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你会签合同吗英文翻译篇一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组织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深入社会、了解国情、接受锻炼的过程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中国梦努力奋斗的理想信念,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谱写山东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委高校工委、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学联决定,2014年继续组织开展山东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山东移动〃和你同行‛2014年山东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由中国移动山东公司协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为祖国勤学修德〃以实践明辨笃实
二、总体思路
以学习宣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五四重要讲话精神为契机,以引导青年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坚持‚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宗旨,按照‚目标精准化、工作系统化、实施项目化、传播立体化‛和‚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双向受益‛的原则,通过实施重点团队和专项计划,组织大中专学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践服务活动,努力扩大活动覆盖面、提升活动实效性,探索总结实践育人新机制。
三、重点团队
各地、各高校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利用‚三下乡‛网站需求对接平台,根据基层需求,组建一定数量的省级、校级、院系级重点团队,深入基层开展切合基层需要、内容丰富多样、形式灵活务实的志愿服务实践活动。鼓励以学生社团为单位,组建服务团队。今年全省将组建200支省级重点服务团队(其中科技信息化下乡重点服务团队100支),涉及10个方面,并从中择优推荐39支团队作为全国重点服务团队。为进一步提升活动实效,主协办单位将对省级重点团队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各单位应根据单位实际给予配套支持;协办单位山东移动提供全程通信支撑服务,为200支省级重点团队成员提供全省虚拟网免费通话,以及‚和彩云”(存储图片、通讯录、消息等9大类个人信息应用的云端数字生活)免费服务、团队成员通信录免费服务,同时为团队成员提供4g手机优惠购活动。
省级、校级、院系级重点团队可围绕五四运动95周年、建国65周年、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甲午海战120周年等,组织学生到爱国主义传统教育基地、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等地点,开展红色教育、走访调研、扶贫济困等活动。
1.理论政策宣讲团。重点在全省高校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和学生理论学习社团中招募组建实践团队,深入农村乡镇、城市社区、厂矿企业等,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信息化带动农业现代化,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活动。
2.深化改革观察团。重点在全省高校招募组建实践团队,成员包括不同专业背景的大学生、校园媒体记者等,深入城镇、乡村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等,实地观察了解调查各领域变迁发展的历史和现实,感受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宣传信息化给人们的的生产和生活带来的巨大变革,把握和理解国家深化改革的政策举措。
3.科技支农帮扶团。重点在全省涉农高校和综合院校的涉农院系中招募组建由专业教师和学生组成的实践团队,到相关县域与当地农业部门或农广校合作,开展农技人员培训、农业科普讲座、先进农技推广、为农民提供‚田间地头‛的生产实践指导等服务活动。同时根据山东移动提供的相关资料,对农民宣传并介绍其在农业信息化方面取得的信息成果,通过一对一教授、举办智能手机应用培训班等方式,帮助农民学会用手机解决具体问题,如订购车票、获取农业信息等,提高农村信息化建设水平。
4.教育关爱服务团。重点在全省师范类院校或专业中招募组建实践团队,到基础教育薄弱、教育资源匮乏的贫困县(乡),协助当地教育部门开展教师培训,帮助当地优化教育资源、提升教学质量。同时,以关爱留守儿童为重点,组织大学生团队开展课业辅导、素质拓展、亲情陪伴等活动。
5.文化艺术服务团。重点依托全省高校各类学生艺术团(队)和文艺类学生社团招募组建实践团队,以弘扬时代精神、倡导文明新风为目标,以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精心编排基层人民群众喜闻乐见、贴近基层生活实际的文艺节目,到乡镇农村开展巡回演出。
6.爱心医疗服务团。重点在全省医学类院校或院系中招募组建专业实践团队,到农村基层开展流行性疾病防治宣传、基本医疗卫生知识普及等活动,为农民进行健康普查和常见病治疗,结合基层实际需求培训当地医务人员,捐送部分药品和医疗器械,协助建设乡(村)医疗站,帮助农民和基层医务人员学会移动远程问诊。
7.美丽齐鲁实践团。重点依托设有相关学科专业的高校及学生环保类社团,招募组建团队,到农村基层、县域城镇和城市社区,围绕环境污染、水资源保护、垃圾处理、气候异常、资源开发、自然灾害预防等,开展科普知识宣讲、社会调查研究、发展建言献策等活动。
8.大中专学生信息化建设服务团。重点在全省高校信息化专业招募学生组建实践团队,结合国家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的专项行动计划,在山东移动的支持下,组建部分重点团队,在不同城市、县城和乡镇农村,开展信息化使用状况调查,宣传并普及移动信息化的新技术、新成果、新应用,为基层单位提供信息化建设咨询服务,通过信息化知识的普及带动农业增产、农民增收。
9.乡村文明行动服务团。重点在全省高校招募组建团队,以促进信息化带动农业化和工业化发展为目标,组织青年志愿者参与农村环境面貌改善工作,可采取志愿者组织(团队)与乡村结对子的模式,重点围绕美化、净化、绿化等三项内容开展服务;组织青年志愿者协助做好乡村道德建设工作。同时,组织关爱贫困老人、留守儿童和残疾人、医疗服务、法律咨询与宣传等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积极参加文化惠民工程,以乡镇文化站、农家书屋等为阵地,积极开展文化下乡等活动,根据当地需要,利用自身专业,积极协助农村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10.中职学生‚彩虹人生‛实践服务团。重点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募组建团队,组织中职学生在校内外开展敬老助残、关爱留守儿童、社区服务、公益宣传等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光盘行动‛、废品回收利用、节能减排宣传、工艺创新等力所能及的环保活动。
每校最多申报5支省级重点服务团队,以上10个类别,每个类别的选题不超过3个。
四、专项计划
