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游泳的教学要求篇一
亲亲天使婴儿游泳馆
国内颇具规模的婴儿游泳馆,加盟店足迹遍布全国各省,拥有3000平设备展示厅,全套设备自主研发设计,专业从事0-6岁婴幼儿游泳、理发、产妇熏蒸的服务。
马博士婴儿游泳馆
北京贝特宝科技有限公司旗下“马博士”婴幼儿游泳馆,是为婴幼儿提供游泳设施的场所。
爱多多婴儿游泳馆
“爱多多”隶属于四川省成都市希尔达有限公司,是旗下独立运营的品牌公司,是婴儿游泳行业的知名品牌之一。
月儿湾婴儿游泳馆
月儿湾是国内较早从事0-6岁水育早教加盟和游泳技能训练,地面早教加盟和体能拓展训练,以及婴幼儿水下摄影的综合性早教机构。
游泳的教学要求篇二
水温
游泳池的水温需要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不能突然温度过高或者温度过低,不然婴儿可能会烫伤或者受凉。如果是初次游泳的婴儿,水温需调节到37度左右;如果是已游泳一个月以上的婴儿,水温可调节到35度左右,但不得低于33度。
消毒
室内环境要消毒,尤其是地面和物品,需要用消毒液进行消毒。至于环境消毒,可以用紫外线,但需在无人或少人的状况下进行。
单池
婴儿游泳池中的水不能循环使用,而且一个婴儿一池水,不能多个婴儿放在一个游泳池中,不然可能会引起交叉感染。
室温
游泳的教学要求篇三
1, 负责学员游泳的绝对安全,密切巡视游泳者动态。
2, 熟练运用各种水中及陆地救生技术以应对突发事件。
3, 完成既定教学目标。
4, 负责新教练的培训工作及日程教研工作。
5, 负责泳池设备的保养,活动区域的清洁工作。
6, 负责会员的回访及排课工作。
游泳的教学要求篇四
初学游泳必先吸惯水性,最间单的方法就是水中步行,藉此一步骤来让学员熟悉水温,阻力及浮力,练习方式很多,务必依学员的程度来施行。一步步的诱导他们。掌握到水中行走的技术,建立信心。指导时需要注意:重心先向前移,身体前倾角比陆上大,提脚屈膝向前跨大步。例:手扶池边沿墙行走、两人一组牵手行走、开火车〈搭肩排成一列行走〉、自行前进倒退行走〈配合手掌拨水动作产生前进力〉、竞赛比快。
※要把头放入水中才能感到浮力
二、闷气(气吸入不要吐出)与吐气
水的压力远大于空气,在水中闷气与吐气都没有在陆上来的容易及自然,若先在陆上练习学员会先适应的比较好。闷气、吐气时间越长,对往后学习其他动作的帮助越大,但要慢慢练习。
(一)水中闷气:
※下水后请学员睁开眼睛,不要用力憋气
(二)水中吐气
手扶池壁或同伴的手蹲下,将头没入水中,在徐徐的以口(鼻)吐气,一段时间后缓缓站起。在水中吐气时间越长越好,注意吐气不可断断续续(容易呛到)的渐歇吐气。
※以口吸气适用腹部的力
(三)韵律呼吸
在水中用口(鼻)吐气,出水面时嘴角“啪”的一声,在用口吸气,除了注意节奏外,可以配合双手压水的动作来进行。在幼儿教学中,因为常有站不到池底的想像,所以韵律呼吸的指导更加重要,教练们可以把呼吸视为换气的初步。
配合动作:
1手伸直合并,下沉吐气
2.手向两侧平压让头上升吸气
游泳的教学要求篇五
婴儿游泳池的整体布局,妈妈也是需要了解清楚的,这样才利于对比,区分出哪家婴儿游泳馆更好。通常,婴儿游泳馆要包括婴儿游泳区、婴儿沐浴区、婴儿抚触区、家长休息区、哺乳区、设备间。
婴儿游泳区
婴儿游泳区主要指婴儿游泳的地方,里面包括大号、中号、小号三种游泳池,并且游泳池内有水龙头安装位置,不存在安全隐患,但具体每个游泳池不一样。
婴儿沐浴区
婴儿沐浴区是婴儿洗澡的地方。通常婴儿游泳后都需要洗澡,妈妈可以在里面使用沐浴露帮婴儿洗,还可以用清水冲洗干净婴儿身体。
婴儿抚触区
婴儿抚触区是为婴儿提供抚触、更换衣服的区域。如果没有这一区域,妈妈会感到很不方便,需要在沐浴室进行。
家长休息区
为家长提供休息、等待的地方。家长也可以选择呆在休息区,也可以选择陪伴婴儿,看着婴儿游泳。
哺乳区
婴儿游泳后,可能会感到饥饿,此时,妈妈需要为婴儿哺乳,若游泳馆没有哺乳区,妈妈会感到很不方便,所以,要了解清楚。
设备间
可以将锅炉、水箱等供热水设备放入设备间,这样妈妈如果想要热水冲奶粉,可以直接去设备间取。
游泳的教学要求篇六
说点我对游泳的感受吧,业余爱好者游泳我把它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会姿势,初步掌握“蝶、仰、蛙、爬”四种泳姿,专业运动员有教练指导1年即可,业余爱好者通过模仿或看视频资料3-5年可学会。有关该阶段的学习资料很多,包括呼吸、打腿、划臂、压胸、转髋等等。
