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电线电缆合同篇一
出卖人:______电缆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标的.、数量、规格及技术要求:。合同总价为________万元,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如供货过程中数量型号发生变更,货物的单价按让利后总价同比例下浮。
第二条质量标准:所供电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线径及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需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和3c认证。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____个月。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必须确保货物运抵现场的完好无损。电缆盘由出卖人及时回收,若有丢失买受人概不负责。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验收合格后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按买受人的要求分批运至工地现场。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0天。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电缆国家标准、现行行业标准及出卖人提供的经买受人确认的样品验收。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安装完成、调试合格、验证文件齐全后付至货物价款的90%;其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14天内付清(不计利息)。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无。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出卖人的供货质量、时间未按合同约定,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买受人在权对出卖人进行合同总价1%--5%的罚款。买受人未按合同付款,出卖人有权停止供货。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调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采购合同
1.电缆进场后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2.供货数量为暂定量,具体量以买受人在施工过程中的要求为准,最终按实结算。出卖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由此发生的运输费用。
3.货物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4.出卖人提供的电缆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电缆不允许有接头。电缆应持有国家归口管理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并有南京市、江宁区等相关政府进网许可证。
5.出卖人应负责指导电缆安装、敷设、试验等技术服务工作。
6.多芯电缆要求分色,其分色按国家标准(黄、绿、红、蓝、黑)双色。
7.电缆的封端应严密。
8.出卖人生产货物时以每号建筑为单位,不可将同种型号规格的电缆合为一根。
9.货物运至现场后,出卖人负责免费将货物卸至买受人指定的地点。
10.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等均作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出卖人(章):____买受人(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邮政编码:__年__月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电线电缆合同篇二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范围:
2、 工作地点:裕华路与工业街交口路北
二、 供货日期:
以甲方通知之日日内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三、 合同价款:
1、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详见附表)(单价不含税金),总价以实际用量为准。
2、 合同价款包括乙方按合同要求的供货日期、质量完成其供货内容并保证供电部门验收通过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运输、检验、验收、备案、售后服务等所有相关费用均乙方承担。
3、 单价一次性包死(如遇材料跌、涨价甲方不调整原单价),总价暂定215万,实际供货数量甲、乙方二方签字收货单数量为基准,(不包括进场复检所需数量)以甲、乙方二方签字收货单数量为结算依据。
四、 合同价款的支付:
签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30%定金。乙方将货全部运到工地且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货款的95%,质保金5%,质保期为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
五、 交货、包装与验收:
1、 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将产品运至交货地点、包装应符合国家颁布的标准,以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害,由于包装不当造成成品在运输过程中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产品包装应有明显的包装编号、详细的生产日期和合格证。每批产品到场必须由甲方、乙方、监理单、总承包单位对数量进行书面签字确认,(甲方、乙方各持壹份并作为结算依据)。
2、 出厂前检查:执行国标。电缆轴由乙方回收。
六、 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进场时必须附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单、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正式材质单(原件)及相关证明(复印件)。
2、 乙方供应产品必须以纯国标电线、电缆。并附有检验部门的检验证明。满足国家石家庄市供电部门的要求。如不能检验合格,甲方有权拒付货款、乙方无条件退货和接受甲方处理、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 产品符合正常使用条件及排除人为因素导致产品损坏的情况下,乙方对本批产品提供的品质保障服务如下: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提供三包服务,免费保修12个月(自综合验收备案合格之日起计算)、产品终身维护。
4、 质保期内所有电线电缆送电运行期间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偿更换。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七、三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在电线电缆送达现场后安排产品进场交接。
2、甲方有权派员到乙方厂内进行产品质量检验、乙方提供方便条件、并免费提供检验和了解产品所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工具等。
3、乙方产品到场后积极配合甲方、监理抽样送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配合施工单位现场实测需加工制作电缆尺寸,并对认可后的尺寸偏差负责。
八、技术资料:
1、必须有国家认证、并符合石家庄市供电部门要求。
2、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等有关证件齐全。
3、各种材料应遵守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和标准。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问题的,乙方负责退货、调换、并对此给甲方产生的相关损失进行赔偿。
2、乙方逾期交货时,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0.5%/日向甲方赔偿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甲方逾期付款时,按照交货部分货款的0.5%/日向乙方赔偿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4、合同签订后,如出现单方不按合同履行义务,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有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
2、本工程报价资料及其承诺均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质保期满后自动失效。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有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电线电缆合同篇三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赢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一致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总价:元(人民币大写:整)
1.电缆的供货期限:供货期限总共为5个月,按照甲方的要求分5次供货,每月一次,每个月的供货量以甲方实际要求为准。
