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其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报告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报告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报告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篇一
20xx年,本人分管公诉科、侦监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和监所检察科四个业务科室工作;20xx年底,分管工作有所调整,除继续分管侦监科、民事行政检察科和监所检察科工作外,另分管控告申诉监察科,三年来,紧紧围绕党委和上级院工作要求,依照院党组、检察长年度工作部署,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职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三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不断强化素质学习,切实提高服务大局能力。
作为基层检察机关一分管领导,面对“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确保我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任务和要求,深刻认识到,必须切实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提高执法办案的能力,提高应对处置各种复杂形势的能力。三年来,本人围绕上述能力建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不断强化科学发展观的学习。强化“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牢固树立检察工作的大局观、核心价值观、执法观、业绩观、权力观和发展观,从执法理念、执法思想、执法思维的维度来深刻认识检察官的人民性。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综合水平和网络舆情应对引导能力;努力加强向实践学习,提高对社会社情的关注能力,提高懂大事、知方向、促发展的能力,更好地履行监督权、建议权。
二、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切实推进服务大局效果。
三年来,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坚持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促一方稳定、保一方平安为己任,追求案件办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坚持以维护和促进公平正义为目标,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限意识及权利保护意识,保证执法活动运作规范,体现执法正义性、时效性;坚持以创新完善机制、抓好责任落实、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手段,加强法律监督,积极营造、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严格把关案件质量。清醒认识到,对检察机关而言,案件质量是检察机关工作的生命线,百分之一的错误对案件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司法不公。高度重视案件质量,对每一个案件都进行仔细审查,严格把关。,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97件799人,经审查把关,批准逮捕474件75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33件1004人;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60件788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24件731人;20受理移送审查批准逮捕案件466件76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52件739人。做到不该捕的.不捕,不该诉的不诉,充分保障人权。三年来,案件没有出现错误逮捕或被判无罪情形。
积极试行“捕前调和”程序,对未成年、在校生犯罪案件、邻里纠纷等引起的轻微案件以宽缓处理为主。对多起未成年犯罪案件不予批捕,并责成有关监护人和责任单位严加监督管教。
三是有效强化诉讼监督。其一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加强对社会危害大、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刑事案件的立案监督,严格案件审查,落实跟踪监督。年立案监督8人,撤案监督16人,提请上级院刑事抗诉1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8份,增诉罪名15人;20立案监督14人,撤案监督26件。2011年,立案监督14件14人,撤案监督12件12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发出“通知撤销案件书”1份。坚持防错与防漏并重,加强对侦查活动中严重违反程序、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的监督。
其二强化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监督。坚持“抗诉是成绩,罢访息诉也是成绩”的民行工作指导思想,着眼提高民行检察监督的实效。2011年依法查处地区首起妨害作证罪、帮助伪造证据罪案件,主犯冯某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年8月,省检察院基于本院以民行调处参与大调解体系建设的实践能够将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较好地结合,在本院设立“检察理论研究成果转化基地”。2011年3月,市检察院为表彰本院在民行调处工作上所取得的显著成绩,给本院民行科记集体三等功。
其三强化刑罚执行和看守所监管秩序监督。三年来,督促监所部门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专项检查,保障刑罚正确执行。认真督促驻看守所检察室对监管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依法监督纠正监管活动中的违法问题,确保监管场所的安全和稳定。针对监管场所有可能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和隐患,及时发出检察建议。
其四规范控告申诉受理接待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控告申诉线索的批转流程,明确了全院线索的集中归口管理登记和批转由控告申诉部门负责。进一步明确了控告部门的首办责任制,对于非因本院工作原因产生的申诉信访工作,要求控告申诉部门工作人员理性平和地接待,不推诿、不扯皮。“钟某”非法集资案件的成功接待转办,避免了众多涉案被害人群访闹访事件的发生,得到了市检察院、区政法委的高度肯定。
四是积极探索监督新途径。三年来,为加强法律监督工作,不断探索推进检察工作监督新途径。2011年,经与法院的沟通协商,制定了本院检察长列席区法院审委会的《意见》。《意见》规定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的程序,列席案件的范围等内容,为本院通过列席法院审委会发表相关意见和建议奠定了制度依据。经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协商沟通,制定了本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使得本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相关程序及实体要求更加规范和明确。2012年,与法院、公安、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的联席会议制度。同年底,根据实际,制定了本院《民事行政调处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完善了调处工作的内部机制。会同区法院出台了《关于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抗诉再审案件联合调处实施办法》。
三、不断强化廉政和执法能力建设,切实夯固服务大局基础。一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加强自我监督,牢固树立廉洁自律从政意识。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区委及上级检察院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坚决执行院各项规章制度。廉洁从政,努力做好表率作用。在执法活动中做到慎独、慎微、慎行、正直无私、办事公道、淡薄名利,正确对待和处理好法廉、法情、法权关系。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篇二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计划和主任会议的安排,前段时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查组,对市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其间,实地察看了市看守所、市人民检察院教育警示基地、综合服务大厅,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召开了由市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检察院有关科室负责人和部分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了解了对法律监督工作的建议意见。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稳定大局,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了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法律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应有作用。
(一)强化对刑事法律监督,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断强化刑事立案、批捕、侦查监督,有效防止和纠正了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不该立案而立案等问题,并依法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防止了错捕错诉、漏捕漏诉等现象发生,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经调查了解,xx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共依法监督纠正公安机关应该立案而未立案的案件13件,监督撤销不应当立案的案件3件;依法审查提请逮捕案件426件656人,移送起诉案件1241件1773人;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不批准逮捕50人、不起诉2人,监督公安机关撤回提请逮捕16人、撤回移送起诉12人;对应该批捕、起诉而未提请批捕和起诉的,依法追捕23人、追诉13人。
(二)加大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查办和监督力度,维护社会正义。市人民检察院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不同阶段渎职侵权犯罪情况,加强侦查一体化建设,完善群众举报的受理、查处和反馈机制,严肃查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案件,通过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监督国家工作人员正确行使职权。xx年以来,共计查办渎职侵权案件7件10人,捍卫了法律尊严,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
(三)加强对审判活动、行政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市人民检察院加强对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通过提出抗诉、发检察建议等形式,纠正判决、裁定不当的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xx年以来,共审查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裁定1138件1580人,对认定事实错误、量刑明显失当的案件,提起刑事抗诉2件9人,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6人,全部被法院再审改判;审查群众申诉的民事行政案件116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提请抗诉、建议提请抗诉28件,其中改判11件,调解结案4件;对不服人民法院正确裁判的113件申诉案件,积极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使上访人息诉服判,化解了矛盾,维护了司法权威。
(四)加强对刑罚执行、监管活动监督,充分保障人权。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活动和市看守所监管活动是否合法进行法律监督。xx年以来,共进行各项检察监督123次,发现不当情形提出口头建议23次、书面建议8份,依法纠正脱管漏管罪犯6人,其中重新收监2人;加大对在押人犯重新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监督立案2件,维护了正常的监管秩序和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派驻看守所检察室的监督职能作用,保持了看守所连续25年无超期羁押记录;在全省率先开展了侦监、监所工作联动信息共享机制试点工作,提高了对适用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的监督力度。
(五)完善工作机制,增强法律监督效能。市人民检察院加强与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沟通,先后同市公安局会签了《关于加强对刑事拘留案件的监督意见》,与市人民法院会签了《关于加强民事行政审判及其检察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与市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建立民行检察法律援助机制的实施意见》,与盐务部门会签了《关于盐业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与全市12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形成了加强法律监督的长效工作机制。工作中严把受案关、阅卷审查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关、证据复核完善关,在各业务部门建立了符合工作特点的办案流程和制度,灵活运用“三个结合”(纠正违法与检察建议相结合,事中、事后监督与事前预防相结合,个案监督与综合监督相结合)进行监督,增强了法律监督效能。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市人民检察院将法律监督纳入综合业务考评和案件质量考核标准中,定期开展法律监督案件总结分析活动,对法律监督效果、社会影响等进行综合评价,引导干警把“依法、坚决、准确、有效”的监督原则自觉融入具体的办案实践,促进了干警法律监督意识的逐步强化和提高。结合实际广泛开展业务研讨、办案交流和多种形式的“大练兵、大比武”活动,提高了检察人员善于监督、准确监督的能力,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明显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市人民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在充分肯定成效的同时,对照新形势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检察人员执法观念还不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存在重协调配合、轻监督制约的现象;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监督力度还不够大;尚未形成有效的监督合力,监督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年轻干警诉讼监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单位对检察院的监督意见不够重视,回复不及时。
三、下步工作建议
为了进一步促进法律监督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建议市人民检察院今后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增强法律监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检察院肩负着打击惩处犯罪、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和神圣使命,必须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从维护党的领导,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充分认识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充分认识进行法律监督的重要意义,增强法律监督意识,提高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国家法律全面、正确实施。
二是突出监督重点,不断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要坚持把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作为推进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载体。在全面加强法律监督的同时,重点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尤其是要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发挥好法律监督在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作用,增强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信心。要不断强化对民事审判和民事执行工作的有效监督,既要有诉必理,有案必办,又要加快办案进度,增强办案效果。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法律监督实效。要不断完善办案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不断完善与公安、法院和有关执法单位的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机制,使监督工作更加顺畅、有序、有力。特别是要针对一些容易出现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的关键环节,努力探索更为有效的监督方式和措施,增强法律监督的实效。要重视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推动法律监督标准、监督办法的不断完善,推动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不断提高。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要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加强检察人员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与业务素质。要教育和引导广大检察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规范监督的自觉性。要构建科学的绩效考证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法律监督队伍,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篇三
县十五届人大三次 会议文件之(二十八)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10年1月16日在宁蒗彝族自治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洪继伟
各位代表:
我代表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9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在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县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统一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院干警团结协作,奋勇拼搏,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令人振奋的成绩,实现了质的飞跃,为全县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1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开展平安创建活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针对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突出的问题,派干警为宁蒗一中45个班的3500多名学生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制教育讲座,强化对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上升势头。大力开展举报宣传工作,发放举报宣传单4000余份,举行举报宣传挂图展览12次;积极配合县政法委“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先后8次派出宣传车,抽调干警深入各乡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严肃查处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坚定信心、狠抓办案”的工作主题和省检察院“保持办案规模,提高办案质量,注重办案效果,重视办案效率,确保办案安全”的工作要求,发扬吃苦耐劳、连续作战的精神,查办了一批涉案数额大、社会影响大的职务犯罪大案。2009年共立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4件6人,其中大案3件5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24万元;立办渎职犯罪案件2件2人,其中大案1件1人,办案数量和办案规模取得飞跃性进展。