除重点团队外,2014年还将联合社会有关方面开展部分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专项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1.‚圆梦中国‛公益行动。依托新浪网和新浪微博的宣传动员平台,通过网络申报的方式,全国共评选100个优秀的公益项目,并给于重点资源支持。各重点团队依照项目方案开展相应的公益类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积极进行活动宣传,向全社会倡导热心公益、共圆梦想的理念,展现大学生良好的精神追求和风貌(具体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2.大学生社会实践‚知行计划‛。依托企业资源支持,分别开展‚2014阿克苏诺贝尔中国大学生社会公益奖‛评选、‚2014索尼梦想教室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西部地区教育支持项目‛、‚2014年远洋地产‘探海者’第六届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奖‛评选和企业社会责任奖评选等,为申报的优秀社会实践团队提供资源支持(具体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3.‚井冈情〃中国梦‛全国大学生暑期实践季专项行动。依托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的资源支持,在2014年暑期通过申报的方式,在全国高校重点招募6期12个班级的大学生及中职学生社会实践团队,赴井冈山开展党史学习、红色教育、实践锻炼和课题研究等活动,引导学生加深对中国革命斗争历史的认识和理解,坚定理想信念(具体实施方案另行通知)。
所有上述专项计划的具体信息可在‚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官方网站(http://)上查询。
此外,各地、各学校要组织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力所能及地协助当地扶贫部门开展建档立卡等扶贫专项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建立重点团队的网络备案制度。为推动‚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提升组织动员效率,完善项目评价机制,2014年继续实施建立重点团队网络备案制度。各地、各高校要于6月30日前,将实际组建的省级、校级、院系级重点团队信息在‚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官方网站的‚重点团队备案‛区进行备案登记(具体流程见官方网站说明:http://)。未登记备案的团队,将不能申报全国级重点团队或参与全国级专项社会实践活动的奖项评选。团省委将在各校申报的省级重点团队中,推报39支全国重点服务团队。
2.做好品牌推广和媒体传播工作。为进一步提升‚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品牌形象和社会影响力,2014年继续实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视觉形象识别系统使用办法(试行)》(试行办法见官方网站),各地、各高校要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统一使用‚三下乡‛社会实践视觉形象识别,树立形象,形成声势。各地、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团组织微博体系、微信等新媒体和大众传媒、校园媒体等,加强活动中优秀个人和事迹的宣传报道。团省委学校部已在腾讯官方微博开通‚三下乡‛专题,各地各高校要动员广大参与‚三下乡‛社会实践的学生以团队为基本单位,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及时将社会实践中的所见所闻所思进行展示、分享。团中央将联合中国青年网网、腾讯网、新浪网等开展‚镜头中的三下乡‛、‚微视三下乡‛等摄影、视频作品评选活动,开展‚青春三下乡‛等专题线上活动,各地、各学校要广泛动员学生参与。
3.不断提升活动实效、确保安全。各地、各高校要在活动组织实施中完善制度规范、突出过程管理,开展必要的思想作风和服务技能培训,选派相关专业教师带队指导。要进一步加强社会实践基地建设,真正做到‚按需设项、据项组团‛,不给基层添麻烦,服务内容和形式切合基层实际和需要,切忌走马观花、变相旅游等形式主义。加强安全教育和保障,做好前期调研和出发准备,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别是要高度关注极端气候变化和服务地区的自然条件,做好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
4.依托山东移动沟通平台,加强互通交流。本次活动山东移动全程提供通信服务支持,参与团队可通过手机、微信、qq等手段全方位沟通交流;同时组建全省“三下乡”实践活动通讯录,提供所有团队成员的号码查询服务,并享受移动网内互拨免费的优惠。请各校团委做好同本校移动工作人员的服务对接工作。
5.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及时总结提高。各地、各高校要根据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根据青年学生新的思想行为特点和成长发展需求,主动从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设计、组织方式、运作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创新,并及时做好普遍性、规律性的总结提炼;开展必要的思想作风和服务技能培训,选派相关专业教师带队指导;要进一步加强‚三下乡‛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建立与基地间的长期稳定的服务合作关系。团省委等主办单位将通过编发工作简报、媒体宣传等方式对‚三下乡‛社会实践的探索创新进行推广,各地、各高校需及时上报相关活动信息。各高校要注意总结经验,通过组织实践活动报告会、‚实践归来话成就‛座谈会、‚优秀暑期社会实践调查报告评选‛等活动,组织广大学生交流体会、汇报成果,深化实践活动的教育效果。团省委将从各市择优选择一所高校举办省级实践活动报告会(共17场),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活动结束后,各地区、各高校要及时上报活动总结材料,省里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评,并对活动的先进组织单位、优秀服务队、优秀学生、优秀指导教师进行评选表彰。2014年大学生‚调研山东‛社会调查活动的优秀调研团队可参加本次评选表彰。
各地区、各高校接到通知后,请认真做好社会实践重点团队申报和团队组建工作。各高校请于6月30日前,将实际组建的省级、校级、院系级重点团队信息在“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官方网站的‚重点团队备案‛区进行备案登记(具体流程见官方网站说明)。并于6月27日前将《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校级重点服务团队一览表》(附件1)电子版通过省学联网站后台上报团省委学校部。团省委将在各校申报的省级重点团队中推报39支全国重点服务团队。活动结束后填写电子版《2014年“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9月15日前报送到团省委学校部。
团省委联系人:王 磊 范一鸣 电 话:0531—82073825/82073939 邮 箱:xxbshsj@
网 站:http:// “青春三下乡”官方微博:/sanxiaxiang 团中央学校部腾讯官方微博:/gqt-tzyxxb-dxc 团中央学校部新浪官方微博:http:///1459507082 团省委学校部官方微博:/gqt-15sd-tswxxb 山东省“三下乡”社会实践交流qq群:325390629