2.货款的结算方式:货款、运杂费和其它费用,以现金或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货款每月结算一次,6个月内将全部货款付清。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电缆的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10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超过10天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合乎规定。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销售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4%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经签订,立即生效。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xx
电线电缆合同篇四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二、 质量保证期:在一年内产品制造质量实行三包。
三、 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甲方免收包装费,使用后的电缆包装盘由乙方保管好,并通知甲方收回。
四、 交货方式、地点:
五、 付款期限:乙方收货日起 天内付清货款。若逾期付款,甲方有权按每日千分之一向乙方收取滞纳金。
六、 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乙方延期支付付款超过 天时,
3,发现对方有欺诈行为时。
特别约定:
2,先付20%订金,货到收齐剩余货款。
七、 订立本合同时,双方均应出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委托书,并在合同上指定经手人。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电线电缆合同篇五
出卖人:______电缆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______开发区工地现场
买受人:____有限公司签订时间:____年9月24日
第二条质量标准:所供电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线径及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需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和3c认证。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8个月。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必须确保货物运抵现场的完好无损。电缆盘由出卖人及时回收,若有丢失买受人概不负责。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验收合格后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按买受人的要求分批运至工地现常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0天。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电缆国家标准、现行行业标准及出卖人提供的经买受人确认的样品验收。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货物运至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付至货物价款的60%;安装完成、调试合格、验证文件齐全后付至货物价款的90%;其余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4天内付清(不计利息)。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无。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出卖人的供货质量、时间未按合同约定,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买受人在权对出卖人进行合同总价%~5%的罚款。买受人未按合同付款,出卖人有权停止供货。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调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电缆进场后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2、供货数量为暂定量,具体量以买受人在施工过程中的要求为准,最终按实结算。出卖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由此发生的运输费用。
3、货物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4、出卖人提供的电缆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电缆不允许有接头。电缆应持有国家归口管理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并有南京市、江宁区等相关政府进网许可证。
5、出卖人应负责指导电缆安装、敷设、试验等技术服务工作。
6、多芯电缆要求分色,其分色按国家标准(黄、绿、红、蓝、黑)双色。
7、电缆的封端应严密。
8、出卖人生产货物时以每号建筑为单位,不可将同种型号规格的电缆合为一根。
9、货物运至现场后,出卖人负责免费将货物卸至买受人指定的地点。
10、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等均作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出卖人买受人鉴(公)证意见: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鉴(公)证机关(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经办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电线电缆合同篇六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公平协商,就楼电缆供应事宜协商一致,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订立本合同,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合同总价:约388964元;大写约为:叁拾捌万捌仟玖佰陆拾肆元。说明:
1、此合同价格含检测费、含税,包含乙方生产、运输、装卸过程中的所有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本合同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2、供货数量为预计量,乙方须满足甲方工程实际需求量;最终结算以甲方开具的入库单数量为准。
1、乙方保证所供电缆是:生产的牌正牌电缆产品。
2、产品的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河北省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符合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参数要求,达到消防及国家相关检测验收合格标准。甲方要求乙方所供产品质量等级为合格级品,乙方发货时应随产品附证明其质量等级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3、产品的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产品实行“三包”。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4、验收标准: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乙方发货时必须附该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材质检验单等技术资料,甲方以此标准及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对产品进行验收,如乙方提供的资料及经甲方、监理验收或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可的检测、检验部门复验证明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均为不合格产品,甲方应在验收后5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对其不合格产品负责。
5、本合同产品取样及检测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检测不合格甲方全部退货,乙方自行承担全部相关损失及费用。
1、供货时间: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时间供货至现场。甲方在需要进货前7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安排生产及发货事宜。
2、供货地点:乙方送货至甲方施工工地,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存放场地自行卸货、存放,经监理、甲方和乙方三方共同对规格型号、数量及外观验收后方能交货。
:
1、付款方式:付款;全部电缆到工地后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并取得复检报告后甲方付至合同总价的;工程竣工验收甲方付至乙方全部供货金额的余全部货款的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年,质保期满质保金一次性付清。
2、甲方支付合同价款时,乙方必须开具正式发票。
1、甲方要求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每种型号实际米数供货,为方便甲方施工,电缆到工地验收时不能出现负公差,如有负公差,乙方负责更换,并承担给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生产、运输前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决定是否对产品进行监造、监装、监运,乙方须无条件配合。
3、乙方随产品提供使用说明书、合格证、检测报告、技术参数等相关文件,一式肆份。
