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优秀的总结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总结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大四学年总结100字篇一
“全民工程”,宜君县质监局积极带领质监系统的广大干部职工紧紧围绕自身所担负的工作职责,按照全县“创卫”工作的总体部署,统一思想、迅速行动,充分调动全员积极性,从抓制度建设入手,开创性地开展各项工作,既推动了本系统业务工作的拓展,又保证了“创卫”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全县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动员大会后,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响应,专门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管领导主抓、落实责任全面抓的良好工作格局。“创卫”伊始,我局充分结合工作实际,将“创卫”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突出工作重点,做到管理到位。
在具体工作中,一是把“创卫”工作与创建食品安全最放心县城相结合。我局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全县9个乡镇进行了小作坊普查登记工作,同时结合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文件精神,对食品生产小作坊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行分类监管,并按规定建立了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及时调整信息,加强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文件要求,按照要求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了摸底排查,查看了小作坊“进货、生产、销售、不合格处理、添加剂使用情况” 等五本台帐,并对生产现场的设备运行、仓储管理、生产场地、生产环境等进行了细致检查。在小作坊普查登记工作中,全县共登记食品小作坊25家,其中有营业执照的17家,无营业执照8家,使用食品添加剂的7家,未登记使用添加剂并在现场未查出使用添加剂的18家。
对食品操作不规范,环境卫生较差等生产加工小作坊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了限期责令整改意见。前一阶段我局检查了宜君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79余家(次),其中城关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68家(次),其他乡镇11家(次),对城关豆芽店等4家(次)提出限期责令整改。
为了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我局在前一段工作中还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印发食
化。突出工作重点,做到管理到位。在具体工作中,一是把“创卫”工作与创建食品安全最放心县城相结合。我局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全县9个乡镇进行了小作坊普查登记工作,同时结合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文件精神,对食品生产小作坊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进行分类监管,并按规定建立了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及时调整信息,加强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意见》文件要求,按照要求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了摸底排查,查看了小作坊“进货、生产、销售、不合格处理、添加剂使用情况” 等五本台帐,并对生产现场的设备运行、仓储管理、生产场地、生产环境等进行了细致检查。在小作坊普查登记工作中,全县共登记食品小作坊25家,其中有营业执照的17家,无营业执照8家,使用食品添加剂的7家,未登记使用添加剂并在现场未查出使用添加剂的18家。
对食品操作不规范,环境卫生较差等生产加工小作坊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了限期责令整改意见。前一阶段我局检查了宜君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79余家(次),其中城关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68家(次),其他乡镇11家(次),对城关豆芽店等4家(次)提出限期责令整改。
。为了增强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我局在前一段工作中还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印发食
品安全标语,悬挂相关横幅,发放相关宣传资料,提高生产者的思想认识,引导其自律规范,使他们树立一种以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重的生产理念,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使他们亲身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督的行动中来。前阶段我局共悬挂横幅6条,发放宣传资料40余份,印发食品安全标语60余条,制作展板1个,通过宣传教育,生产者对食品安全的意识日益提高,老百姓的自我保护意识也在不断提升。
食品安全监督巡查覆盖率100%,并要求全系统高标准完成各项目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提升全县食品企业质量,进一步推进“创卫”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是把“创卫”工作与机关办公秩序管理相结合,对办公秩序做了统一要求,改善了办公条件,绿化、美化了办公场地。对本局环境卫生进行打扫,清除卫生死角,美化本局单位环境,并按照要求购置垃圾桶两个,购置扫除等卫生工具,对环境卫生进行定期打扫,搞好良好的办公环境。并安排专人负责保持局门前三包区域的公共卫生,保证办公楼的整洁、美观。三是不断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机关是我家,清洁靠大家”的思想观念。同时,定期组织对单位职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定期发放本局创卫宣传单,使本局干部职工对创卫工作有深入的认识,并加强健康教育知识的宣传。定期对单位公共区域进行消毒杀虫等工作。
大四学年总结100字篇二
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思路,以开展“践行政法核心价值观,争当科学发展领头羊”主题教育活动为平台,以开展“审判绩效巩固优化年、矛盾化解增效深化年、作风效能提质强化年、司法能力强基提升年”等活动为抓手,努力抓好审判质效、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和队伍建设等重点工作,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坚持不断开拓创新,全院各项工作呈现出有条不紊、稳步提升的良好态势,为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乐居吴江”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基本情况