在查办宁蒗县发展和改革局原领导腐败串案和湖北籍供货商王某某行贿案等案件的过程中,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实行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反贪局长“三长合力”的办案制度,以最快的速度将案件侦查终结。10月20日立案侦查的赵某某等三人涉嫌挪用公款特大案件,案发后嫌疑人携款潜逃,社会反响强烈。
-3县内工程建设方和施工方签订廉政合同31份,对包括木底箐水库在内的多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开展预防咨询。一年来的预防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重视、肯定,也得到了群众的支持和社会的认可。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2009年以来,县检察院大力加强诉讼监督,不断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取得了实质性的明显效果。
正确行使立案监督职权,监督公安机关立办刑事案件1件1人,针对侦查活动中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立案监督催办函》1份。积极探索引导侦查取证的途径和方法,加强与侦查部门的联系,主动将批捕工作向前延伸,通过提前介入、参与公安讨论案件及联席会议等形式,与公安机关交换意见,发挥检察引导侦查取证的职能作用。充分履行监督职责,严格把握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做到不枉不纵,准确有效地打击犯罪。
积极推进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和量刑建议制度,列席了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对发改局原领导腐败串案提出了适用法律和量刑建议。对判三缓五的王某某行贿案提请抗诉,经市检察院支持抗诉后,被告人王某某被改判为五年有期徒刑。通过抗诉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审判活动的监督,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5进一步完善涉检信访的预警机制、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始终把解决涉检上访问题作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2009年共受理控告举报7件7人,初查1件1人;受理刑事申诉案件1件1人,办结1件1人。切实做好矛盾纠纷的调处和排查疏导,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搞好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现了两年来涉检案件“零上访”。
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继续加大财力和人力投入,组织干警对各乡镇扶贫等专项资金的运行开展预防调研,就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县委、政府提出检察建议。在县检察院的建议下,县委、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成立检查小组,先后4次对专项资金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保证了扶贫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维护了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
进一步做好扶贫挂钩联系工作,切实为挂钩点群众解决生产和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开展党员结对帮扶、领导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协调18万元解决了干海子村委会房屋修建的资金缺口,改善了村委会办公条件。
五、强化自身执法监督,保证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认真落实人大的各项决议,及时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将开展工作情况以检察简报等形式主动向政协汇报反映。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7努力先后解决了6名正科、6名副科的职级待遇,大大提高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大力推进人员招录工作,检察干警从2007年的23人扩充至现在的33人,队伍不断壮大;选派干警到先进院学习、考察,让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拓展视野,更新观念。大力支持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及专升本学历教育,2009年共有3名干警完成专升本学历教育,1名干警完成硕士研究生教育,队伍综合素质得到大幅提高;先后有10名干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检察官“断档”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经常性的检察职业道德和检察纪律教育,增强干警遵章守纪意识,2009年未发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
通过一年来全院干警的不懈努力,在2009年全市检察机关绩效考评中,宁蒗县检察院综合评分跃居全市第二,被市院党组向省院推荐为全省优秀基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被推荐记集体二等功,1名干警被推荐记二等功,3名干警荣记三等功,3个科室、43人次先后获得县委表彰。
七、强化检务保障,保证检察工作与时俱进
2010年的主要工作
2010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县委十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为宁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把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实践,准确把握检察工作规律,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实现检察工作新发展。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检察工作的人民性,使检察工作更加符合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保障民生。
二是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宁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加强对职务犯罪的法律监督,突出查办重大建设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开发中破坏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自觉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坚持司法护农,开展检务进村,加大对涉农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正确处理农村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立足检察职能,对全县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服务。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篇四
(一)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重大部署,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根据审议意见和代表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2020年11月13日,区人大常委会听取了区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工作开展情况的专题汇报,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我们扎实开展工作理清了思路、指明了方向。
(二)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邀请政协委员走进检察机关视察工作,听取批评、建议,不断改进检察工作。通过发放调查问卷、赠阅报刊杂志、举办“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进一步拓宽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渠道,增进政协委员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利用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发布各类信息3000余条,形成了集新闻宣传、检务公开、法律服务、舆情引导为一体的检察宣传和舆论引导阵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待律师来访、阅卷115人次。认真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全年拟作撤案、不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6件10人均交由人民监督员进行评议监督,让司法程序规范化、公开化。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区检察院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反渎职侵权局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该局副局长被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侦查员”,4名干警分别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部门、反渎职侵权部门侦查能手。4个集体、18名个人受到高检院、省检察院、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检察院、团市委表彰。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协民主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心系检察、关心爱护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人大代表以及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人民群众期待的要求相比,法律监督的精准度和实效性亟待加强;二是随着司法责任制和人员分类管理等司法改革工作的持续推进,有关配套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检察人员的思想观念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检察队伍专业素养、知识技能水平有待提高,特别是运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破解难题的能力有待增强。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积极努力,认真加以解决。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篇五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并请列席委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司法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一、顺应南沙改革创新形势,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保障自贸区国家战略功能的实施。落实我院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19条实施意见,争取上级机关支持,获批同意成立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深化自贸区刑事案件专业化办理,成立涉自贸区刑事案件检察组,负责知识产权、金融证券、涉港澳等刑事案件的办理。建立涉自贸区适格犯罪嫌疑人暂缓起诉制度,对涉嫌轻微刑事犯罪的14名企业管理人员暂缓起诉,并召开听证会进行监督,有效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完善自贸区检察院对接合作机制,承办全国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经验交流暨理论研讨会,促进自贸区检察院司法协作和信息通报。
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积极防控经济金融风险,依法批捕网络传销、非法集资等经济金融案件16件25人,其中批捕涉案金额人民币7亿元的林某某等人涉嫌以股权众筹方式实施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加强对科技创新的司法保护,调研高新技术产业知识产权保护需求,批捕网络交易平台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件4人。强化对各类企业的平等保护,联合区工商联建立非公有制经济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制度,召开企业预防犯罪经验交流会,为企业提供精准检察服务。
保障社会民生利益。依法惩治侵害民生民利犯罪,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0件11人,其中批捕澳大利亚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涉嫌向境外销售假药案。加强对涉法涉诉劳资纠纷的排查处置,监督某服装厂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进入刑事立案程序,派驻广船国际法律服务工作室开展劳资纠纷法律咨询活动。积极惩治涉农和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立案查处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案件4件4人,其中何某某征地拆迁xx案获评广州市十大反贪优质案件。
二、顺应平安南沙建设形势,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积极惩治多发严重暴力性犯罪,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535件694人,批准逮捕425件526人,共受理移送起诉案件765件944人,提起公诉744件918人。深入开展“飓风”专项行动,批准逮捕xx犯罪案件136件155人,批准逮捕电信诈骗、涉盗抢等犯罪案件156件210人,起诉杨某等人利用伪基站群发短信骗取财物的重大案件。
持续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创新。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探索“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积极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心理疏导、司法社工帮教、法治进校园工作,促进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我院被共青团中央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联系点”,张凌锋同志获评全国未检工作杰出贡献个人。
深化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积极向基层延伸法律监督职能,成立派驻万顷沙检察室、大岗检察室,并探索巡回办公制度。健全网络信访机制,建立官方微信、xx控告申诉平台,共受理网络信访案件6件。加强涉检信访矛盾的处置,完善诉讼与信访分离机制,落实刑事被害人国家救助制度,所办理的26件控告申诉案件、14件举报线索均依法妥善处理。
三、顺应反腐倡廉建设形势,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环境
保持查办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共立案查办医疗卫生、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执法司法等领域xx贿赂案件17件17人,渎职侵权案件6件9人,其中依法查办原大岗镇党委书记杨某涉嫌xx案,原南沙边防派出所副所长高某某涉嫌徇私枉法案。坚决立案查办xx案件13件13人,成功追逃2名xx犯罪嫌疑人。
推进查办职务犯罪的转型升级。完善信息化侦查模式,加大信息化侦查设备的投入,开展侦查信息情报大数据分析,提高侦查办案效果。完善自主化办案模式,坚持主动出击、深挖扩线,所办理的案件70%以上来源于自行发现线索或群众举报。完善规范化侦查模式,完成办案区高清视频改造,对讯问、询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我院纪检监察部门通过远程视频同步监督办案过程。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持续发力。完善明珠湾区重点建设项目“3+4”综合预防体系,联合明珠湾区开发建设单位建立共同预防职务犯罪机制,开展廉政风险监测、预防调查和制度预防。结合办案抓预防,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2份,撰写专项预防报告5份。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先后接待6000余名党员干部参观,举办各类廉政讲座20多场。加强商业贿赂风险管控,为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提供xx犯罪档案查询3200余次,并建议取消有xx记录的单位和个人投标资格。
四、顺应强化法律监督形势,营造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运行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对侦查质量问题逐案提出监督意见,定期通报刑事侦查质量分析报告,纠正违法4件,纠正漏捕6件6人,纠正漏诉30件36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立案犯罪线索14件。成立派驻金洲派出所、虎门边防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提前介入重大案件侦查。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判决确有错误的4件案件提出抗诉,其中提出抗诉的谢某某非法持有xx案获市中院改判,增加量刑十年三个月。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强化对刑事监管场所的监督,落实在押人员谈话制度,召开监管联席会议,向看守所提出消除安全隐患的检察建议4份。强化对刑事强制措施的监督,开展羁押期限监督预警,对没有羁押必要的22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强化刑罚执行监督,纠正以来财产刑尚未执行完毕案件59件,涉及总金额人民币62.7万元,对交付社区矫正的175名罪犯加强检察监督,确保刑罚的.公正执行。
加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强化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联合区法院制定《关于法检协同化解社会矛盾加强民事诉讼活动监督的意见》,有效规范监督的方式和途径。全年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4件,其中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4件,支持起诉案件30件。探索开展行政检察监督,对行政违法行为发出督促履职建议6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五、顺应司法体制改革形势,营造科学高效的司法环境
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选拔出32名员额检察官,初步实现检察人员分类管理。遵循司法规律,制定检察官职权清单、检察官办案组织设置办法等配套制度。组建独任检察官办案组和主任检察官办案组,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探索各类检察人员绩效考评机制,促进对检察人员的职业保障。严格按照省以下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的要求,积极协调落实省财政经费和地方财政经费预算,确保检务保障顺利推进。
