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输血规范制度篇一
一、输血治疗,经管医生必须与患者或家属谈话,并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
二、护士接到输血医嘱后,从电脑上打印标本采集条形码,正确准备试管。
三、护士根据医嘱,完善输血全套、血型、交叉配血等各项化验检查。
四、凡申请输注红细胞、全血者,护士必须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条码的试管床边核对患者腕带,信息核对无误后才能采血。
五、凡申请输注血小板、冰冻血浆或冷沉淀凝血因子者,一般情况下无需交叉配血。
六、同时有二名以上患者需进行血型检查或交叉配血时,必须一人一次分别采集血标本,严禁一次采集两名或以上患者的血标本。
七、护士采集标本并核对后,进行规范正确确认;将血标本与《临床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
八、输血科备好血液后,到输血科领取血液。
九、领血时,认真做好“三查十对”,核对相关信息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运送。
十、输血前、输血时、输血后,均应严格执行输血查对制度。
十一、输血时应挂上具有醒目的血型标识牌,并告知患者血型。
十二、输血时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血速度,注意听取患者主诉,严密观察有无输血不良反应。
十三、若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执行输血反应紧急预案与流程,并按照输血反应报告制度报输血科、护理部等相关部门。
十四、输血完毕,将血型及交叉配血报告单存入病历,血袋立即送入输血科保存。
十五、做好输血相关的护理记录,包括输血时间、种类、量、血型以及有无输血反应等。
十六、病房定期进行输血安全的培训、学习、考核并记录。
输血规范制度篇二
一、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二、临床医师严格掌握《衡山县中医医院输血适应症管理规定》,严格执行成分输血相关规定,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对输血指针进行综合评估,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制订输血治疗方案,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三、患者病情需输血治疗时,需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要求申请单填写规范,字迹清晰,由上级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检验科备血。禁止电话和口头备血。
四、上级医生对下级医生申请用血必须严格审核,严格控制临床用血,如果由于上级医生审核不严格导致的临床不规范用血,将由上级医生负主要责任。
五、检验科对临床科室输血申请应执行登记制度,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申请医师、申请用血量、申请时间及输血成分等。
六、若发现不依照输血适应证或填写不规范的输血申请单,检验科须拒绝备血,并向主管医师提出指导性意见,指导临床用血规范。
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用血者身体健康,科学、规范、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 科室应根据患者治疗需要,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将输血申请单送交血库。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及以上开具,按用血审批权限审签,申请单书写规范、信息记录完整,对不符合规定的`,血库拒收输血申请单及标本,并记录,电话通知临床科室重新填写完整,正确无误后方可接收。
二、 根据《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规定:
(1) 输血申请单审核率为100%;
(2) 大量用血报批审核率为100%。
三、 临床用血申请超过三天,仍需继续输血时,须重新抽取血标本;
四、 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
(1)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800ml(或红细胞4u)以下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800ml~1600ml(或红细胞4u~8u)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ml的(或单例患者用红细胞超过8u),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批准,方可备血。
五、 常规治疗用血、择期手术备血,申请单及配血标本应至少于用血前一天完成各级审批后送血库,以便血库及时预约血液成分、完成输血相容性检测。
六、 紧急用血者可优先发血,事后补办报批手续。
七、 值班人员接到用血申请单和标本以后,要认真检查申请单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审批、签字是否符合要求、标本是否达到相关要求,值班人员应拒收不合格申请单或标本,并记录,电话通知临床科室,不及时改正的,记录在《不合格输血申请单登记本》上,定期汇总分析后上报医务科。
2017年4月30日
输血规范制度篇三
输血科 科研管理制度 为提高输血科科研水平,促进输血学科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中级职称以上或硕士毕业技术人员每年最少发表一篇与输血学科相关的论文。
2.鼓励科室及个人积极开展新技术和新项目,对开展了新技术并通过医院验收的个人,科室给予每项奖励 500 元。
3.已有课题的人员必须按进度开展工作,每年年终作课题进展汇报。
4.鼓励科技术人员积极组稿参加正规的输血与检验相关的学术会议(全国性输血学术会议、全国临床检验学术会议、华东地区检验学术会议、省检验学术会议、国际性的检验学术会议、每年的全国室间质评
总结
会议等)。所投稿件如是大会发言,一定参加会议,全国性大会发言科室年终给予个人奖励 200元/次。5.在国家正规杂志上发表论文的同志要登记,年终发鼓励奖金 500 元/每篇/sci,300 元/每篇/核心,200 元/每篇/省级。
6.鼓励科技术人员申报各级科研课题,申报成功者:校(院)级课题奖 100 元/项,卫生厅课题奖 200 元/项,科技厅(或教育厅)课题奖 300 元/项,省自然基金课题 400 元/项,国家级课题 500 元/项。
7.课题结题奖 300 元/项、新技术验收奖 400 元/项。
输血科管理制度
输血科工作汇报
输血科 整改措施
输血科工作计划
医院输血科工作总结
输血规范制度篇四
一、输血申请
经治医师应认真填写输血申请单,逐项填写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科别、病室、床号等患者识别信息,准确填写患者血型,认真填写临床诊断、输血指征,准确填写既往输血史,是否孕产妇、第几孕第几产,患者主要的血液化验指标,准备输入的血液成分和输入量等。
二、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1、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2、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和验收。
三、血型检测和交叉配血环节
1、实验室人员按照化验单对患者身份进行识别和准确核对。按照化验单对血样标本进行认真核对。
2、对患者的血型进行正反定型,一人当班的时候自己进行复查,两人当班时,由第二人进行复查。确保血型定型结果准确无误,正确率100%,误差率0%。
3、交叉配血时,输血科(血库)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4、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四、血液入库核对
1、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型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
2、输血科(血库)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
3、做好储血冰箱等的温度观察和记录,每日三次。
五、发血环节
1、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
2、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3、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2)血袋有破损、漏血;(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4、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六、输血环节
1、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2、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1.三查
1.1查血液包装有无破损,血液有无渗漏和血袋标签的内容是否齐全清楚。
1.2查血液质量,有无变色凝块溶血等。
1.3查输血器材,即输血器效期,有无漏气,有无污染。
2.七对:核对以下诸项在标本管、申请单、配血报告单及取血单上是否一致。
2.1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别、床号、住院号、血型。
