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分析
为了解代表视察活动和被视察单位对视察活动效果的评价,以便今后开展的视察活动更有针对性并取得良好实效,我们分别设计了“人大代表视察活动调查问卷”和“受视察单位调查问卷”,发放给曾参加过视察活动的人大代表和接受过视察的单位填写,以求得代表和单位将真实看法告诉我们。
(一)人大代表调查问卷情况分析 1、答卷代表的结构及比例分析(单项问卷) 2、代表对部分重点题目的回答比例分析(单项及多项问卷) 关于受视察单位或题目层次上的选择。A“您认为在视察单位或题目的选择上有无必要好中差结合?”回答很有必要、没有必要、随着的分别为127、4、15人,其中85.81%的代表认为很有必要。B“您参加的视察在单位和题目选择上是否做到好中差结合?”回答做到、基本做到、没有做到的分别为35、87、25人次,有58.78%的代表认为基本做到。 关于视察的具体方法。A“您认为在视察时采取听种具体方法较好”回答大张旗鼓、暗访、明察与暗访结合的分别为26、59、131人次,从回答中可以看出,有88.51%的代表认为采取明察与暗访结合的方法更好。B“您参加过的视察在具体方法上主要采取哪种?”回答大张旗鼓、暗访、明察与暗访结合分别为112、9、63人次。A、B两题中“大张旗鼓”的回答后者比前者多出58.11个百分点;“明察与暗访结合”的回答后者比前者少了45.95个百分点。这些说明了视察时采用的方法与代表认为应采取的方法有较大的出入。 关于人员组合。A“您认为如何根据视察形式与内容确定人员,才能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回答代表专业和工作性质、业务范围、视察形式与内容、被视察单位的需要的分别为92、22、47、9人次,有62.16%和31.76%的代表分别选择了第一和第三项。B“您参加过的视察是否能发挥您的专业作用?”回答能、一般能、不能的分别为44、88、14人次,选择第一、二项的占绝大多数,表明我们在确定视察人员时,基本能按代表的专业和业务来组合。
关于年度视察时间和题目的确定。A“您认为每年的两次视察时间和题目应根据什么来确定,才能更有效果?”回答按年初确定的方案进行、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随机组织视察分别为55和93人,选择后者占62.84%,表明大多数代表认为视察时间和题目的确定,应随情况的变化来确定和修改。B“您参加过的视察活动主要根据什么来开展?”回答年初确定的例行性视察、工作需要视察分别为83和65人,有56.08%的代表参加过的视察主要为例行视察,而参加过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视察的代表只占43.91%,与A题代表认为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组织视察的比例少了18.93个百分点。 关于对被视察单位开展视察的看法。A“您认为在视察中,对被视察单位是否有必要全面察看优缺点?”回答有必要的145人,没有必要3人,前者占97.97%。B“在视察时,被视察单位是否既让代表看优点又让看不足?”回答只让看优点、既看优点又看缺点的分别为51和97人,有65.54%的代表对视察单位接受视察及取得效果给予肯定,但与A题97.97%的代表认为有必要全面察看优缺点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 (二)被视察单位调查问卷的情况分析
此次共同向近二年来接受人大代表视察的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三资企业30个单位,发放了调查问卷30份,回收问卷17份,回收率56.67%,有效卷100%。共设计11道题目,其中选择题10道,简答1道。现对其中的9道选择题的回答结果进行分析。 二、人大代表及被视察单位对开展视察活动的建议
(一) 人大代表的建议
在代表调查问卷中,我们设计了“你认为如何合理安排视察内容和人员、确定题目和形式,才能使视察取得实效”的简答题。在回收的148份问卷中,有83份回答了此题目,占56.08%。代表提出有建设性建议的主要有:
关于视察题目和内容的确定。①应以代表在开、闭会期间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人大例会上通过的各项决定、决议,以及结合当时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来确定视察题目和内容,特别要注重开展对久拖不决的问题的视察。视察后要形成专题报告,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建议,不能一走了之,一视了之,要切切实实为基层和人民群众办实事,提高视察实效。②题目和内容的确定,应以解决实际总是为原则,要好、差相结合,重点应放在问题突出、困难较多的单位和项目上,认认真真了解情况,提出建议,督促政府有关部门解决问题。③视察题目、内容应在年初的人大例会上,广泛听取代表意见来确定,并在每次安排视察前结合中心工作及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修改。确定视察题目和内容之前,应根据内容需要听取部分代表和群众的意见,以使视察题目和内容的确定更有针对性。④视察前应就某些拟视察的问题,组织各民主党派人士代表、熟悉该项工作的代表或代表小组开展调查了解,进行不定点的明察和暗访,掌握第一手材料后,再研究确定题目以及形式和人员,以便组织规模较大的专题及实地察看检查。⑤视察内容应重点放在“一府两院”年初例会报告中承诺完成的工作和任务上,做到年内常监督检查,年终考评实效。
