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生产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汇报
地面生产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汇报根据79号《关于印发“地面生产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双基”建设和平安矿区建设活动的开展,我们在上半年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完善了相应的安全、质量管理及考核制度,强化监督检查,各地面生产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截止目前,我矿地面生产单位杜绝了轻伤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机械、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产品和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为创建平安矿区活动,实现安全生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按照79号《关于印发“地面生产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的通知》标准要求,我矿组织有关单位人员,对地面生产单位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了自检验收。自检得分为90分。
其中:安全质量管理得分35分,岗位标准化得分19分,安全技术培训得分10分,文明生产管理得分8分,设备管理得分18分。现将我矿地面生产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与平安矿区建设及深化“双基”建设活动相结合,加强组织领导,掀起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新高潮。为确保地面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取得成效,我们坚持把质量标准化工作与建设平安矿区及深化“双基”建设活动结合起来。
一方面,以强化职工自主保安和群体保安意识为重点,以规范职工安全生产行为为手段,以提升职工安全素质,实现“三不伤害”为目的,积极在地面各生产单位开展建设“平安岗位”活动;另一方面,结合矿深化“双基”建设及准军事化管理工作的推行,进一步规范各地面单位职工的言行,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严格正规操作,掀起了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新高潮。同时,为切实加强对地面生产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集团公司文件精神,我矿成立了地面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由矿长、书记任组长,各分管副矿长任副组长,地面生产单位维修中心、修理厂、制修厂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经营者)为成员,下设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非煤办,具体负责本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平衡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明确分工,逐级负责,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矿安监处及有关部门协助非煤办开展地面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进一步健全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网络一是明确目标和工作重点。根据79号文件要求,我们制定下发了《关于优化非煤发展环境建设平安矿区的决定》,决定在地面生产单位积极开展质量标准化达标活动,并明确了活动目标,即:通过开展安全质量达标活动,确保全年非煤总产值完成**亿元,实现利润**万元。
杜绝轻伤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非人身事故,杜绝火灾事故。同时,明确活动重点,突出安全管理。
按照矿“关于深化‘2S安全管理模式’学习的实施意见”要求,大力倡导“健康优先、生命无价”理念,深入开展正向引导教育、联责联保活动,进一步增强职工的自主保安和群体保安意识。二是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网络。
针对一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加强了对79号文件的学习,并根据矿统一安排,组织各地面单位负责人到枣庄局田陈煤矿进行了参观学习,进一步深化了对安全质量标准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了思想境界。在此基础上,要求各厂点结合各自实际,重新制定完善本厂的岗位责任制、岗位操作规程、岗位工作标准以及相应的内部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
目前,各厂管理制度已全部装订成册。三是积极实施“走动式”管理。
制定下发了61号文件,决定在非煤产业实施走动式管理,并将各厂点及单位的安全状况特别是质量标准化活动开展情况作为走动式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了“走动式”管理信息卡制度。
“走动式”管理信息卡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单位、人员、检查内容、整改措施、责任人等内容。各级管理人员到基层单位实施“走动式”管理时,必须随身携带信息卡,现场填写,并由现场负责人签字。
信息卡由各单位进行整理,每周五下午报非煤办公室,由非煤办公室进行汇总,将本周“走动式”管理工作实施情况报矿非煤产业发展委员会。四是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彻底改善现场面貌。
各厂对生产车间进行了全部粉刷,更换了损坏的门窗,清理了卫生死角。维修中心、煤炭加工厂、修理厂和永祥制修厂,克服了工作量大和现场条件较差的实际困难,全厂实行了定置化管理,厂区成为无烟化场所。
维修中心、煤炭加工厂还实行了内部封闭化管理,所有外来人员一律登记,取得了较好效果。修理厂针对车间地面损坏严重的实际情况,投入资金,对车间地面重新进行了整修,厂区面貌焕然一新。
3、严格考核,加大奖惩,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为进一步加强对地面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考核,我们在落实69号文《关于优化非煤发展环境建设平安矿区的决定》的基础上,又制定下发了97号《地面生产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考核范围、达标条件、达标标准、检查评分办法及奖罚措施。规定矿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质量检查评定考核工作。
按照《地面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 检查评分办法》进行检查验收。得分在85分及以上为达标单位,在85分以下为不达标单位;达标检查评定以单位自查为主,矿检查为辅,由非煤办具体负责地面单位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人员,根据文件规定标准,对各厂点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其中,对实施资产经营的维修中心、修理厂、煤炭加工厂、制网厂、电器材料厂及印刷被服厂、制修厂等单位,按照《地面生产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规定,由非煤办组织人员,实行旬检查,月验收,并建立记录备查。对其他民营及个体私营厂点,由非煤办负责,每月全部检查一次,建立检查记录,并将检查情况汇总后报矿非煤发展委员会。
对实施资产经营的单位,根据月度检查情况,非煤办每月评出最佳单位一个,对最佳单位的经营者奖励**元。同时,上述单位如在集团公司季度达标检查中受到奖励,矿将奖励单位经营者**元,并对非煤办给予适当奖励;出现不达标单位,对非煤办和单位经营者各罚款**元。
对各民营及个体私营厂点,每月由非煤办根据检查情况评选一个最佳非煤厂点,作为非煤发展之星,同时评出一个最差非煤厂点,年底由非煤办负责汇总检查结果,报矿非煤发展委员会,作为今后是否给予重点扶持或终止租赁资格的依据。总之,由于地面生产单位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时间较短,虽然我们以前也做了大量工作,但对照公司文件要求,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对标准的执行和规范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我们将以集团公司本次检查为动力,对检查出的问题积极做好整改,并在今后的工作中,结合建设平安矿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完善安全质量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实现地面单位的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