积极推进诉讼制度改革。深化刑事速裁试点工作,完善要素填充式的审查报告和证据开示制度,所办理的250件速裁案件均在6个工作日内办结。率先在全省试水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同步推进相关理论研究、实践探索和制度构建,建立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工作区、精准量刑建议机制等配套措施,促进诉讼程序的快速流转,所办理的135件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均实现零翻供、零上诉,有效保护人权和优化司法资源配置。
深化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积极在生态环境资源、国有资产保护领域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联合区环保水务局制定《关于办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加强协作的办法》,审查公益诉讼线索14件,其中针对企业超标排放污染物、国有资产流失的4件线索,在诉前程序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并推动有关问题整治。经省检察院批准,依法对1件历史遗留的国有资产保护案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六、顺应全面从严治党形势,营造过硬队伍成长环境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举办身边先进典型事迹报告会,参加全区“学做并举奉献南沙”知识竞赛并荣获第一名,举办“南检杯”检察官与广州地区六所高校大学生辩论赛,应邀在全市检察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动摇,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谈话提醒制度,对中层以上干部开展谈话提醒46次。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检察培训工作,注重培养业务领军人才,2名干警被聘为广东检察官学院讲师,成功打造全国检察教育精品课程1门、全省检察教育精品课程2门,2名干警应邀参加广州电视台“律政开讲”节目录制。强化实战练兵,推动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发展,全年获得集体荣誉奖项5个,个人荣誉奖项26个,涌现出全省侦查监督业务标兵、业务能手等先进个人。
加强检察文化和基础建设。坚持文化育检理念,深入践行我院“崇法、惟实、融合”等核心价值理念,出台《检察人员文明礼仪规范手册》,打造“幸福南检”、“悦读馆”、“愿景墙”等检察文化载体,构建检察干警共同的精神家园。加强新媒体建设,成立新媒体办公室,上线运行官方微信,推送微信作品150期281篇,获全国检察机关新媒体微信作品奖。正义网新媒体记者团、博客网友到我院开展“走基层,话检察”新媒体基层行活动。推进智慧检察院建设,办公楼智能化管理初见雏形,电子卷宗系统投入使用,移动办公系统投入试运行。在各级机关的支持和帮助下,我院办案用房、技术用房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加强自身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925条,重要案件信息159条,发布终结性法律文书541份,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分别邀请区人大代表、工商界人士、新媒体记者到我院视察参观。积极向区人大代表通报检察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阳光检务工作,向市人大内司委报告公诉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办复区政协提案1件,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案件听证会,促进对检察权的监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取得的成绩,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改革创新措施还不够多,与自贸区发展形势不相适应。二是少数检察人员对南沙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研究不够,一定程度上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现象。三是诉讼监督职能没有充分发挥,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刑事执行监督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四是“互联网+”、大数据应用与检察工作的融合不够。五是司法责任制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并加紧解决。
,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司法改革为动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南沙加快建设广州城市副中心,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要以更强的担当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要以批复设立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为契机,推动自贸区检察院全面履行职能。突出对涉自贸区法律监督的专业化建设,对自贸区特殊司法问题开展前瞻性研究。积极防控经济金融风险,加强对科技创新、产权制度的司法保护,平等保护商事主体。探索聘请港澳籍特约检察员,推动与港澳的司法交流。
二是要以更有力的措施保障社会大局稳定。要把维护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做好检察环节的维稳工作。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配合开展“飓风2017”专项行动,强力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金融领域犯罪、“两抢一盗”和黑恶势力四类犯罪,突出整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遏制社会突出犯罪的发展势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机制,推进法治宣传进校园、进基层、进企业活动。发挥派驻镇街检察室作用,促进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
三是要以更大的力度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加大对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执法司法领域职务犯罪的惩治力度,完善智慧侦查机制,规范电子证据的收集和运用,提高信息化侦查水平。探索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风险大数据预防,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专项预防,持续对基层干部、聘用制公务人员开展廉政警示教育。
四是要以更严的要求强化诉讼监督。完善对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的监督,完善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的制度。常态化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行动。强化对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机制,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五是要以更坚实的步伐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司法责任制的落实,加快组建检察官办案组织,落实以检察官为主体的检察权运行机制。落实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完善对各类检察人员的绩效考核制度。按照扁平化、专业化的要求,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加强诉讼工作机制创新,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六是要以更高的标准加强过硬队伍和基础建设。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党纪党规为基本遵循,严格落实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制度建设、执行力建设和检察文化建设。积极培养和引进熟悉金融证券、知识产权、投资贸易、法律英语等高层次人才。加快建设智慧检务,推动大数据在司法办案和检察管理中的应用。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南沙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奋力开创南沙检察事业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篇六
人民检察院是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其工作职责包括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审查与审查起诉、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下面是本站小编为你搜集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希望你喜欢!20xx年,在市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本届人大二次会议对检察工作提出的要求和意见,将“严格规范司法”作为贯穿全年的工作重点,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一、依法强化法律监督,确保严格公正司法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依法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职能,努力为首都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从源头上严防冤错案件。逮捕是刑事诉讼中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公诉是启动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前提,一旦错捕、错诉,就会严重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甚至导致冤假错案。检察机关坚持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依靠证据,确保有罪的人依法受到惩治、无罪的人不受追究。一是严格把握逮捕条件。市检察院制定《审查逮捕办案细则》,细化审查逮捕的法定条件、办案标准、工作流程。对侦查机关提请逮捕的案件,全部当面听取犯罪嫌疑人供述,认真核实证据。对命案等重大复杂案件,派员参加现场勘验,引导侦查机关依法、规范、全面、及时收集证据。依法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侵害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破坏公共秩序和经济秩序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16086人;对证据不足、需要补充侦查的1753人,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并督促侦查机关完善证据、查清事实。二是准确把握起诉标准。针对刑诉法严格了认定犯罪的证据标准,市检察院制定《提高公诉办案质量的工作意见》、《规范不起诉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法律原则和规定,要求承办检察官必须听取犯罪嫌疑人辩解,必须核实关键证人证言,必须听取辩护人意见;对侦查取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排除非法证据55件。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对各类犯罪依法提起公诉25204人;对于司法解释调整人体损伤鉴定标准、提高盗窃和抢夺定罪数额,导致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犯罪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751人。三是着力统一司法尺度。针对利用互联网制造传播谣言、利用伪基站发送垃圾短信等新型犯罪,非法集资、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多发犯罪,证据标准、法律适用存在较大分歧的43类问题,积极协调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形成统一的证据标准,编发指导案例160余件,确保同类案件依法作出相同处理。
在诉讼中依法保障人权。检察机关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切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一是依法落实诉讼权利义务告知程序。对检察机关受理的全部案件,依法告知诉讼参与人在每一个环节的权利、义务,增加告知文书99种,完善书面、口头“双告知”制度,依法送达告知文书时坚持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详细解释,确保诉讼参与人清楚、明白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二是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更加重视律师对维护权益、保障公正的积极作用,对律师提出的无罪、罪轻、变更强制措施等意见,认真核实、记录入卷,并说明是否采纳的情况和理由。对律师查询案件、阅卷、会见当事人,全部实行网上预约、严格依法办理,全面落实与市律师协会签订的《关于保障和规范律师刑事诉讼辩护的若干规定》。三是依法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健全妇女儿童维权“绿色通道”、残疾人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机制,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权益犯罪。依法适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对罪行较轻、认罪悔罪的56名未成年人,经过考察帮教,作出不起诉决定,促使他们重新回归社会,其中9人考上了大学。北京市有4个基层检察院获得“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四是完善涉军案件办理机制。依法打击破坏国防设施、冒充军人招摇撞骗、侵害军人及军属合法权益犯罪,切实维护国防利益。
依法加大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力度。一是重点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的问题。针对侦查机关违反法定程序调查取证、收集证据达不到证明犯罪标准等突出问题,集中进行通报、提出监督意见。针对侦查机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情形,依法监督立案146件,追捕、追诉犯罪嫌疑人375人;提出书面监督意见253件,纠正侦查活动的违法情形。二是重点监督纠正不当裁判的问题。依法办理刑事上诉、抗诉案件153件,抗诉意见采纳率达到75%。针对危害食品安全案件判决没有依法加判禁止令,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仍然从事食品生产、销售的问题,依法提出抗诉、发出检察建议13件,监督审判机关改判和纠正,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切实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依法提出抗诉5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8件,采纳率达到85%。针对民事执行监督中发现的执法、司法人员利用职权制造虚假民事诉讼、骗取巨额资金的问题,以涉嫌滥用职权、民事枉法裁判和诈骗罪立案侦查5人。三是重点监督纠正刑罚执行的突出问题。对刑期未满就提前释放的罪犯,逐案审查;重点对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人员进行专项检察,17名违法保外就医的罪犯依法全部被重新收监。同时,坚决查处上述案件中涉及的司法人员受贿、渎职犯罪,立案侦查5人,保证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依法惩治腐败的重大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505人,同比上升15.3%;其中百万元以上的案件120件,占31.2%;县处级以上的国家工作人员137人,同比上升85.1%。
依法严惩重大职务犯罪。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北京检察机关承担着查办发生在驻京国家部委、国有大型企业职务犯罪的重要职责。20xx年,我们先后查办了上级交办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信访局等13个系列专案,是历史上最多的一年,目前已经立案114人,其中省部级2人、厅局级20人,涉案金额千万元以上的12人。依法审查起诉云南省原副省长沈培平受贿案等省部级职务犯罪4件。这些专案案情复杂,调查取证难度大。仅在查办一起涉案13人、受贿数千万元的专案中,抽调本市各级检察院400余人,持续数月奔赴全国20个省近百个地区,调查取证近千人,查清了全部事实,使犯罪分子依法受到惩处。
全流程规范职务犯罪侦查行为。司法没有特权,必须依法规范。全市检察机关坚持把受理线索到侦查终结的全过程,都纳入依法、规范、受监督的轨道。一是规范线索管理。实行所有线索由市检察院集中管理、统一评估、重点督办,有证据证明涉嫌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不允许初查影响举报人、被举报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对过去经初查认定不构成犯罪,但对被举报人造成不良影响的,到有关单位通报情况、消除影响。二是规范侦查活动。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面、全部、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做到凡接触犯罪嫌疑人必录、凡讯问必录、凡搜查必录;对立案侦查、逮捕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拟不起诉的,一律由上一级检察院批准;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一律实行电子台账、全流程管理,切实保障讯问合法、取证规范。三是依法开展追逃追赃,绝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对潜逃的95名职务犯罪嫌疑人逐人、逐案建立信息库,持续查明犯罪事实、赃款去向,通过网上通缉、边防控制、国际合作、敦促自首、亲情感化等多种方式,追捕、劝返21名外逃人员归案。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注重加强警示教育,与医疗卫生、工程建设等20多个单位签订预防职务犯罪共建协议,联合开展巡展,注重以案说法,引导公职人员远离“潜规则”、依法廉洁履职。各级检察院依托查办的案件,在国有企业、金融、司法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预防调查,深入分析案件背后权力寻租、资源分配不合理的制度漏洞,积极向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专项预防报告76份,其中两项报告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十佳报告。搭建行贿犯罪档案便捷查询平台,把缺乏诚信的企业挡在招投标公平竞争的门槛之外。
三、依法稳妥推进改革,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
按照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部署,市检察院研究制定《深化检察改革实施意见》、《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坚持依法推进改革,及时向市委、市人大报告改革方案、重大事项,认真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开展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在主要检察业务部门、3个基层院推行改革试点,着力解决行政化办案模式导致司法责任分散、虚化和难以落实的问题。一是突出检察官的主体地位。按照现有检察官三分之一的比例择优选任主任检察官,配备相应的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建立由主任检察官负责的专业化办案组织,保障检察官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二是形成明确的权责清单。除了法律明确规定必须由检察委员会、检察长行使的决定权外,其他权限由主任检察官依法行使,切实做到“谁办案、谁负责”。三是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建立检察机关内外部人员干预、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排除干扰、公正司法。
