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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老舍 阅读理解答案 回忆老舍篇一
①我从高中时代起,就读老舍先生的著作,什么《老张的哲学》、《赵子曰》、《二马》,我都读过。到了大学以后,以及离开大学以后,只要他有新作出版,我一定先睹为快,什么《离婚》、《驼骆样子》等等,我都认真读过。最初,由于水平的限制,他的著作我不敢说全都理解。可是我总觉得,他同别的作家不一样。他的语言生动幽默,是地道的北京话,间或也夹上一点儿山东俗语。他没有许多作家那种忸怩作态让人读了感到浑身难受的非常别扭的文体,一种新鲜活泼的力量跳动在字里行间。他的幽默也同林语堂之流的那种着意为之的幽默不同。总之,老舍先生成了我毕生最喜爱的作家之一,我对他怀有崇高的敬意。
②但是,我认识老舍先生却完全出于一个偶然的机会。济南是我的老家,每年暑假我都回去。李长之是济南人,他是我的惟一的一个小学、中学、大学三连贯的'同学。有一年暑假,他告诉我,他要在家里请老舍先生吃饭,要我作陪。在旧社会,大学教授架子一般都非常大,他们与大学生之间宛然是两个阶级。要我陪大学教授吃饭,我真有点儿受宠若惊。及至见到老舍先生,他却全然不是我心目中的那种大学教授。他谈吐自然,蔼然可亲,一点儿架子也没有,特别是他那一口地道的京腔,铿锵有致,听他说话,简直就像是听音乐,是一种享受。从那以后,我们就算是认识了。
③以后是激烈动荡的几十年。又见了老舍先生,上距第一次见面已经有20多年了。我现在已经记不清楚我们重逢时的情景。但是我却清晰地记得起50年代初期召开的一次汉语规范化会议时的情景。当时语言学界的知名人士,以及曲艺界的名人,都被邀请参加,其中有侯宝林、马增芬姊妹等等。老舍先生、叶圣陶先生、罗常培先生、吕叔湘先生、黎锦熙先生等等都参加了。这是解放后语言学界的第一次盛会。当时还没有达到会议成灾的程度,因此大家的兴致都很高,会上的气氛也十分亲切融洽。
④有一天中午,老舍先生忽然建议,要请大家吃一顿地道的北京饭。大家都知道,老舍先生是地道的北京人,他讲的地道的北京饭一定会是非常地道的,都欣然答应。老舍先生对北京人民生活之熟悉,是众所周知的。有人戏称他为北京土地爷。他结交的朋友,三教九流都有。他能一个人坐在大酒缸旁,同洋车夫、旧警察等旧社会的下等人,开怀畅饮,亲密无间,宛如亲朋旧友,谁也感觉不到他是大作家、名教授、留洋的学士。能做到这一步的,并世作家中没有第二人。这样一位老北京想请大家吃北京饭,大家的兴致哪能不高涨起来呢?商议的结果是到西四砂锅居去吃白煮肉,当然是老舍先生做东。他同饭馆的经理一直到小伙计都是好朋友,因此饭菜极佳,服务周到。大家尽兴地饱餐了一顿。虽然是一顿简单的饭,然而却令人毕生难忘。当时参加宴会今天还健在的叶老、吕先生大概还都记得这一顿饭吧。
⑤还有一件小事,也必须在这里提一提。忘记了是哪一年了,反正我还住在城里翠花胡同没有搬出城外。有一天,我到东安市场北门对门的一家著名的理发馆里去理发,猛然瞥见老舍先生也在那里,正躺在椅子上,下巴上白糊糊的一团肥皂泡沫,正让理发师刮脸。这不是谈话的好时机,只寒暄了几句,就什么也不说了。等我坐在椅子上时,从镜子里看到他跟我打招呼,告别,看到他的身影走出门去。我理完发要付钱时,理发师说:老舍先生已经替我付过了。这样芝麻绿豆的小事殊不足以见老舍先生的精神;但是,难道也不足以见他这种细心体贴人的心情吗?