上半年新收各类案件6131件,加上年结转808件,共6939件,经过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审结5637件,结收案比为91.9%,收结案数比去年同期分别上升1.6%和3.2%。
1、刑事审判工作:新收刑事案件883件,上年旧存32件,共计915件,审结847件1202人,结收案比为95.9%。审结案件中,盗窃案件220件,占26%;抢劫案件73件,占8.6%;案件23件,占2.7%;故意伤害案件54件,占6.4%;交通肇事案件60件,占7.1%;危险驾驶罪案件121件,占14.3%;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件73件,占8.6%;赌博案件29件,占3.4%;贩卖、运输毒品案件13件,占1.5%;容留他人吸毒案件18件,占2.1%;其他类案件163件,占19.3%。在审结的847件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532件,占62.8%。审结生效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犯罪的68人。审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31件,其中调解21件,撤诉8件,调撤率为93.5%。
2、民事审判工作:新收民商事案件3945件,上年结转689件,共4634件,审结3562件,结收案比为90.3%。其中民事案件新收3124件,结2868件,商事案件收821件,结694件。新收的3945件案件中,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类案件470件,占11.9%;合同类案件2252件,占57.1%;权属、侵权纠纷及其他类案件1223件,占31%。在审结的3562件案件中,判决694件,调解2058件,撤诉748件。
3、执行工作:新收执行案件1268件,上年结转86件,共需执行1354件,执结1204件,执结率88.9%,结收案比为95%,执结标的总额1.58亿元。
4、行政审判工作:新收行政诉讼案件22件(无上年结转案件),已审结21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68件。
5、告申工作和审判监督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7件,办理公示催告39件,审理管辖异议案件115件。受理申诉、复查案件1件,受理刑事再审案件3件、民事再审案件9件。
6、其他工作进展顺利。政治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行装科、司法鉴定科、法警大队、研究室等部门均认真完成了各项工作职责,保障了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要工作
(一)严格履行审判职能,不断提高审判绩效
一是落实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严格依法裁判,刑事案件做到准确定性、规范量刑;民商事案件做到明晰请求权基础,厘清法律关系性质,平等保护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行政案件做到依法审查具体行政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执行案件做到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司法权威。针对疑难案件,合理运用法官自由裁量权,遵循正当性原理,做到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协调,被动与能动的平衡,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以矛盾化解增效深化年活动为切入点,正确理解和适用“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充分发挥调解结案的优势,但同时又规范调解,避免“以劝压调”、“以拖压调”、“以判压调”、“以诱促调”现象的发生。__年,民事案件调解率为59.96%,同比上升11.32个百分点。
二是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效率。以“审判绩效巩固优化年”活动为平台,认真组织开展针对庭审和法律文书的“两评查”活动,努力优化审判的质量和效率。注重审判质量管理,开展以“一册一书二汇总”为主的“强基工程”和以“自评互评加展评”为主的“固本工程”,从抓好案件庭审质量和裁判文书质量入手,通过汇编办案常见差错,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评议案件等方法,提高办案的规范化水平,避免差错,减少瑕疵。强化均衡结案,加强对审判运行态势的预判和研析,出台规范公告送达和缩短司法鉴定周期的有关规定,加大对长期未结案件的清理力度,有针对性地制订应对措施,确保审判工作的良性运行。提升庭长审判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总结推广审判管理“电子台帐”的工作经验。完善审判绩效综合考评办法,最大限度地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同步提升。上半年,我院的审判质效保持良好运行态势,在苏州12个基层法院中继续位列第一。因审判管理工作出色,今年3月,被省高院确定为苏州地区审判管理工作基层联系点,省高院审管办副主任刘坤专程来院进行调研,充分肯定了“抓管理、精审判、优质效”的工作思路,鼓励争当基层法院审判管理示范点。
三是探索审判实务,推进司法改革进程。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过程中,我院各部门积极探索工作新方法,推进工作新发展。以争创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契机,对如何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特别着重完善对未成年罪犯权益的司法保护,制定出台《涉少案件专项司法救助办法》。5月22日,最高院少年法庭指导办蒋明主任一行来院调研,对我院的青少年维权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称赞工作有思路、有创新、新成效,做到了认识到位、理解到位、实践到位。继续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制定出台《关于司法公开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和审务公开等六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及各项工作措施,对裁判文书上网等能够量化的指标进行了分解落实。加大投入,完善设施,所有审判法庭都实现了“同步显示、同步录音、同步录像”的“三同步”。4月26日,我院被省高院命名为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在司法鉴定环节摸索改革先机,制定出台《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现场勘察(验)实施办法(试行)》,提高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的质量和效率,提升司法鉴定、评估、拍卖的公信力,实现了防止案件承办过程中出现漏项等差错,防止当事人故意隐瞒、拖延或提供虚假资料,防止场外交易,促使当事人和解、促进审判质效提升的“三防二促”效果。
(二)始终牢记政治使命,依法服务发展大局