深化检务公开改革。坚持依法能公开的一律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检务公开机制。一是全面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建立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重要案件信息发布三大公开平台,从20xx年9月1日起,当事人及代理人可以实时在互联网上查询职务犯罪侦查、审查逮捕等14类案件的办理流程、处理结果等100多项程序性信息;对起诉书、抗诉书、刑事申诉决定书等6大类法律文书,除法律规定不公开的案件外,全部统一上网、提供公开查询;及时发布有较大影响的职务犯罪、典型案例等重要案件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维护司法公信。二是全面推广案件公开审查。对127件有较大争议和社会影响的拟作不捕、不诉决定的案件,以及刑事申诉、民事申诉、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公开听证、公开示证、公开答复,听取当事人、代理人、专家学者、社区代表的意见,强化释法说理,以公开促公正。三是全面整合便民服务平台。把接待等候、业务咨询、受理控告举报申诉等功能,统一整合到各院的检务大厅,提供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北京市有13个检察院被最高检评为“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探索优化检察职权配置。一是成立跨行政区划人民检察院。依托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成立第四分院,落实司法改革新要求,成立由资深检察官、组织人事部门、法学专家等组成的遴选委员会,从全市检察院、法院系统遴选检察官,集中办理跨区划的行政类、知识产权类、环境资源保护类、交通运输类检察案件。二是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托与市政府法制办共建的“两法衔接”工作制度、涵盖26家执法司法机关的联席会议,推动各区县逐步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及时通报、移送案件,促进依法行政。三是积极探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针对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领域危害公共利益的案件,研究论证提起公益诉讼的法律依据、诉讼程序等问题,为此项改革的落实做好准备。
改革业务管理机制。一是完善信息化办案系统。实现案件一律在网上办理,所有司法行为全程留痕,所有办案数据真实准确。对26项核心业务数据、692个办案关键节点实时公开、动态监控,并从绩效、案件、时间、人员四个维度进行分析,全面客观地反映各院、各部门、每名检察人员的司法办案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二是改革业务考评制度。取消对各级院计分考核排名,建立定期集中通报案件质量、司法办案中突出问题的制度,不允许为追求办案数量下达指标,不允许为了考核业绩弄虚作假,确保按照司法规律依法办案。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和专项督察力度,针对发现的取证不到位、证据审查不细致、文书制作不规范等19项问题,在全市检察机关通报并限期整改,督促检察人员依法、规范、文明办案。三是切实提升司法能力。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始终把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加强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利用9个月,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业务摸底考试、全员技能实训,公开通报考试结果、存在问题,在15个业务领域评选出176名业务标兵和骨干。全市检察机关有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专门人才53人。昌平院荣获“全国模范检察院”称号、西城院荣立集体一等功。坚持从严治检,始终用比监督别人更严的标准监督自己,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纪2人,确保队伍清正廉洁。
自觉接受监督。一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20xx年9月,市检察院向市人大会报告了依法规范行使检察权的情况,配合人大会组织开展专题调研30余次,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及时报告整改情况。挂账督办代表建议12件,积极将相关意见转化为深化检察改革、提升司法水平的具体措施。二是主动接受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办结政协委员提案5件,向市政协通报检察改革进展情况。探索建立检察官与律师互相评价机制。深化检察开放日制度,邀请各界群众走进检察院了解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切实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人民监督员库,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对查办职务犯罪的立案、羁押、扣押冻结涉案财物、起诉等环节的监督作用,共监督评议案件33件,保障职务犯罪侦查权依法规范行使。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离不开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各位代表、委员为深化检察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呼吁、建言献策,让我们备受鼓舞。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目前,全市检察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司法能力亟待提高。部分检察人员法治意识不够牢固、业务素质不高,办理新型复杂案件、准确认定事实证据、出庭证明犯罪等能力仍有不足,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还需加强。二是对深化改革的认识不到位、破解难题的主动性不强。各级院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务公开等改革的进展不平衡,检察管理和检察权运行机制行政化的问题亟待解决。三是司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有的检察人员执行法定程序和办案纪律不严格,办案质量和效率不高,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对于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规范司法行为、狠抓队伍建设、深化检察改革中切实加以解决。
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一届六次全会部署,遵循司法规律,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法律监督,深化检察改革,在连续两年狠抓严格规范司法的基础上,再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坚持以证据和质量为核心,防止冤错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每一个案件都严格遵循证据标准、法定程序,健全客观性证据审查、非法证据排除、证人鉴定人出庭等工作机制,确保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依法惩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犯罪,严厉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侵犯知识产权等经济犯罪,重点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等涉及民生的犯罪,切实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利,服务首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依法坚决惩治职务犯罪,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始终保持惩治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查办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犯罪,深入查办涉及民生、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加大惩治行贿犯罪的力度。严格规范职务犯罪侦查行为,健全线索受理、分流、查办、信息反馈制度,对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扣押冻结涉案财物进行专项检查,切实提高侦查法治化水平。依托查办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预防调查、年度报告等工作,提出预防对策建议,促进廉政机制建设,切实发挥预防工作对于保护和教育干部、遏制和减少犯罪的积极作用。
依法规范诉讼活动监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行政诉讼法,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明确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深化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加大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加大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和程序违法等问题。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切实加强释法说理、法制宣传等工作,促进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健全检察权运行机制。以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核心,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等改革任务,明确各类检察人员的工作职责、流程、标准,形成权责统一、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工作机制。完善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健全干预查办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检察院建设,积极探索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健全主动发布重要信息、网上公开生效文书、便捷查询程序性信息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切实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努力建设过硬队伍,全面增强司法能力。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信仰法律、坚守法治,把保障人权、程序公正等司法理念落实到每一个司法办案行为。开展新一轮检察业务实训,完善与公安、法院的岗位交流锻炼制度,切实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努力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加强案件流程管理等基层基础工作,实现从注重办案数量向注重办案质量转变,从封闭式管理向公开透明管理转变,从侧重内部监督制约向全面接受外部监督转变,确保严格依法履行检察职责。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对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零容忍,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各位代表,在充满希望和变革的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作出应有的贡献。
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 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侦查,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某些重大犯罪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 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领导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工作,对本级人民法院和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市 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或提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对全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中做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受理公民控告、申诉、检举和对贪污、贿赂犯罪的举报,办理刑事赔偿事项;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研究并提出防范对策;负责全市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中其他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组织全市检察机关的对外交流,开展有关司法协助,办理与境外的个案协查等工作。
多年以来,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高检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指导下,在市政府的支持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走在全国前列、当好“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两个表率”的目标,坚持“学习、规范、创新、提高”的新思路和“三基”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首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严格履行刑事检察职责,积极维护首都社会政治稳定;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积极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深入开展预防犯罪工作;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统一;不断深化改革,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新动力;坚持从严治检,全面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改革管理、理论研究和检察保障等方面不断取得新成效。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篇七
主要工作
一、坚持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有机结合,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围绕稳增长扩内需,着力营造法治化经济环境。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从优化发展环境、促进转型升级等角度入手,制定《为呼伦贝尔市“十三五”时期社会发展大局服务的意见》,为检察工作服务发展、融入大局提供指引和遵循。
围绕防风险促稳定,积极投身平安呼伦贝尔建设。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涉众型经济性的犯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犯罪,依法批准逮捕1545人,提起公诉3648人,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联合市公安局,金融、电信主管部门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批准逮捕电信诈骗、网络投资诈骗犯罪嫌疑人32人,坚决遏制蔓延势头。
围绕调结构促转型,聚焦“美丽发展”强化司法保障。严守生态底线,深入开展打击整治毁林毁草违法犯罪专项工作,批准逮捕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嫌疑人120人,提起公诉267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查办负有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11人,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形成强大震慑。
二、坚持惩治职务犯罪与加强同步预防有机结合,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保持反腐朽高压态势。20共查办职务犯罪100件219人,同比分别上升2%和0.9%,创历史新高。其中20万元以上的贪腐贿赂大案27件,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21件,县处级以上干部10人。
重点查办热点领域和群众关注的职务犯罪。围绕民生权益保障,持续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涉牧、脱贫攻坚等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以“五个一批”为重点,聚焦资金分配、发放管理、项目申报、审核审批等关键环节,依法查办侵害国家和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51件135人。
注重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的有机统一。严把职务犯罪初查关、立案关、侦查关和诉判关;深入推进侦查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正确处理执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的关系。
强化标本兼治,实施同步预防。建成覆盖全市的网上警示宣传教育平台。组建全区首家蒙文蒙语巡回宣讲团,为少数民族干部群众提供预防服务,受到普遍欢迎。
三、坚持强化法律监督与规范权力运行有机结合,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以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为抓手,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5件,目前已做出有罪判决32人。监督撤案104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30件。严格审查判断证据,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犯罪嫌疑人未成年等原因不批捕321人,不起诉166人。对遗漏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的,追加逮捕13人,追诉漏犯92人。
加强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1件,同比上升93.8%。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扎实开展“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与公益诉讼试点、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和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相结合,推动诉讼监督全面开展。
四、坚持司法改革与精细化管理有机结合,增强检察工作内生动力
稳步承接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圆满完成首批员额检察官选任工作;建立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两种组织形式,明确检察长、副检察长办案分工,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
严格审慎推进公益诉讼试点。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为重点,摸排公益诉讼线索45件,通过诉前程序纠正相关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职或怠于履职22件,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8件,一系列危害生态环境、影响群众健康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主动深化接受监督机制改革。制定《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精细化管理方案》,建立起与四级人大代表分级、分团、分组联络机制。
多措并举提升检察工作精细化水平。开展检察工作精细化管理活动,把精、准、细、严的要求落实到司法办案、队伍建设、机关管理和检务保障各个环节,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成果。
五、坚持提高队伍素质与巩固基层基础有机结合,大力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确保政治过硬、作风过硬。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开通运行廉政风险防控系统,以“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标准和要求狠抓队伍纪律作风,推动全面从严治检。
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和信息化建设,夯实检察工作根基。坚持市检察院主导、基层院主责的方针,完善定点联系、对口指导机制,巩固深化基层院“八化”建设成果。
以增强法律监督能力为目标,强化队伍素能建设。注重以战代训,举办全市首届公诉人与律师论辩大赛等岗位练兵、业务竞赛69次。
2017年工作重点
