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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法学法笔记篇一
通过这次教师法制教育培训学习,我受益匪浅,使我坚定了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学生的信念。
在教师法制教育学习过程中,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注重职业道德真正做到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我从事了几十年的教育工作,但关于教育法律法规这方面的知识,我自己认为还是需要进一步学习提高。经过这段时间的学习,我获益良多,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关于教师基本修养与师德。谈到修养与师德,其实每一个职业都要求具备一定的职业修养与道德。但是对于教师这个职业而言,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作为一名教师,一言一行都是学生眼中的榜样和标准。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是很高的,所以必须具备良好的修养与师德,这一点非常重要关爱和尊重学生,以学生为本,是现代教育的根本要求,是师德建设的核心内涵,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每位教师应在教书育人,完成崇高使命的愉悦中升华道德,积极做高尚师德的践行者。
三、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尤为重要。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屡增不减,是法制观念淡薄的结果,作为人民教师帮助学生了解一些法律常识是必要的。青少年正处于青春期时,生理和心理正在走向成熟但又未完全成熟,心理上充满着独立性、依赖性、自觉性、反抗性的矛盾,起伏比较大、易冲动、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做事情欠缺考虑;而且他们的人生阅历浅,社会环境却又非常复杂,社会上对青少年诱惑的东西太多,对青少年学生的成长也发生着重要的影响。如一些非主流文化,网络上负面消极的东西,虚拟的网络世界,扭曲的价值观等。遵纪守法的道理人人都懂,法制教育更要潜移默化地从青少年身边的事件起,从他们身边的事做起,通过科学全面的法制教育增强有青少年的国家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和守法用法的意识,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和谐、向上的法制环境。当然、法制教育不仅要向青少年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让他们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力武器。法制教育应传达这样一个信息:法律就在身边,我们学习、生活的学校、家庭、社会有一个强大的法律保护网,时时刻刻规范着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调整着各种社会关系,只有自觉遵纪守法,才能健康顺利的成长,并有一个良性发展。
今后我一定要用法律知识来武装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教师。让我们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使自己的教育对象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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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法学法笔记篇二
《教师法》第三条明确指出:“教师是履行教育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因此,每个教师都应但认识到自己辛勤劳动的价值和伟大的社会意义,努力做到自尊、自爱、自强,增强对自己职业的光荣感和责任感。
二、教师享有哪些权利?
《教师法》第七条规定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享有六项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三、教师应履行哪些义务?
《教师法》第八条规定了教师要履行的六项业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四、《教师法》对教师的资格制度有何规定?
《教师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并且还规定了获各教师资格的条件是:“中国公民凡遵守刑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法规定的心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由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五、《教师法》对教师的待遇有哪些重要规定?
教师待遇是大家最敏感、最关心的问题,提高教师待遇是《教师法》的重要内容。为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真正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使之成为社会所尊重的职业,除了精神上鼓励之外,还必须从提高教师的物质待遇做起,这是推动全社会真正形成尊师重教的需要,也是使广大教师安心于教书育人的需要。目前教师队伍急需解决的问题,主要是经济待遇偏低,而工作任务又极期繁重,这严重影响了教师的生计,极大地挫伤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从而造成教师队伍严重不稳。基于此,《教师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解决教师住房困难也是教师法的重要内容。《教师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城市教师住房的建设、租赁、出售实行优先、优惠。”“县、乡两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农村中小学教师解决住房提供方便。”
《教师法》对教师的医疗制度进行规定:“教师的医疗同当地国家公务员享受同等待遇;定期对教师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因地制宜安排教师进行休养。医疗机构应当对当地教师的医疗提供方便。“各级政府要下大力解决中小学教师就医难、报销难的问题,建立定期对教师检查身体的制度,对教师看病、住院、转诊等提供方便。
六、侵害教师合法权益,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教师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教师违反《教师法》,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教师要自觉遵守教师法,如有违反《教师法》规定下列行为的,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学教育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如果情节严重,违背了教师的职责,已成了教师的败类,承担法律责任是必然的。
《教师法》的内容很丰富,通过认真学习,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履行自己的应尽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把自己的一切贡献给这一光荣事业。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法》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教师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对教师的权利、义务、任用、考核、培训和待遇等方面作了全面的规定,是我国教师队伍建设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根本保障。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但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
为提高教师对《教师法》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校组织了全体老师再一起学习了《教师法》。通过此次学习,老师们较为准确地理解了《教师法》的精神实质,明确了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改变了“教师不学教师法,难免迷途象牙塔,受害不知为哪般,困扰不知错在哪”的现状,有利于我们增进守法护法的意识,树立依法维权的观念,自觉落实依法治教的行为。不少老师表示,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一定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教师法学法笔记篇三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通过学习教师法,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在教学工作中,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首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师德师规,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
