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通过采取必要的行政及法律手段,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订立、履行、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从源头上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推动建设和谐社会”重要思想为统领,以规范和加强全市劳动合同管理、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为主线。
二、目标任务
并得到较好落实;劳动合同管理趋于规范,全市范围内建立起配套的劳动合同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实现“劳动合同法律法规健全、劳动合同管理措施得力、劳动用工行为规范有序、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扎实抓好“一法一条例”学习培训工作
有计划、多层次地组织各类用人单位及有关人员学习“一法一条例”尤其是加强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的学习培训工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家协会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举办“一法一条例”专题培训班、专题研讨会等多种方式。联合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劳资人员和工会干部的劳动合同法律培训工作,从源头上解决部分用人单位用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或违法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二)大力开展“一法一条例”系列宣传活动
利用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开设专栏、群众咨询、发放宣传单(册)张挂条幅等多种方式,开展有特色、有新意、群众喜闻乐见的一法一条例”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普及劳动合同法律知识,形成全社会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宣传过程中,要突出重点,要围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全面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要把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作为全面落实“一法一条例”解掌握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状况、开发利用劳动力资源、促进就业再就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抓好落实。要严格按照“一法一条例”有关规定。实现对全市劳动用工实行动态管理。要充分利用《劳动用工备案基础信息采集软件(离线版)逐步建立我市劳动用工备案情况数据库,并在此基础上,不断规范、细化和完善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流程,确保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实效性。
(四)规范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
按照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薪字〔 〕539号)要求,根据“一法一条例”有关规定。加强对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宏观监管。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已针对不同行业以及不同类型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特点,分类制定了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书》适用于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的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书》适用于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书》和适用于离退休人员的聘用离退休人员劳动协议书》等四类规范、简明、实用的劳动合同规范文本。市要按照“一法一条例”有关规定,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使用统一制定的劳动合同规范文本,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劳动部门负责指导用人单位加强劳动合同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劳动合同管理台帐,完善与劳动合同制度相配套的内部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终止、解除、续订等程序,实现对劳动合同签订、履行等各个环节的动态管理。
(五)开展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专项执法督查活动
认真履行职责,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要按照“一法一条例”要求。切实加强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合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要针对部分企业中存在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恶意拖欠克扣工资、严重超时加班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严肃处理各类违法行为,并将典型案件依法向社会公布。要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组织基层劳动保障兼职监察员和劳动关系协调员对辖区内的用人单位,特别是个体经济组织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准确摸清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督促指导其与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指导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六)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
不断规范完善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要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进社区试点工作。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劳动保障部和省、州的统一部署,积极探索研究加强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组织体系、管理服务体系、法律法规体系、目标责任体系和三方协调机制,建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就业、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障三大板块协调发展。
(七)大力推行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规范和加强集体合同管理,要采取有效措施。已建立工会的企业全面建立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对尚未建立工会的中小企业大力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通过集体协商,合理确定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定额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切实解决部分劳动者工资长期得不到合理增长、休息休假权利没有保障等问题。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指导用人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并及时将集体合同报送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查备案,力争实现集体合同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率达到100%
(八)着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并将每年的34月份作为集中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市劳动保障部门可根据我市实际,全市范围内逐步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选择部分重点企业和行业作为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典型示范单位,率先实行,积累经验,并在条件成熟后,全市范围内推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为切入点,督促指导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研究建立企业工资协商共决机制、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推进要约行动有序进行,促进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九)加大劳动争议调处工作力度
制定和完善工作预案,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即将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分析研究“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增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的预见性和主动性。要依托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平台,以提高劳动争议调处能力为目标,继续加强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建设,提高劳动争议调处工作能力和效率,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
四、实施步骤
市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工作的重点任务是今年年底前,今年。劳动关系工作体系建设比较完善,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率达到85%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为确保这一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今年的具体工作按以下四个步骤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
各相关部门要在原有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市宣传发动工作已于 年 月份全面展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类宣传渠道,扩大“一法一条例”社会影响力,不仅要在各用人单位中做到广泛知晓,同时要不断提高劳动者的认知程度,为“一法一条例”深入贯彻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系统培训阶段
对所有用人单位的法人和劳资人员普遍进行一次培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市总工会、市企业家协会联合举办培训班。切实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依法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意识,提高相关人员政策水平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水平。
(三)组织实施阶段
向各用人单位下发《劳动用工备案手册》签订《劳动合同备案名册》全市的各类用人单位开展以实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和劳动合同制度的专项行动。由市劳动保障部门按照“一法一条例”规定。
(四)检查总结阶段
重点检查劳动用工备案率和劳动合同签订率,市政府将组织专门工作小组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全面总结今年工作情况,提出明年工作目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镇、街道、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类用工单位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对推动劳动保障三大板块协调发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的重要作用,主动衔接,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坚决杜绝“一个部门干、其他部门看”现象发生。市政府成立以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刘春林为组长的图们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市总工会和市企业家协会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成(名单附后)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实施。
(二)客观分析形势。
定期分析我市执行“一法一条例”情况。要经常深入基层,要建立分析研究制度。特别是深入问题比较集中的行业和企业,认真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对影响全局的关键问题、突出问题、敏感问题要集中力量,尽快研究解决。
(三)创新工作方法。
克服各种困难,要抓住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有利时机。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劳动合同制度全面实施。要将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与全市中心工作和各职能部门的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合理摆布,统筹安排,使各项工作互相补充、互相促进。要将劳动合同签订率列入市政府绩效考核指标范围,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分工,层层落实任务。
(四)加强执法监察。
组织实施阶段结束后,要充分发挥劳动监察作用。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市纪检监察部门、市总工会、市企业家协会联合组成检查组,深入用人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检查过程中要合理选择方式和方法,劳动用工备案和签订劳动合同比较好的用人单位,可采取抽样检查的方式进行,减轻用人单位负担;对未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逾期仍整改不到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各相关部门还要充分发挥舆论作用,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推广劳动合同规范管理先进典型经验。同时,对违反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曝光,以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