一是服务滨湖新城建设。自从市委20__年提出滨湖新城建设构想以来,积极探索依法服务滨湖新城建设的有效途径。多年来先后组织开展一系列活动,制定《吴江法院服务滨湖新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与吴江市东太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关于“构建和谐社会共促企业发展”合作共建协议》,设立服务 “滨湖新城”工作站等,努力保障滨湖新城建设的健康发展。5月25日,在市委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我院顺利执结首起司法“强拆”案件,为滨湖新城建设的顺利推进排除了障碍,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分别得到徐明书记、梁一波市长、吴炜书记的批示肯定。
二是主动服务小微企业。积极贯彻落实市委关于经济发展的要求,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全力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开展“倾听企业呼声、服务企业发展”等一系列活动。今年以来,针对吴江辖区内小微企业众多,且遭遇前所未有的融资困难的情况,主动将服务重点放在小微企业上。在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分析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五大原因并提出对策。针对涉诉小微企业,制定涉及小微企业纠纷解决的绿色通道、综合协调、诉前调解、保全应急和财产处置等机制,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尽力为小微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针对吴江外向型经济发达、中小型外贸企业众多、受欧债危机影响严重、涉外纠纷多发的新情况,加大了与中小型外贸企业的联系力度,通过走访、座谈、接受咨询等方式具体了解他们在海外市场所遇到的问题,利用自身法律专业优势,分别从贸易方式、海外销售、货物运输保险等方面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法和对策建议,指导企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有效增强企业应对危机的能力和信心。
三是努力服务创新经济。围绕市委、市政府确立的调结构抓创新促转型的工作思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发挥司法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作用,积极争取知识产权审判资格。4月17日,知识产权审判庭正式成立,标志着吴江法院审判管辖权体系更趋完善,且有利于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营造尊重知识产权、激励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也将为吴江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供更为全面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四是扎实推进纠纷化解。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三解三促”、领导干部大接访等活动,创新“1+4”责任分解、递进式立体化解、双轨防控压降、二元奖惩考评等四项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涉诉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力做好党的召开前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上半年,已全部化解中央政法委交办的4件案件,对纳入集中化解的22件案件,已化解19件,息访率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列;同时,申诉回诉率、重信重访量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信访质效得到较大提升。
(三)坚持能动司法理念,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是创新举措,深入推进“和谐共建”。“和谐乡镇、和谐社区”共建活动是苏州法院能动司法的创新品牌,我院在和谐共建活动中不断打造吴江特色,如首创与非公企业党组织结对共建、建立“阳光家园”青少年观护帮教基地和调解技能随岗培训基地等,_示肯定。今年年初,“和谐共建”活动被纳入市委、市政府的整体工作部署,我院以此为契机,不断将“和谐共建”活动引向深入。3月份,震泽法庭发挥“和谐共建示范点”的示范作用,在原分别与派出所、司法所签订“庭所共建”协议基础上,携手震泽派出所、震泽司法所建立“两所一庭”矛盾纠纷联调中心,制定详细的工作制度,实现“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公安调解”三者的有机结合,有效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中心设立以来,已成功调处多起纠纷。6月份,我院创新服务企业模式,牵手市工商联共建“和谐商会”,确立商事矛盾纠纷的协调对接、联系沟通、风险预警、业务研讨、司法指导等六项工作机制。开发区法庭与开发区政法口的7个部门联合开展了以“法韵和正”为主题的全面共建活动。
二是发挥优势,建立基层矛盾纠纷信息预警中心。4月份,我院在各人民法庭建立了“基层矛盾纠纷信息预警中心”,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身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第一线的优势,将人民法庭对社会矛盾的化解主动扩展为对社会矛盾纠纷的预警和提前介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预警中心将通过多种渠道,对在排查、审理、调研中发现的大量基层矛盾纠纷进行归纳,转化为准确的反馈信息,并采用紧急信息及时通报和一般信息月通报、季分析、年报告相结合的方法,提醒相关部门及早做好预防化解工作。这一做法得到了吴炜书记的批示肯定。目前,我院正在完善诉讼服务的“五点五员”工程,即在全市九个镇区和部分社区、村居、企业设立诉讼服务点(站)、巡回审判点、固定接访点、法官联系点和巡回宣传点,结合巡回审判、领导干部大接访、“党员干部进万家”等活动,全方位参与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把法院的各项工作延伸到基层,着力夯实基层基础。同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司法协理员、执行联络员和审判监督员身处基层、熟悉情况的优势,健全纠纷化解网络,壮大纠纷化解力量,协助审判人员共同做好维稳工作。
三是加强沟通,建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四方联动机制。5月30日,我院联合市公安局、司法局和苏州市保险行业协会吴江分会共同建立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四方联动机制,构建交通事故和谐处置平台,并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意见,确立了“相互信任、多方参与、密切配合、方便群众、调解优先”的共建原则,旨在进一步加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和诉讼调解之间的衔接和配合,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合力,有效减少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发生。我院还在四个法庭所在地的交巡警中队设立交通事故巡回调解工作站,进一步强化法院与公安部门交通事故损害案件处理常态化的业务联系和沟通,该举措得到了吴炜书记的批示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