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转移对策
落实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机制存在问题及对策
区委五届三次全会提出,要突出“三农”工作重点,用50的时间,保证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抓好“三农”工作,确保年内打牢“三农”工作基础,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实现户户加入“公司 农户”的种养经营,每户至少有一个劳动力进厂工作的目标;要大力推行农村劳动力战略转移机制,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为此,组织力量对我区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
一、我区农村劳动力的基本情况
截至20xx年底,全区农村劳动力总数57302人,其中: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总数10050人,男性有5703人,占外出务工人数的56,女性有4347人,占外出务工人数的44,在本区范围内务工的1540人,占外出务工人数的15,在市内其它县区务工的2922人,占外出务工人数的29,在市外出务工人数的5588人,占外出务工人数的55;另外我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共有10478人,这些人中,初高中学历的共有8703人,占农村富余劳动力人数83;其它学历的有1775人,占农村富余劳动力人数17;在农村富余劳动力中,有外出工作意向的有8585人,占81。
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区域来看,城区的xxx办事处农民工在本地从事经商、建筑装修、餐饮服务和入厂务工的人数较多,而xxxx农民工除少部分在本地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外,大部分以外出打工为主,主要区域分布在广州、深圳、佛山等珠三角发达地区。
二、我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机制存在问题
近年来,在重点做好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城镇居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工作、加快城乡就业协调发展、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但在实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工作过程中亦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在落实工作责任制方面。虽然各级政府成立了就业工作领导机构,并健全了就业目标考核制度,目标层层分解下达。但由于部分镇(街道)主管领导工作分工多,事务重,难以兼顾,缺少对劳动保障所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其次是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是双重机构管理,行政上属镇(街道)管理,业务属劳动保障局指导;所长、工作人员的身份也具有双重性,工作两边走,难以专心做好农民工转移就业的有关工作。
(二)区财政就业经费投入不足,影响农民工就业转移速度。一是由于缺乏资金,没有综合性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基地,使农民工转移就业前的技能培训受到影响,导致农民工就业能力低;二是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由于缺乏经费,不能实现和省市区的劳动力市场系统联网,实现劳动信息资源共享,不能对我区农民工外出转移就业提供快捷的就业信息服务。三是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部分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由财政发基本工资,其它补贴工资靠收取企业调配费解决,难以兑现,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三)农民工转移就业的政策未够完善。如农民工转移就业未能享受和城镇居民同等的住房、医疗、养老等福利待遇,其子女入学困难及收费高。
(四)农村富余劳动力整体素质与市场经济条件下新的就业形势不相适应。一是就业观念不适应,认为到企业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工作不光彩,不稳定,工作辛苦,收入低,因而不愿找工作;二是文化偏低,年纪偏大,没有专业知识和一技之长,找不到工作。
(五)企业招工要求高,工资水平低,制约了就业工作。一方面企业为了提高劳动效率,追求高利润,招工门槛较高,大多数企业都要求招用文化高、年纪轻、有技术专长或熟练工等高素质人才,从而使许多求职者不能就业;另一方面企业的工资水平较低,除个别技术工种和管理人员外,大多数企业工人的工资都在500-600元左右,致使有的人不愿意做,有的人即使入了厂,干的时间也不长。
(六)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人少,工作量大,对少部分企业损害农民工利益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并查处。
四、对策及建议
1、加强领导,提供保证。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业和城镇转移,是解决农民增收问题的现实选择,是实现农村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各级党委和政府应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积极推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的开展。
2、加快发展,创造条件。要加快发展城市经济,充分利用大中城市的区位、资源、市场优势和第
二、三产业等朝阳产业发展空间较大的有利时机,大力发展食品加工业、交通运输业、家政服务业、旅游业等
二、三产业。同时,要大力加快小城镇建设和发展乡镇企业。本着与城市工业结构互补的原则,重点在小城镇因地制宜的发展一些市场前景较好的
农产品加工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使乡镇企业安排农民就业的能力有一个明显的提高,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创造更多的就业空间。
3、制定政策,强化服务。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在财政、税收、金融、土地 、工商、劳动保障等各个方面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同时进一步完善有关农村土地承包及农民转移就业的优惠政策。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基础上,积极推进土地流转,放活土地使用权。并严格执行国家的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规范农村合理分配,不得向外出务工的农民加收其他任何费用,从源头上堵塞各种乱收费渠道,从根本上减轻外出务工农民的负担。改革和完善教育体制,多渠道安排农民工子女就学。应针对当前我区在乡镇务工的农民子女入学难的问题,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现有的教育体制,制定农民工在城镇工作一年以上的,应允许其子女在住所辖区内的中小学就地就近入学,所需费用与本镇居民学生同等对待,并按当地中小学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以解决农民工的后顾之忧,促进农民工向城镇居民的转化
4、强化管理,营造环境。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为农民工提供完善的求职登记、就业指导、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有关部门在为外出务工农民办理相关手续时,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各行业向社会招收所需的各类人员时,对农民工和城镇居民应一视同仁。逐步取消城镇居民和农民工的户籍限制。使长年在城镇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民工,取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加快本区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工作。依法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切实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要依法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对提供虚假信息、克扣工资、收取抵押金、扣押身份证等违反规定的行为按规定予以处罚。对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采取欺诈和威胁等手段签订合同,以及不履行合同的用人单位,要责令其纠正;对农民工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要责令其进行赔偿;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切实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5、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建立和完善各级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把就业服务机构向乡镇延伸,努力形成省、市、县、乡、村各级就业服务网络。同时,要开展好县际、市际、省际间的劳动力需求信息交流,形成地区间劳务协作服务横向网络,逐步形成包括就业信息、咨询、职业介绍、社会保障等在内的社会化就业服务体系,拓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渠道,增加农民工就业的机会。尽快建立我区的劳动技能培训基地,努力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帮助我区有进城务工意向的农民,都能掌握一两门企业用工所需的专业技术和技能,提高市场就业竞争能力。同时,积极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帮助他们提高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6、大力组织劳务输出,发展劳务经济。根据我区劳动力资源和企业用工情况,组织劳务输出,发展劳务经济,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一是通过引导性培训和技能培训,引导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二是通过举办劳动力招聘会的形式,帮助本区企业招工,帮助本区劳动力区内就业;三是发挥村级劳动助理员作用,把全区招工信息资料印发给他们,通过助理员来动员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求职登记,组织劳务输出,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区内就业;四是加强与广西、贵州、江西等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联系,建立劳务合作关系,组织本区企业外出招工或委托招工,解决企业招工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