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看完一部影视作品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吧,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当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读后感的时候却不知道该怎么下笔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读后感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天狼读后感篇一
《天狼》这本书主要记载了一个有关于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凄婉婉,荡气回肠。
在《天狼》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白狗雪玉了,喜欢它的机智、英勇和冷静。就拿鬼跳崖救主来说,白狗雪虎(那时它还不叫雪玉)为了把自己的老主人杜伯救出,不顾自身的生命安危,拼死把老主人送出了监狱。
我也非常喜欢山妖这只狼。山妖是母独眼狼的儿子,它有一身惊人的武艺,在与狼王魔鬼搏斗的时候,虽然它处于险境,但还是用自己苦练的“左前爪”至狼王魔鬼于死地,成为了新一代的狼王。
我很讨厌侠客这只狗,在主人被狼包围的时候,它不但没有保护好主人,还偷跑去和血杜鹃谈情说爱。至使主人遭遇了不测。
读了《天狼》这本书后,让我知道了不管做什么事,在什么情况下都要对自己有信心,要对自己说“我能行”,有了信心,就成功了一半!
天狼读后感篇二
雪玉原名雪虎,因从鬼跳崖监狱救了自己的老主人杜伯,触犯了规则,便与杜伯一起逃出了鬼跳崖。在深山老林中离别,又遇见了珍珍,撕杀一场以后,来到了杜仲家,又生下了李逵,花脸,侠客,白脖,小斑点儿。受到珍珍的欺侮,在孩子们的要求下,讲出了那段被珍珍颠倒黑白的历史。
而珍珍,也有了自己的孩子——灰云,黄风,山妖,血杜鹃。在讲述往事时,她过于悲愤,在尖石上撞瞎了一只眼睛,改名独眼。
几天后,侠客爱上了独眼的女儿——血杜鹃。在黑森林里碰到了她,协力打败了一只老熊,以后便经常和她约会。
主人杜仲死后, 雪玉对小斑点儿的胆小极度不满,将其赶出家门。李逵因愤怒独自进山报仇,却被独眼杀害。侠客他们知道后,预想报仇,被雪玉制止,侠客却疯疯癫癫,把一切透露了出来,终极被母亲雪玉正法。侠客死后,血杜鹃则也由于爱情而被独眼正法。
一切结束后,雪玉独自进山干掉了黄风。又与杜伯团圆。几天后,杜伯带着雪玉外出打狼,杜伯用枪打死了灰云,雪玉重逢小班点儿,独眼却将小斑点儿杀害,这使雪玉心中的新仇旧账化做怒火喷涌而出,杀死了独眼。却一不留神让山妖逃跑。
山妖不惜一切代价当上了狼王,毁了深山里的小村——兰花坳小村。
这是一部动物小说。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人类的远远的故事。
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名叫雪玉的狗,五只忠诚仗仪的小狗,
一匹叫珍珍的独眼狼,四匹心中布满仇恨的小狼,
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
演绎远远的恨,演绎永恒的爱``````
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气力。
这就是作品所揭示的主题。
天狼读后感篇三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天狼》的小说,故事情节曲折而生动,让我回味无穷。
冤冤相报的复仇之战还将会在兰花坳继续上演……
读完这个故事以后,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小斑点”,它因瘦弱不被重视,更重要的是因没有帮主人杜仲脱离险境,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这是多么的伤心和无助。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如果换位是我们,又将如何面对?他虽然被驱赶出了家门,但是它一直偷偷的关心着主人家的财产和安全,及家人与狼族之间的战况,特别是在妈妈雪玉与独眼母狼珍珍决斗的生死安危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帮助妈妈战胜并杀死了独眼母狼珍珍。他短暂的一生是在委屈、误解和对亲人的思念中度过。