第一,敢于披荆斩棘,着力保障全面深化改革。更加主动地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法治建设新要求,紧紧围绕市第四次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绘就的宏伟蓝图,严守发展、生态、民生“三条底线”,用心用情用力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第二,敢于惩恶扬善,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化稳定是根本大局的认识,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强化矛盾排查和纠纷化解,积极参与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社会治理,推进平安呼伦贝尔、法治呼伦贝尔建设。
第三,敢于动真碰硬,着力营造清廉政治环境。深刻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坚决拥护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作为非试点地区,要坚持思想不乱、工作不断,毫不放松地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第四,敢于不留情面,着力加强法律监督。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持续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刑事执行、民事执行的法律监督。
第五,敢于开拓创新,着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中央四项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措施,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活动,努力在解决制约司法能力、影响司法公信力的深层次问题上取得新突破。
第六,敢于淬火锻炼,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健全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和实战练兵,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司法办案水平。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篇八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1年全市检察工作情况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思想,按照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要求,围绕三大攻坚战和苏州高质量发展大局,坚持“为民服务、为党分忧”的宗旨和争创“全省第一、全国一流”的目标,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苏州勇当“两个标杆”、建设“四个名城”、争做“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先行军排头兵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注重司法办案社会效果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认真落实***部署,全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103件281人,提起公诉36件201人,其中查办黑社会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0个。对可能涉及黑恶势力犯罪的案件规定“两个必查”,即查有无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有无“保护伞”存在,通过办案向“扫黑办”和公安机关移交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向监察机关移交“保护伞”线索。在全省率先开展对“软暴力”犯罪的调研分析,制定《审查起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工作指引》《办理“套路贷”案件指导意见》,解决司法办案中的难题。在办理全市首例、省“扫黑办”挂牌督办的常熟龚品文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中,对112本卷宗、1400余份笔录、500g电子证据进行全面审查,依法对9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姑苏区检察院在办理史宾宾等人“零口供”非法拘禁案中,对上千条手机聊天记录逐一细致审查,筛选出犯罪嫌疑人之间预谋、分工等证据,最终查明该案为恶势力集团犯罪。
坚持打击和预防并举,遏制和减少犯罪。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960人,提起公诉19157人,全市刑事检察部门员额检察官人均办案123件,办案总量和人均办案量全省第一。重点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破坏金融秩序、侵犯公民财产安全、污染环境等刑事犯罪,办理了涉案金额逾40亿的“绿能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全国首例侵入医院网站窃取并贩卖公民健康信息案、以“酒托”形式实施诈骗等重大案件。探索全类型犯罪预防工作,将原来职务犯罪预防的理念、机制、做法延伸到普通刑事犯罪预防中,加强个案、类案分析和法治宣传。市检察院制作“失去自由”和“我们的故事”系列海报,在人流密集的地铁站进行宣传;“苏州检察发布”公众号以讲故事的形式发布典型案件,把深奥的法理转化为百姓听得懂的情理;工业园区检察院针对犯罪嫌疑人利用基金会非法集资问题,发出风险提示,推动省民政部门对省属基金会开展风险隐患专项排查。
弘扬现代文明法治,彰显“司法善意”。坚持宽严相济原则,对主观恶性不大、情节较轻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1275人、不起诉1399人。市检察院出庭公诉的肖烨、马雷贩卖淫秽物品再审案件,原审两名年轻被告人向特定对象贩卖淫秽视频云盘的账号、密码并获利300余元,分别被判处8年和1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0年有期徒刑,检察机关认为,原审被告人未面向公众传播且获利较少,机械对照云盘中的视频数量判刑不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提出改判建议,法院当庭改判两人2年和3年有期徒刑。重视被害人和弱势群体利益保护,探索开发网上“司法救助智慧平台”,方便特困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开展农民工讨薪专项监督,协助讨薪2000余万元;以防欺凌、防性侵为主题,开展“晓苏校园行”法治教育活动,线上线下参与学生达11万人次。在办案中注重对社会价值观的引导,吴江区检察院结合办理“精神病母亲勒死幼儿”案撰写的《孩子,请你原谅》,引起网络热议,推动了全社会对“困境儿童”的关注。二、服务苏州高质量发展大局,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参与社会重点难点问题治理。围绕“263”行动,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起公诉447人,同比上升33%,开展了保障河长制湖长制改革专项监督。围绕“331”行动,对危害安全生产犯罪提起公诉291人,同比上升12.8%,与公安、安监等部门加强了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围绕长江经济带发展,张家港市检察院开展长江流域非法采砂和非法捕捞专项监督,常熟市检察院以检察建议推动省海洋渔业局明确长江禁渔期干流区域范围,太仓市检察院与上海宝山区检察院建立长江口环保联动协作机制。围绕“舌尖上的安全”,市检察院针对食品安全犯罪刑满释放人员违反从业禁止、“重操旧业”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市食药监局开展专项整治。围绕社会综合治理,吴江区、相城区检察院探索“检察官进网格”机制,精准开展风险研判、矛盾化解和释法说理。市检察院、吴中区检察院成功化解李寒杰等人聚众斗殴案信访风险,促使信访人理性接受法院判决结果。
履行好公益诉讼职能。为保障公益诉讼职能规范高效开展,市检察院提请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加大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力度,以解决问题为目的,把重点放在诉前程序上。全年共立案1150件,提起民事或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6件。市检察院、吴中区检察院共同办理的“废硫酸污染大运河”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判处被告赔偿环境修复费用3200余万元;张家港市检察院向该市国土局发出一份补征土地出让金的检察建议,并协助国土局通过诉讼追回国有土地出让金1036万元;工业园区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推动解决了旷日持久的日兴花园小区4400平方米违章搭建治理难题;姑苏区检察院与苏州日报报业集团成立“公益守护联盟”,对南园包子食品安全、非机动车停放违规收费等民生问题开展检察调查。市检察院“全国首创公益诉讼新机制”,在全省130多个参评项目中,以排名第三的成绩入选“全省首批优秀法治实事项目”。
加强民营经济和知识产权保护。市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开展保护民营企业司法理念“大学习、大反思、大讨论”活动。常熟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企案件中,25家民营企业负责某知名轮胎品牌在***80%的销售网络,该院在对其中20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通过检察建议、预防教育等形式帮助企业堵漏建制,维持了该轮胎品牌的销售网络,同时也保住了一批民营企业。市检察院、昆山市检察院在办理虚开发票系列案件中,对处于从属地位、被动实施共同犯罪的民营企业依法作出从宽处理,该案入选最高检涉民营企业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并被央视《焦点访谈》报道。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室”挂牌成立,虎丘区检察院“学林工作室”成为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工作品牌。按照最高检部署,开展办理销售假冒“阳澄湖”大闸蟹案件检察公益诉讼专项工作,与行政机关联合开展调查和整治行动,市检察院对一起网络销售假冒“阳澄湖”大闸蟹案件作出民事公益诉讼立案决定,相城区检察院对一起加工销售死蟹产品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以法律手段保护“阳澄湖”大闸蟹品牌。
三、聚焦法律监督主业,体现检察作为和双赢共赢
增强刑事诉讼监督实效。坚持双赢共赢理念,发挥监督的过滤把关纠错作用,构建监督与被监督的良性关系。全年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60人,监督撤案84件,纠正漏捕45人,追诉漏犯48人,追诉漏罪175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29件,对认为应当再审的刑事案件发出检察建议29件。在全国重大法治事件“于海明正当防卫案”中,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共同研究案件定性,当公安机关发布撤案通告后,通过《检方发布》及时发声支持,并且发布四点分析意见,阐述该案构成正当防卫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该案对于鼓励人民群众与黑恶势力作斗争起到了积极作用,入选“全国十大法律监督案例”和最高检关于“正当防卫权”的指导性案例;市检察院在办理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件时,发现一名罪行严重、社会危险性极大的犯罪嫌疑人,因身患重病存在“羁押难”问题,影响法院判决,通过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公安机关采取有效解决措施,保证了案件的顺利判决。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工作。依法监督刑罚执行活动,对判处实刑但未交付执行的督促收监43人,审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212件,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提请不当74件。吴江区检察院在审查颜金花暂予监外执行案中,发现其故意以连续生育逃避收监执行,督促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将其收监。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昆山市检察院针对1名社区服刑人员救火行为,向该市司法局发出减刑审查提醒,并通过同步监督,认定其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法院作出减刑裁定,开创了全省社区服刑人员成功获得减刑的先例。开展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强制医疗专项监督,在市委政法委协调下,加快推进广济医院强制医疗项目建设,获评苏州市“关爱民生法治行”优秀项目。去年,全市有5个驻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检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张家港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再次被评为“全国示范检察室”。
完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职能。全年共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597件,其中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12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1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2件,法院已改判37件;发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99件,法院采纳195件。注重监督的社会效果,结合办案做好释法说理和息诉罢访工作,维护生效判决权威和已经稳定了的社会关系。关注民间借贷、金融借款、担保、破产清算等虚假诉讼“高发区”,加强对虚假诉讼案件的监督。办理的金融借款领域虚假担保民事监督系列案件,涉案金额达6000余万元,经法院再审后全部予以改判。为配合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全市检察机关对恶意逃避债务、情节严重的失信人,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提起公诉14人,对“老赖”形成震慑力。围绕行政强制拆迁、社会保障等领域,办理生效行政判决裁定申诉案件32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2件,向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1件,并妥善做好当事人息诉服判工作,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化解信访风险。
四、深化各项改革,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
推进检察改革落地落实。按照上级检察机关部署,完成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和“捕诉一体”改革。吴中区、工业园区检察院“捕诉一体”模式,成为最高检向全国人大专题调研组推荐的调研样本。加强监察体制改革后的监检衔接,共受理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34件,已起诉19件,对***交办的河北省政协原副***艾文礼受贿案依法提起公诉。迅速贯彻落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以最快速度实现新法要求与司法实践的有效对接。大力推进检察信息化,深化政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三期建设,苏州智慧检务成果在***政法委全国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座谈会上作了重点展示,市检察院被国家电子政务理事会评为“互联网+智慧检务”先进单位,刑事案件单轨制办案模式被评为“苏州市中心城市科学发展创新奖”。
提升检察队伍政治素养和专业素养。专门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工作会议,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建立“融党建暖检情争先锋”机关党建平台,举行“季度之星”评选和宣讲,举办纪念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朗诵会,评选“突出贡献奖”和“十大青年精英人才”,市检察院机关党委、吴江区检察院党总支荣获全市“机关事业先锋党组织”。夯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接受最高检巡视组下沉式巡视,对基层检察院和市检察院部门开展政治巡察,完善独创的“两问一督”(问勤、问绩、督促检查)工作方式,确保法律监督者自身过硬。加强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举行业务培训“小课堂”活动245期,开设法界名人、网络精英授课的“说道”节目12期。鼓励干警勤思多写,检察干警代表应邀参加了第***全国检察理论研究年会、《检察官法(修订草案)》专家研讨会、***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论坛等高端学术活动。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委员建议和提案;全市两级检察院向人大政协报告工作32次,召开代表委员座谈会86次;“检察开放日”中,邀请468名代表委员和群众走进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对刑事诉讼监督工作的专题审议意见,促进相关工作深入开展。完善全国首创的人民评议员制度,为修改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的新的人民监督员制度提供了实践样本。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的“一站式”检察服务。深化检律交流,开展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担任实习检察官助理试点工作,开发“苏州检察服务中心”小程序,方便律师查询、预约和提交辩护意见。加强新媒体和检务公开工作,举办各类新闻发布会26次,公开法律文书13700份、案件程序性信息22911条,市检察院在***检务透明度指数调查中名列全国第四,新媒体作品获“全国检察新媒体作品20强”。
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改革创新、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关于民营经济保护、公益诉讼、大吨位泥浆垃圾倾倒、“阳澄湖”大闸蟹产业保护等报告,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推动了相关工作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共有252个集体、652人次获各级表彰奖励,吴江区检察院荣获全国检察机关“双先”表彰集体一等功,姑苏区检察院获评“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市检察院王勇同志当选“cctv2021年度十大法治人物”,系全国检察机关及江苏地区的唯一入选者。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发展进步,是市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全市检察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为:在服务保障苏州高质量发展和法治苏州建设中,检察机关的手段和举措还不够多,地位、作用、影响力和贡献度还不够突出;侦防转隶和检察职能调整后,一些检察人员在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上还未完全适应;法律监督的力度和效果与社会要求、群众期盼还有差距;社会公众对公益诉讼的知晓度还不够高,检察建议刚性不足,公益诉讼的社会效果没有充分显现等。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并努力解决。
2021年全市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思想,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新的时代坐标,按照***、省委、上级检察机关和市委十二届七次***部署,坚持服从服务大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向社会提供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为推动苏州高质量发展走在最前列做出更大的检察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更深入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检察机关政治担当。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抓紧抓好。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参与对涉赌、涉黄、涉毒、套路贷、网络、专业市场黑恶势力犯罪的集中打击专项行动。把“破网打伞”作为主攻方向,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注重严审细查,完善深挖彻查机制,主动查找并移送“保护伞”线索。在办案中坚持依法严惩、从严从快,同时重视办案质量,不迁就凑数。深入分析黑恶势力犯罪涉及的新领域、采取的新手段、出现的新规律,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进和完善社会治理。
