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
狱政机关法律文书中的起诉意见书是指监狱或其它执行机关对在监狱又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时有漏罪的情况,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罪犯依法要求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罪的,或者发现了判决的时候所 没有发现的罪行,由执行机关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这是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制作起诉意 见书的法律根据。
二、格式、内容及写作方法
(一)首部
1.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分两行书写制作机关名称和文书名称。
2.编号
在标题右下方书写编号,一般由年度机关代字、文书代字、序号组成。如“〔19××〕×监 管起字第×号。”
3.罪犯的基本情况
依次写清罪犯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 度、原判罪名、原判法院、原判年月日、原判决书编号、刑种、刑期以及交付执行的年月日 和执行机关等。
如果同案移送审查起诉的罪犯有数人,应按主犯在前、从犯在后的排列顺序,分别按直述要求依次写明。
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曾有被减刑、加刑、调换过服刑改造场所等情况,也应逐一写明,以便为人民检察院提供该犯在服刑改造期间的详细情况,有利案情的审查。
4.案由
写明经审查认定的罪名。有两种写法,如系又犯新罪,应写:“现经调查证实,罪 犯×××在服刑期间,发现了判决时所没有发现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罪行,主要事实 如下”。
(二)正文
这是起诉意见书的重点部分,应着重写明两个方面的内容:
1.犯罪事实和证据
(1)要实事求是地、客观地综述监狱狱侦部门调查核实的罪犯又犯新罪或被发现漏罪的犯罪事实。叙述犯罪事实的核心是七要素——犯罪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情节、后果。
时间:是指罪犯作案的具体时间,要尽量准确地写明何年、何月、何时、何分。
地点:指罪犯作案的具体场所。实践中有的犯罪作案可能不止一处,或同一案件有几个现场,都要写清楚。
动机:指促使罪犯犯罪的内心起因。动机对于审查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有着重要的意义 。
目的:指罪犯实施犯罪所希望达到的结果。写清目的对于审查犯罪、定罪量刑也具有重要意义。在表述目的时,要注意与动机区别开来,不能混为一谈。还应注意,不是每一个犯罪行为都具有动机和目的,过失犯罪无所谓动机、目的,则不表述。
情节:指罪犯实施犯罪行为的具体经过。叙述时要特别注意反映案件本质特征的关健情节,并做到整体情节具有阶段性、连贯性和系统性。
手段:指罪犯犯罪时为达到其目的所采用的方式。写清手段对于审查犯罪性质和其主观恶性程度也有重要影响。
后果:指由于罪犯的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有无危害后果是某些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 必备条件,必须清楚表明。
(2)写清侦查中所获得的能证明犯罪事实存在,已构成犯罪,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主要证 据。如有哪些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等。
(3)罪犯重新犯罪后的认罪态度。认罪态度对于审查起诉和量刑有一定意义,要尽可能反映出来。
写犯罪事实部分应采取记叙的方法。因案件的情况不同,记叙层次应有所差异:罪犯作案多次,触犯同一罪名,可采取按时间顺序列举法,以突出犯罪的连续性和一贯性;罪犯作案多次,触犯两项以上不同罪名,应采用重罪在前、轻罪在后的写法;对共同犯罪案件,应先叙述共同犯罪的事实,然后分别叙述每个犯罪成员在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以便分清罪责轻重。
在写作中要做到:一要客观,实事求是,严禁使用任何不实之词;二要文字准确,准确贴切地反映事实真相;三要突出主犯,详略得当;四要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不能以错代罪,写证据一般使用说明的方法,要求确凿、充分、具体。
2.建议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
这是起诉意见书的主旨所在。其大致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对犯罪事实进行分析、概括、阐明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又犯有或隐瞒什么罪行,其性质如何,危害程度怎样,造成了什么后果或影响等。
(2)援引有关的刑 法条文和刑事诉讼法条款,以确认其应当追究的刑事责任和明确移送审查起诉的法律根据。
(3)提出请求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
建议起诉理由部分的写作程式如下:“综上所述,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抗拒改造,在监内又进行××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监管秩序,触犯了刑法,已构成重新犯罪。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本人亦供认不讳,并记录在卷。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21条第1款的规定,特将此案移送你院审查,依法处理。
(三)尾部
1.分两行写明致送的人民检察院全称,即“此致”“××××人民检察院”。
2.落款:制作文书的年月日加盖起诉机关公章。
3.附项:注明随同起诉意见书移送的罪犯改造档案的卷数、页数;罪犯新犯之罪或漏判之罪的案卷材料的卷数、页数;其他随同移送的证据材料的件数;有些无法移送的证据材料的名称、数量及存放地点。:公开选拨领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