4、交货产品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商标品牌必须与合同规定一致。
1、乙方提供的货物型号、质量标准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根据甲方具体要求,由乙方负责包换或退货,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2、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完成供货而影响甲方施工进展的,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代理人:代理人:
日期:日期:
电线电缆合同篇七
出卖人:___电缆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___开发区工地现场
买受人:__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一条标的、数量、规格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合同总价为 万元,人民币金额: 元整。
如供货过程中数量型号发生变更,货物的单价按让利后总价同比例下福
第二条质量标准:所供电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线径及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需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和认证。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8个月。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必须确保货物运抵现场的完好无损。
电缆盘由出卖人及时回收,若有丢失买受人概不负责。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验收合格后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交货方式、地点:按买受人的`要求分批运至工地现常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天。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电缆国家标准、现行行业标准及出卖人提供的经买受人确认的样品验收。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货物运至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付至货物价款的60%;安装完成、调试合格、验证文件齐全后付至货物价款的90% ;其余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天内付清。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出卖人的供货质量、时间未按合同约定,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买受人在权对出卖人进行合同总价%~5%的罚款。
买受人未按合同付款,出卖人有权停止供货。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
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协调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卖人:
买受人:
年 月 日
电线电缆合同篇八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1、所订产品按国家相关规定-xb/q标准生产、检验和验收。
2、超出相应国标以外的特殊产品订货,需方应在附件中注明具体要求,由供方试制和开发生产。
3、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损坏,由承担运输方负责,货物在交付需方后到敷设安装前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的损坏,由需方负责。
4、需方在安装敷设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操作安装规程进行安装敷设,违章敷设责任自负。
第三条: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1、需方应按相应产品标准中的检验条款进行验收。
2、交货后五日内不提出异议,视为需方已认定供方提供的产品符合要求。
第四条:交货方式及到站费用负担:汽车运输由供方负责。
第五条:包装物种类及回收
1、电缆或超长橡、塑线用铁木盘包装。铁木包装盘依据不同规格收取需方押金,使用完后依据其损伤程度给予50—100%的退盘金。
2、其它特殊要求的包装及包装费用应在附表中规定详细。
第六条:合理情况(含下列情况的产品):每一规格的交货长度不得超过或小于订货长度2米。
第七条:结算方式和期限:
1、本合同签订后,需方必须向供方支付 万元,作为订金,供方收到订金后合同生效。交(提)货的时间以需方通知为准。
2、预付30%的货款,货到工地现场后付清全部货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按时交货的,应向需方赔付总货款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需方违反合同规定,应向供方赔付总货款每日万之五的违约金。
第九条: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优选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提起诉讼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电线电缆合同篇九
合同编号:
出卖人:电缆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x开发区工地现场
买受人:xx有限公司签订时间:xx年9月24日
第二条质量标准:所供电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线径及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需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和3c认证。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8个月。
人及时回收,若有丢失买受人概不负责。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验收合格后时起转移,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按买受人的要求分批运至工地现常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0天。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电缆国家标准、现行行业标准及出卖人提供的经买受人确认的样品验收。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安装完成、调试合格、验证文件齐全后付至货物价款的90%;其余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4天内付清(不计利息)。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无。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出卖人的供货质量、时间未按合同约定,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买受人在权对出卖人进行合同总价%~5%的罚款。
买受人未按合同付款,出卖人有权停止供货。
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调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电缆进场后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2、供货数量为暂定量,具体量以买受人在施工过程中的要求为准,最终按实结算。出卖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由此发生的运输费用。
3、货物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4、出卖人提供的.电缆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电缆不允许有接头。电缆应持有国家归口管理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并有南京市、江宁区等相关政府进网许可证。
5、出卖人应负责指导电缆安装、敷设、试验等技术服务工作。
6、多芯电缆要求分色,其分色按国家标准(黄、绿、红、蓝、黑)双色。
7、电缆的封端应严密。
8、出卖人生产货物时以每号建筑为单位,不可将同种型号规格的电缆合为一根。
9、货物运至现场后,出卖人负责免费将货物卸至买受人指定的地点。
10、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等均作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出卖人买受人鉴(公)证意见: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鉴(公)证机关(章)
帐号:帐号:经办人: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月日:
电线电缆合同篇十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着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价款及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第二条:质量技术标准
1、所订产品按国家相关规定-__________b/q标准生产、检验和验收。
2、超出相应国标以外的特殊产品订货,需方应在附件中注明具体要求,由供方试制和开发生产。
3、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损坏,由承担运输方负责,货物在交付需方后到敷设安装前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的损坏,由需方负责。