其次,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再次,“为人师表”成为新时期师风师德建设的重点和基础,教师要重视教育法规的学习,具有依法执教意识,以及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辨识力,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追求人格完美,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有更高的人文目标,还要注意提高自己的思想修养。
第四,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教师法学法笔记篇四
通过学习《教师法》,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
教师的`人格力量来自于学术水平与道德情操的完善统一,不仅要在自己讲授的课程中学识渊博,循循善诱,更要通过言传身教,通过榜样,无言的力量教给孩子做人的道理,使学生树立坚定的信念和远大理想。在学生的眼中,教师具有无可怀疑的威信,教师是一切美好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都通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传道"是三大任务中的首要。告诉学生科学道路和人生道路的曲折,要培养百折不挠的克服困难的坚强意志。老师应该努力学习做这种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教育。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学生对老师的尊敬之言。对于老师则不可以"家长"自居,应该与学生平等相待,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爱学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与他们平等相处,用自己的信任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一个好老师会将学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己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那么如何用爱心去打开学生心灵的窗户?首先就要了解他们。了解学生的爱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个性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只有了解了每个学生的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才能引导他们成为有个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人。苏霍姆休斯基说得好,不了解学生,不了解他的智力发展,他的思维、兴趣、爱好、才能,就谈不上教育。
为了实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做好:
第一,要从开始严格要求自己。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一名教师,要一身正气,要突出"为人师表",就是要追求"以德立身"。
第二,坚持学习与实践。教师的基本职能是"传道、授业、解惑",因此,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要学识渊博,品德高尚,还要富有教学经验。而要做到这些要求,就应该做到坚持学习与实践。要进一步学习新知识,不断增强业务水平。
第三,要爱教育事业。只有"热爱教育事业",才能体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的真谛;只有热忱的爱每个孩子,让他们的全部素质都得到提高,才能为教育事业做出贡献。
第四,热爱每一个孩子,不只教给孩子知识,还要教会他做人,还要关爱他,时时刻刻让他感觉到集体的温暖。让每个孩子都能在这个集体中茁壮、健康的成长。
教师法学法笔记篇五
最近学校连续的几次事件引起了全校师生的警觉,到底教师的责任和义务是什么?在法律上,教师有哪些合法权益,该如何获得维护?教师该如何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教师在学校管理中充当一个什么角色?班主任的责任是什么?任课老师如何自己的主人翁意识?诸如此类的等等,都是我在学习《教师法》和《宪法》之前的疑惑。就在当下,当我们面对突如其来的事件心存疑惑的时候,学校适时的组织全校自学《教师法》和《宪法》,谈谈自己学完之后的感想体会。以下是我个人一些粗见: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对这条感触颇深,本来以为对学生的管理监督只有学校的管理层和班主任才有责任义务,其实不然,每一个老师对此都有责任和义务。教师面向的是全体学生,要对每一个人负责,不管是优生还是差生。学生的性格种类是多种多样的,恰当的引导和适时的纠错会影响学生的一生。对学生采取因材施教,分层管理能更有效的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人无完人,处于未成年中的学生在校期间难免会犯下一些过错,就更需要教师及时恰当的处理或抵制。就我们教师自身而言,不断的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是必要的。时代在进步,学生的生活环境一代代的也在发生变化,作为和学生打交道的我们就没有理由用固有的思想和方法去应对这个变化的群体。我们必然要随时更新自己的理念,多接触社会,了解更多的时事提高自己的认知能力,对自己的教学方法也要进行适时的调整以适应变化中的群体。正应了“活到老,学到老”,这句老话。试问对这个社会稍有贡献的人群,几乎没有一个不是把学习作为毕生的一个必修课。所以年轻的我需要学习的还有很多。
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学习完教师法和宪法之后,让我更明确了,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家长放心,学校领导信任,社会认可。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在传授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教师法学法笔记篇六
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我们作为新时代的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然而许多教师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于无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尤其是教师法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时候,教师的教育教学是凭职业道德、凭良心。学校是培养教育下一代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主要阵地,保护少年儿童成长是教育工作者的神圣职责。教师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要偏爱一部分人,歧视另一部分人。对于优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深入了解情况,具体分析原因、满腔热情地做好他们的思想转化工作。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
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新义务教育法》颁布后,我校教师在学校领导的组织下,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和交流,对如何才能强化师德,树立教育新风,每一位教师都有了自己更深刻的体会。《新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仅靠着自己从教以来点点滴滴找出了工作中的不足和以往教学中留下的遗憾 ,终于明确: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
教师法学法笔记篇七
当今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21世纪更是一个法制完善的世纪,学法、懂法、守法是每一个公民的必修课程。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将无法正常的运行,我们的生活秩序将是一团糟。
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深入的开展,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并自觉自愿地运用法律。
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不论是琐碎的小事还是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作,心中必须有杆“秤”,以此来衡量和指导自己的工作,而法律法规就是那杆“秤”。在工作的各个环节中,我们要自觉遵守,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否则就会失去平衡,失去立场,甚至犯下错误。不要忽略自己平时的一些小的不良习惯,要知道一个小小的细节也可能酿成日后的违法行为。