二是更努力地履行检察职能,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方面,关注涉众、涉企和涉金融风险,保持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积极融入网格化治理体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打造检察版“枫桥经验”。防治污染方面,强化生态检察工作,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生态环保司法协作机制,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职能,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脱贫攻坚方面,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脱贫衔接,体现司法人文关怀。
三是更积极地展现检察作为,改进办案和监督理念。继续探索全类型犯罪预防,努力压降刑事犯罪发生率。注重法律监督工作的全面发展,与监督对象形成良性互动。落实民营经济平等保护,准确界定罪与非罪界限,提升民营企业信心和财富安全感。建立院外专家制度,邀请学者、律师、代表委员提供专业咨询,借助“外脑”推动检察工作。围绕党委政府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在共同解决问题中实现双赢多赢共赢。适应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规定,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速裁、律师值班等制度要求。
四是更扎实地推进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塑造优良作风形象。持之以恒抓好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发挥党建的引领动员凝聚作用。针对检察改革对办案工作带来的新变化,通过“小课堂”、出庭实训等促进检察官办案能力的适应和提升。根据上级部署,开展市检察院内设机构和“捕诉一体”改革。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和大数据对办案方式进行变革探索。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放松,确保检察权规范行使和检察队伍清正廉洁。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提升公正司法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为人民群众守护公平正义和平安幸福,为党和政府各项中心工作保驾护航,是检察机关坚定不渝的目标和追求。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人大会议的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当好公共利益的代表,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努力创造无愧于***的检察业绩,为建设更加繁荣美好的苏州而不懈奋斗!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1.“软暴力”(报告第2页第2行)。犯罪嫌疑人通过威胁、恐吓、滋扰等手段,使被害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从而达到犯罪目的。小额金融公司从业人员的“软暴力”讨债是此类黑恶案件的主要表现形式,一般采取语言恐吓、电话辱骂、跟踪围堵、堆放垃圾等方式持续性地对被害人的工作和生活进行滋扰。
2.“套路贷”(报告第2页第4行)。犯罪嫌疑人制造出民间借贷假象,以“小额借贷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资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再通过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全部借款假象,从而单方面认定被害人违约,该形式还交织诈骗、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抢劫等犯罪手段。
3.公益诉讼(报告第4页第8行)。由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对造成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损害或者有损害危险的违法行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在13个省份开展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2021年6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作出《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4.捕诉一体(报告第7页第14行)。由同一办案组或检察官全过程负责同一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出庭公诉、抗诉、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工作,以及办理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等。
5.人民评议员制度(报告第8页第21行)。为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办案的广度和深度,苏州检察机关在2015年以来探索的社会评议员制度基础上,在全国率先推出的一项新制度,作为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补充,由人民评议员对普通刑事案件进行监督和评议。
6.12309检察服务中心(报告第8页第22行)。检察机关整合服务群众功能统一对外的综合服务平台,包括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两部分,其中实体大厅是集控告申诉、案件管理、检务公开、检察宣传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大厅,此外还专门设立了律师阅卷室、涉案财物保管室、电子卷宗制作室、公开审查室等功能场所。
7.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报告第10页第8行)。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提出要借鉴“产品整体概念理论”,从检察“输出”的角度思考检察工作。具体而言,***,为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检察机关要主动适应、跟上变革,向社会、为人民、给国家提供创新、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8.认罪认罚从宽(报告第11页第12行)。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犯罪嫌疑人,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依法建议法院从轻处罚。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篇九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镇安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一是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全年批准逮捕72件98人,不批准逮捕15件29人。提起公诉111件154人,不起诉11件20人,批捕起诉准确率达100%。快捕快诉了“410”危险物品肇事案、“1124”故意杀人案等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办理的熊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为61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17万余元,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积极宣传发动群众,营造扫黑除恶氛围。对涉黑涉恶案件,坚持从重、从快、从严的方针不动摇,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受理提请批捕涉黑涉恶罪名类案件16件25人,以涉恶案件起诉1件1人。三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年受理来电来信来访46件次,均依法办理。注重社会矛盾化解,关注弱势群体,对4名因案致困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4万元。积极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向教育主管部门发检察建议9份。深入学校开展了“健康人生绿色无毒”“青春路上与法同行”等主题活动7场次,组织学生旁听涉恶案件庭审及宣判等普法活动2场次,为法治镇安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深入开展公益诉讼,满足人民群众法治新需求。充分发挥“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代表”新职能,强化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司法保护。一是着眼保护生态环境。积极配合秦岭地区违规建筑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了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和旬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河湿地生态环境两项专项监督活动,立案27件,向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25份,督促清理垃圾30余吨、复平河道35公里、补种苗木1万余株、停产整顿污染企业1家。办理了我县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追究非法狩猎者刑事责任的同时,追偿公益损害赔偿金8940元。二是着眼保障食药安全。“疫苗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介入监督,实地调查核实,发出检察建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规范疫苗接种流程。9月起,按照高检院统一部署,开展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重点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水源地保护、网络餐饮监管开展检察监督,办理诉前监督案件39件,促使相关部门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活动。三是着眼守护耕地等公共资源。立案调查侵占土地、非法采石采砂、盗伐滥伐林木等环境资源案件20件,向行政执法部门发检察建议17份,督促恢复耕地37.97亩、林地14.24亩,督促行政处罚200余万元;旬河沿线私人非法采砂作业全部关停,拆除、撤离洗砂、采砂设备31套、违建生产生活用房28处60间,非法占用的河滩地、护岸地基本恢复。精准施策强产业,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举全院之力抓紧抓实。选派作风硬、懂产业的干警组成驻村工作队,不折不扣地落实县委“六条铁律”,组织干警深入包扶的1个深度贫困村和包联的4个贫困村,扎实开展精准帮扶工作,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提升群众对扶贫政策的知晓率和认可度。在包扶村先后建成4大产业基地,引进龙头企业4个,成立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6个,修复、拓宽产业路30余公里;单位和干警捐款10万余元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开办爱心超市、帮助贫困学生;联系省检察院爱心人士与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为孤寡老人、留守学生送去慰问品,得到群众好评。
二、聚焦监督主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立案和侦查监督。完善对侦查活动以及捕后撤销案件、变更强制措施等延伸监督工作机制,加大对逮捕起诉必要性和漏罪、漏犯以及从轻、减轻情节的审查力度,确保不枉不纵。全年依法监督立案6件11人,监督撤案8件8人,纠正漏捕10人,追诉漏罪12起、漏犯17人,向侦查机关发纠正违法通知书46份。
强化审判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方面,充分发挥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作用,加大检察环节审查把关力度,坚持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并重,综合运用纠正违法、提起抗诉、检察建议、量刑建议等方式开展监督,提出抗诉1件,书面纠正审判违法4件次。民事行政审判监督以维护司法公正和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坚持依法监督与息诉罢访并重,审判监督与执行监督并重,办理监督案件5件,发检察建议3份。
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坚持提前预警、到期催办、定期通报等纠防超期羁押长效机制,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3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件。对看守所开展安全监督检查23次,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份、检察建议4份,切实维护了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和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对全县15个镇办73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专项检查30次,向司法行政部门和审判机关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检察建议9份。在两个镇办设立了派驻检察室,为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进行探索。
三、稳步推进检察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
顺应检察体制改革,推进“12309”转型升级。调整职能定位,落实纪法衔接,清理转隶后积案6件8人,起诉3件5人,不起诉3件3人。将原“12309”职务犯罪举报中心,升级改造为“12309”检察服务中心,整合了检察服务、检务公开、接受监督等功能,使其成为集控告申诉、司法救助、法律咨询等事项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践行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的高效便民服务理念。
落实刑事诉讼改革,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在省、市检察院部署“捕诉一体”改革后,我院积极响应,制定了“捕诉一体”工作实施方案和办案规程,明确了办案组织,细化了办案流程。目前,所受理的批捕、起诉案件均按照“捕诉一体”模式进行审查。坚持宽严相济,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行简繁分流,积极适用刑事速裁程序。案件办结周期缩短了25%,办案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
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成检察官择优选升、检察辅助人员职务序列转换和书记员聘任工作。按照“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模式,组建12个办案组,院领导在内的员额检察官全部到一线办案,12名员额检察官办理案件411件,3名院领导直接办理67件,占办案总数的16.3%,落实了“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
四、坚持思想政治引领,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以政治建设为统揽,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方向。一是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教育引导干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全体干警学习63次,党组成员讲党课8次。二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报请批准成立了党总支,下设5个党支部,加强了党的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扎实开展“讲政治,敢担当,改作风”专题教育活动。三是以学促建,以建促学。以机关党建为载体,以巩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成果为抓手,以学习践行***************思想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察大讲堂”等系列活动,积极创建检察文化品牌。
以能力建设为重点,提升检察队伍专业素养。一是坚持学习培训强素质。全年共计选派30余人次参加业务培训和业务竞赛,3名干警分别获得“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能手”“全市检察机关首届未成年人检察业务能手”“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标兵”荣誉称号。多途径、多形式组织干警学习新修订法律法规,派遣干部赴兄弟县院学习交流经验,全面提高干警法学理论素养和检察实务技能。二是培养年轻干警挑重担。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注重队伍传承,发挥人才领军作用,重点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警担任部门负责人,平均年龄35岁,青年人才优势逐步显现。
以检务公开为导向,不断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一是强化案件信息公开。坚持“依法、全面、及时、规范、便民”原则,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年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4条,公开生效法律文书102份,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60条。二是加强检察宣传。积极适应“互联网+检察”的新形势需要,通过“两微一端”推送各类检察信息152条,编发检察情况15期,在各类媒体发表检察信息171篇、理论调研文章57篇。
五、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县委十八届五次***精神,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做到司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共赢。及时向县委汇报检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依靠党的领导破解难题、推动工作、谋求发展。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点工作、重要部署,对人大决议、交办事项认真落实,及时回复。走访联络人大代表76次,征求意见建议69条,全部进行梳理,件件予以落实。去年7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听取了我院1名班子成员履职报告。12月份,邀请人大代表开展了“走进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活动,向代表汇报了检察改革新进展,听取意见和建议。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检察工作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保证了检察权的健康运行。
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以主动、坦诚、开放的姿态敞开大门,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群众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
各位代表,2021年我院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2013—2021年度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8名干警受到省市以上表彰奖励,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我们也深切感受到,工作中还存在很多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检察职能发挥不够充分,业务工作还有短板,工作成效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二是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健全办案组织、完善绩效考核,以及整合检察资源、发挥整体效能方面还要加大探索力度;三是检察工作借助“外脑”不够,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水平不高,“智慧检务”建设有待继续推进;四是队伍能力不足,人员结构不合理问题突出,50岁以上员额检察官占比较大。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2021年主要任务