我理解到,人要有爱,有爱才是力量的源泉。
天狼读后感篇四
这本书有三个线索贯穿全文——人 、狗、 狼 。
人指的是男主人公杜仲以及温柔的女主人菊秀以及他们的两个孩子,过着平淡的。他们家里并不富裕,却收留了白狗雪玉,以及他的孩子们,他们;他们不畏惧狼的报复,甚至与忠诚的雪玉一同与狼斗争,他们;他们走了几十里的山路,去探望生病的姥姥,他们孝顺;他们身上闪烁着人性的光辉。
狗指的是忠诚的白狗雪玉一家个个都很勇敢、顽强,正是因为它们不顾自己的也要保护主人,才让杜仲一家平平安安。雪玉做事毫不拖泥带水。当侠客爱上仇人血杜鹃,并导致主人杜仲死亡后,侠客提出要去报仇,而雪玉毫不犹豫拒绝了他,并咬断了他的脖子。看到这里我的心猛地抖了一下,侠客毕竟是雪玉的孩子啊!她怎么下的去口呢?书中有这样一句话,她说“什么错误都可以容忍和原谅,唯独不能容忍和原谅背叛,尤其是亲狗的背叛”我才理解了雪玉的行为。不得不提的是最小的狗小斑点儿。小斑点儿生来瘦弱,后来因为没能保护主人杜仲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消失了很长的小斑点儿,在母亲与仇人决战的时候小斑点儿拼命相救,也是因为他母亲雪玉才打败了独眼,但小斑点儿却永远的离开了母亲雪玉……按理说,当时的小斑点儿已被母亲赶出家门,他跟雪玉已经没有关系了,为什么还要拼死救雪玉呢?我觉得是他们剪不断的,他们是母子。小斑点儿短暂的生命里有一半的时间活在对母亲的想念中,可能还有深深的自责。上天并没有给小斑点儿的“人生”一个圆满的结局,可小斑点儿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放出了光彩!他死的值!
在我们眼中很残忍,可这是他们原始的狼性啊。狼总是认为自己是万物之主,觉得犬类很卑鄙。我们觉得狼很冷血,比如为了报仇母狼珍珍把眼睛也撞瞎了,报复仇人就罢了,还要伤害自己,这未免太极端了。但是狼也是有爱的,独眼对儿女们的爱,一只又丑又老的公狼爱上了独眼,三番四次的救了她,最后跟她一起死在冰天雪地中….母狼血杜鹃竟然和仇人侠客之间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狼和狗之间有一条界线,是他们跨不过去的,后来母狼独眼也果断地咬断了血杜鹃的喉咙,对她们的母亲来说,这是一种背叛。我想,人也像狼一样,有些界线也是我们不能跨越的。
天狼这本书,让我明白爱是不分尊贵贫贱的,爱是伟大的,爱,是不可战胜的。
天狼读后感(五)
天狼读后感篇五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那么我们如何去写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天狼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这周我读完了《天狼》这本书,让我很感动!这是一个狗类、狼类和人类的故事,那时狼和狗是一家人,他们是两个大家族的,分别是犬姓狼家族和癸姓狼家族,然而在很久很久以前,人类占领了狼类的地盘,癸姓狼家族想进攻人类,夺回自我的地盘,向犬姓狼家族发出合作的'邀请,可是犬姓狼家族一向是与人类和睦相处的,所以犬姓狼家族的首领不答应,狼王一听怒气冲天,就把犬王给吃了,于是他们在一个深夜私自进攻人类,但癸姓狼家族死伤无数,他们想:以我们的实力不应当输啊真搞不明白。突然闻到了狗的气味,他们最终明白了是狗给人类通风报信了,他们十分恼火,于是犬姓狼家族和犬姓狼家族开始了一场残暴的血腥大战,狼王召集了几个小家族,一齐打败了犬姓狼家族,仅有十几只犬姓狼家族的成员逃出来了,从此犬姓狼家族改名叫狗。
这个故事让我很震撼,读完这本书,我不由的思考:狼、狗、人类之间为什么会发生战争呢?就是因为人类的贪婪与自私,才导致的人狼狗之间的不和与战争,人类为了满足自我的食欲和财富,捕捉了不计其数的狼,占领了狼的地盘,其实以前大自然的生灵都是善良的,是人类导致它们的性格发生了变化,变得十分残忍和狡猾,如果人类不欺压狼类,人类和它们是能和睦相处的,可是人类没有做到。
写到那里,我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我想:如果人类再这样贪婪下去,大自然就会惩罚我们的!
