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质量安全承诺书篇一
一、严格贯彻执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台帐。
二、保证经营场所、储存场所的卫生环境符合条件;经营场所和仓库(贮存区)保持内外整洁;具有通风、防尘、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散装和供顾客试用的化妆品具有防污染设施。
三、所经营的化妆品从合法渠道购进,符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要求,并具有合格的标识标签。
四、确保诚信经营,对所经营化妆品不做虚假和夸大宣传,不销售过期变质、自制化妆品。
五、自觉规范经营行为,接受行政机关依法监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和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其他合法权益。
六、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 承诺人(签名):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篇二
我单位建设的 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促进我单位加强质量安全责任意识,确保质量事故为零、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建筑工程开工前,我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我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
(三)我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四)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五)我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六)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七)我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八)我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九)我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十)我单位承诺在工程建设中未履职履责到位按以下原则处罚: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按其规定从严、上限处罚。
建设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表人: 电话:
质量安全承诺书篇三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企业特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本企业生产的食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质量安全规定,满足保障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要求。
二、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保证持续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条件。
三、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进货验收制度,核对每批原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批批留样,及时向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报告原辅材料进货及检验、合格证明等情况。
四、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完整齐全,产品批批检验、批批留样,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要具有可追溯性,发生问题要及时召回。
五、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添加剂或其它添加物质全部到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备案,并要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xx)的要求在产品标签标识中明示添加剂使用情况。
六、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加工食品;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七、不使用应获证而未获证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食品包装容器进行生产加工活动。
八、不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
九、委托或受委托加工食品时,及时到市质监局办理委托加工备案手续。
十、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倡导行业自律,切实履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生产企业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篇四
我公司本工程的安全指标是无重大工伤死亡事故。根据本工程情况,制定如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1.1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管理体系,实行安全责任人制度,项目经理陶健为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部设置专职安全员,施工队设置兼职安全员,班组设置安全负责人,确保安全保证措施的层层落实,既有执行者,又有监督者。
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3坚持全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对上岗的工人进行班组、项目部、公司的三级安全教育,对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不予上岗。坚持每周一小时的安全学习制度,努力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1.4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个部位工序施工前,均由安保部门、技术部门组织对各管理人员及操作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提出各个时期、各个工序的安全技术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1.5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按照要求做到班组日检、项目部周检。对在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求彻底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的,坚决地进行停工整改。对各类违章行为及时纠正,并依照有关制度,作出相应的罚款处理。
