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品味完一部作品后,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吧,让我们好好写份读后感,把你的收获感想写下来吧。如何才能写出一篇让人动容的读后感文章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读后感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兄弟读后感篇一
《乌鸦兄弟》是一本我非常喜欢的书,读起来简直是爱不释手。
这本书和《拉?封丹寓言》一样,都是寓言书籍。书中有许多有趣的并且蕴含着人生道理的故事,这能给我们好多的启迪。例如"拳师和西瓜皮"的故事告诉我们:任何细微的疏忽都可能造成严重的危害。所向无敌的拳师之所以能败在一块西瓜皮手中,就是因为高傲的态度造成了他走路时总是大摇大摆、目空一切,结果踩在一块不起眼的西瓜皮上,滑到以后的他受到了严重的伤害。这对拳师来说是个惨痛的教训,同时也告诉我们:一个人无论有多么强大,在生活中也应该严谨认真,不要忘记"千里之堤毁于蚁穴"所带给我们的警示。
"金和铁"的故事则讲述了这样一个道理:做人首先应该拥有像金子一样高尚的品德,在面对别人无端的嘲讽和挖苦时没有必要急于辩解。因为时间才是最公正的裁判—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在这么多有趣而又值得深思的小寓言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猴子种豆"这个故事了。一只可爱的小猴子看到农民伯伯"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的情形以后,它也有模有样的学起了种豆子。可是小猴子又太急于求成了,豆子种上之后,它每天都要把种子挖出来看看发芽了没有,结果它的种子始终没有发芽。这个故事和揠苗助长的故事讲述了相同的道理:我们要遵循事物发展的规律,切忌只为了追求一个理想的结果而急于求成。同时,它也告诫我们只有在平时的生活中不断地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累丰富的经验教训才能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在这本书中,作者将许多人生的大道理都蕴藏在了一个个浅显易懂而又生动有趣的故事中,我非常喜欢它。所以,我想把这本书推荐给所有的同学们!
兄弟读后感篇二
《兄弟》这部作品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之一,讲述了江南小镇上一个重组家庭的两兄弟李光头与宋钢在那个物资匮乏,动荡不堪的年代的血泪故事。
宋钢的父亲宋凡平是一个善良勇敢有担当的男人,李光头的母亲李兰老实本分又有些怯懦,宋凡平善良热心肠,高大威猛,篮球打得好,干重活信手拈来,这一切足以使因为自己丈夫种种流氓行径而不敢在乡亲面前抬头的李兰心动,两个家庭自然而然重组到了一起。李光头与宋钢两兄弟的故事开始了。后来文革爆发,曾经以一记惊世骇俗的扣篮而名满全城的宋凡平最终没有扛过红卫兵的折磨而倒下,生病去上海看病的李兰在医院门口呆了一天没有等到自己心中的英雄宋凡平的到来,等待她的只有小镇汽车站上已经有些许斑驳的大滩血迹。李兰对宋凡平的爱深入骨髓,小镇的习俗是丧夫的女人一个月不能洗头发,最长半年不洗,但是李兰整整七年没有洗头发直到她死去前夕,在澡堂子洗完澡之后,原本看上去黝黑的长发瞬间变成了满头银丝。甚至连李光头都差点没认出来自己的妈妈。李兰这个沉默寡言又怯懦的小镇女人用自己的方式祭奠来之不易却悄然即逝的爱情,令人钦佩动容。
这本书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来读,读完之后,喉头哽咽,思想澎湃,不忍再读第二遍。读的时候好想自己能穿越到那个年代,帮助宋平凡和李兰脱离痛苦,可是自己仿佛跟他们隔了一个大大的空气薄膜,只能眼看着他们从一个痛苦走向另一个痛苦,他们看不见我,我泪眼婆娑的告诉他们我无能为力。
那个时代造成的人的悲苦,我们无法评说,但是我从中看到了人性,善良的,恶毒的,自私的,懦弱的。文中尤其以恶毒自私为最甚。那时的风向瞬间万变,原本相安无事的邻里,相交甚好的朋友,在一点点的导火下,立刻就变成了打击迫害的双方,人人为了自卫,随时都能变成恶魔。我始终认为善良是人最高贵的品质,余华通过荒诞怪异的手法让我们看到了人世百态,而善良就像冬日的阳光,温暖着人心,最终狂风大雾都会散去,时代之后,躁动的人都会平静。
余华让我看到我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美好,虽然还是常常为很多事情发愁,但是我不用为了能够活着而费尽心机,不用为了一口吃的违背道义,我还能够用我的些许力量去帮到别人,我还能保持着自己的善良保持自己的本心。
感谢余华深邃而犀利的文字,让我的精神感受了一次狂风暴雨的洗礼,而后又让我看到了彩虹,回到了这个温暖的世界。
兄弟读后感篇三
我近期读了一本书,是一本侦探小说,名字叫做《哈代兄弟》,《哈代兄弟》这本书共有70本,我买的是《哈代兄弟·惊魂乐园》。
《哈代兄弟》这一系列是由美国10位作家历时80多年以共同的笔名创作而成的。
《哈代兄弟》系列和名著《飘》一起享受美国联邦政府多项法律的保护,很牛吧!