第二阶段:找到水感,当你觉得初步掌握了四种泳姿的动作基础,但仍然感觉游不快,或者很费力时,你就该到第二阶段了。此时再一味的模仿专业运动员的姿势是不会有提高的,反而把自己带入了动作误区。
一个人的感觉是天生的,但是水感绝对是后天培养或者说是后天激发出来的。
该阶段的学习资料很少,因为感觉是不好描述不好量化的。
业余爱好者找到水感可以从自己最擅长的泳姿入手,先让自己的游速慢下来,充分体会每个动作完成后在水中的漂浮前进过程,感受水流过面颊、流过胸前、流过腰腹、流过髋、流过大腿、小腿甚至脚趾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不单要体会身体正面水流,还要体会身体背面水流摩擦身体的感觉,我是用爬泳和仰泳交替练习来体会水感的,如果你身体的某部分感觉不到水,大多是应为你这部分肌肉太紧张不放松造成的。
体会水感的过程每个人不同,我的建议是先体会胸、背水感,然后体会髋、臀部位水感,再然后是腰腹水感,再然后是大腿、小腿和肩部、面颊水感,最后是脚掌与手心。总之是从躯干到四肢的顺序。
那么,我们在水中怎么做才能体会水感呢?
比方说体会胸、背水感,以爬泳为例:
首先将游速慢下来,将精神集中于胸部,在一次划水中(从开始划水到前冲漂浮结束,下一次划水前),轻微下压胸脯,感受水流过胸部时对身体的摩擦,并且感受下压时水对胸部的浮力,这种浮力越大表明下压的幅度越好,此时胸部也处于最佳的流线形状态。在这里要说明,要经常改变你游进的速度,按水流过胸前的速度不同来改变胸部下压幅度进而体会水对胸的最大浮力,此过程就是体会胸部水感的.过程。
当胸部经常感觉到水的冲击、上浮力后,就会按照你游进的速度、水流的变化做自适应的下压和上抬调节,总体感觉就是胸下的水一波一波、连续不断的流过胸部。
其它身体部位的水感获得也同胸部水感获得一样,不详述。
体会水感的要点:
1、体会水感时身体尽量放松、拉长,上面提到的下压确切地说应该是前拉下压。
2、体会水感时所说的放慢泳速确切地说应该为降低划频,但每次划水的力量与速度可以经常变化,以体会在不同游进速度下水对身体的摩擦与浮力的不同,其目的是找到流速不同的水流对身体摩擦与浮力的不同,从而提高身体对水的自适应性。
第三阶段:水感动作,可以说人在游泳过程中的第二阶段是个无止境的阶段。但是当你身体某一部位获得水感后,身体根据水流的速度自适应来调节身体前进的动作,此时的动作才是最适合你自己的动作,并且你的动作也会随速度的变化而有微小改变的。
我体会到的学习游泳过程中存在的误区:
1.动作命名:游泳学习资料是按人在陆地上的行为动作来命名游泳的技术用语,()会给学游泳带来很大的动作误区。比方说“打腿、胸部下压、转髋、划水”所有这些用语都给人们潜意识中灌输了一个发力点的概念,其实水中运动似乎不应该有这个点。
“打腿”应该为“波腿”,爬泳、仰泳的双腿动作像两条摆动的海带,蛙泳的双腿像游进的水母边缘(这个动作人可以比青蛙做的更好),蝶泳双腿像尾巴。
“胸部下压与转髋”应该为“螺旋胸与螺旋髋”是一个“前拉下压”与“前拉上提”的动作。
“划水”用“拨水”更容易体会。
2.对速度的追求:就像人们按陆地上的动作命名游泳动作一样,游泳比赛也是比速度。
在陆地上,对速度的追求源于速度决定了大多数动物的扑食与生存方式。但在水中从来没看到两条鱼按着直线比拼谁游的快。一个泳者对速度的追求往往让人丧失了水感,在水中是游起来而不是跑起来。
游泳的教学要求篇七
游泳池安全管理制度:
炎炎夏日,游泳池成为市民们消暑避夏的首选之地,但是游泳池每年都有溺亡事故发、去年还有一家游泳池由于救生员对消毒药不当处理导致多人中毒住院等等。这些事故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危害和惨痛的教训,所以加强对游泳池安全问题的重视刻不容缓,制订相关的游泳池安全管理制度则是落实安全责任的规范化管理,这样才能尽量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游泳池开放时间由小区会所管理,非开放时间禁止进入泳池。
三、如会所发现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病、性病、严重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等病患者,小区会所有权禁止此会员的游泳活动。
四、设置安全标志和救生器材,深水区和浅水区之间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五、进入游泳池要遵守以下规定:
1) 听从教练和救生员的指挥。
2) 安全第一,严禁跳水和在池中、岸边追逐打闹。
3) 初学者在无管理人员的看护下禁止下水。