1.6加强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对施工队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明确安全责任人,现场要有安全负责人,负责其现场施工的安全生产和管理。坚持对施工队伍在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
1.7认真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注重安全防护用品的投入,对施工安全生产所需的各种安全设施,在资金上予以充分保证。
1.9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起重吊装工等,均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1.10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措施,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要按规定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1.11施工现场必须挂有安全宣传标语和标牌,配备消防器材,由专职安全员管理,并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1.12在施工现场醒目处,设置安全生产的宣传标语牌,以加强安全意识。
1.13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仓库、木材、油类、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及加工场地,包括需动火作业上下周围,悬挂安全标志牌,设置消防设备,配备兼职消防人员,以防止或控制火灾。
1.14施工现场设消防栓,备有足够的灭火器材,消防栓周围五米范围内不准堆放物料。
2.1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职工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共创良好企业形象。
2.2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宣传工作,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企业精神,增强文明施工
意识,自觉实施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2.3为方便公众监督,施工现场入口处必须悬挂城监部门颁发的施工标牌,标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施工许可证号、文明施工负责人、投诉电话等。
2.4为防止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范围的围蔽统一按文明施工管理的有关要求执行,实行围蔽。现场办公室及工棚设施要合理、方便、整齐、划一,工程一开工,文明施工的宣传标语要同步进场。
2.5所有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应配带胸卡上岗。
2.6施工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粉尘飞扬,减少施工对环境和绿化的污染,严格控制噪声。
2.7现场施工人员一律要佩戴安全帽,非施工人员一律不准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2.8要随时配合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始终坚持监理工程师对任何过程和部件的检查都是合理的,工程技术人员要予以积极配合,并虚心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指导。
2.9施工料具、设备分类堆放整齐,作业场地清洁整齐,井然有序,作业完毕要对现场进行清理;各种办公资料记录齐全,装订整齐,文整良好。
3.1建立专门的保卫机构,统一领导治安保卫工作。
3.2严格执行施工区出入制度,所有人员进入现场须佩带胸卡。
3.3工作人员仅限工程指定施工区域活动,非经许可禁止进入与工程无关区域。
3.4工作人员不得在工地酗酒或酒后进工地工作,不得带违禁品进入,以维护财产和人员安全。
3.5材料车辆进单位装卸完毕后,立即驶离现场,停放指定停车场。
3.6对施工现场的贵重物资、重要器材和大型设备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设置防护设施和报警设备,防止物资被盗或破坏。
3.7广泛展开法制宣传和“四防”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群众保卫工程建设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3.8经常开展以防火、防爆、防盗为中心的安全检查,堵塞漏洞,发现隐患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发生问题。
3.9加强对劳务队伍的管理,设专人负责对劳务队伍进行法制、规章制度教育后,方可上岗工作。
4.1成品保护工作管理制度
1)成品保护的责任划分,并落实到岗,落实到人。
2)制定成品保护的重点内容和成品保护的实施计划。
3)分阶段制定成品保护措施方案和实施细则。
4)制定成品保护的检查制度、交叉施工管理制度、交接制度、考核制度、奖罚责任制度等。
4.2成品保护措施
1) 制定成品保护的检查制度、交叉施工管理制度、交接制度、考核制度、奖罚制。
2) 项目经理部对所有入场分包队伍都要进行定期的成品保护意识的教育工作,依据合同、规章制度、各项保护措施,使分包队伍认识到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是保证自己的产品质量从而保证自身的荣誉和切身利益。
3) 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要办理交接手续,项目经理部各责任工程师要把交接情况记录在施工日记中。所有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成品保护人员的监督。
4) 项目经理部制定月度计划时,要根据,总控计划进行科学合理的编制,防止工序倒置和不合理赶工期的交叉施工以及采取不当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互相损坏、反复污染等现象的发生。
5) 在现场搭设库房,以便材料的存放,防止风、雨的侵蚀。对于不宜受潮,容易锈蚀的材料,在库房内搭设货架存放。存放时码放整齐,注意码放高度及稳固。
6) 材料,设备搬运过程中,对于易损材料,设备,轻拿轻放,搬运到操作面后再拆除外包装,严禁为便于搬运提前拆除外包装。
7) 对于必须安装而且易损坏,丢失的材料,设备及机房内的设备要在形成封闭条件后再安装,并设专人负责管理。
8)对使用的人字梯、高凳的下脚要用麻布或胶皮包好,以防止滑倒和碰坏已施工完成的地砖等地面。
针对工艺部分施工的特点制定如下安全施工措施。
5.1人工开挖埋地管道沟槽时,一定要按照规定进行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否则不得施工,施工人员要经常注意边坡是否有裂缝、滑坡现象。一旦发现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加固后才能进行施工,另外应避免在夜间开挖深度大于1米的沟槽。
5.2人力搬运管子、阀门等时,小心轻装轻卸,动作一致,互相照应。起吊重物,必须先认真检查吊具、绳索是否可靠。起吊重物时,吊起重物下不准站人。
5.3管道安装前应清理和检查管道内杂物。管道施工中途停工时应临时堵封管子敞口,防止小支物进入管内。
5.4阀门安装后,应关闭严密。试压时可打开,试压后仍关闭。待调试或试运时加 以开启调节流量。