2.2核对献血员姓名或条形编码、血型、血液品种、血量、采血日期、配血结果。
输血规范制度篇五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临床用血,确保医疗活动安全、有序的进行,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以及《浙江省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考核细则(试行)》之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
由分管院长、医务科、输血科、临床科室主任及专家组成。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协调处理临床输血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每年至少开展临床合理、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1次,使医护人员临床合理用血知晓率达95%以上,确保新进人员培训率达100%,由医务科备案。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医院输血管理会议2次。
1. 输血前必须完整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医疗组长或科主任核准并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前送交输血科备血。《临床输血申请单》复印件由科主任负责保存,每月末送医务科备案。
2.决定输血治疗前,医患双方共同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患者或授权人应写明“我已经了解输血的'风险性及并发症,同意接受输血治疗”并签名,存入病历。
3.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需经输血科医师会诊同意报医务科批准后才可用血。急诊用血事后2个工作日内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4.患者输血前必须进行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检测,结果存入病历。
5.各科主任、组长、主治(管)医师应根据部颁《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掌握各类成分输血指征,科学合理用血,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每年用血量纳入科室及医疗小组目标考核。
三、血液贮存发放和输血质量管理
1.输血科在血液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经办人要签名,有关登记资料齐全,保存至少10年。禁止接收不合格血液入库。
2.按a、b、o、ab 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保存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
3.血液成分保存温度和保存期按照部颁《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
4.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
5.受血者血样要求标签清晰,血样在密闭容器中运送。
6.由医护人员或经培训人员运送血样到输血科,双方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并登记。
7.受血者配血标本要求3天之内,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
8.配血前对每批检试剂实施质量监控。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受血者rh(d)血型和抗体筛查,正确无误后方可进行交叉配血。
9.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要有两人复核。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
10.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共同核对患者信息、血型、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血液外观质量等,准确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11、提取的(出库)血液成分要求尽快输注。不得自行贮血。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
12.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外观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再次床边核对后输血。严格无菌操作。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
13.输血过程患者出现异常情况应按《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及时处理,并保留残留血液以备复查。医护人员应逐项填写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血库)保存。输血科(血库)每月统计上报医务科。
14.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交叉配血报告单等贴在病历中,如有输血反应应将详细情况记入病历,并将输完的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2~8℃至少保存一天。
输血规范制度篇六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临床用血,确保医疗活动安全、有序的进行,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以及《浙江省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考核细则(试行)》之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
由分管院长、医务科、输血科、临床科室主任及专家组成。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协调处理临床输血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每年至少开展临床合理、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1次,使医护人员临床合理用血知晓率达95%以上,确保新进人员培训率达100%,由医务科备案。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医院输血管理会议2次。
1. 输血前必须完整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医疗组长或科主任核准并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前送交输血科备血。《临床输血申请单》复印件由科主任负责保存,每月末送医务科备案。
2.决定输血治疗前,医患双方共同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患者或授权人应写明“我已经了解输血的风险性及并发症,同意接受输血治疗”并签名,存入病历。
3.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需经输血科医师会诊同意报医务科批准后才可用血。急诊用血事后2个工作日内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4.患者输血前必须进行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检测,结果存入病历。
5.各科主任、组长、主治(管)医师应根据部颁《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掌握各类成分输血指征,科学合理用血,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每年用血量纳入科室及医疗小组目标考核。
三、血液贮存发放和输血质量管理
1.输血科在血液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经办人要签名,有关登记资料齐全,保存至少10年。禁止接收不合格血液入库。
2.按a、b、o、ab 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保存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
3.血液成分保存温度和保存期按照部颁《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
4.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
5.受血者血样要求标签清晰,血样在密闭容器中运送。
6.由医护人员或经培训人员运送血样到输血科,双方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并登记。
7.受血者配血标本要求3天之内,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
8.配血前对每批检试剂实施质量监控。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受血者rh(d)血型和抗体筛查,正确无误后方可进行交叉配血。