山东移动联系人:赵 原 孙晓波 电 话:0531—58998971/58998659 邮 箱:zhaoyuan@ sunxiaobo@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 山东省文明办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山东省教育厅 共青团山东省委 山东省学生联合会
2014年6月18日
你会签合同吗英文翻译篇二
某某某公司合同会签管理制度 目的
1.1理顺合同管理程序,明确合同管理职责,规范合同内容,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水平。1.2依法维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2 适用范围
2.1厂所辖各职能部门代表本厂对外购销、建设工程、加工承揽、运输、供热、财产租赁、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开发、设计、劳务、联合经营及涉及到与对方产生权利义务的经济往来,都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2.2在对外签订各项合同(包括物资采购、燃料采购、大修、基建工程需招投标的合同)时,一律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才能签订经济合同,同时实行会签管理,即由厂长授权部门会签审核。3 合同会签管理规定
3.1合同会签管理实行承办部门负责制与审查会签部门责任制相结合。
3.2 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订立、履行和执行的全过程全面负责,合同承办人为直接责任人。3.3 审查会签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及本制度的规定,对合同项目中应当提出相关意见而未提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4 合同承办部门和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分别建立合同台帐,实行履约跟踪统计报告责任制。4 会签程序及要求 4.1立项
4.1.1各职能部门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时,必须事先到办公室(监察审计室)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书。
4.1.2由承办部门填写经济合同会签单,注明立项依据及资金来源。4.1.3意向接触
确定合作主要条件及运作方式,开展相关合作条件或价格方面的咨询。
4.1.4资信调查,确定合作主体是否符合签约要求、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范围包括:
4.1.4.1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及其他证明文件,且真实有效。涉及专营许可的,具备相应的许可证明文件;涉及资质要求的,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4.1.4.2经营范围能够充分满足合同项目的需要。4.1.4.3具有履约能力,必要时应索取其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4.1.4.4具有履约信用:过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无严重违约事实;在签署本合同时,未涉及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重大经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4.1.4.5在签署本合同时,不存在任何司法机关、冲裁机构或行政机关作出的任何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或其他法律程序。4.1.4.6其他与合同签订、履行相关的事项。
4.1.5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如果必须与其签订合同时,应由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4.2合同文本
凡国家、行业或分公司有标准或示范文本,应结合实际适用或借鉴。
4.2.1合同必备条款按照《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
4.2.2合同有效期限应至合同所有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4.2.3合同文本份数按实际需要确定,但我方至少保证承办部门存档、财务付款手续留存、归口管理部门备案各一份。4.3谈判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需要组织进行谈判的,应由承办部门组织成立谈判小组同对方进行谈判,一般应有财务、法律、审计、监察及与合同内容相关的其他部门人员参加,承办部门负责组织和确定具体人员范围。4.3.1承办部门统一部署谈判工作,包括召开准备会议,明确谈判事项,确定谈判原则、策略、重点及主谈人员。4.3.2承办部门对谈判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本部门分管领导请示。
4.3.3谈判结束后,承办人制作谈判会议纪要,并经我方全体参加人员签字确认。会议纪要应记载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谈判内容;谈判情况,包括进展情况;取得的结论;双方存在的主要分歧;保留意见,法律意见和建议;需要请示有关领导的事项等。4.4审查会签
4.4.1 对符合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所附资料齐全的合同,由办公室(监察审计室)初审,统一编号;对未按本制度规定履行相应程序、所付资料不全的合同,由办公室(监察审计室)提出补正意见,由承办部门整改。4.4.2办公室(监察审计室)初审后,牵头组织财务部、生产技术与工程部、及合同承办部门人员会签,由承办人将合同草案及相关资料送财务总监(伍万元以上)审批,主管副厂长审批,报厂长审批。
4.4.3法定代表人签署后,送办公室(监察审计室)统一加盖“某某某公司合同专用章”,无此印章合同无效,财务及有关部门不得受理。
4.4.4办公室(监察审计室)负责将合同文稿、合同正本及会签单登记存档。重大经济合同应将合同文稿正本及会签单归档永久保存。
4.4.5对外重大合同的签订,必须由厂长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会签会议,决定后方可签约。并向市公证部门办理经济合同公证手续。
4.4.6对外签订的各项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符合上级主管部门及厂各项计划的要求,避免签约的非法性、盲目性和随意性。4.5履行程序
4.5.1 合同经签字、盖章,且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时方可全面实际履行。合同生效之前,不得实际履行。4.5.2 承办人按合同约定,承担通知义务,组织合同的履行,办理相关事项,并及时填写《合同履行情况统计表》,按报归口管理部门备案。如有付款事项,承办人应向财务部门提供合同原件。
4.5.3 承办部门实施履约跟踪统计,掌握实际履行情况。对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获取证据和协调处理,并向归口管理等相关部门报告。重大事项,必须及时向合同签署人报告。
4.6变更或解除程序