5.5管沟开挖时土方离管沟边沿不得小于800mm,所用材料及工具不得在沟边存放,施工时,应经常检查沟壁两侧是否有松动和裂缝或渗水现象,可能有塌方时应及时加护板和支撑。
5.6下雨后管沟底部有积水时,应认真采取排水措施,且防止带电线在水中导电。
5.7施工过程中往管沟内运送工具、材料等,应慢慢滑放,沟内人员应注意安全避让。
5.8管道组装对口或水平移动时,严禁用手摸管口,以免将手指切伤或压伤。
5.9使用手提砂轮或角向磨光时,应戴防护眼镜,进入工件时应缓慢,旋转方向应正确,操作时面部与砂轮偏侧,停用时待停转后才可将砂轮放于安全处。
5.10吊装管子时,两端应栓好拉绳,预制件翻身或转动时应考虑重心位置,防止滑动或重心偏移而伤人。
5.11在协助电焊工组对管道焊口时,应有必要的防护措施,以免弧光刺伤眼睛,脚应站在干燥的木板或其他绝缘板上。
5.12工地临时用电必须由电工负责统一管理,其它人员不得擅自随便拉接。电线按规定敷设,严禁挂在钢脚手架上。埋地电线必须加钢管套管。所有电闸箱加锁,井架加避雷针。全部电动工具及电器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应经常检查维修电气线路,保证漏电保护装置灵敏有效。加强夜间照明的管理,确保施工部位的照明。
5.13卷扬机及各种机电设备,应由持证人员专人操作使用,严禁他人操作乱动。
5.14压力试验用压力表,必须经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表数应为两块以上。
5.15管道试压的应检查管道与支架的紧固性和管道堵板的牢靠性,确认无问题后,方能进行试压。
5.16压力较高的管道试压时,应划定危险区,并安排人员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5.17试压时升压和降压应缓慢进行,不能过急。压力必须按设计或验收规范要求进行,不得任意增加,停泵稳压后方可进行检查,发现渗漏时严禁带压修理,排放口不得对准电线、基础和有人操作的场地。
5.18管道吹扫口应设置在开阔安全地域。吹扫口和气源之间应设置通讯联络,并设专人负责安全。
5.19直至工程安全施工完成。
质量安全承诺书篇五
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企业特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本着对社会和公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生产经营。
二、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保证持续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条件。
三、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进货验收制度,核对每批原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建立原辅材料采购进货台帐,严格进货检验制度。
四、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完整齐全,产品批批检验、批批留样,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要具有可追溯性,发生问题要及时召回。
五、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或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添加剂或其它添加物质全部到企业所在地区县质监局申报,并要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xx)的要求在产品标签标识中明示添加剂使用情况。
六、严格执行食品标签标识规定。认真执行食品标签和说明书的有关法定要求,保证食品标签标识清楚、真实。
七、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加工食品;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八、严格执行食品生产加工台帐制度。建立健全生产加工台帐,保证相关记录真实、完整、准确。
九、不使用应获证而未获证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食品包装容器进行生产加工活动。
十、不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
十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倡导行业自律,切实履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以上各项承诺,恳请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消费者、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承诺企业:xxx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
xx年3月4日
质量安全承诺书篇六
我公司为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上级相关规定,特向畜牧局作出以下承诺:
1、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法饲养、诚实守信,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符合法定要求的畜产品,维护消费者权益。
2、保证按无公害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进行规范饲养,建立健全真实、可信的兽药、饲料购进、使用等相关记录;遵守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不滥用兽药抗菌素药物,严格执行兽药停药期的规定,以确保动物及其产品在用药期、休药期内不被用于食品消费。
3、保证在饲养过程中坚决遵守国家有关禁止性规定:不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不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添加农业部、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76号公告所列药物品种;不添加非物质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人用药品;不直接将兽用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和饮用水中或直接饲喂动物;不使用未取得《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的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如肉骨粉、血粉、乳清粉等)。
4、保证在饲养过程中随时无条件接受畜牧管理部门开展的药物残留检测工作,不销售含有违禁药品或兽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食用动物及其产品。
5、随时接受畜牧行政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畜牧行政管理等部门作出的整改意见或处理处罚决定,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6、因本场饲养的动物及其产品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愿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愿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承诺单位:xxx
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