天狼读后感篇六
一本好书,能影响人的一生;一个故事;能开启人的思想。今年寒假,我迷上了一本叫做《天狼》的好书,它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了我,它所表达的坚忍不拔的精神带给我深深的人生启迪。
这本书讲述的是狼、狗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凄婉婉。其中的主要故事是讲一个祖孙三代的独眼狼族世家的。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一位名叫杜仲的猎人几乎杀死了独眼狼族全家,最终只有一名叫珍珍的小母狼逃走了,走之前她的母亲告诉她要让仇人杜仲死无葬身之地。但是杜仲家里有一位忠实的朋友兼保镖,那就是白狗雪玉。雪玉尽职尽责,不畏艰辛,不怕困难,为了保护主人,次次与珍珍交战,次次以胜利告终。但是狼毕竟比狗聪明,一次外出中,雪玉不小心让珍珍有机可乘,趁机杀死了仇人杜仲。雪玉按奈不住了,领着她的孩子们,找到珍珍算账。终于珍珍受到了死亡的惩罚,但是珍珍临死前并未放弃一丝希望,他对儿子山妖嘱咐道:“儿子,只有你当上狼王才能为我们家族报仇雪恨!”山妖并没有辜负母亲的期望,最终他当上了万狼之上的狼王!
这个故事让我又想起了另一个故事:曾经有位小伙子,他与一位老爷爷相交甚欢,每天都去找他。但是有一天,老爷爷突然心脏病发作,小伙子连忙找出药来,但是瓶子里却空空如也,此时的老爷爷痛不欲生,见此情况,小伙子马不停蹄的背着老爷爷跑向医院,但是就在途中有一伙不良少年截住了他,将他身上的钱财一劫而空,就这样,老爷爷因为一伙不良少年而重病发作死亡了,小伙子心有不平,他发誓要为老爷爷报仇!无论前路多么艰辛!路途多么遥远!都要努力克服!于是他努力锻炼,好好学习,最终以自己的力量报仇雪恨了!
看完这本书后,我为母狼珍珍的为梦想而奋斗,不半途而废的精神,白狗雪玉的坚强,不服输的精神所感动。
当然,我从故事中学习到的只是一个道理:“努力不一定成功;但是放弃必定会失败”。但未必去欣赏、学习那个复仇的故事。因为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动物之间的恩怨情仇完全可以用一种和谐友爱的方式解决,用相互理解去化解恩怨。
从此以后,我要好好学习,认真做事,切勿半途而废,不仅要为梦想而奋斗,更要懂得对生命的理解与关爱。
天狼读后感篇七
我与这书有缘,在一堆令人眼花缭乱的书里,唯独相中这一本,那简洁的封面和标题,令我感受到了一股来自荒漠的肃杀之意和苍凉,因为它与我投缘,我便买下了它。
看到题记,我便知道了,这本书讲的是人、狼的世仇。要知道,狼是一个完美的种族,但自从我们人类进化完成后,就一直与狼作对,自远古开始,我们的祖先就开始捕杀狼了,这让骄傲的狼受到了挫折,所以它们开始反击,人和狼的大战,直至今天,从未停歇过。
一口气看完这本书,颇有一种荡气回肠的感觉。我想到了以前看过的《狼图腾》《小狼小狼》,同样体现出了狼从古至今未变的狼性和与生俱来的骄傲。而《天狼》中的狼更有情有义,更人性化,甚至,狼性更突出。想着想着,我想到了一首歌,歌里讲了从前的狼,有着自己的帝国,如今却被人压迫着,不得不去流浪。从这远古的狼性中回味过来,我又有了一丝迷茫,因为人虽然比狼更加强大,却没有狼一样的性格。《天狼》中有一只独眼母狼珍珍,她在自己的母亲和祖母被杀时,没有红了眼,没有立刻上前与敌人搏杀,葬送自己的性命,她含着泪,完成祖母和母亲的遗愿,把她们葬在悬崖上,在悬崖上果决地刺瞎了自己的一只眼,以提醒自己,此仇不报,誓不为狼!多么果决、果断、狠辣啊!而此后,她不断地训练自己,黑森林、红石滩,这些艰苦的地方,都是她训练自己的好地方,与老虎搏斗,在危机重重的石滩上以跑步的速度追上马鹿、羚羊,弄得自己遍体鳞伤,却从未放弃过自己的信念。看着看着,我的眼睛湿润了,虽然珍珍是一条狼,但是她的这份卧薪尝胆的勇气,这种不畏艰险的毅力却深深地打动了我。我试问自己,有多少次,面对挫折,我选择了放弃!面对困难,我躲进了爸妈的保护伞!在失败面前,我止步不前;遭遇冷眼,我畏惧退缩。如果真与珍珍相比,我还不如一只狼!
