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要采取多种形式,分层次、有重点地在全社会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大力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食品消费的维权意识和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的参与意识。要进一步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及营销人员的培训,增强法制观念,培养社会责任感,树立质量和信誉意识,诚信经营。继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等主题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