4.6.1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合同承办部门应同合同归口管理等部门沟通情况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他方,说明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因和答复的期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草案一经达成,需按本办法4.4的相关规定办理。4.6.2 合同承办部门收到合同他方要求变更、解除合同的文书、电报、电话、信函、图表、数据电文,应及时与归口管理等部门沟通情况、请示合同签署人后,应当在法定或约定的期限内书面答复对方。如果必须变更或解除,应与他方达成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草案,确定索赔条件,并按本办法4.4的相关规定办理。
4.6.3对不可抗力或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原因而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或者及时取得对方4.6.2 中情况的证明材料,主动与合同有关各方协商处理。4.6.4有担保条款的合同变更,应征得原担保单位的同意并在变更协议上加盖担保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4.6.5需经有关行政部门批准的合同,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报原批准部门批准。
4.6.6经公证、鉴证的合同,所达成的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需报原公证、鉴证机关备案。
4.6.7涉外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法律有特殊规定的应按规定办理。4.7纠纷处理程序
4.7.1合同他方当事人违反约定或提出履行异议的,承办部门必须在法定或约定的时间内以法定或约定的方式答复。
4.7.2出现纠纷,承办部门应立即向合同签署人和归口管理部门报告,并收集整理处理合同争议的文件和证据资料。
4.7.3 合同纠纷协商、调解, 应由合同承办部门与归口管理部门共同进行。协商或调解达成一致时,应依合同签订程序签订书面协议。协商或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时,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内,可按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承办部门应与归口管理部门协商确定代理人、应对方案等,并向法定代表人请示。4.8档案管理与使用程序
4.8.1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合同审核情况,建立适时动态统计台账。
4.8.2合同履行完毕或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由承办人整理、保管合同档案,并按某某某公司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归档。具体范围包括: 4.8.2.1 合同正式文本及附件。4.8.2.2 合同会签单。
4.8.2.3 与合同签署有关的基础、背景资料。4.8.2.4 合同他方当事人资信证明材料。
4.8.2.5 双方或有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4.8.2.6 合同履行中或有的电传、信函、电报、图表等。4.8.2.7 或有的有关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及一切相关文字信息、音像资料等。
4.8.2.8 或有的有关纠纷处理的协议书、调解书、裁决书、判决书等。
4.8.2.9 其它应当存档的相关资料。
4.8.3档案的使用,按某某某公司档案及商业秘密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签订合同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款 5.1标的(指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所指对象,即工程项目、货物、劳务等)。
5.2数量与质量(数量要准确、质量要具体)。5.3价款、酬金及结算办法。5.4履行的期限、地点、交接方式。5.5违约责任。
5.6解决争议的方法(诉讼或仲裁)。
5.7除以上基本条款外,承办单位还要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其它条款。每一条款内容要具体,责任要分明,用语要确切,使合同完备无异。
5.8签订合同时,承办人要认真了解对方单位情况。要求双方当事人提供《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必要时去工商行政部门查档。严禁与不具备法人资格、没在其生产经营范围内或不具备生产技术条件及产品质次价高的法人、其它组织签订经济合同,凡利用合同营私舞弊、中饱私囊、牟取非法收入者要给予行政处罚,对触犯刑律者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9签订合同有规定的示范合同文本的,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5.10合同签订后,因某种原因需要中止、变更或解除时,承办单位必须及时报告主管副厂长、会签单位,并说明原因和理由。未经主管副厂长同意,承办单位不得自行决定中止、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履行完毕后,承办单位要及时通知办公室(监察审计室),以检查合同履行情况。5.11凡对外签订各项合同,都必须依照国家税法交纳相应的税费。
5.12禁止各部门以本厂法人名义为其它单位代订合同或以厂法人名义为其它单位作担保,否则出现一切后果自负,并追究各部门的主管主任及其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5.13凡土建、安装等工程合同必须附有工程概(预)算。物资采购合同必须有三个以上厂家的报价单,否则不予会签,财务不予支付预付款和工程进度款。6 职能与责任
6.1基建工程合同,由相关部门按《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与《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草拟合同底稿,申报会签。6.2更改、大修工程合同,由生产技术与工程部参照《合同法》草拟合同底稿,申报会签。
6.3有关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合同,由生产技术与工程部或办公室(监察审计室)按《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合同》草拟合同底稿,申报会签。6.4有关劳务合同,由人事劳动部按《经济合同法》和《劳动法》有关规定草拟合同底稿,申报会签。6.5购销材料合同,由计划与市场营销部按《经济合同法》并结合《合同法》相关条例规定草拟合同书,同时按《某某某公司招投标(竞标)实施办法》申报会签。6.6供热合同由供热管理部按《城市供用热力合同》和《赤峰市供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草拟合同底稿,申报会签。6.7燃料供应合同由燃料管理部按《合同法》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草拟合同底稿,申报会签。
6.8特殊主体的合同,需由厂长特别授权委托业务部门草拟合同底稿,申报会签。7 会签部门及其职责
7.1会签单位由办公室(监察审计室)、财务部、生产技术与工程部、相关部门及厂长依据合同内所涉及有关业务特别授权会签单位负责人组成,办公室(监察审计室)为牵头单位。7.2会签部门职责 7.2.1 归口管理部门职责