拥有傲骨的狼不会像书中的狗一样,献媚地把自己的尾巴摇成一朵花,来乞讨食物。他们是团结的,一个群体亲密无间地合作,没有欺诈、没有虚伪、没有算计,为的只有一个目标。团结的狼让我看到“人心齐,泰山移”“众人拾柴火焰高”这些人们口中传诵的俗语的真实存在。以往人们往往用“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等词来形容某些人的狠毒、残忍、无情无意。而现在,因为《天狼》,颠覆了我对狼的片面认识,他们不再残暴、嗜血、冰冷无情,而是有感情,敢爱敢恨,恨要恨得光明正大,爱要爱的惊天动地。
《天狼》真实的演绎着人、狼的故事,而作为旁观者的我们,在为此故事感慨不已的同时,也明白了,狼性是一种比人性更加强大、强悍的存在,狼,终究是大自然的宠儿,天的使者。
《天狼》,荡气回肠,让人久久回味在那原始的狼性和那跌宕起伏的故事里,独眼母狼珍珍更是令我难忘,她的勇气与毅力,深深印入我的脑际,久久挥之不去,给我无穷的力量。
天狼读后感篇八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的书,书的名字叫《天狼》,这是一部写动物的小说。
这部书写的是狼和狗之间的较量。狗叫雪玉,狼叫珍珍,他们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较量,较量完了之后,双方都遍体鳞伤,白狗雪玉带着累累伤痕在雪中艰难的跋涉,又累又饿的昏倒在了小村子的一户人家前,被好心的杜仲一家给救了下来。碰巧的是杜仲一家就是那匹独眼母狼的仇人,几年前杜仲曾经杀死了母狼的母亲和两个哥哥,母狼一直在苦练功夫磨练毅力,需找机会报仇,这又引起了白狗和母狼之间的多次交锋。白狗雪玉被救后不久就生了五个孩子,李逵、花脸、白勃、侠客、小斑点,在孩子们长大的过程中,白狗把自己的本领都传授给了他们。为了保护主人家的财产与生命安全,白狗带领孩子们和独眼母狼一家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决斗,最终白狗雪玉在孩子们的帮助下战胜了独眼母狼,并在小斑点的帮助下杀死了母狼。
读完这个故事以后,给我的印象最深的是小斑点,因为他虽然被妈妈、哥哥姐姐们抛弃了,被赶出了主人家,但是它一直偷偷的关心着主人家的财产和安全,关注着自己的妈妈和哥哥姐姐与狼之间的战斗,在关键时刻,它没有背叛狗类当狗类的叛徒,在白狗雪玉与独眼母狼决斗的生命安危的紧急关头,挺身而出,牺牲了自己,帮助妈妈战胜并杀死了独眼母狼。
白狗雪玉的儿子李逵一个勇敢的狗孩子,是母亲的骄傲,但是它性格鲁莽,横冲直撞,做事情的时候不爱思考,不爱动脑筋,在与敌人战斗的时候,它这种横冲直撞的性格不但没有伤到敌人,反而自己被敌人非常残酷的杀害了,而且死的非常惨,五脏六腑全部被掏出来了。
白狗雪玉很聪明,很忠诚,而且很有正义感,绝不容忍叛徒存在,为了惩处叛徒,甚至杀死了自己的儿子,而且她一直坚持勇敢的战斗,永不放弃。