所以,学法用法,我们要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自我做起,时刻牢记法律就在我身边。当你要过马路的时候,一定要走人行横道线,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要铭记在心,也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许在某一瞬间你就违反了法律法规,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能充分体现一个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修养。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学法能知法,知法就能自觉地守法,有效地运用法,进而再去要求他人,形成全社会人人都来学法用法,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那么,我们的社会环境和社会秩序就会越来越好,人民群众就能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学法用法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难,需要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和很强的法律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学习也是这样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学习需要点滴的积累,学习是种子,积累是阳光和雨水,只有不断积累才能有收获的果实。教师队伍积极地学法用法、宣传法律、法规,对整个社会引领作用也显而易见,如对规范社会秩序、培育公民品格、促进文化建设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然而,在实际工作生活中,要充分认识到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要摆上重要的位置,使得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基本处于“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境况。学法是用法的前提。因此,我们应进一步完善形式、充实内容、健全机制、强化培训、严肃考核,确保在学法环节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知法、学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守法、用法则是我们应尽的责任,依法行政、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更是我们不懈的追求。我坚信,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就会离理想的目标越来越近。
我作为一名教师,学好法律、用好法律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尤其是学好、用好《教师法》、《教育法》等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xx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其中第八条有关教师应当履行义务的规定使我深感重任在肩。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教师职业的特点是教书育人,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员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员。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员,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员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限度的激发学员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员维护学员的合法权利,做学员的良师益友,使学员在电大这个大家庭中提高自身素质。
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宣传法律,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
总之,通过学习,我对教育法律、法规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识,进一步增强了依法履责的观念。相信在今后的具体教育工作中我们全校教职工会更好地坚持做到依法执教,使电大成为依法治校的典范。
教师法学法笔记篇八
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通过对《教师法》的学习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
1.为人师表,言传身教
教师的人格力量来自于学术水平与道德情操的完善统一,不仅要在自己讲授的课程中学识渊博,循循善诱,更要通过言传身教,通过榜样,无言的力量教给学生做人的道理,使学生树立坚定的信念和远大理想。在学生的眼中,教师具有无可怀疑的威信,教师是一切美好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对每一个现象的态度,都通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2.将做人的教育隅于教学中
唐代文学家韩愈在《师说》中给教师这职业下的定义是:“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就是说“传道”是三大任务中的首要。告诉学生科学道路和人生道路的曲折,要培养百折不挠的克服困难的坚强意志。老师应该努力学习做这种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教育。
3.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学生对老师的尊敬之言。对于老师则不可以“家长”自居,应该与学生平等相待,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爱学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与他们平等相处,用自己的信任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一个好老师会将学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己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
4.视学生为己出,处处关爱学生
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热爱一个学生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则无异于毁坏一个学生。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如果说教师的人格力量是一种无穷的榜样力量,那么教师的爱心是成功教师的原动力。那么如何爱心去打开学生心灵的窗户?首先就要了解他们。了解学生的爱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个性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只有了解了每个学生的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才能引导他们成为有个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人。教育是人类学,是对人类灵魂的引导和塑造。苏霍姆休斯基说得好,不了解学生,不了解他的智力发展,他的思维、兴趣、爱好、才能,就谈不上教育。学生也往往是最相信老师的,我就像关心自己孩子一样关心我们的学生。
我平时对我自己要求很严格,但是听了他们的报告以后,感觉我自己对我自己要求太低了。我决心从现在起我要高标准要求自己,不断学习,不断反思。为了实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做好:
第一,要从开始严格要求自己。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我作为一名教师,就要一身正气,就是要突出“为人师表”,就是要追求“以德立身”。
第二,我要坚持学习与实践。我们教师的基本职能就是“传道、授业、解惑”。因此,我作为一名教师,首先要学识渊博,品德高尚,还要富有教学经验。而要做到这些要求,救应该做到坚持学习与实践。处在跨世纪的今天,我们教师要认真学习邓理论,要刻苦学习教育科学的理论,要进一步学习新知识,不断增强业务水平。
第三,要爱教育事业。只有“热爱教育事业”,才能体现“为人师表,以德立身”的真谛;只有热忱的爱每个学生,让他们的全部素质都得到提高,才能为教育事业做出贡献,我要坚贞不移的热爱教育事业。
第四,热爱每一个学生,我要热爱我的每一个学生,我觉得教师不只是教给学生知识,还要教会他做人,还要关爱他,时时刻刻让他感觉到集体的温暖。让每个学生都能在这个集体中茁壮、健康的成长,这就是我的目标,也是我的责任。
教师法学法笔记篇九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仍,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四、《教师法》对教师的资格制度有何规定?
