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锅炉管理制度内容篇一
一、各类人员必须熟知安全防火知识,学会使用各种防火用具。
二、各类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注意安全防范措施。
三、电气焊工要持证上山岗,不得违章作业,明火作业事先向保卫部门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可作业,作业前要先清理各种易燃物,特殊部位要事先准备好防火工具。
四、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不得正压运行,不得推火,上煤工不得把带火的炉渣推到室外。
五、各种热工仪表必须按规定每年复验一次,及时更换失灵的仪器仪表,不得超温超压运行。
六、吸烟要在指定地点,做到三不落地,对不遵守防火制度,不按操作规定作业人员,根据责任轻重给予处分。
七、更夫值班,不得睡觉,不得留宿他人,并做好巡视。
八、每年组织一次防火演练。
学校锅炉管理制度内容篇二
1、锅炉房实行班长负责制,其成员必须服从其指挥。
2、锅炉工要坚持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操作技能,在搞好供应保障的前提下,厉行节约(水、煤、电等),降低消耗。
3、自觉遵守校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有事外出要请假,按时到岗,勤恳工作。
4、对机器、办公设施、各类工具,要加强爱护和保管,一切物具不得私自外借,丢失要照价赔偿。严禁在锅炉房内及其附近堆放易燃、易爆品,不允许在锅炉房内洗晒衣物。
5、认真负责,积极工作,按作息时间做好供水、供暖工作,并负责锅炉房内外、煤场、浴池等场所的清扫工作。
6、锅炉房内应保持整洁卫生,每班列行打扫。煤场、渣场做到堆放清洁,场地每次取煤、倒渣打扫干净。锅炉房顶、四周保持整洁,无杂物堆放,每周大扫除一次。配合学校定期进行卫生检查,检查不合格及时改正。
7、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许喝酒上岗。严格面对面交班制度,交班时要交待前班工作的详细情况,并作好记录。
8、严禁在锅炉房打麻将、喝酒,不留外人在锅炉房住宿,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摆弄锅炉电机等设备,否则,造成后果和损失一概自负。
学校锅炉管理制度内容篇三
1、锅炉的使用必须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范要求,在安装、改造、维修之前书面告知质监局特监科,使用前应向该科申报登记,办理《锅炉登记使用证》。
2、司炉工必须经市以上特监部门培训和考核合格,持有效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并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相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3、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定期对锅炉及其压力表、安全阀进行检验检修,并在检验合格证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检测机构提出复检要求,复检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4、做好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一月一次的定期自行检查,保证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附属仪器仪表符合安全运行的规定。
5、加强水质监督,做好锅炉化学清洗工作,并制定在用锅炉突发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6、健全锅炉安全使用档案,包括:
(1)设计文件、制造单位、质量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安装文件和资料。
(2)定期检验和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锅炉使用证》及司炉工培训资料和上岗证书等。
7、严禁将不能承压的热水锅炉擅自改装成用于蒸饭的承压锅炉使用。已到报废年限或有严重安全隐患且无法修复的锅炉必须停止使用。
8、在用锅炉发生故障和发现异常时,立即向安监员和校长报告,全面检查排除隐患后才能继续使用。
学校锅炉管理制度内容篇四
1、认真落实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锅炉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司炉工应持有效证件上岗,并在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无证人员及证件失效者不得上岗作业。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调度,不做与司炉岗位无关的事。
4、负责本岗位照明、消防器材、工器具、门、窗、玻璃、操作台等的使用和保管。
5、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好锅炉检修前的处理和检修后的验收。
6、负责本岗位锅炉、室内外的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7、锅炉在运行中发生有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
发生重大事故或爆炸事故,应保护好现场。
8、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9、努力学习锅炉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l、认真阅读锅炉使用说明书,熟悉锅炉及辅机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
2、开炉前按操作要求做好各项检查和准备工作,当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在没有排除或采取有效措施前,不得擅自启动。
3、运行中应进行巡回检查,巡检每班不少于四次,即:启动后、升压后、保压时、下班时;
巡检的主要内容是:设备运转部分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各阀门是否正常,水位计、压力表示值是否正常,供水是否正常。
4、运行中每班应冲洗一次水位计和进行一次排污,每周做一次安全阀手动或自动排放试验。
5、严格执行紧急停炉操作程序,防止发生事故。
6、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停炉查明原因:锅炉水位下降到规定水位下限以下或上升到上限以上时。
1、锅炉发生事故后,司炉工应保持镇静,判断事故原因和现场处理要做到“稳、准、快”;
同时应立即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前后的'经过。
2、对重大以上事故除采取紧急措施外要保持好现场。
3、司炉人员遇有事故发生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时,事故单位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要求立即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宣