《哈代兄弟》还会被搬上银幕,由汤姆·卡鲁斯和本·斯蒂勤出演已经长大了大哈带兄弟。
这部惊魂乐园主要讲的是在一组哟古老破败的乐园里,一名游客在伯尼叔叔游乐园中的毁灭骑士过山车死亡,哈代兄弟奉命去调查,但随后,又有许都可怕的事情发生了,比如说速度堪比fi赛车的旋转木马,等等。
哈带兄弟的名字分别叫乔·哈代和弗兰克·哈代;在他们的调查的过程中,他们也遇到了许多困难,比如:被水淹,被幽禁,但他们都面对了,并解决了困难。
经过他们不懈的努力,最终查出来真凶,那就是伯尼叔叔的儿子小伯尼,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是因为他得不到父爱和母爱,因为伯尼叔叔为了乐园而不管他,所以他才制造出事情来。
从这本书中我体会到哈代兄弟那股机智勇敢,善于灵活应对,是我要学习的对象。
这本书很好看!
兄弟读后感篇四
前几天,我读完了一本叫《狮心兄弟》的小说。
主人公是一对亲兄弟,哥哥约拿旦·狮心健康英俊、聪明善良,弟弟斯科尔班·狮心(原名:卡尔·狮心)性格懦弱,患有重病。
狮心兄弟约拿旦和斯科尔班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哥哥约拿旦身体强壮,而弟弟斯科尔班常年生病,身体非常虚弱。一天晚上,一次火灾突然烧到了他们的房子,约拿旦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救了他的斯科尔班,而自己却在这场火灾中失去了生命。约拿旦和斯科尔班约好死后都在南极亚拉见面。一天夜里,斯科尔班很想念约拿旦。就给妈妈留下一封信,就去南极亚拉了。在那里兄弟俩一直生活的很幸福。
可是,好景不长,听说在南极亚拉的蔷薇谷出了一个大坏蛋,叫腾格尔。他有一条巨大恶龙,他喷出的或非常可怕,如果被烧伤了就会瘫痪或死亡。约拿旦和斯科尔班经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把蔷薇股的坏蛋全部杀光了,就剩下那条恶龙卡特拉了。他们先把关在卡拉特山洞的奥尔瓦救了出来,去找卡特拉,最终三个人没打败他,是一条巨蟒把卡特拉吞了进去。现在所有的坏蛋都没有了,蔷薇股的人们也重新获得了自由。可是约拿旦不小心被卡特拉所喷出的火烧伤了,现在他的腿已经瘫痪,所以他们跳进了跳进了望不见底的深渊,到了南极里马,从此永远过着幸福的生活。
从中我明白了只要坚持着自己的梦想,干什么都能胜利;并且兄弟俩的友谊很深,并且哥哥很有耐心的照顾弟弟。
我喜欢这本书!