教师法学法笔记篇十
目前,经过对《教师法》的学习,又一次让我倍受鼓舞,再次感受到教师职业的神圣和教师职业的荣耀。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仅更新了自我对法律知识的认识,并且清楚的了解到自我的法律地位,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职责和义务,《教师法》不仅仅帮忙教师得到自我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仅有学好《教师法》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我的权利。
但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可是每当教师的合法权益被侵害时,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我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是知法、守法还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
为提高对《教师法》的认识,树立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明白自我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我的合法权益。我校教师学习了《教师法》。经过学习《教师法》我认为要很好地履行教师的义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本事、业务水平,(华考本站)严格执行师德规范,有高度的事业心、职责心、爱岗敬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师生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尊重每一个学生的人格,努力发现和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在优秀品质,坚持做到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为人师表,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追求人格完美,重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个性魅力,提高自我的思想觉悟。教师要严格要求自我,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以身作则,洁身自好,以德服人,以身立教,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明确了自我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我们增进守法_的意识,树立依法_的观念,自觉落实依法治教的行为。
在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必须要以《教师法》为依据,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资料,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_是重要的基本职责经过学习《教师法》,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用《教师法》来规范和鞭策自我,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教师法学法笔记篇十一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学习让我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认识到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我的认识。
一、为人师表,言传身教。教师的人格力量来自于学术水平与道德情操的完善统一,不仅要在自己讲授的课程中学识渊博,循循善诱,更要通过言传身教,通过榜样,无言的力量教给学生做人的道理,使学生树立坚定的信念和远大理想。在学生的眼中,教师具有无可怀疑的威信,教师是一切美好的替身和可效仿的榜样,教师的一言一行,对每一个现象的态度,都通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对学生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
二、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学生对老师的尊敬之言。对于老师则不可以“家长”自居,应该与学生平等相待,虚心向学生学习,做到教学相长。爱学生就要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与他们平等相处,用自己的信任与关切激发他们的求知欲和创造欲。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主导,学生是主体,教与学,互为关联,互为依存。“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一个好老师会将学生放在平等地位,信任他们,尊重他们,视他们为自己的朋友和共同探求真理的伙伴。
三、视学生为己出,处处关爱学生。没有爱就没有教育。热爱一个学生等于塑造一个学生,而厌弃一个学生则无异于毁坏一个学生。学生正处于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刻,在成长的道路上,难免会遇到各种困扰和问题,需要我们去帮忙引导。如果说教师的人格力量是一种无穷的榜样力量,那么教师的爱心是成功教师的原动力。那么如何爱心去打开学生心灵的窗户?首先就要了解他们。了解学生的爱好和才能,了解他们的个性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只有了解了每个学生的特点,了解他们的精神世界,才能引导他们成为有个性、有志向、有智慧的完整的人。教育是人类学,是对人类灵魂的引导和塑造。
四、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知识修养。新形势下新的理论知识层出不穷,业务知识学习不能仅停留在学过、看过、听过即可,如果钻研不深不透,特别是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做得不到位,就会对工作产生不可预知的影响。我们应该时刻记住,只有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加强业务进修,才能满足新时期对教师要求的“从经验型向知识型研究型的转变”,才能更好地做好服务于教育教学这项本职工作。
该做到坚持学习与实践。要刻苦学习教育科学的理论,要进一步学习新知识,不断增强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