归口管理部门是对合同的主体、内容、形式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进行审查及备案管理的部门。某某某公司办公室是合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7.2.1.1 建立健全本厂合同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考核各部门合同管理情况。7.2.1.2负责审核合同的主体、内容、形式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
7.2.1.3贯彻执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合同承办部门提供法律服务。
7.2.1.4负责对审查会签合格的合同加盖合同专用章。7.2.1.5 负责合同备案文本的管理,执行合同登记、统计制度。
7.2.1.6参与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起草、审查、签订及合同纠纷的处理。
7.2.1.7办理合同公证、鉴证事宜,管理合同专用章。7.2.1.6 其他相关管理工作。7.2.2 合同承办部门职责
7.2.2.1 负责合同立项,指定合同承办人,进行可行性论证,意向接触,资信调查。7.2.2.2组织合同的谈判。
7.2.2.3起草合同文本,并负责合同文本审查会签的流转。
7.2.2.4 组织合同的签订,办理所需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2.2.5 负责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及纠纷处理。7.2.2.6收集本办法的执行情况信息,提出修改意见。7.2.2.7建立合同台帐,实行履约跟踪统计报告责任制。7.2.2.8 合同履行完毕或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由承办人整理合同档案,按报办公室(监察审计室)备案, 办公室(监察审计室)按厂内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归档。7.3合同审查会签部门职责
7.3.1生产技术与工程部主要对设备的状况、工程的质量及资金来源等方面严格把关。
7.3.2财务部负责对合同的价款、支付方式的合理性、可行性,资金预算及来源的可靠性,财务手续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对合同的订立、变更或解除的经济性进行评估。
7.3.3 监察审计室负责对合同涉及的资金来源、使用及资产所有权、动用审批手续的合法性以及合同价款、酬金和结算的合理、合法性进行审查;负责对合同办理的程序及相关当事人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管理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进行监督、检查、调查,提出监察建议或做出监察决定,并可根据需要进行专项效能监察。
7.3.4 相关业务部门按本部门职责,负责对合同所涉及本部门业务范围的相关条款的合法性、可靠性、可行性、安全性,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及政府文件规定等问题进行审查。
7.4合同承办人职责
承办人应对合同自商约时起至履行完毕止的全过程负责,对期间出现的任何与合同有关的问题,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规定,须及时与本部门负责人、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协商,并以承办人为主进行处理。8 评估与考核
8.1合同由厂办公室(监察审计室)归口管理,办公室(监察审计室)要组织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与评估。8.2在合同的订立、履行中,对有下列行为之一,且产生较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由办公室(监察审计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并会同人事劳动部追究责任单位(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8.2.1不按本制度规定签订、履行合同的。8.2.2签订有重大缺陷或无效合同的。
8.2.3会签人员延误会签时间或未审出合同缺陷的。8.2.4不按法律或本办法规定履行变更或解除合同职责的。
8.2.5应当追究对方违约责任而擅自放弃的。8.2.6提供虚假资料的。
8.2.7不履行内部管理程序、超越授权或滥用授权签约的。
8.2.8未按规定进行授权或擅自转委托的。8.2.9与对方或第三人恶意串通、收受贿赂的。8.2.10泄露合同意向、商业秘密或有关机密的。8.2.11延误纠纷处理法定时效期间的。
8.2.12在合同管理、签订、审核、履行过程中有其他失职行为的。9 相关资料及图表 9.1某某某公司合同会签单 9.2某某某公司合同会签流程图
9.3支持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总公司分公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9.4制度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
你会签合同吗英文翻译篇三
你会签合同吗?.txt什么叫乐观派?这个。。。就象茶壶一样,屁股被烧得红红的,还有心情吹口哨。生活其实很简单,过了今天就是明天。一生看一个女人是不科学的,容易看出病来。中国青年报 china youth daily【冰点】1999年10月11日星期一你会签合同吗?本报记者 王伟群
“像我这样在单位有名的好人,今天也被人当成了恶人”
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正式实施了。真巧,我碰上生平第一次需要认真签合同的事。
一位好朋友z买了一套房子,于是想把前不久刚买的一套一居的房改房租出去,用租金填补一部分每月的按揭。挺好的想法。我于是就成了中人。我要做的事情就是帮她找房客,房客还得是靠得住的:外地人不行,单身男性不行,单身女性也不行,有孩子的人家还不行,所以只剩下一种:二人家庭。
我找了一张《精品购物指南》,在密密麻麻的房屋租赁广告栏里,找出几个貌似靠得住的中介公司,挨个给他们打电话,通报z的房产信息。果然,从这之后的两个月中,我的电话就响个没完。就跟相对象似的,你相中了他,他未必相中了你,就算双方都对上眼了,可还有一个价格问题。你来我往,数十个回合之后,终于到了该交钥匙的那一步。
z说,没完呢,你得帮我起草一个合同。大概是她们单位新近普法教育刚刚学习了新颁布的《合同法》,所以就立竿见影,现买现卖了。于是我的身分就从经纪人过渡到了律师。反正当记者的是万金油。
这天晚上,我到互联网上搜寻了好几个小时,终于找到几篇与房屋租赁有关的文章,然后又把新的《合同法》荡下来,认真学习了“租赁”那一节之后,写下了我此生拟订的第一份合同,共一十三条,用的都是特专业的语言。然后我给z未来的房客打电话:
“陈先生,您看,咱们还是先小人后君子,在给您钥匙之前,咱们签一个合同,这也是z女士要求的,免得日后有什么不愉快的事情发生。”
“啊?私人之间签什么合同啊!用得着嘛?”
“还是„„还是签一个吧。”我自己底气儿也不足。
双方终于约定在燕莎商城楼上卖家具的地方见面,那儿有沙发,可以坐着谈。我和z都没有见过陈先生。他在电话里说:“我戴眼镜,你们一看就会相信我一定是个好人。”
第二天傍晚,我和z如约到了燕莎。见一个高个、白衣服蓝裤子戴眼镜的30岁左右的先生正左顾右盼。果不其然,就是陈先生。
我拿出昨晚打印好的两份合同,交给陈先生一份,然后说:“这里共13条,您如果觉得此合同对甲方也就是z女士的利益考虑过多,而对乙方,也就是您的利益考虑得太少了的话,您尽管提出,我这里留了很多空白处,我们可以再谈。”
我发现陈先生脸上的笑容一下子凝固了,脸色变得有点难看。
“你们觉得咱们之间还有必要做这样一件事吗?你们不觉得我是一个好人吗?跟你们说吧,我租房子租了好几年了,走到哪儿,房东从来没说我半个不字。我哪怕有一个月房租晚交了,人家从来不催我,知道我不会赖账。你看你们这儿,房租还得季付,晚交了就算违约,还得罚款,太苛刻了吧?我既然租了您的房子,就说明咱们有缘分,将来就是朋友,朋友之间用得着这个吗?”