兄弟读后感篇五
“现在的孩子都是独生子女,也许他们没有兄弟,但可以有一个兄弟一样的朋友。有了朋友就不是一个人,就会有力量。”读完常新港的《树叶上的兄弟》这本书,我有这样的感想。
《树叶上的兄弟》主要讲了:一个叫糖的男孩喜欢上了另一个叫森的男孩,从此他们成了形影不离的好伙伴。可是一个月后,发生了一件不幸的事:森死了,从此以后,糖不分日夜地想念森,后来班上来了一个叫木的学生。在发生一系列事情后,糖才知道木就是森。
其实,一个人的一生不可能没有朋友,只不过朋友的数量有多有少。有朋友就有一份快乐,因为朋友的存在并不会让我们失去什么,唯一会失去的只有痛苦和烦恼;相反,我们会获得很多,比如友谊、快乐。
朋友也像一面镜子,随时都可以照出你心中的烦恼,帮助我们化为喜悦;也随时都可以照出我们的高兴和快乐,和我们一起分享,使我们的快乐加倍。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与缺点,而作为朋友之间,我们应该放弃他的缺点,尽心地感受他们的优点。或许,你发现的别人的闪光点,也许就是自我的缺点。
我有很多朋友,但是真正懂我的只有一个,也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季海鹏。只要一想起他,我就会想起一段难忘的经历。有一次,我在玩滑板时,一不小心摔倒了。因为当场有很多人,都笑我滑板技术不好,只有季海鹏没有取笑我,他把我扶起来,问我摔疼没有,还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下次他们也有可能摔倒,到那时就会有更多的人取笑他们。”
是啊,人人都拥有朋友。让我们如树叶上的兄弟般,珍爱朋友,珍惜友情,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更加快乐!
兄弟读后感篇六
《兄弟》是一部由余华创作的小说,不知道有没有朋友看过这本书呢?了一些网友们对这本书的观后感,一起来欣赏吧!
01
对于余华的记忆在闽江的图书馆的自习室,内容已经记不得了,但是活着已经变成余华的标签。
在如故上推到这本书,分四个晚上看完。
第二次看到宋平凡被人打断腿往棺材埋就看不下去了,不敢相信。是因为作者的脑洞大还是有现实的例子都是黑云压城的悲凉。第三次捡起来读已经是一周后了,也庆幸这也是全书上部的结尾,下部已经没有这么直击的力量也感觉不到缓慢腐蚀的黑色。李光头的暴富,宋刚的隆胸,林红的转变好像合理但是感觉不畅,不真实。觉得真实的是小关剪刀的生活。
没经历过那个时代,所以感谢余华的字给了这样的世界。宋平凡太完美,完美的像雷锋,完美的像铁轨上的血一样鲜红。所以不相信,应该会有缺点吧!应该会像蚂蚁一样活下来。
02
读完余华的《兄弟》,上部真的是太惨了,深夜读到宋凡平死的情节,忍不住痛哭,都不敢再读下去了,这本书的故事太惨了,我真的不敢去面对,但是我还是坚持读下去了,因为我觉得后面不能比这个还惨了吧……(冷静的话语去描述生活的凄惨,生活在这个大背景下,人生存的艰难,这种冷静的叙述,在悲惨的故事上又笼罩了一层凄惨),书上描写李光头推着他妈妈给宋凡平上坟那个情节还是挺暖人心的。
下部:虽然文字比上部多很多,但是我读起来却一目十行,不再那么细致,因为上部太过真实和痛苦,夹杂着我的愤怒和恨!每一行读起来都那么艰难。下部,像是天马行空,却又真实的反映了另一个时代的浮躁,不过感觉结尾有些不完满,不像《许三观卖血记》。
继《活着》,《许三观卖血记》,余华写的让我夜里痛哭的一本书。
昨日晚上,有人和我分享兄弟读后感,分析凌红的结局,一直不解,听完他的理解,豁然开朗,凌红隐居一阵子之后,可能想明白了一些事儿,比如:宋刚死的原因。开妓院,其中之一的作用就是,满足男人的性需求,而且避免去破坏别人的家庭,可以来专业的妓院,正如铜铁匠她老婆带铜铁匠定期来妓院一样。
03
匆忙到触碰不到自己的内心,这真是够王八蛋的。最近工作的事情简直了翻江倒海,拿捏不准的事情半夜都是搅得我心神不宁,夜里的飞机从小区外头的高楼轰轰烈烈的飞过,我现在好像回到了n年前的惆怅。最近疯狂想看小数,就是想看一本沉重的小说。余华的《兄弟》刚刚好,好到一口气都不用喘,2个深夜就读完上下2册。