学校锅炉管理制度内容篇五
1、负责全校开水、浴室、食堂用汽的蒸汽供应。
2、严格按照压力容器的各项操作规程操作锅炉严禁元证操作。
3、严格遵守安全制度,确保生产安全,非工作人员一律谢绝入锅炉内。
4、锅炉必须加强保养和设备维修,使设备保持正常运行,一年两季的锅炉检修由学校组织。
5、认真做好锅炉房室内外卫生的整理、清扫工作,保持经常性的清洁。
6、严格执行锅炉运行岗位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7、做好水质处理工作,锅炉用水严格使用软化用水,水质处理要认真负责,保持水质符合标准。
8、除寒暑假外,其它时间必须保证锅炉正常运行,有问题需停止运行应提前向主管部门负责人报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停止运行。
9、锅炉房重地必须保持由一人昼夜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对锅炉及附属设备的安全负责。
10、凡因违反锅炉运行岗位责任制和工作职责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
11、稀饭锅严禁干烧,使用时必须注意压力变化。
学校锅炉管理制度内容篇六
1、认真落实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锅炉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司炉工应持有效证件上岗,并在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无证人员及证件失效者不得上岗作业。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调度,不做与司炉岗位无关的事。
4、负责本岗位照明、消防器材、工器具、门、窗、玻璃、操作台等的使用和保管。
5、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 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好锅炉检修前的处理和检修后的验收。
6、负责本岗位锅炉、室内外的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7、锅炉在运行中发生有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
8、发生重大事故或爆炸事故,应保护好现场。
9、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10、努力学习锅炉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l、认真阅读锅炉使用说明书,熟悉锅炉及辅机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
2、开炉前按操作要求做好各项检查和准备工作,当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在没有排除或采取有效措施前,不得擅自启动。
3、运行中应进行巡回检查,巡检每班不少于四次,即:启动后、升压后、保压时、下班时;
4、巡检的主要内容是:设备运转部分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各阀门是否正常,水位计、压力表示值是否正常,供水是否正常。
5、运行中每班应冲洗一次水位计和进行一次排污,每周做一次安全阀手动或自动排放试验。
6、严格执行紧急停炉操作程序,防止发生事故。
7、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停炉查明原因:锅炉水位下降到规定水位下限以下或上升到上限以上时。
1、锅炉发生事故后,司炉工应保持镇静,判断事故原因和现场处理要做到“稳、准、快”;
2、同时应立即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前后的经过。
3、对重大以上事故除采取紧急措施外要保持好现场。
4、司炉人员遇有事故发生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5、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时,事故单位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要求立即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 宣
学校锅炉管理制度内容篇七
一、各工种人员工作时间必须遵守岗位责任制,坚守岗位。
二、配电室、操作室、水处理室、化验室、鼓引风机室和出渣由专业人员管理,非本工种人和基他人严禁入内。
三、操作室、休息室为值班司炉人员停炉时休息场所,工作时间内不许在操作室内休息,其他人员严禁入内。
四、全体人员要爱护锅炉房的各种设备和公共设施,发现有损坏,破坏者按新价格赔偿,并扣除当月奖金,无奖金者扣除相应工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发现有将原化公为私或送人者,除按价赔偿外,停止工作反省并扣除当月奖金,无奖金者扣除相应工资,停止工作期间停发工资。
六、各工种人员要认真清扫分担区的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其它废物垃圾等,保持室内卫生干净。在各工作室、操作室内严禁吸烟。
七、严禁将易燃、易爆、煤气罐等物品带入锅炉房内,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八、锅炉房内严禁外来人员逗留,或做其它活动。外来办事人员联系办事后应迅速离开。
九、锅炉房内电气焊需明火作业的须经班组长负责人同意,并要在现场配备灭火器。
十、自行车、摩托车及其它车辆严禁停放在锅炉房内。
学校锅炉管理制度内容篇八
1、认真落实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锅炉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保证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2、司炉工应持有效证件上岗,并在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无证人员及证件失效者不得上岗作业。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调度,不做与司炉岗位无关的事。
4、负责本岗位照明、消防器材、工器具、门、窗、玻璃、操作台等的使用和保管。
5、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附件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做好锅炉检修前的处理和检修后的验收。
6、负责本岗位锅炉、室内外的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7、锅炉在运行中发生有异常情况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并立即报告锅炉主管负责人。发生重大事故或爆炸事故,应保护好现场。
8、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操作,有权拒绝执行任何人的违章指挥。