母狼珍珍虽然很狡猾,很残暴,但是她也有她的优点,她很有韧性,第一次完不成的任务决不放弃,第二次继续做。同时她还很善于动脑筋,想出很多的办法来克服困难,她还坚持随时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的耐力和毅力,增长自己的本领来达到自己的目的。
读完这篇小说后,我觉得我们应该向小斑点学习,小斑点虽然被误解,但仍然保持着自己对主人和狗类的忠诚,关键时刻能够以大无畏的勇敢精神牺牲自己,保全狗类的荣誉和主人的安全;而李逵给我们的教训就是干什么事情,不能凭勇气蛮干,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多思考,多动脑筋。
《狼和小羊》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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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狼读后感篇九
和一只狼共度一天一夜,这怎么可能?我好奇地看了这篇文章的标题,心想:人和狼不可能和平在一起!因为不是狼吃人,就是人杀狼。所以说,这篇文章的名字让人感觉很奇怪,不由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也想要看看究竟是怎么回事。
当我看完这篇文章后泪流满面,因为我看到了一只不一样的狼,有野性,也有人性。文中“我”的哥哥病倒了,需要狼心才能治好。“我”为了拿到狼心,听了镇上老人的抓狼方法,准备了门板和匕首。在一个漆黑的夜晚,“我”鼓足勇气来到了荒漠里,挖了一个坑,把木板放进去,在木板上挖了两个洞,木板放在头顶自己跳进去并把鸡血抹在脸上,等待狼的来临。
真有狼来了,“我”用老人教的方法并利用好时机,果真抓住了它,可是在回家的路上却迷路了。文中的“我”带着狼走在沙漠中,却不小心走进了流沙。在与流沙的搏斗中,“我”和狼中间发生了很多波折,最后主人公把狼从流沙中救出来那段情景最令我感动。文中的“我”本来在木板上滑几下就可以逃脱流沙,可看见狼快要被流沙吞没,尤其它的眼睛里充满了绝望、愤怒和悲伤,“我”心里涌起了一股同情心,不由自主地向狼伸出了援助之手,扑上去把狼救上岸。当时“我”已经几乎虚脱,狼也是站都站不稳,可就在这样的困难之下,一人一狼和平相处,并且狼还帮助人找到了回家的路。其实“狼心”是一种草药,“我”后来才知道,当然也没有再杀狼了。
读了这本书,我感觉动物是通人性的,只要你爱护它,保护它,它也会对你表示尊重。文中令人感动的是在生死边缘,人性的伟大,人不顾自己的安危依然救出了狼,狼最终也没有恩将仇报吃了人,而是帮助人找到回家的路。这让我感受到无论是人还是动物,也无论语言是否相通,心灵和心灵之间总是存在最后一丝本能,那就是信任。如果人不相信狼,总是害怕狼吃他,他就不会救狼;如果狼不相信人,总是害怕人杀狼,狼就不会帮助人找到家。
信任是人与人、人与动物之间交流最基本的条件,没有信任就没有这美好的世界。
天狼读后感篇十
后面还有多篇天狼读后感!
