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教活动,做好《突发事件应对法》、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学习,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应急防护知识,增强公众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全社会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教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打造“全国最安全城市”的目标要求,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的组织指导,深入开展应急管理科普宣教活动,大力提高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水平,增强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主要内容
(一)以学习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各类应急预案为核心,提高社会各界对加强应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突发事件应对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预防与应急准备、检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的重要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各类应急预案作为年法制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抓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学习宣传,重点围绕重要意义、立法背景、立法宗旨、主要内容和贯彻实施要求等,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活动。二是围绕应急预案编制和建立健全突发事件的应急体制、机制和法制(即“一案三制”),以及积极应对突发事件的新举措、新成效、新经验开展宣传,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正面引导。三是深入分析全区公共安全形势,宣传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政府依法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最大程度预防突发事件并减少其损失,维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的思路、措施。四是面向社区、农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做好各类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和处置规程的宣传学习,加强预案的培训演练,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基层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以应急知识普及为重点,增强公众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按照灾前、灾中、灾后不同情况,分类宣传指导。灾前教育以了解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为重点,掌握预防、避险的基本技能;灾中教育以自救、互救知识为重点,普及基本逃生手段和防护措施;灾后教育以经历过突发事件的公众为重点,抚平心理创伤,恢复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同时,通过国内外应对突发事件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剖析总结公众在遭遇突发事件时临危不乱、自救互救的正确做法,提高全社会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水平。
三、组织实施
(一)广泛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应急预案的宣传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公共安全的舆论氛围。
1.宣传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区有线电视管理处要在区电视台以各种有效形式,围绕《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立法背景、确立的主要制度和贯彻实施情况,结合各级各部门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积极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经验做法开展宣传,明确各级各部门在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所承担的职责,引导全社会全面、准确地掌握应对突发事件的具体规定,促进《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落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区有线电视管理处组织实施)
2.开展应急预案的学习宣传。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应急管理专栏,刊发可对外公开的区级应急预案简本和有关学习文章、应急案例、科普知识、工作动态等。(区政府信息中心组织实施)
3.开展典型案例宣传。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对各镇街、高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成功应对突发事件,以及在应急处置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宣传报道。由区有线电视管理处采访有关政府部门、基层干部,以及经历过突发事件的普通群众,请他们根据自身体会谈对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感想和看法。(区应急办会同区有线电视管理处组织实施)
(二)开展专题宣传活动,树立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1.开展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公共安全宣传周和每年的“全国科普活动周”、“全国安全生产月”、“国际减灾日”、“全国消防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使基层群众掌握避险和自救、互救等基本知识,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区安监局会同区公安分局、卫生局、科技局、建设局、气象局等部门组织实施)
2.宣传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把《突发事件应对法》列入“六五”普法计划,结合普法和法制宣传等活动,宣传普及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区司法局组织实施)
3.宣传政府应急能力规划建设情况。结合国家“十二五”规划中的政府应急能力建设和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战略中的公共安全专题等内容,宣传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规划,以及加强公共安全科技研究对提高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重要作用。(区发改局组织实施)
(三)普及应急知识,增强公众的预防、自救和互救能力。
1.开辟应急管理科普知识专栏。专题介绍公共安全知识、灾害知识和公众自救互救知识。(区有线电视管理处和区政府信息中心组织实施)
2.举办报告会、论坛、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组织相关专家,就当前公共安全形势、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应急体系建设等问题,举办形势报告会;依托学校、电视台、图书馆等载体和场所,举办多种形式的论坛、讲座、科普展览、知识竞赛等,从不同层面加大应急管理工作研讨、交流和宣传力度。(区应急办会同区教体局、安监局、有线电视管理处等部门组织实施)
3.开展公共安全知识进基层活动。结合区域特点和应急工作实际,编发公共安全手册,张贴宣传海报,投放公益广告,在社区、高危企业、建筑群和车站、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设置应急标示,广泛开展科普宣教活动。同时,把应急管理进农村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加强宣传普及。(各镇街、高新区、农工办、建设局、公安分局、安监局组织实施)
(四)有针对性地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社会不同群体的应急处置能力。
1、学校教育。针对我区常见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卫生疫情,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及幼儿园安全教育,使公共安全教育内容进入学生课堂。(区教体局组织实施)
2.公务员培训。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形式,对各镇街、高新区、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岗位培训。区委党校要开设专门课程,结合各级干部轮训,对全区公务员进行公共安全知识培训。(区应急办会同区委组织部、党校、人事局组织实施)
3.应急管理人员和应急队伍培训。加强对基层单位、企业负责人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其公共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排查安全隐患和第一时间应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区安监局、林业局、水利局、科技局、建设局、经贸局等部门组织实施)
4.职业培训。对高危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在职业资格认定考试中增加相关内容考前培训。(区劳动保障局会同安监局组织实施)
5.志愿者培训。做好志愿者的应急知识培训,使其熟悉和掌握相关突发事件处置救援和安全防范技能。(团区委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成立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工作小组,制定简明实用的工作方案,分步实施。要落实责任,及时提供素材,主动接受采访,积极做好科普宣教工作。各镇街、高新区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科普宣教工作。
(二)制定工作计划。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计划,利用2年时间,在全社会普及基本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应急防护技能,逐步在公众中推广应急识别系统,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妥善应对突发事件,保护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三)加强督导检查。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委宣传部负责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对各镇街、高新区、区直各部门的科普宣教工作进行督查和考核,确保科普宣教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