这一通话把z说懵了。
我没想到陈先生对合同竟是那么的反感,似乎这对他是一个极大的伤害。我说:“陈先生,这是合同,只有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签字才能生效。您如果不同意合同中的条文,您可以指出,咱们可以继续谈。您说我们苛刻,请您仔细看好了,我们对自己同样苛刻,我们对自己同样有违约行为的处罚。我昨天说了,咱们先小人后君子,日后处好了,可以是朋友,可今天咱们是租赁双方,您就算是全国劳模、优秀共产党员,在法律上,您也不过就是承租人,而且您并不了解我们是干什么的,假如我们俩就是诈骗犯,假如我把不能出租的房屋租给您,拿了钱我们就跑了,然后让真的房东来跟您要房子,吃亏的是您自己呀„„”
那天晚上,我们仨在燕莎商城四层的那块地方,站了足足两个小时。我后来发现,这绝对是高效率的普法教育课,陈先生应该向我支付学费。在后来的这段时间里,他比我和z加起来都精明,一条一条改进和增加合同条文,充分体现和保护了乙方的利益。到最后双方终于同意签字的时候,合同条款已经增加到了21条。
临挥手告别的时候,我对陈先生说:“市场经济实在不可爱,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全都变得那么冷冰冰的。”
“是啊,像我这样在单位有名的好人,今天也被人当成了恶人。”
合同,在中国老百姓的生活里到底起着什么作用?有什么陷阱?有什么学问?我开始了一场对“合同”的采访。
“中国的传统文化就跟合同不沾边”
我找到了北京朝阳区安贞法庭。
法庭的马庭长说:“中国的传统文化就跟合同不沾边,几千年就这样了。邻里借个什么东西,拿走,拿走,还打什么借条啊。就这么拿走了,就不还了。最近还有一个案子呢,人家借给她钱看病,过了几年,这边老人也住院了,急等着用钱。好,开始耍赖了,不承认了。有些碍于面子,没有书面的契约,连简单的借条都没有,到我们这里就很难立案了,如果对方承认还行,如果不承认就真的没有办法了。谁知道你借没借。估计90%是借了,可是你拿不出证据啊。”
越来越多的人学得聪明了,借钱的时候,打张借条。但借条中也有学问。
我听说了这样一个案子:陈先生要开一档买卖,想借10万块钱,找了一个挺体面的姓林的朋友。朋友说,我可没这笔钱,不过我的一个哥们儿可能能帮你,他炒股刚赚了一笔,正琢磨着干点什么呢。这样,三人坐在一处喝着酒,就把这事办了。
合同挺正式的,有借款的数额,还款的时间、利息,还有借贷双方的签字。那位朋友在“保证人”一栏里签了自己的名。
还款的时间到了,陈先生的买卖却做砸了。陈先生悄悄地打起行李,到南方讨生活去了。10万块钱怎么办?
那哥们儿把林先生告到法庭上,说,你既然是保证人,对方还不出钱,我当然要找你了。林先生大声喊冤,我只是个中间人,我不是什么保证人。我本来是想做件好事,让你们双方都能赚点,我自己一点好处没捞着,反倒得搭钱,天底下还有没有说理的地儿!
最后法院判被告败诉,林先生必须偿还10万元钱。因为林先生在保证人一栏里签了字,这就是担保行为,债权人完全可以直接起诉保证人。
在我们周围,热心肠的人挺多的,可是千万记住,中间人、担保人,有着完全不同的法律责任。
去年冬天的时候,北京一家著名的演出公司策划了一个活动,邀请俄罗斯某艺术团到京演出。一位姓崔的副总经理找到了某乐团吹小号的g先生,向他借款22万元,并约定,4天之内一定还钱。
借据上签了崔的大名,还盖上了演出公司的合同专用章。
g先生很放心地把钱借给了崔副总经理。
4天很快就过去了,可是崔副总从此却杳无音讯。g先生急得直冒冷汗,找演出公司交涉,公司说,崔××只不过是我们这里临时聘请的业务员,现在已经不在我们这里工作了,谁知道他去了哪里。
一气之下,g先生到法院起诉演出公司,要求公司偿还全部22万元欠款和利息。第一次开庭没有结果。
第二次,原告方出具了演出公司给崔××的授权书以及聘请崔××担任副总经理的聘书。从聘书、授权书和借据的印章上,法院认为,崔的行为并非个人行为,而是公司行为,所以,演出公司应该清偿g先生的债务。
最后,在法庭的调解下,双方和解了,演出公司同意在1999年年底前偿还原告g先生人民币22万元。利息就免了。
尽管这样,g先生已经是额手称庆了,好在崔副总还有一个单位,好在这个单位不是一般的野鸡公司,好在这个公司还有能力还钱。如果不是这样,22万元的血汗钱,不就打水漂了吗?
我和清华大学法律系副教授陈建民谈起这个案子,她大声地说,这种事太多了,公司内部管理不规范,委托人授权不明,业务员可以拿着合同到处走,随便就跟人签约。别人来找你履约了,总经理这才发现,我怎么不知道这件事?这时候已经晚了。
在这个案例中,g先生实在算是个聪明人,尽管没有律师介入,尽管没有经过公证,g不仅要求崔副总在借据上签上了自己的大名,而且要求他盖上了公司的合同专用章,这后来成了他在法庭上获胜的最有利的证据。
也有的人觉得自己挺聪明的,但还是犯了傻。
安贞法庭的赵华珍副庭长给我介绍了一个案例。
一位小伙子通过婚姻介绍所认识了一位姑娘,小伙子对姑娘挺有好感。于是一听说那姑娘家中老人病了,急等着钱住院,小伙子立刻把他这几年积攒下来的4万多块钱都拿了出来。姑娘和她的父亲千恩万谢,承诺一年之内一定还。
在接下来的一年中,小伙子和姑娘的感情没有继续发展,恋爱关系中断了,可是那笔欠款只还了1万块钱左右。小伙子找到姑娘的父亲,索要欠款。可对方一时拿不出这笔钱。双方立下一个字据,上书:1997年1月,向张××借款42000元整,已偿还11300元整,尚欠30700元,原定还款计划没有实现,经重新商定,定在1999年5月1日以前还清,否则将以现住房部分抵押补偿(中国××工业总公司,已购居住权)。特此承诺。
虽然没拿到钱,可毕竟有了一个字据,小伙子放心多了。
这样的借据有问题吗?