4) 泳前认真做好准备活动,禁止在池中做可能产生伤害事故的动作。
1) 救护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开放前认真检查器材设备,放置各种救生器材,熟悉水域情况。提高责任感,防止突发事件。
2) 自觉遵守各项制度,不迟到、早退。加强救生技术的学习,定期参加专项技术训练,如抛圈、水中解脱、水中负荷拖带、人工呼吸等,不断提高救护水平,以便更好地完成救生任务。
3) 做好游泳者的安全管理,严格按儿童池、成人池、深水区、浅水区的规定进行管理,对越界和不服从劝阻的进行警告,警告无效的可清除出场。 密切注意池内情况,特别是入池口,深浅分界区、成人池儿童池交界区等;发现有求救信号、遇溺等异常情况的,应果断迅速采取有效救助措施。
4) 上岗时配戴救护人员标志、穿好救生服,配带好口哨、救助用工具,并提前20分钟到岗,将池内警示牌、桌椅、太阳伞、过脚池、循环系统、地面卫生等清洁干净、打开和摆放好。应在规定的岗位责任区上岗或巡岗,不得擅自离岗、并岗、在岗上看书报、闲谈、打瞌睡等,有事离岗要告知同池值班救生员。每天结束后必须清查负责的水区域。
5) 遇上雷、雨天气或其它不利于泳者安全的特殊情况应及时清场,将游泳场关闭。
6) 对违反游泳池其它管理规定的游泳者,应予劝阻,警告,对不服从管理的可清除出场。
游泳池卫生管理制度
一、游泳池卫生管理 游泳场所的管理:定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洁与经常进行的药物处理相结合,保障游泳场所的清洁卫生。相关管理人员要经常清扫游泳池的周围,防止碎石、玻璃及其他杂物损伤人体或影响水质。水质的卫生管理。确保水池无杂物、无漂浮物。要按要求对水池进行消毒。
(一)循环净水和消毒设备
(1).游泳池应当安装循环净水和消毒设备,并能满足水质处理的要求。游泳场所水质循环净化消毒设备应保持齐全完好,建立定期检查和维修制度,做好经常性检查、保养和维修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检修,发生故障时应有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各类设施设备正常运行,保持良好状态。
(2).循环净水和消毒设备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备安全可靠、操作和维修方便;
2)计量装置的计量准确,且灵活可调;
3)投加系统能自动控制,且安全可靠;
4)加氯机至少设置一套备用,加氯机应有压力稳定且不间断的水源,加氯机的运行和停止应与循环水泵的运行和停止设联锁装置。
(二)游泳池水消毒
1. 消毒剂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杀菌消毒能力强,并有持续杀菌的.功能;
(2)对水和环境无污染,不改变池水水质;
(3)对人体无刺激或刺激性较小;
(4)对建筑结构、设备和管道腐蚀性小。
2. 在有条件和需要的情况下,可采用臭氧、紫外线或其它消毒方法。采用臭氧或紫外线消毒时,还应辅以氯消毒,以保持消毒的持续性。
3. 游泳池水(包括儿童涉水池连续供给的新水)加氯量按池水中游离余氯量为0.3~0.5毫克/升计算确定,浸脚消毒池水加氯量按池水中游离余氯量为5~10 毫克/升计算确定,加药时间最好在开放前1~2小时进行。游泳场所开放时,要定期测定游泳池水余氯,并做好记录。有条件的,室内游泳场所开放时,每2小时测一次余氯;室外游泳场所开放时,每小时测一次余氯。
(三)为防止人工游泳池生长藻类,池水中应加入除藻剂。若使用硫酸铜,其最大加药量不应超过1.0毫克/升。
第一条为了切实做好本市游泳场所的开放服务工作,保障游泳活动者人身健康安全,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体育场所开放条件和技术要求(第1部分:游泳场所)》(以下简称《技术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游泳场所。
本规定所称游泳场所,是指向社会公众开放的人工室内外游泳场、游泳馆、游乐嬉水池和向社会公众开放的江、河、湖、海天然水域及其设施设备。
