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
一、切实组织清理行政审批事项,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二、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
年初,根据盛市对行政执法人员加强教育、监督、管理的要求,明确了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县人事、法制部门具体办理的领导、办事机构,强化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每次培训后,要逗硬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执法。将培训工作纳入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本年度工作实施目标管理的内容,年终将对县府部门落实执行情况逗硬考核奖惩。9月,结合省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县政府将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教育管理与开展干部作风整顿工作及开展发展民营经济、解放思想大讨论并举。要求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根据自身工作实际,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务必抓出成效,并责成法制办具体负责。通过此项工作的开展,县交通、农业、工商、水利等部门狠抓队伍“三个观念”教育,建立健全“五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十不准”等规定,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树立了良好的行政执法形象。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一年来,我县对安全生产监督、劳动、建设、交通、烟草专卖、农业、旅游、药监、卫生、畜牧、经贸等部门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考试,达600余人次,切实做到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执法。同时,结合部门领导换届等工作,组织参与了各部门党政领导参加的依法行政法制讲座,民营经济大讨论考试,全县科职领导法制知识培训考试。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
县政府法制办在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性文件审核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了“政令统一,法制统一”的原则,严把法律、政策关,与相关部门协商处理有关事宜,做到了规范性文件出台必须先审核,再签发,后公布。如[#]县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县救助特殊低保对象工作实施细则、油菜籽收购秩序通告、县城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县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职责规定,县聚集人才激励人才暂行办法、人才开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沱牌饮用水源保护管理的通告等。其中,对县规划管理办法、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中涉及的部分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或超法律规定设立的内容,如县规划管理办法中对城市规划许可,给排水许可的规定,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中对收取改葬保证金的规定等,县法制办及时对县规划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内容与县规划部门协商,认为目前的条件暂不具备,应予缓发;对县殡葬管理实施办法中设立的收取改葬保证金的规定因不符合法律规定,提出应不予签发,均得到了县府领导的同意。通过法律审查,对[#]县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提出了暂不制定发布的建议,对其他规范性文件之制发也作出了审核意见并进行了备案登记,为县府领导决策及时、准确提供了法律意见。同时,县法制办对盛市发送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也认真组织相关部门调研,提出修改意见,并及时上报。一年来,共审核政策性文件、规范性文件等共20余件。
四、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活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