“太有问题了!”赵庭长说。
“他就没想到,抵押也不那么简单,如果在借贷之前没有办理抵押手续,这种抵押是无效的。尤其现在自然人之间拿自己的房屋作抵押的很多。有的只买了房屋的使用权,没有合法的产权,更没有处分权,这就根本没有抵押的资格。这个案子就是这种情况。还有的房屋虽然抵押了,但执行上是不可能的,老少一家子还住在里头呢,怎么执行?国家优惠购房,有它特殊的政策,有的必须优先卖给原单位等等。但老百姓觉得反正有房子,我们拿房子说事。还有一种情况,比如你把你父母的房子押上了,其实你根本无权处分他人的财产,法院就更不可能执行。民间借贷如果要用房产作抵押,应该先到房管部门办手续。”
“你们这简直就是霸王合同!”
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提供的数据显示,商品房已成为自1997年以来的投诉热点。在这一年,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共接到250起有关购买商品房的投诉,商品房投诉率上升了110.9%。据上海市有关部门统计,1993年以来,上海市房地产案件收案数年递增达28.4%。市高级法院民庭所受理案件中,90%以上为房地产纠纷案件。
在房屋买卖中,合同的游戏成了买卖双方考验智力的战场。
我采访了一位到消协投诉的女士,她姓樊。樊在北京三环路附近买了一套高级外销公寓,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在楼的建设期间定期将款额划到发展商的账户上。
离规定交楼的时间已经很近了,樊女士怎么也搞不明白,一个还没有封顶的楼,怎么可能在剩余的一个月内交付给业主呢?外装修、内装修、精装修,这都需要时间啊。
她找到发展商提出,如果不能按时交房,她将拒绝支付剩余的款项。
对方毫无惧色,好啊,你如果不按时付款,就必须支付违约金,每延期一天,必须支付全部房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可是你不能按时交房啊?
是你违约在先。更何况,你在合同上并没有对不按时交房提出任何异议。所以,樊小姐,我们并不会拖太长的时间,只不过是目前资金一时周转不开,再过两个月肯定能交房。樊小姐愣在那儿了。
她让我看了她的那份合同书。上面对乙方的违约责任规定得十分详细,而对甲方、也就是对发展商却没有一条违约的约束条款。
我问她:“你怎么会签这样一份合同?这明摆着是欺负人嘛。”
“我哪儿懂这个!那天他们的售楼小姐打电话给我,说是今天要签合同,让我去。到了那儿,她们递给我好几份厚厚的打印好的合同文本,告诉我说,你在这里那里签名就行了。那合同印得很漂亮很正规。我想这是外销公寓,发展商都是香港来的,绝对不会有错。所以连合同内容都没看就签了名。”樊小姐一脸的委屈。
陈建民说她的一个朋友也是在那里买的房,但朋友请她去售楼处帮助把关。看到这样的合同之后,陈建民又好气又好笑。说,你们这简直就是霸王合同!售楼小姐也笑了,您是律师,您看着哪儿不合适您提呀。随后陈律师和售楼小姐一条一条逐一增加了补充条款。陈说:“《合同法》有一条规定,如果你发现对方明显不能按时履行合同,而且对方的经济能力明显有问题,在先履行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担保,或者中止履行,这叫中止履约。在这种情况下,樊小姐完全有权利中止履行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的责任。”
人们常说,买的没有卖的精。虽然大家都已经明白买房之前先看“五证”,但这远远不够。售楼合同中的陷阱很多,绝大多数的中国人还没学会怎样看合同,为此已经有不少人付出了代价。
从今年开始,北京房地产市场已经基本上都采纳了建设部统一制订的商品房预售契约,这就避免了很多可能发生的问题。但法律专家说依然要警惕隐性的不平等条约。
合同的第七条规定:“除不可抗力外,甲方未能按期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
最近发生的大量房地产案件中都牵扯到了“不可抗力”的问题,尤其在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时,“不可抗力”是最经常被提出的借口。一些发展商还在补充契约中规定了所谓“不可抗力”的情形。比如在京的一家南方地产商在补充契约中这样规定: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其他事故,及售房方所不能控制的其他原因造成交房延期的,销售方不承担责任。那么,究竟什么是不可抗力?