第三条游泳场所向社会公众开放服务,应当有益于人民群众身心健康,有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游泳场所的开放服务,遵循依法管理、属地管理和法人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上海市体育局(以下简称“市体育局”)是本市游泳场所的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市游泳场所进行管理。区、县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游泳场所的日常管理。
本市社会体育指导服务机构和游泳,游泳救生协会按照有关职责及协会章程规定,做好游泳场所的指导服务工作。
第五条建立市游泳场所夏季开放服务工作联席会议,由体育、教育、公安、卫生、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参加。市联席会议主要负责制定游泳场所开放服务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和协会做好监管、服务工作。
区、县可参照市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相应的指导协调机构。
第六条市、区县体育行政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技术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查工作。
第七条游泳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卫生和体育专业设计标准的规定。
第八条开放人工室内外游泳场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新建人工游泳池(单个池水面面积不小于 100平方米。游泳池壁及池底必须光洁。不渗水,呈浅色,建筑质量符合国家建筑规范要求。
(二)池面有明显的水深度、深浅水区警示标识,或标志明显的深、浅水隔离带。浅水区水深不得超过1.2米。水面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游泳池至少设有2个出入水池扶梯,水面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游泳池至少设有4个出入水池扶梯。
(三)游泳池四周铺设有防滑走道,游泳池与防滑走道之间设有排水沟。游泳池内排水口设有安全防护网。
(四)水质卫生、空气卫生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有循环净水和消毒设备,其设备须有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合格证书。采用氯化消毒时应有防护措施。更-衣室与游泳池走道中间设有强制通过式浸脚消毒池。
(五)游泳池水面光照度不低于80勒克司。开放夜场必须有足够的应急照明灯,有符合建筑规范的人员出入口及疏散通道。
(六)游泳场所有特种设备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七)符合国家标准的其它规定。
第九条开放天然游泳场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水域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设有危险区域的标志和有效的安全防护网。有能够监视整个游泳区的指挥(望)台。救生观察台间距小于等于100米,其高度不低于2米。有广播、通讯设施。
(二)游泳区水面光照度能够满足救生安全需要。
(三)水底没有树枝、树桩、礁石等障碍物和污染源。水流速度不大于 0.5米/秒。
(四)水质卫生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
(五)符合国家标准的其它规定。
第十条人工游泳池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下的,应至少设置2个救生观察台;水面面积在250平方米以上的,按面积每增加250平方米及以内,增设1个救生观察台的比例配置救生观察台。救生观察台高度不得低于1.5米。
第十一条人工游泳池内应当按照人均游泳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天然游泳场内人均游泳面积不低于4平方米的标准,控制游泳人数。
第十二条游泳场所应当规范开放服务内容。在场所大门或入口处醒目位置,设置本场所的服务承诺事项、游泳人员须知及其他必要的安全警示。