1987年10月1日晨
(本文节选自《季羡林谈师友》)
作品的迷恋,跑题了,应该删除。你同意这个观点马吗?请说出你的看法和理由(4分)
(提示:可以从词语使用、内容理解、表达效果等角度入手)
5.暑假陪老舍先生吃饭;老舍先生请大家吃饭;理发时老舍先生悄悄地为我付钱。(3分)
人物形象,不摆架子、和蔼可亲、热情大方、细心体贴人。(3分)
6. 小处更能表现人的品行,作者通过自己亲身经历的小事,以小见大来表现老舍先生蔼然可亲、深入百姓、细心体贴等优良品质。
【俗语:大人物看细节,小人物看气节。】
【季羡林先生语:小中见大,于琐细中见精神,于平凡中见伟大,豹窥一斑,鼎尝一脔,不也能反映出老舍先生整个人格的一个缩影吗?】
7. 一是语言生动、幽默;二是老舍的作品有一种新鲜活泼的力量跳跃在字里行间。
8.示例:我不同意这个观点(1分)文章第1段写作者对老舍先生的迷恋正好表现了老舍先生虽然名气极大,却没有架子极为平易近人的文章主旨。(3分)
9.略(能从某一角度来赏析,言之成理即可)
忆老舍 阅读理解答案 回忆老舍篇二
最近我到美国去,无意中看到我的女儿文蔷收藏的一个小册,其中有一页是老舍的题字。这是四十多年前的事了,当时老舍和我都住在四川北碚。老舍先是住在林语堂先生所有的一栋小洋房的楼上靠近楼梯的一小间房屋,房间很小,一床一桌,才可容身。他独自一人,以写作自遣。有一次我问他写小说进度如何,他说每天写上七百字,不多写。他身体不大好,患胃下垂,走路微微有些佝偻着腰,脸上显着苍老。老舍为人和蔼可亲,平易近人,但是内心却很孤独。
后来老舍搬离了那个地方,搬到马路边的一排平房中的一间。这个地方离我的雅舍很近,所以我和老舍见面的机会较多。有一天我带着文蔷去看他,文蔷那时候就读沙坪坝南开中学初中,还是十来岁的小孩子。请人签名题字是年轻学生们的习气。老舍欣然提笔,为她写下“身体强学问好才是最好的公民”十三个字。虽然是泛泛的鼓励后进的话,但也可以看出老舍之朴实无华的亲切的态度。
抗战初,老舍和我一样,只身出走到后方,家眷由济南送到北平。他写信给朋友说:“妻小没办法出来,我得向他们告别,我是家长,现在得把他们交给命运。”后来我曾问其夫人近况,他故作镇定地说:“她的情况很好,现服务于一所民众图书馆——就是中央公园里那个‘五色土’的后面的那座大楼。”事实上,抗战到了末期的时候北平居民生活非常困苦,几近无以为生的地步。不久,老舍的夫人胡絜青女士来到了后方,在北碚住了不久便和老舍搬走,好像是搬到重庆附近什么乡下去了。他离去不久有一封信给我,附近作律诗六首。诗写得不错,可以从而窥见他的心情,他自叹中年喜静,无钱买酒,半老无官,文章为命,一派江湖流浪人的写照!
老舍之死,好久是一个谜。现在不是谜了。他死得惨。我们的了解是,他不是溺死在一个小湖的水里,他是陈尸在一个小湖的岸边。他的尸首很快地火化了,但是他的骨灰盒里没有骨灰!像老舍这样的一个人,一向是平正通达、与世无争,他的写作一向是属于写实主义,而且是深表同情于贫苦的大众。从任何方面讲,他也不应该有他那样的结局。然而,不应该发生的事居然发生了。
老舍最后一部小说是《正红旗下》,这部小说没有写完是一憾事。这部自传性质的小说和以往作品不同,态度较严肃,不再在口语文字方面的诙谐取巧。毫无隐避的这是自传性质的一部小说,不过究竟是小说,不是自传,背景是真的,故事穿插有真有假。从这部小说中我们可以明了老舍的身世。
17.简要概括本文的写作思路。(6分)
18.文章有哪些内容表现了老舍的“平正通达,与世无争”?试作概括。(4分)
19.文章最后一段提到的“憾事”应该怎样理解?(4分)
17.答案:先从女儿册子里老舍的题字引出回忆;再回顾自己与老舍在北碚交往的往事;最后对老舍的死和他的《正红旗下》作出评价。(以上三点,每点2分)
18.答案:①独居陋室,以写作自遣;②平易近人,鼓励后劲;③忍受苦难,辗转流离。(以上三点,每点1分,答对三点给4分)
19.答案:①《正红旗下》是老舍的一部不同于以往作品的小说,它的未完成是文学界的一大遗憾;②我们失去了通过这部小说明了老舍身世的机会,对读者而言是一大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