2021年,我院将以***************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各项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目标,推动检察职能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镇安追赶超越,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要坚持更高站位,服务发展大局。自觉服从全面依法治国站位,紧扣全县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中体现检察担当。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打击和保障职能,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稳定、和谐的良好发展环境。进一步深化服务“三大攻坚战”,按时保质保量脱贫摘帽。同时,找准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着力点和发力点,为镇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二要坚持更实举措,推进平安建设。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参与清除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等腐败问题治理,建立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快捕快诉。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依法保障和关注弱势群体权益,强化检察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新作为,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要坚持更大力度,强化法律监督。积极适应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带来的新变化新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善监督为目标,破解监督难点,突出监督重点,特别要加大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名誉等公益保护的监督力度,全面发挥检察机关在法治建设、维护公平正义中的职能作用。
四要坚持更全发展,推动“四大检察”。立足“捕诉一体”和专业化建设,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做优刑事检察。在提升民事监督的质量效果和精准度上下功夫,提高检察建议的刚性和公信力,做强民事检察。以典型性、引领性行政诉讼案件监督为重点,做实行政检察。组织开展好公益诉讼专项活动,聚焦重点领域,加大办案力度,力争办出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做好公益诉讼。
五要坚持更严标准,加强自身建设。继续巩固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成果,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实施政治立检、素能兴检、作风强检、规范建检,着力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为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提供有力保证。
各位代表,***召唤新作为,新担当不负新使命。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乘势前进、接续奋斗,努力谱写检察工作新篇章,为镇安经济社会追赶超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检察答卷迎接新***成立70周年!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篇十
各位代表:
工作回顾
2013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富裕、和谐、美丽蒲城建设,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坚持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两抢一盗”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财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54人,提起公诉259人,其中起诉放火、爆炸、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抢劫、盗窃等犯罪嫌疑人116人;注重打击欺行霸市、暴力讨债、操纵“黄赌毒”等黑恶势力犯罪以及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起诉26人。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在法治和公平正义的前提下化解社会矛盾。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老年犯中一些犯罪情节轻微的人员依法从宽处理。构建处理涉检信访一体化工作格局,注重法理情结合,依法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件,妥善化解涉检信访积案8件。建立执法办案风险预警、处置、防范工作机制,防止因自身执法不当引发和激化矛盾。加强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环节的释法说理,对正确裁判、裁定认真做好息诉工作。
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坚持以监督促管理,依法查处、监督纠正社会管理领域的违法犯罪问题,注重结合办案发现管理漏洞,就社会治安形势、粮食直补、家电下乡、移民资金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对策建议,促进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协助加强对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强化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配合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管理工作。
二、坚持依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着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以全市检察机关统一部署开展查办职务犯罪“清风行动”为载体,集中力量查办了一批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15件、重特大渎职侵权案件3件;加强初查工作,强化侦、捕、诉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逮捕职务犯罪嫌疑人报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决定等制度,努力做到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规范和安全的有机统一。深入贯彻中央、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的要求,建立重大复杂案件专案调查等机制,坚决惩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
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坚持惩防并举,更加注重预防,推进预防职务犯罪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法制化。结合办案剖析发案原因,向发案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预防检察建议6件。在蒲白矿务局建成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主题公园,在县地税局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开展预防宣传、警示教育10余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县直机关600干部参加预防职务犯罪培训,收到良好效果。提供行贿犯罪档案全国联网查询65次,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完善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机制,实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受到县委、县人大主要领导肯定。
三、坚持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着力保障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依法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立案等问题,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件、监督撤案6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8件次。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4件,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6件次。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的同步监督,开展保外就医专项检察,依法监督纠正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人次,防止罪犯逃避刑罚执行。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打击“牢头狱霸”、清查事故隐患等专项工作,完善纠防超期羁押、被监管人员死亡介入调查等机制,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6件次,维护正常监管秩序和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四、坚持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建设,着力提升执法公信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系列讲话,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统筹安排好各种学习活动,务求学习效果,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作风建设年”、“当好标杆,向我看齐”讲做评等活动,进一步树立队伍的政治信念、宗旨意识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查摆和整改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检察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以全国检察系统统一业务应用软件运行为契机,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对业务骨干进行分类管理、重点培养,开展各类专项培训和考核9场52人次。积极推进检察人才素质提升优才工程和青年检察官育才工程,制定了《年轻检察干警列席检察委员会制度》、《加速年轻干警培养教育“184”工作计划》等。精心组织相关部门、全体检察人员参加高检院“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2013年版)网络培训”,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高检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并结合实际,从严治检,建立了《检察干警八小时廉洁自律承诺书》、《警车管理使用规定》等制度,开展专项督察9次,发出《检务督查通报》18次,着力解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庸、懒、散、奢”等突出问题,实现了对检察干警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预控目标,检察队伍呈现出了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五、坚持改革创新,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创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院成效显著。以创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为载体,打造“廉政文化特色院”为目标,融汇地域优秀传统廉政文化特色,紧贴检察工作实际和干警思想状况,突出检察机关特点,积极搭建载体平台,最大限度地发挥检察机关廉政文化的感染力、辐射力和影响力,有效推动了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创建“廉政文化建设示范院”经验先后被高检院、省、市检察院转发推广,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伟发对此作了重要批示。
侦查活动监督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在全省首家成立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与公安机关联合制定了《关于在侦查监督工作中贯彻新刑诉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联合开展对全县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专项巡回执法监督检查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拓展了侦查监督新途径,加强了侦查监督力度,提高了侦查监督能力,促进了基层公安派出所规范、统一、公正执法,《蒲城县院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工作成效明显》被省院转发推广。
“数字检察”目标初步实现。顺应新技术变革,认真贯彻高检院《“十二五”时期科技强检规划纲要》,分别从执法管理机制创新、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公诉、监所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预防职务犯罪、检察技术、检察队伍建设等十项重点检察工作入手,电子检务工程全面、深入实施,我院两份信息化经验先后被省院、市院转发推广。
各位代表,在过去一年工作中,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必须接受监督的观念,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强化法律监督、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并根据审议意见整改加强,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加强与代表、委员的经常性联系,开通短信联络平台,定期发送“向人民报告”、“检察资讯”等信息,及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建议、批评和意见。去年9月,主动邀请县人大组成人员、人大代表视察三年来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得到县人大的充分肯定。
过去一年来我县检察工作的成绩,是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蒲城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我县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的履行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少数检察人员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能力还不够强;二是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有的检察人员办理复杂案件、化解社会矛盾能力不够强;三是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仍然存在,损害执法公信力;四是基层基础建设的力度还需加大等,对此,我们将通过自身努力和争取各方支持,认真加以解决。
年工作安排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篇十一
市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4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强化三项重点工作,狠抓检察队伍自身建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取得了新的进展,为维护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建设“平安菜乡”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积极投入“平安菜乡”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市检察院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平安菜乡”的决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市的持续稳定做出了用心、积极的努力。
——积极参加“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充分发挥批准逮捕和提起公诉职能,在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快捕快诉,保持了“严打”的高压态势。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案件344件509人,起诉409件606人,其中批捕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嫌疑人259人,起诉315人。坚持把办案质量作为执法工作的生命线,对批捕、起诉等各项办案工作实行流程管理,逐步完善自我防错纠错工作机制,实现了当年起诉案件无一起无罪判决的目标。
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建立健全建设“平安菜乡”、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102件,其中,来信58件,来访37件,来电7件,逐一进行了调查落实,对37件来访给予了当场答复,对署名举报给予了明确答复,确实做到了件件有回音;积极推行了“公开听证、公开答询制度”,按照统一要求,设立了听证室,对申诉案件、有争议的案件及部分上访的案件实行公开听证;不断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接访首办责任制;深入开展了变人民群众上访为检察机关主动下访活动,及时掌握社会上的敏感问题和焦点问题,采取相应措施,把各种上访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时刻以维护大局为重,积极参加市委统一部署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和涉法涉诉等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完成了各项维护稳定的工作任务。积极参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集中整治突出治安问题,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有关单位物资管理、治安防范、财务监督等方面存在的漏洞,提出检察建议48份,有效遏制和减少了犯罪的发生。