下午下车后,在楼下的面馆吃了一碗面,自从在青岛的上清路吃过无敌的伊麦加拉面后,似乎再也遇不到煎蛋的蛋炒拉条子了。下午点了一份牛肉炒面,肉非常不多,零星的几块,然而番茄酱的浓郁非常诱人,吃了只打嗝,喝一口飘着香菜叶的卤汤,一股的热情冲的我浑身出汗,出门后微风吹过,清爽之极。
到家后,就窝在沙发里,不喘气的阅读《兄弟》。好像小说里面的信息几十年弹指就过去,历史越遮掩的东西,我越是感兴趣。就像小时候摔跤后冒出的血痂,还没有完全脱落的时候,我都会用手指甲一点点的揭开,然后又有细微点滴的血滋滋的冒出来,结痂后再揭开,直到有一段时间遗忘了,才会慢慢复原。历史不是血痂,历史就是人性啊,就是赤裸裸的往前走,不后退。我沉迷历史不知道是在反问些什么?是肮脏、是励志、是沉默还是哪些王八蛋的胡言乱语。
爱上阅读,就会沉寂在作者的情感中,小说不用说教,一段文字就能让人记忆深刻,浑身战栗,怎么会这样?为什么要这样写?为什么要死?为什么如此残忍,说的却如此坦然。波云诡谲一般带着我往前冲,不喘气啊,车,没有刹车,一开到底。
04
答应我,饭前不要看这本书,好吗。
宋平凡,并不平凡。
这个男人,在李光他爹跌入粪坑淹死后,跳进粪坑把尸体拖回了李兰的家。妻子死后娶了李兰。最后死于红卫兵的殴打。
他风光过,赵镇唯一能扣篮的男人,是扛大旗,挥舞大旗的旗手,地主的儿子,姐姐在上海工作。
后来,他挂着地主宋平凡的牌子挨批斗,肩膀脱臼告诉哄骗李光头说让手臂休息一下,在儿子送来小龙虾一个没吃递给红卫兵们。为了兑现和妻子的承诺,逃出监狱在车站被打到面目全非,惨死于此。
这本书差点没看下去,用词比较糙,全是屁股,粪便之类,还好心里承受能力较强,看下去了。前几章比较无趣,赵镇这个小村落没有什么消遣的东西,靠的都是发生的一些小事,口口相传成了各种大事件。很多地方都是如此,不仅仅是书中,现在的农村仍然是这种封闭状态,有点风吹草动,人尽皆知。目前下部已经看了百分之三十,感觉略荒诞,甚至说不怎么精彩,全是絮絮叨叨说着日常。四十万字的长篇,豆瓣搜了下大家评价也都不一样,书这个东西吧,看个人,毕竟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是打算这个周把下部看完,不知计划跟不跟得上变化。
感觉上部感情线比较杂,太久没写读后感也不知道怎么写。
李光头是本文的主角,还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父亲以羞耻的方式死去。九岁的时候偷看宋平凡和母亲房事摩擦板凳进入了青春期,和异性兄弟宋钢在父亲进看守所相依为命,两兄弟顽强生长,我更喜欢作者笔下的宋平凡。
宋平凡以“地主宋平凡”的牌子教两兄弟识字,地是大地,地上的地,主是毛主席的主。在一堆人面前,李光头说宋平凡是骗子,是地上的毛主席,导致宋平凡进了看守所,受尽折磨。这个男人有没有恨意我不知道,反正我对李光头喜欢不起来。我亦不知道宋平凡和李兰在一起的契机,莫名其妙两人就结婚了,可能这就是我单身的原因吧。
作者用了大量篇幅描写场景,一直记得初中语文课上老师带着我们解析字句,描写得好,哪里好,为什么觉得这段话好。
每个人的文字都带着自己的张力和个人特征,我看书少,这里也就举不出其他作家的例子。余华的文字冷冽又带着些许人间烟火。
“李兰在经历了一年多的犹豫之后,终于在一个月光明媚的深夜,抱着李光头悄悄地来到街道上。她低下的头都贴在了儿子的脸上,她沿着墙根快速地走动着,只有在她确定前后都没有脚步声的时候,她才会放慢自己的步伐,抬起了自己的头,看着天空里一轮皎洁的明月,沐浴着夜风凉爽的吹拂。她喜欢站在空空荡荡的桥上,凝视着河水在月光里闪闪发亮,一波一波永无止境地荡漾过去。她抬起头来时,河边的树木在月光里安静得像是睡眠中的树木,伸向空中的树梢挂满了月光,散发着河水一样的波纹,还有飞舞的萤火虫,它们在黑夜里上下跳跃前后飞翔时起伏不止,像是歌声那样的起伏。”
“伸向空中的树梢挂满了月光”挂这个动词,挂满了月光,多美的夜晚。
也是在这样的夜晚,李兰碰见宋平凡两次,宋平凡告诉李兰,孩子太瘦,要多晒太阳,太阳里有维生素,李兰喜欢上这个高大伟岸的男人了吧。
我对红卫兵了解得不多,这种私刑,以人取乐是合法存在的吗。
宋平凡活活被打死,长头发的孩子被割到大动脉,在那个年代不知有多少这样的事情发生,又都掉进历史的洪流里,发不出一丝声响。