我读《天狼》的时候没什么事,可当我读完的时候,竟被人,狼,狗上演的永恒的爱与遥远的恨而觉的震撼。
这个故事因恨而生也因恨而终,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他为了给它祖母,母亲,哥哥,姐姐,报仇简直就是不择手段,心狠手辣。这则是遥远的恨。
一向叫雪玉的狗,它有三儿两女。它的大儿子李逵得知男主人被独眼狼杀害,然而由于出于对主人的忠诚,竟独自一狗去找独眼狼复仇,当雪玉出于伟大的母爱带着它剩下的一儿两女,当它们到的时候。它的儿子已经死了,并且死相惨目忍睹,所以雪玉对独眼狼它们更加仇恨了。这则是永恒的爱与遥远的恨。
本书讲述的是狼类。狗类以及人类的遥远故事。
这故事起伏跌岩。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凉婉转,荡气回肠。
天狼读后感篇十一
在这个暑假里,我走进了阅读的花园,饱食着清甜的花蜜,其中,最闪亮的一朵——《天狼》,更是令我回味无穷。
狗,在人的印象里,一向是最忠诚的。而狗,在狼心里,是山林的叛徒,是人类的走狗,是人类的帮凶。两代八匹狼的仇恨,黑狼独眼将它们放在了狗与人的身上,并一次又一次的复仇,黑狼独眼立誓:此仇不报,誓不为狼!在残月形绝情谷与白狗雪玉狭路相逢,一狼一狗便从此成了敌人。在绝情谷的一场激战使得雪玉身负重伤。好心的杜仲一家收留了它,细心为它疗伤,雪玉便从此效忠于杜仲一家。为了杜仲一家,雪玉又多次因与黑狼独眼交锋而受伤,并前后失去了自己的四个儿女,最后终于将独眼母狼杀死。
作者把自己隐身到各种狼、狗的身上,以狼的角度来看待问题,缔造了一个残忍无道、弱肉强食的狼世界、狗世界。
《天狼》这本书演绎了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和光辉的人性,讲述了一种永恒的爱,它凝聚着一种不可战胜的力量。爱,是这世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这正是文章所揭示的主题。
天狼读后感篇十二
《天狼》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读过《天狼》之后我很受感动。
这本书讲述的是狼,狗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凄婉婉,荡气回肠。
全书分为16章,基本上有三条线索贯穿全书——人,犬,狼。主要讲述了母狼珍珍一直在向杀死自己母亲、祖母、哥哥的猎人杜仲报仇,却因为警犬雪玉的存在而屡次失败。后来犬、狼都分别有了狗崽、狼仔,在一次又一次的交锋中,男主人杜仲终未能幸免遇难。
在我眼中,杜仲不愧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的遇难使我感到悲伤,然而若是从狼族的角度思考就不是这样了——大仇终报,杜仲,你害死我的至亲,如此偿命也算便宜了你!金谷园这件事使得后来雪玉等犬类的复仇显得顺理成章,然而,复仇心切却并不意味着取得成功,李逵孤身闯入山中被害,侠客因为爱慕红狼血杜鹃而背叛犬族并因此被母亲雪玉亲自咬死……终于,在老主人也是杜仲的哥哥的杜伯以及曾被自己赶出家门的小狗小斑点的帮助下,雪玉相继杀死黄风、黑云以及死敌母狼独眼,大仇终报。
我觉得这篇小说写得非常地生动、有趣。以前狗也是属于狼的,因为八千年前狼类分为三种,一种是葵姓狼家族,另一种是以犬姓而诞生的狼家族。那时它们的气味非常相似,还有一种是狈姓狼家族。可是自从犬姓家族被人训养后,它们的气味就明显地变了。所以狗类就被狼抛弃了,它们成了森林的叛徒。其他的狼类就向狗发起了攻击。就这样,他们就从同类,变成了仇敌。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一件事:有一次,我看见一只蚂蚁正在搬一堆小木屑,我想:这根本不可能,一个小木屑比它还大一点,它背的时候,腰都弯下去了,走都很吃力,更别说是搬回去了。这时,妈妈叫我吃饭。我只好走开了,我边走边想,它肯定不可能搬回去,说不定还会累死呢。终于我吃完了饭,当我再去看蚂蚁的时候,没有看见木屑和蚂蚁。我并不惊讶,自言自语到:木屑被风吹走了,蚂蚁也累得回洞里去了。忽然我又看见了那只蚂蚁,就在蚂蚁洞口它已经把木屑运回去了,我大吃一惊。
小小的蚂蚁竟有这样的魄力,它和珍珍有着同样的精神。看完这本书,我有很多的收获。它告诉我们,想要完成一件事情就要坚持到底,不怕困难,就像珍珍一样不达目的不罢休。我想这本小说真的是一本不错的书。人性之光辉,犬性之忠诚,狼性之原始。
人之爱,犬之爱,狼之爱。
人,犬,狼。
刻骨铭心的恨,永远不变的爱。
爱,终会将恨抹去,就如同将天空上层层的阴云洗净,回归到一碧万顷。
爱,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这本书,它还告诉我们,想要完成一件事情就要坚持到底,不怕困难,就像珍珍一样不达目的不罢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