9、努力学习锅炉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l、认真阅读锅炉使用说明书,熟悉锅炉及辅机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
2、开炉前按操作要求做好各项检查和准备工作,当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在没有排除或采取有效措施前,不得擅自启动。
3、运行中应进行巡回检查,巡检每班不少于四次,即:启动后、升压后、保压时、下班时;巡检的主要内容是:设备运转部分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各阀门是否正常,水位计、压力表示值是否正常,供水是否正常。
4、运行中每班应冲洗一次水位计和进行一次排污,每周做一次安全阀手动或自动排放试验。
5、严格执行紧急停炉操作程序,防止发生事故。
6、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停炉查明原因:锅炉水位下降到规定水位下限以下或上升到上限以上时。
1、锅炉发生事故后,司炉工应保持镇静,判断事故原因和现场处理要做到“稳、准、快”;同时应立即向锅炉主管负责人报告事故发生前后的经过。
2、对重大以上事故除采取紧急措施外要保持好现场。
3、司炉人员遇有事故发生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4、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时,事故单位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要求立即向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
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宣
学校锅炉管理制度内容篇九
1、司炉工应对锅炉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有深刻的了解,能进行独立操作。
2、司炉工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如果要离开时,应有合格司炉工代替。
3、在工作时间内,司炉工应集中思想,注意仪表,不得做私活。
4、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司炉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锅炉房。
5、司炉工应该阻止非锅炉人员触及锅炉上各种阀门和一切附件。
6、锅炉房一切仪器仪表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保持完整,一旦发现损坏及时报告,并对损坏部件及时更换。
7、为了确保锅炉能正常工作,锅炉上面和四周不得堆置任何易燃杂物,严禁在锅炉上烘烤衣服、食品等,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生火前,必须根据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检查,长期停炉必须做好一切安全保养工作。
9、司炉工必须配合修理人员做好每年锅炉保养年检工作。
10、司炉工空余时间必须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为做好安全节煤,保障供热、节省开支而努力工作。
11、司炉工须保证工作时间,确保各室温度达到15度左右。
学校锅炉管理制度内容篇十
1、锅炉房安全管理实行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锅炉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方面的政策法规,配合有关部门完成锅炉安全检验和相关检查、监测等工作。
2、负责制定锅炉设备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全体司炉人员和水质化验人员的业务学习,并对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3、负责对司炉工和水质化验人员的技术培训,进行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4、认真做好锅炉安全检验工作,经常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运行情况,制定锅炉的检修计划。
5、随时解决锅炉运行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报告,确保锅炉正常运行。
6、坚决贯彻锅炉安全运行法规,制止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7、参加锅炉事故的调查处理,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汇报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8、监督锅炉安装、修理和改造工程的施工质量,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
9、及时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查机构填报相关资料,接受锅炉安全部门的指导。
10、做好锅炉房安全管理中的其他相关工作。
学校锅炉管理制度内容篇十一
1、食堂经营负责人应当聘请有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担任司炉工,并做好司炉工专业培训工作。司炉工相关证件交学校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2、司炉工要按规定检查维护保养好锅炉,每天按规定排污,冲洗水位计,每周应人为手工动作安全阀门1――2次,防止阀门锈柱。每月应对压力表的存水弯管进行一次清洗,保持畅通。经常保持锅炉及锅炉外部清洁,防止锈蚀。正常运行2――3个月进行一次煮炉清垢。检查中存在问题应及时修理或更换配件,严禁在锅炉承受压力的情况下,进行修理、调试、拆装。每次检查要详细纪录,司炉工要签字。
3、按规定定期停炉检查,做水压实验,出具技术监督部门检查检验合格证书。出现问题需要整改,由食堂经营负责人负责落实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出面报告相关单位,留复印件给学校备案。
4、锅炉发现异常情况或事故,首先应停炉,保持好现场,报告学校和相关部门,再进行处理。任何领导不得强迫司炉工违章操作。
5、做好水质管理工作,要使用清洁的自来水,不得使用含有矿物杂质的地下水和混浊的地表水。
6、要保持锅炉房地面、墙壁干净、整洁、无灰尘,应对锅炉本身清扫干净,水位计、压力表等玻璃面应清晰可见。烟囱、炉门外灰尘、炉渣要定时清理,保持整洁畅通。
7、严禁闲人进入锅炉房,司炉工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8、锅炉房严禁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
9、学校锅炉必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技术人员的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报学校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