人们路过宋平凡的尸体,没人发声,也没人上前,能责怪他们冷漠吗,不能,明哲保身谁都知道。如今的社会披着网络外壳自以为正义的喷子放回当初的年代又是什么样的呢,愚昧不是因为时代的不同。
我想,我也是冷眼旁观的众人。
兄弟读后感篇七
《兄弟》是余华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主要讲的是重组家庭的两兄弟的故事。读了这本书我感觉到作者的才华和时代的悲剧。
人一旦没有了约束,恶到无法想象;人一旦没了信念,便不知方向。余华的小说实在是残酷到近乎残忍的,文革部分是全程看着哭完。鲁迅曾说“悲剧就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在余华这里体现的淋漓尽致。你永远想不到下一秒会发生什么,宋凡平和李兰前一秒高高兴兴结婚,下一秒就和人打架,还被迫敬烟几乎尊严扫地;将李兰送去上海看病美好生活刚刚预见,不曾想这就是两人最后一面。前一秒宋凡平还挥舞红旗光鲜夺目,下一秒就被打倒关禁闭;逃出来后打扫屋子仿佛重归只需,下一秒就被活活打死无人收尸。宋凡平真的是所有美好的集合,好丈夫,好父亲,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好人,就这么生生折磨,最后被打死在接妻的路上。作者将这个美好撕毁在我们面前。
那个年代折磨人的方法真的是只有你想不到。这本书的后半部分经历了这么多,我以为两兄弟感情会很好的作者有再次将美好活活撕开,而这种撕裂并不是什么兄弟闫墙,甚至淡淡的平静的甚至说合理的,可是就是说不上哪里悲哀。
宋钢最后卑微到泥土里,你以为已经够惨了,但实际永远比你想象的更惨。死去的宋钢已经回家了,可是他进不了自己的家门,他仰脸躺在门外的板车上。坐在板车上的工友茫然地看着秋风吹起的树叶不断飘落在宋钢的身上。而这个时候他的妻子却在和他的兄弟在一起。
读完这本书我希望悲剧不要再重演了,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好好过好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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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读后感篇八
零零洒洒,终于读完了余华的《兄弟》,不知道该如何做评价这本书,三言两语又怎么能说尽那个时代的辛酸。
故事的两个主人公——李光头和宋钢原本没有血缘关系,宋钢的父亲宋凡平和李光头的母亲李兰重组家庭之后,两个人虽不是兄弟,却胜似兄弟。
这么看故事开篇似乎是个很美好的结局,可正应了那句话“开篇有多幸福,事后就有多惨。”
“只剩下最后一碗饭了,我一定让给李光头吃;只剩下最后一件衣服了,我一定让给李光头穿。”这是宋钢在李兰弥留之际许下的承诺。
也正是这句承诺,照应了宋钢一生的宿命。饭和衣服可以分,甚至可以不留给自己,但是女人只有一个,要怎么分,又怎么舍得放弃呢?这是最大的矛盾,也是对宋钢这句承诺最大的考验。
宋钢选择放弃自己的生命,夹在林红和李光头中间这么多年的日子终于走到了尽头。
故事的结尾,李光头成了世界驰名的企业家,拥有上亿的资产,可宋刚却落得一身疾病,妻子也爱上了李光头,于是他选择卧轨自杀。
这可能就是作者笔下对那个时代最大的粉刺吧。这似乎有些黑色幽默和残酷,可是,时代就是这样,社会上的一个巨大的改变必将会把社会这摊清水掀起巨浪,湖底的泥沙也会浮上来,使这水显得浑浊不堪,可在最后,这潭水又会变得清澈无比。
在看文章的过程中,看到宋凡平和李兰结婚的时候,那种美好而细水长流的感情真令人羡慕。
可看到宋凡平中被活活打死的场面,那种压抑感真的很令人窒息。
书中还有一句印象很深的话就是“命里只有八斗米,走遍天下不满升”。
我不知这本书想表达的主题是什么,貌似有很多:兄弟情、信命、奋斗……
可能这就是好书吧,每个人都能从书中找到自己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