我国《民法通则》第15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火灾、战争等。”
北京明德法律事务所张翔说:
商品房预售中的“不可抗力”应当是发展商与置业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或者补充契约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这些客观情况包括:1.人力不能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涝灾害等;2.人力不能抗拒的社会事件,如战争、社会**等;3.开发商或者销售商不能抗拒的国家行为,如国家对房屋的征用或者对房屋建筑材料的征用导致在建房屋不能如期竣工等。
而经常在合同中出现的下列情况并不应该属于“不可抗力”范畴:
1.房屋在建过程中的天气异常。如北京某开发商将“因冬季寒冷致使房屋不能如期完工”情形作为“不可抗力”,实际上,北京的冬季肯定寒冷,这是双方在签订预售契约时都能预见的情形;
2.房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改变。房屋在建过程中的设计改变是开发商完全应当预见和避免的情形(当然,如果设计改变是设计单位的过错引起的,则设计单位的行为已经构成对开发商的违约);
3.房屋在建过程中市政工程施工。许多商品房预售争议发生后,开发商往往以市政工程施工影响其房屋建设为由请求人民法院认定其为“不可抗力”,但是,市政工程施工是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进行的,开发商进行房地产开发时就应当知晓和预见到这种情形,因此这是应当预见的情形,而不是不能预见的情形;
4.商品房在建过程中因承建单位的原因导致房屋不能如期交付的,这种情形是开发商完全能够预见的;
5.商品房在建过程中第三人不能及时提供有关设备的情形;
张翔说:“在合同中如果出现以上规定时,购房人应该据理力争,将这些情形从合同中去掉,使‘不可抗力’公平合理地保护双方利益。”
高档精装修的物业中,还会存在着装修的陷阱。发展商通常会用极有诱惑力的条件吸引客户。比如在合同中承诺“铺装进口高级木地板、赠送豪华厨卫设备”等等。我曾经在北京东三环一个知名度极高的某“城”中,参观他们的样板房,售楼小姐对我说:“你看这组衣柜,是从意大利进口的,市场价格3万元。”也许是我少见多怪,反正我当时没搞明白它为什么能值3万元。
据悉,高档公寓这类带室内装修销售的房屋,几乎所有客户都遇到了麻烦。位于西三环的某外销公寓一位客户曾经投诉说,其室内铺设的所谓“高级木地板”和墙地砖大部分都是用劣质产品顶替的,几乎所有装修都没达到合同中约定的标准。
如果在合同中只有“高级进口木地板”这样的字,而没有对此进行更细致的约定,上面的纠纷就一定不可避免。其实解决起来很容易,只需让开发商在补充合同中标明地板、地砖及厨房设备的品牌、规格、价位及装修质地,问题就会简单得多。
房屋销售合同中另一个最可能成为陷阱的是房屋面积和总价格的问题。通常客户都会担心房屋面积缩水,交了100平方米的房钱,住进来之后发现只有95平方米,差5平方米就可能差上好几万块钱。把拿出去的钱再拿回来不那么容易,开发商总是有很多的说词。所以当购房者在合同中看到这样的条款:“房屋交付使用时按实测面积为准,据实结算。”便觉得开发商不错,蛮讲道理的。殊不知,缩水固然不该,可若是房屋面积像面团似地长起来更是令人尴尬。
北京某发展商在几年前向建筑设计院提交了一份楼房草图,请求他们设计正式的施工图。在此同时,发展商将楼房推向市场。按照草图,每套房屋的建筑面积为188平方米。一位姓关的先生与发展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并约定一年后入住。7个月过去了,关先生喜滋滋地到现场看看已经是自己的财产。没想到,售楼处的人告诉他:“您的房子的实测面积是262平方米,您还需补交74平方米房款。”
关先生大吃一惊,这不是又买了一套房吗?
这个案例比较特殊。但在大量的房地产纠纷中,房屋面积悄悄地长大几平方米的事比缩水还要多。拿出数十万元买房本来就属不易,面积一涨,还得往外掏几万。
所以在签署房屋销售合同中,一定要就实测面积与暂测面积的误差作一个限定,这个误差通常不超过3%。在规范合同中,这种限定是写在合同里的,但是要警惕发展商在补充合同中就此钻空子。
警惕信息欺诈
那天,陈建民给我介绍了一个由她代理而败诉的合同纠纷案。这个案子令她无比气愤,以至于不得不上书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请他们认真监督关于合同欺诈的行为。
北京的一家某信息公司在国内一些最重要的报刊刊登广告,说急需锹把5万个,纸箱
2万个。后来大概有80多家偏远山区的小学校和小作坊找到了这家公司,请求帮助加工。信息公司说,不是我要货,是苏州的一家公司要这批货,我可以带你们去考察,如果你们签了合同,你必须支付我5%的中介费。如果没有签合同,我一分钱不要。于是这80多家小企业的代表就随信息公司的人到了苏州,看到那边是一个正规的公司,有执照、有办公场所,墙上还挂着和中央领导人合影的照片。人们相信了,于是就纷纷与苏州公司签订协议,转身就向信息公司支付了数万元的中介费。
人们回到北方的家乡,就等着履行合同了。可谁知合同的另一方要么就再也没有消息,要么就大大压缩需求。有的人按照对方的要求制作出样品,而这个样品却永远不合格,所以合同被解除了。
被欺骗的人们愤怒地去找苏州的公司,那边已经无影无踪。人们转而来找中介信息公司。公司说,不关我的事,是你们亲自去考察的,你如果信不过对方,你可以不跟他签约啊。这样你就可以不付给我中介费。我作为中介,只能保证你们能够签约,并不保证你们能够履约。受骗者只好把信息公司告到法院。法院说,对啊,你们的合同就是这么约定的啊。中介机构不能代替履行合同,你应该找到合同的另一方。代理律师提出,信息公司提供虚假信息。法院说,是你自己亲自去考察的啊。
案子败诉了。面对这样的恶意欺诈,法律有时候真是无能为力。我们只能自己变得聪明起来。
说来也巧,在我采访了陈建民的那天晚上,我偶然从一份北京的大报上,发现了这样的广告:
求购:编织袋200万条,松木箱1万只,锹把20万根,工作服5万套,铸造井盖800吨。
联系电话:„„
我立刻给他们打电话。对方说:“不是我们要货,是别的公司,我们只是中介。你如果和对方签了协议,只需给我们支付中介费。”
“那么那边是一家正式的公司吗?不会到时候又不要货了吧。”
“我带你去考察啊,你自己来决定要不要签约,如果你信不过对方,没有签约,我一分钱也不收。”
我呆住了,简直是一模一样的台词。我记得那天陈建民告诉我,尽管法院没有判罚那家信息公司,可是工商局还是严厉处罚了他们。是他们又死灰复燃,还是又产生了新的苗子?咱老百姓不可能个个都是法律专家,不过,我采访了一圈,悟出一个道理:有交易活动的时候还是签个合同保险。中国人常说,口说无凭,有字为证;再有,你拿不准的时候,要进行大数额交易的时候,要签重要合同的时候,还是找个律师保险。虽然得花点钱,但总比让人骗了好得多。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