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本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精神,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放在突出的位置常抓不懈。努力做到了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严格要求自己,牢固树立起了廉洁从政的意识,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利,做到了清正廉洁,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做到了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从税,并自觉与各种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现将自己的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重点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落实、责任报告、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和廉洁承诺六个环节。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职责范围内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对应当追究责任的按规定实施追究。今年以来,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本人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上能够尽职尽责,始终坚持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放在突出的位置去抓,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及时召开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及机关全体干部大会,准确地把上级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及文件精神传达贯彻到基层;二是能按照市纪委监察部门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起草了《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实施方案》,制定了镇机关的一系列廉政制度,并采取了许多措施抓好制度的落实;三是建立了领导机构,调整充实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责任网络;四是着重采取定期检查、适时指导、经常听取汇报、每季度进行一次讲评、及时总结推广典型、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直接与干部考核、评先选优挂钩等措施,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二、贯彻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1、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重大事项、干部任用等重要问题,按照议事规则和程序进行讨论决定。定期主持召开党政联席会、党委会、书记碰头会等,凡涉及到重大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人事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大型设施建设等内容都要由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研究采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在研究重大问题时,能要求班子成员旗帜鲜明地提出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同时,能认真听取别人的意见,集思广益,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在镇领导班子内部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党政主要领导遇到问题能及时通气,统一认识,增加彼此的信任感,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从而增强了全镇工作的活力。
2、按规定主持民主生活会,对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领导班子中存在的问题。廉政问题是一项重要的议题,班子成员能主动自觉地汇报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其他同志根据平时对该同志的观察和了解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其正确认识自己,改正缺点、弥补不足,确保在廉政问题上不犯错误。
3、遵纪守法,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规定,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本人作为四安镇党委书记,主持党委的全面工作。始终坚持用党纪政纪约束自己,以廉洁自律的实际行动作出榜样,带头贯彻“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规定,认真做到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开、可发可不发的材料不发。在迎来送往的接待中,从不搞高标准接待和一客多陪,从未出现过利用公款大吃大喝和游山玩水等现象。贯彻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从未利用职权之便,进行“吃、拿、卡、要、报”。
4、严以律己,廉洁勤政,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提高。在日常生活中,没有贪污受贿行为,没有利用公款到营业性娱乐场所从事娱乐活动。在住房、用车、通讯工具、就餐等方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均没有超标超规,保持了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管理。近几年来,自己的直系亲属中有经商办企业的,本人也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子女、亲友提供便利或谋取私利。
三、在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规定和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等方面没有需要报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