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6月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总结
一、安全生产基本形势
行业安全生产形势
3、危险化学品企业:1—6月发生危险化学品企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
4、工矿商贸、铁路路外、非煤矿山、农业机械未发生事故。
二、所做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机制
一是完善考核办法,层层签订责任书。年初,县安办完善了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明确了事故控制指标和工作任务,增强了目标责任的可操作性。县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各乡镇和部门也与本辖区、本行业的企业和单位层层签订责任制。
二是严格控制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对乡镇、县级部门的工作继续实行“一票否决”。根据市安委会下达给我县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死亡控制数(共计34人,其中道路交通31人,工矿商贸3人),确保安全生产指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内。
三是组织相关人员加强督查。我办组织人员,对乡镇、县级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对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
(二)深入扎实开展“百安活动”,确保重点时段安全
所,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通过深入开展 “百日安全生产活动”,切实提高了干部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消除了一批安全生产隐患,达到了开展活动的预期目标。(三) 开展专项整治,强化重点行业监管
二是狠抓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平安创建工作,开展了摩托车专项整治活动。针对农村道路交通条件逐步好转、机动车辆逐年增加、事故隐患加大的情况,进一步加强了乡村道路交通整治,以及乡村客运管理;继续进行道路交通隐患治理活动,县公安交警大队对全县道路进行勘察,对存在隐患的地段逐一拍照记录。县安办督促县交通局牵头抓好各责任单位道路隐患整改。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和客运市场秩序,县政府决定从6月1日至8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目前,此项行动已进入集中整治阶段,各项措施落实,专项行动稳步推进。
三是加强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安全管理。重点加强了高温季节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对本辖区烟花爆竹4家生产企业和1家批发企业以及零售经营户的安全检查,违规违纪零售经营户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现已取缔;继续落实县安监领导、工作人员联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所在乡镇机关工作人员驻厂制度,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工矿企业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加强采矿区、排土(堆喳)场等作业场所的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防范事故的发生。5月底至6月中旬,县安监局组织全县4家生产企业以及500余户烟花爆竹经营户开展了安全培训换证工作。
四是严格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力量集中排查消除建筑密集区、“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重点区域的火灾隐患。落实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集会活动的安全责任制,特别加强了对人员密集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和大型集会活动的安全管理,严格制定并落实了各项应急预案和安全保障措施。
五是推进我县职业卫生监管工作进程。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申报检测和职工职业健康体检工作,以 “一报两检”(职业危害因素申报和职工职业健康体检、作业场所检测)为重点,预防和控制作业场所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的身体健康,切实履行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促进我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一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6月12日上午,中江县组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凯江镇政府以及县
重点企业在中江县伍城干道成功开展了“安全生产咨询日”集中宣传活动。“安全责任、重在落实”是今年“安全生产月”的主题,活动现场结合这一主题安排了车辆巡回宣传、安全生产图板展览、安全生产知识有奖竞猜等活动。县安监、公安、交通、消防、港华燃气公司、供电公司、运输集团公司等部门与企业开展了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燃气、用电、客运等行业的安全宣传咨询。此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二是抓好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按照考培分离的要求,狠抓培训质量,严格考核,为社会输送合格特种作业人员。
三是抓好对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有关人员的安全培训。今年,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了任职资格培训;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进行了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试。
四是认真开展客运驾驶员培训工作。县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对运输企业职工和驾驶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五是积极开展“安康杯”安全示范岗竞赛活动,与县总工会、县经济信息化科技局组织全县65个规模以上企业参加此次活动,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班组安全管理,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素质和技能。
(五)进一步规范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队伍
(六)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我办按照国务院《通知》(国发〔〕2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电[]59号)精神,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出资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第一责任者的责任,强化企业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责任管理,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县安办积极指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工作标准,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和精细化,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纪律。加强现场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和生产、技术、设备、定员等基础性管理,不断增强监管保障能力。
(七)加强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2011年,县安办认真组织县公安局、县经贸局、县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等部门对全县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在此次专项行动中切实做到了“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单位,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