9.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要有两人复核。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
10.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共同核对患者信息、血型、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血液外观质量等,准确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11、提取的(出库)血液成分要求尽快输注。不得自行贮血。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
12.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外观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再次床边核对后输血。严格无菌操作。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
13.输血过程患者出现异常情况应按《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及时处理,并保留残留血液以备复查。医护人员应逐项填写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血库)保存。输血科(血库)每月统计上报医务科。
14.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交叉配血报告单等贴在病历中,如有输血反应应将详细情况记入病历,并将输完的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2~8℃至少保存一天。
输血规范制度篇七
1.人员技术职称:三级医院至少配备一名副主任医(技)师以上人员;二级医院至少配备一名主治(管)医(技)师以上人员;其他各级医院输血科(血库)至少配备一名医学专业人员。
2.房间安排:血型血交叉试验室、冰箱放置室、采血或自体输血室、配型移植实验室、清洗室等。
二、采供血管理
1.采血室。要求总体布置宽敞明亮,幽雅舒适;采光良好,献血员位置明暗适宜,工作人员处可以适当安装台灯和壁灯;室内整洁,空气清新,温度适宜;每天消毒,定期采样进行空气细菌监测。
2.献血员。体格检查、血液学标准、采血量及时间的间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国家卫生部颁布的《血站管理办法》。
3.准备急救药品和用具,并建立一套完善的献血员护理程序。
输血规范制度篇八
为进一步规范、指导医院科学合理用血,指导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正确合理应用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特制定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1.医院成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监督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制定年度输血工作计划,具体执行工作由血库负责。
2.临床输血工作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及卫生部下发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3.血库的设置执行卫生局颁布实施的《医疗机构输血科(血库)基本标准(试行)》,从人员配置、布局和设施、设备上加以完善。
4.血库应制定血库负责人岗位职责、各级别技术人员岗位职责、相关人员岗位职责以明确职能范围,作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5.血库应制定技术操作规范及质量控制程序,制定符合医院实际情况的输血专业技术操作规程,有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切实建立室内质控标准。
6.血库应在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协助下建立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输血不良反应反馈制度、输血不良反应处理程序、防火安全制度、血液报废登记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报批医务科审批后严格实施,并在医务科协助下对相关人员进行规范化培训。
7.医务科负责建立《临床用血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对考核的范围和办法加以规定。
输血规范制度篇九
一、开展成份输血
(2)补充携氧能力可输用红细胞悬液、少白红细胞、洗涤红细胞等;
(3)补充凝血因子纠正出血,可以输用浓缩血小板和新鲜血浆;
(4)纠正免疫功能不全提高机体免疫力,可以输用转移因子、干扰素和丙种球蛋白等。
2.成分输血的原则:
(3)各种成分血的输注剂量要符合标准治疗剂量,一次要给足才能达到预期疗效。
3.成分输血的优点:
一血多用,节约用血,制品浓度与纯度高,疗效好,最大限度地减少输血不良反应及输血性疾病传播。
二、申请输血程序
1.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2.申请成份输血或全血:全血申请量在200ml,需科副主任签字;全血申请量400ml,要由科主任签字,并输血科上报医务科批准;申请红细胞量超过15ü,要经分管院长批准,并通过医务科上报市中心血站。
3.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长、院总值班人员或分管院领导同意,并记入病历。
4.输血前应进行输血前相关检查。首次输血,应检查abo血型和rh(d)血型、和输血前检查(受血五项);曾输过血的患者,在输血申请单上注明,abo血型和rh(d)血型和受血五项结果,如上次输血超过7日,交叉配血出现疑难时,应进行抗体筛检。
5.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6.输血申请要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出血量在600ml以下者不输血,为维持血容量可输晶体液或胶体液代用品。
三、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院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2.采集血液时不准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体采集血液,以免血液稀释,降低抗体滴度引起配血错误。采集血液后注意拔下针头后再将血液注入试管,以防溶血。
3.血液采集后,由门、急诊、病区护理人员或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合格后输血科保存备用。
四、交叉配血
1.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日之内采集的,超过3日,必须重新采集。
2.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后方可进行交叉配血。
五、取血
1.配血合格后,由护理人员或科室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到输血科取血。
2.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供血者姓名、血型、血液量、采血日期、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3.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4.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日,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六、输血
1.输血前由两名护士或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外观质量是否异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2.输血时,负责输血的护理人员带病历到患者床旁,再次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3.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储血。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4.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5.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失血量、贫血程度、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7.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保存。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输血完毕,将血袋送回输血科集中处理。
七、自体输血与互助献血
1.开展自体输血:对于择期手术患者,如果患者体
质符合标准,要动员患者进行自体输血;手术患者如果符合稀释性自体输血标准,要实施稀释性自体输血;体腔内出血量较大的患者,可采取回收式自体输血,真正落实好血液保护措施。
2.开展亲属互助献血:积极宣传和开展患者的家庭亲友互助献血工作,经治医师宣传动员需要输血的患者家属、亲友为其献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