——高度重视涉法上访处理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按照上级部署,集中开展了解决上访老户、清理控告申诉积案工作,把近两年来的举报线索作了拉网式清理,对管辖内的涉法上访案件,积极构建以预防控制、信息传输、快速反应处置、协调配合等为内容的处理涉法上访长效机制,逐案落实了定领导、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包处理的“四定一包”责任制。以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反映检察机关自身执法问题、上访有理的,以公正执法、执法为民的诚意,勇于纠正错误,共依法返还上访人合法财产3万元;对上访有一定道理,但要求超出法律政策界限的,既公正合理地解决问题,又耐心细致地讲清法律政策,靠过细工作息诉罢访;对无理缠访缠诉的,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和当事人亲属参加,公开案件事实和处理程序、处理结果及处理依据,消除误解,化解矛盾。共受理涉法信访案件153件,均依法妥善解决处理。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促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一年来,市检察院坚定不移地把查办职务犯罪作为服务经济建设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紧紧围绕“平安菜乡”建设,突出重点,集中查办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容易激化社会矛盾、引发上访、阻碍发展、影响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全年共立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7件24人,立案人数比去年增加了8人;立查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4件7人,立案人数比去年增加5人。一是突出查办有震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全年共立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大案13件20人,占立查人数的83%;深入开展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立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搜查犯罪案件4件7人,全部是特大案件,依法维护了公民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强化措施,确保办案质量,依法、文明、安全办案。办案中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慎重初查,严把事实证据关,积极搞好内部侦诉协同,实行程序跟踪,加大外部与法院的协调力度,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办案质量,增强办案效果。所立案件已全部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法院已作有罪判决28人,侦结率和有罪判决率为100%。查处的潍坊市地税局海化分局负责人于建军贪污受贿案,一审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0年。同时,认真贯彻执行高检院和省、市院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办案行为和办案程序,严格依法、文明办案,完善安全防范机制,没有发生犯罪嫌疑人自杀、逃跑等安全事故。坚持把办案质量作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生命线,不断强化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人权保障意识。制定了案件管理细则,实行了办案流程化管理;落实办案的质量责任制,明确各办案环节的任务、期限和责任;完善以质量为核心的案件考评体系,加强对办案质量的监控;加大指导工作力度,实行大要案分级管理和备案审查制度,形成了抓办案质量的合力。起诉率同比上升,不起诉率、撤案率同比下降,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有了新的提高。
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努力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认真贯彻“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正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查办案件,该打击的坚决依法打击,切实做到有罪必纠,进一步增强了用打击犯罪震慑犯罪的作用;正确处理打击犯罪与促进发展、惩治腐败与保护干事创业、履行职责与服务大局的关系,不断端正执法思想,更新执法观念,强化服务措施,做到凡是有利于寿光经济发展的,凡是有利于增加寿光财政收入的,凡是有利于提高寿光人民生活水平的,凡是有利于寿光社会稳定的,坚决依法予以保护,按照宪法和全市人民的意志行使好检察权。今年查办的13件大案有 件发生在企业,占立案总数的 %,对这些企业都依法给予了保护,并帮助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在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按照打防并举的指导思想,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了以系统预防、专项预防、个案预防为体系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减少和降低犯罪机率。在金融、税务、建设、交通等行业系统84个单位开展了系统预防工作,在81个重大建设项目中开展了“工程
合同
、廉政协议”同签,“工程优质、干部优秀”同创专项预防活动,节约资金800余万元,工程合格率达100%,实现了无职务犯罪和工程优质的目标;针对查办的21起职务犯罪案件,分析发案原因,举一反三,有的放矢地提出检察建议34份,帮助发案单位堵漏建制,强化管理,消除犯罪隐患和不安定因素,取得了“查办一起案件、治理一个单位、维护一方平安”的综合效果。三、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公平正义
坚持把诉讼监督作为促进司法公正的有效手段,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积极开展对刑事诉讼各个环节的监督,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依法保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以开展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为契机,对执法不严、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依法予以纠正,共监督立案23件27人,提起公诉15件17人,已有10件11人作了有罪判决。以防止漏罪、漏犯为重点,严把关口,对应当批捕、起诉而未提请批捕和移送起诉的,依法追捕15人,追诉45人,追加漏罪35条,追捕、追诉的漏犯有罪判决率为100%。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实事求是、不枉不纵的原则,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适用法律关,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不批捕35人、不起诉2人。本着维权、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对情节显著轻微且认真悔罪的名未成年人,在跟踪帮教、考察措施到位的情况下,依法对其做出了不起诉处理决定,给了他们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二是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立案审查民事(行政)裁判申诉案件21件,提请、建议提请抗诉18件,市院采纳15件。积极探索通过个案检察建议督促启动再审程序的工作,从而减少了办案环节,节约司法资源,增强监督效果,共发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其中,建议提请抗诉的生力八达(保定)啤酒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诉潍坊市糖酒茶副食品公司购销啤酒纠纷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十佳”民行案件。
三是以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和“双加强,双保障”活动为重点,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共对2002年以来减刑的3人、暂予监外执行5人、保外就医1人进行了逐人逐案检查,针对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和纠正意见13条。进一步加强羁押期限监督,完善监所检察网络化管理和动态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我市看守所保持了连续19年无超期羁押。监所检察工作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被授予首批“国家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荣誉称号,成为寿光检察工作的执法品牌。
四是加强对检察机关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认真贯彻检察机关内部执法办案监督办法,落实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一案三卡”、案件回访等制度,加强对办案活动的内部监督制约。同时,认真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聘任了5位人民监督员,通过规范程序将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的逮捕、撤案、不起诉等三个重要环节直接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已有2起自侦案件进入监督程序,其中拟作不起诉的1件1人,不服逮捕的1件1人,经人民监督员独立评议和表决,均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四、深入开展深化主题教育活动,检察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市检察院紧紧围绕公正执法这一核心,以深化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为关键,以提高执法水平为着眼点,以开展岗位练兵和评选“十佳检察干警”为主要措施,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坚持以领导班子建设为关键,狠抓检察队伍建设。突出抓了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严格自律,做出廉洁从检的承诺,并自觉践行,为干警做出了表率。加大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了班子的内部监督;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进一步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近年来,随着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力度不断加大,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持续下降,但我们不懈地坚持从严治检方针,教育、管理、监督并重,对检察人员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不管涉及到谁,都一查到底,严肃处理,坚决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
立足于提高执法水平,加大对检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着力抓了任职培训和岗位练兵,分批进行了系统的素能培训,完成了续职资格培训。组织开展公诉、侦查监督、书记员等业务竞赛,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实施人才强检计划,选拔并培训检查业务骨干、技术专家和管理等各类人才培养对象人。继续加强学历教育,使检察人员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到%,比上年提高了个百分点;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达人,检察人员的整体素能提升,文化知识结构有所改善。
——深化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按照“重在深化,务求落实,突出重点,解决问题,整体推进”的教育活动思路,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继续深入查找执法观念、执法作风和执法行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坚持把理论武装贯穿教育活动的始终,树立了“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坚持认真查摆问题,完善机制,通过开展不起诉案件专项复查、职务犯罪案件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和集中纠正违法插手经济纠纷清理工作,进一步加大自身执法执纪力度;坚持把深化教育活动与争创省先进检察院、开展岗位大练兵和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干警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开展学习活动,提高了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以创新队伍管理和工作运行机制为主要内容,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坚持把规范化建设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手段,立足健全制度规范,着眼建立长效机制,引导规范化建设向检察业务和队伍管理深层次延伸,做到执法作风规范、执法活动规范、办案程序规范、干警行为规范和机关事务管理规范,初步形成了队伍管理和工作运行的良性机制。
强化职业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公开选任名主诉、主办检察官,公正选拔名检察复合型人才和专门人才,一批优秀检察官脱颖而出,担当重任。“争创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者型检察官”活动日益丰富,培训投入不断加大,激励措施全面落实,检察人员的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针对检察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开展多个专项活动,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对8项主要检察业务制定了办案规程,细化岗位责任,明确目标要求,强化责任追究。在全面复查2003年度不起诉案件的基础上,制定并落实不起诉案件上管一级等措施,提高案件质量。认真开展纠正违法插手经济纠纷工作,对苗头性问题及早警示,防微杜渐;出台“十个严禁”硬性规定,促进清廉从检。对2001年以来所有自侦案件扣押、冻结款物认真清理,同时完善赃款赃物管理规定,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一年来,市委和市人大从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对检察工作给予了有力的领导和支持,市领导多次视察指导检察工作,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办案。我们在检察工作中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原则,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市委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坚决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竭尽全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和是政府的支持,经费和物质保障等实际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视频、音频、数据”三网合一的检察专线网顺利建成,检察工作的智能化、现代化水平有了较大提高。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指导工作,认真办理人大、政协的议案与提案,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共征得意见和建议30余条,其中关于加强法律监督、职能宣传、预防犯罪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宝贵意见,对促进检察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2004年,我市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市人民检察院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检察院”,多名干警和多项业务工作受到上级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加强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体干警“虚心做人,用心做事”、奋力拼搏的结果。在这里,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多年来一直关心、支持检察事业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法律监督工作离职责要求还有距离;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还不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检察改革和管理中一些影响工作发展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检察宣传力度不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们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检察工作科技含量不够高,办案现代化手段仍需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做好2005年的检察工作
2005年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一年,检察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及本次大会决议,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
先进性教育
活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执法观,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加强检务保障,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推动检察工作深入发展,为使我市检察工作全面达到全省领先、全国一流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一是进一步提高把握大局、服务中心的能力。强化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站在全局看检察找准定位,立足检察想全局用心服务,把党委的部署、群众的意愿与职责要求有机统一起来,把检察工作与党的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惩治犯罪、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努力为全市加快发展,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公正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要积极投身“平安菜乡”创建活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积极投身到创建“平安菜乡”的活动中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推进“和谐寿光”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维护诚信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全面落实检察环节的社会治安综治措施,高度重视、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三要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重点查办干扰、阻碍“繁荣、文明、和谐新寿光”建设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坚决查办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贪赃枉法、滥用职权犯罪,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创业环境。加强对办案工作的流程管理和质量控制,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继续推动预防工作社会化、专业化、法制化进程,努力提高预防工作的水平。
四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全面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和民事审判、行政诉讼监督,坚决纠正诉讼活动中存在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注意发现、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腐败案件,有效维护法律的统一和尊严。
五要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能力。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树立正确的执法观。强化领导干部的自律和监督,细化队伍建设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措施。围绕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改善和优化检察队伍的素质结构。改进和加强检察管理工作,建立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检察机关管理水平和执法水平的全面提高。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争创先进检察院为载体,以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为目标,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决心在市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积极地争取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牢记全市人民的期望和重托,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努力工作,为建设“平安菜乡”,实现“争创全国40强”的目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200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