关于形式和方法的选择。①应主要采用专题视察和交叉采取各种形式、明察与暗访结合、持证与集中视察形式开展视察,在具体方法上,应实行走出去与请进来、实地察看与听取汇报、领导汇报与倾听群众意见等方法进行 ,既要看好的一面,又要看不足之处,应多到基层察看和了解民情民意。②为了提高代表的知情知政水平,有的视察题目和内容,可以采取交叉的方式进行,如自治区人大代表可以安排到其他地市去视察。③在某些专题视察内容或视察检查政府有关部门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时,可采取质询或约见政府官员等方式 进行。④在视察前,应把视察的题目、内容、时间等有关事宜分发给代表,使其心中有数,做好准备。⑤在视察时,作为成员的领导干部应少作指示,多问多看。要安排一定的时间让代表到群众中去交谈,听取各方面的批评和意见。⑥视察活动忌搞形式主义,不摆花架子,不为“例行”而视察。 关于其他方面的建议。①平时或视察前应强化对代表进行培训,加强法律、政策和人大工作等知识和与视察内容相关的业务教育,从根本上提高代表的参政履职水平,使代表在视察中发现问题,提出高质量的建议和意见。②代表应增强履职责任心,平时多深入选区和群众了解情况,听取和反映民情民意。③市、县区人大常委会应建立“代表绿色通道”,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及时沟通信息。④要重视视察实效,视察后要形成有份量的考察报告,将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及时转给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并加强督办工作,抓好跟踪督办,使之落到实处。⑤要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加强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特别要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监督工作。应建立监督员制度,采取聘请代表当监督员,对部分重点项目进行定员监督。
(二)受视察单位的建议
在受视察单位调查问卷中,我们设计了“你单位认为人大代表视察的形式与内容应如何确定,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的简答题。在回收的17份问卷中,有11份进行了简答。主要建议有:在内容和题目的确定上,应围绕人大例会上通过的各项决议、决定和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以及各阶段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来确定,重点应放在农业、农村和工商企业及城市建设急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上。
在形式上,主要应采取专题、明查与暗访结合、随机抽查、临时检查和交叉运用各种形式和方法进行。
三、不是结论的结束语
从以上调查分析看,我市各级人大代表视察活动总的情况是好的。无论是从代表的积极参与、对问题的回答,还是受视察单位参与程度和对问题的回答,都清晰地透视出各方面对视察活动实效的肯定和对人大工作的支持,也透视出了对改进、创新视察内容与形式的企盼和要求。
但是,从问卷回收率、代表和受视察单位对一些问题的评价上看,也从某个侧面上折射出如下几个问题:一是无论是代表或者是受视察单位问卷的回收率,均以30多个百分点的差距,远远低于调查问卷回收率达到90%的一般要求。这些不仅说明了部分人大代表代表意识不强,行使代表视察职责的责任感有待加强,也说明了部分受视察单位受人大监督的态度和支持人大工作的积极性仍有待端正和加强。二是相当部分问题,过去的做法与代表要求改进的愿望有明显差距,表明人大视察活动需要改进的方面还不少。三是有部分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问题,代表和受视察单位的选择及回答有较大出入,表明人们对视察的必要性、重要性和内容与形式等方面的确定的认识尚难以统一。
需要引起重视的是:在视察题目、内容的确定上,确定前应广泛听取代表和部分群众的意见,以大会各项决定决议和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确定视察的主要题目和内容;开展视察时,要注重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来进行。在视察形式的选择上,应主要采用专题、明察和暗访结合、持证与集中,以及交叉采用各种形式开展视察。在人员的组合上,应以专业化、工作性质及业务范围相结合来组合,应让更多的基层代表参与视察活动。在转办视察督办件上,应进一步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加强跟踪督办,切实使代表在视察中反映的问题得到解决,提出的建议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