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今年执法工作的基本内容
2、自侦工作。加大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犯罪的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检察长办案责任制。广辟案源,积极初查,反贪局实行包案制,打破科室界线全院统筹安排协调办案力量;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程序意识,以证据为核心来开展侦查工作,提高侦查水平和破案能力。
把营造发展环境与集中精力查办有影响、反映强烈的案件紧密结合起来,公正执法,文明办案,以查办案件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1--10月份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9件,经初查不予立案6件,立案侦查3件。
依法立案查处了城建局会计史X、滨河集团公司青海省格尔木市销售市场部经理张x和民联乡卫生院会计邵xx贪污案。
4、诉讼监督工作。加强诉讼监督,推动公正执法。
开展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发现和依法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批捕科同志分赴洪水、永固等7个派出所和两个律师事务所座谈,摸排立案监督线索,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件。
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机关立案后的跟踪监督,主动了解案件侦查进展情况,防止立而不侦、久侦不结。针对质量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在审查证据、适用法律、办案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提出规范执法的措施,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
另一方面,对有罪判无罪,重罪轻判等问题,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依法提出抗诉1件1人。民行监督工作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获取案源,协调沟通,消除办案阻力。
在办案同时,做好息诉工作。1--10月共受理民事(经济)、行政申诉案件6件,立案审查4件,提请分院抗诉4件,发回重审2件,息诉2件。
监所检察检察部门,加强对在押人员情况的动态监督,防止和减少超期羁押、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违法现象的发生,预防了监管干警职务犯罪。控申举报工作充分发挥对内监督制约和对外联系群众的作用,大力开展文明接待室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告状难、申诉难、纠正难的问题。
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交办案件。1--10月共受理来信来访31件(次),其中来信28件,来访3件(次)。
立案复查刑事申诉案件1件,办理人大交办转办案件2件,现已办结,并向人大信访室作了汇报。认真听取和高度重视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批评、意见及建议,及时查办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