4、需方在安装敷设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操作安装规程进行安装敷设,违章敷设责任自负。
第三条: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1、需方应按相应产品标准中的检验条款进行验收。
2、交货后五日内不提出异议,视为需方已认定供方提供的产品符合要求。
第四条:交货方式及到站费用负担:汽车运输由供方负责。
第五条:包装物种类及回收
2、其它特殊要求的包装及包装费用应在附表中规定详细。
第六条:合理情况(含下列情况的产品):每一规格的交货长度不得超过或小于订货长度2米。
第七条:结算方式和期限:
1、本合同签订后,需方必须向供方支付 万元,作为订金,供方收到订金后合同生效。交(提)货的时间以需方通知为准。
2、预付30%的货款,货到工地现场后付清全部货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按时交货的,应向需方赔付总货款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2、需方违反合同规定,应向供方赔付总货款每日万之五的违约金。
第九条: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优选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提起诉讼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 份,供需双方各执 份。
供方名称(章):
地址:
供方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签字:
邮编:
电话:
传真: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需方名称(章):
地址:
需方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签字:
邮编:
电话:
纳税人登记号: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电线电缆合同篇十一
出卖人:xxx电缆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xxx开发区工地现场
买受人:xxx有限公司签订时间: 201x年 x月 x 日x元整。如供货过程中数量型号发生变更,货物的单价按让利后总价同比例下浮。
第二条质量标准:所供电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线径及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需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和3c 认证。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18 个月。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必须确保货物运抵现场的完好无损。电缆盘由出卖人及时回收,若有丢失买受人概不负责。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验收合格后时起转移, 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按买受人的要求分批运至工地现场。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0 天。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电缆国家标准、现行行业标准及出卖人提供的经买受人确认的样品验收。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货物运至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付至货物价款的60%;安装完成、调试合格、验证文件齐全后付至货物价款的90% ;其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14 天内付清(不计利息)。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出卖人的供货质量、时间未按合同约定,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买受人在权对出卖人进行合同总价1%~5% 的罚款。买受人未按合同付款,出卖人有权停止供货。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调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采购合同
1、电缆进场后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2、供货数量为暂定量,具体量以买受人在施工过程中的要求为准,最终按实结算。出卖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由此发生的运输费用。
3、货物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4、出卖人提供的电缆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电缆不允许有接头。电缆应持有国家归口管理部门核发的生产许可证,并有南京市、江宁区等相关政府进网许可证。
5、出卖人应负责指导电缆安装、敷设、试验等技术服务工作。
6、多芯电缆要求分色,其分色按国家标准(黄、绿、红、蓝、黑)双色。
7、电缆的封端应严密。
8、出卖人生产货物时以每号建筑为单位,不可将同种型号规格的电缆合为一根。
9、货物运至现场后,出卖人负责免费将货物卸至买受人指定的地点。
10、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等均作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出卖人买受人鉴(公)证意见:
出卖人(章): 买受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鉴(公)证机关(章)
帐号: 帐号: 经办人: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电线电缆合同篇十二
签订地点:*开发区工地现场
买受人:**有限公司签订时间: 年 9 月 24 日
第一条标的、数量、规格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合同总价为192.5014 万元,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佰玖拾贰万伍仟零壹拾肆元整。如供货过程中数量型号发生变更,货物的单价按让利后总价同比例下浮。
第二条质量标准:所供电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线径及长度均不得有负公差,需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和3c 认证。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质保期为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18 个月。
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必须确保货物运抵现场的完好无损。电缆盘由出卖人及时回收,若有丢失买受人概不负责。
第五条随机的必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无。
第六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
第七条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验收合格后时起转移, 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
第八条交(提)货方式、地点:按买受人的要求分批运至工地现场。交货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0 天。
第九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电缆国家标准、现行行业标准及出卖人提供的经买受人确认的样品验收。
第十一条成套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无。
第十二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合同签订后,货物运至现场,经验收合格后付至货物价款的60%;安装完成、调试合格、验证文件齐全后付至货物价款的90% ;其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14 天内付清(不计利息)。
第十三条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无。
第十四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出卖人的供货质量、时间未按合同约定,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出卖人未按合同约定供货,买受人在权对出卖人进行合同总价1%~5% 的罚款。
买受人未按合同付款,出卖人有权停止供货。
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调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采购合同
1、电缆进场后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2、供货数量为暂定量,具体量以买受人在施工过程中的要求为准,最终按实结算。出卖人投标报价中已包含由此发生的运输费用。
3、货物单价为固定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的生产许可证,并有南京市、江宁区等相关政府进网许可证。
5、出卖人应负责指导电缆安装、敷设、试验等技术服务工作。
6、多芯电缆要求分色,其分色按国家标准(黄、绿、红、蓝、黑)双色。
7、电缆的封端应严密。
8、出卖人生产货物时以每号建筑为单位,不可将同种型号规格的电缆合为一根。
9、货物运至现场后,出卖人负责免费将货物卸至买受人指定的地点。
10、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的书面澄清等均作为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甲方: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