第十三条游泳场所应当建立和健全规范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人员或者设置专门岗位,并确定专人巡视检查。游泳场所负责人和从事教学、救生、水质、医务、体检等岗位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参加业务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游泳场所要做好游泳者泳前急性结膜炎的检查和泳后滴眼工作。加强卫生管理工作,防止疾病传播。
游泳场所各类人员上岗着装应当有明显标识。
第十四条游泳场所应当按照《技术要求》的规定配备救生员、救生器材、急救室、急救药品等,制定伤害事故抢救预案和溺水人员抢救交接制度。
天然游泳场所除按规定配备救生员外,还应当配备与水域面积相适应的巡逻、救生艇(船)和通讯设施。
第十五条发生台风、雷暴雨、水域受污染等不适宜游泳活动的情形,人工室外游泳场所或天然游泳场所应当停止对外售票,及时劝阻人员中止游泳活动,引导人员进入安全区域。
(一)服从救生管理人员指挥,在规定时间和区域内活动;
(二)遵守公共场所文明守则和游泳场所活动管理规则;
游泳场所要公示,严禁肝炎、心脏病、皮肤癣疹(包括脚癣)、重症砂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等患者和酗酒者进人游泳场所游泳。
第十七条人工游泳场所逐步推行深水游泳合格证验证制度。游泳者通过深水测验后,方可进入深水区域游泳。深水游泳合格证验证办法由市游泳协会制订。
第十八条发生溺水等重大伤害事故时,游泳场所应当在受伤人员进入医院抢救后1小时内报告所在地的区、县体育行政部门,并按规定通报所在地的区、县公安部门。区、县体育行政部门在接到游泳场所报告1小时内向市体育局报告,并于48小时内作出书面报告。
发生游泳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时,游泳场所应当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九条体育行政部门对游泳场所开放服务工作实行督导制度。督导人员对游泳场所进行巡视检查和指导,提出开放服务工作改进意见或建议。
游泳场所开放服务督导工作由市体育局负责,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体育局制定。
第二十条游泳人员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影响其他游泳人员健康安全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造成本人意外伤害的,有本人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条游泳场所违反体育、治安、消防、卫生、市容环卫、质量技术监督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由体育、公安、卫生、市容环卫和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游泳的教学要求篇八
常见错误:不敢下水 腿不敢向前移动、摔 倒。
指导纠正方法:
进行教育,鼓励,消除怕水心理;
开始行走时速度慢些,脚站稳后再迈步;
身体向前移动时,腿向后蹬和向前抬腿时都要用力;
身体稍前倾、重心落在两脚之间,两手在体侧维持平衡;
(二)呼吸
常见错误:用鼻吸气,没有在水下呼气。
指导纠正方法:
再次讲解、示范,明确动作要领;
练习时可用手捏鼻(或用鼻夹夹鼻)强迫用口吸气;
讲清动作要领,要求练习时要用力呼气,要连续冒出气泡。
(三)漂浮
易犯错误:浮不起来 站立时向前倒 蹬壁无力,滑行时抬头塌腰。
指导纠正方法:
反复练习用口深吸气的动作和闭气动作;
站立后,两手可在体前、体侧拨水,以帮助身体站稳;
蹬壁前,臀部尽量靠近池壁,大小腿尽量收紧,蹬壁要用力;
讲解、示范动作,明确要领。滑行时要求低头,头夹于两臂之间,腰腹适当紧张,使身体成流线型滑行。
(四)踩水
易犯错误:身体失去平衡,身体下沉,不能持久。
指导纠正方法:
讲明动作要领,做正确动作示范;
上体稍前倾和稍低头,双手在胸前维持平衡;
手在胸前做向里向外的拨水动作,以增加浮力;
腿向下做蹬夹水动作,以增加浮力;
改进蹬夹水动作,提高蹬夹水的动作效果;
加强手、腿、呼吸协调配合,特别是呼吸要有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