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合同优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欢。
房地产居间合同定立的目标篇一
委托人乙(买入、承租方):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房地产交易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委托人甲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号_________室共_________套,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权证或租赁凭证编号_________,其他情况_________。
委托人乙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项:
1.主要委托事项:_________;
2.其他委托事项:_________。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项:
1.主要委托事项:_________;
2.其他委托事项:_________。
(一)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项,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金;(任选一种)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三)居间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按照下列约定退还佣金: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项、其他事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项、其他事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乙。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_________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
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_________项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____份。
委托人甲(盖章):_________委托人乙(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居间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房地产居间合同定立的目标篇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_________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_________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六条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__
居间方:(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融资居间合同
房地产工程居间合同
房地产买卖居间合同模板
房地产融资居间合同样本
房地产居间合同定立的目标篇三
第一条:委托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该房屋出租为止。
第二条:委托居间中介出租之房地产。
第三条:委托条件
第四条:服务报酬
1.约定服务报酬按月租金的35%一次性计。
2.乙方完成甲方委托之居间中介出租行为时,即甲方与乙方介绍之承租方签订房地产租赁
3.服务报酬支付时间:于签订房地产租赁合同时支付。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应依本合同第三条所委托之月租金的35%支付服务报酬
1.委托期限满后六个月内,甲方与乙方所曾介绍的承租方完成出租,或利用乙方提供的信
2.委托期间内,承租方愿以甲方委托条件承租,而甲方反悔不愿以委托条件与乙方介绍的
第六条:乙方义务
1.随时依据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业务进展情况。
2.乙方应积极努力通过市场流通渠道尽快寻找承租人,早日完成甲方委托之交易。
3.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中介出租服务所作市场调查、广告企划、租赁交涉、咨询服务、差旅
第七条: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对委托出租之房地产有出租的权力,并可随时配合交屋,否则,由此给承
2、租赁完成时,甲方应依法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手续。
3、在租赁期间所发生之税费,甲方应按国家规定自行交纳。
第八条:甲方于乙方依本合同完成居间中介时,甲方应依乙方通知,与乙方所介绍之承租人另行订立房地产租赁合同,否则,视甲方违约。
第九条:甲方(或代理人)无权出租所委托的'房地产或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不实,致使本合同无效或无法履行,则甲方及/或代理人应依本合同第三条所委托房地产之月租金35%支付乙方作为赔偿,若同时造成承租方损失,亦应赔偿。本条款不因本合同的无效而失效,即便合同无效,本条款仍独立适用于甲方(或甲方代理人)、乙方。
第十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依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令及原则公平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系经双方同意协定,协商一致达成。经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产生法律效力。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第十二条:特别约定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居间合同定立的目标篇四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土地的转让。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_________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_________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房地产居间合同定立的目标篇五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条委托期限
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费用与佣金
(一)看房费
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
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____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_____________元,可看房_________________次。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三)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看房费、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八条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违约责任
(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
(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居间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托人(章):居间人(章):
住所:住所: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签约代表: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地点:
房地产交易居间合同模板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住所地: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融资居间相关事宜,达成本协议,并保证认真遵守及充分履行。
第一条甲方声明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甲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二条乙方声明
1、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或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乙方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文件、资质、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三条委托事项
甲方欲为项目的建设及开发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目标为人民币元。为了顺利实施此计划,现委托乙方:
在委托期限内,乙方为甲方介绍引进符合其融资条件的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目标投资人”),为甲方与目标投资人进行斡旋和谈判,并协助促成甲方与目标投资人签定投资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第四条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超过以上期限没有完成融资目标或者仍需要融资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协议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协议委托期限延长。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积极配合乙方,为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2、根据乙方的要求及谈判进展的需要,及时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信息及融资条件等,以便于乙方为甲方物色合适的投资人。
3、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取的目标投资人的信息(属于公共领域的信息除外)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而使用。
4、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意向投资人或目标投资人进行私下交易。
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汇报居间进展,并全程派员参与和目标投资人及其股东进行斡旋和谈判。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通过在各行业的丰富网络及资源,为甲方物色目标投资人,按照甲方提出的条件与目标投资人充分沟通,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目标投资人达成合作协议。
2、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资料已经事先核实;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3、对甲方及目标投资人提供的文件资料、商业秘密等秘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的具体内容向第三方泄露;也并不得将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获取的对方任何信息向本协议居间业务直接相关人员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或非因履行本协议之目的而使用。
4、依照甲方要求完成居间任务,可要求甲方依据协议约定支付佣金。
第七条委托事项的终止
“终止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协议第三条所列全部委托融资事项后终止双方合作。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甲方与合作方未签定协议或合同等确定融资关系的文件,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八条佣金与费用
1、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乙方完成融资事项的,甲方按照每一次投资人的投资款额的%向乙方支付佣金。
甲方同意如果与目标投资人签署确定融资交易的协议或其他相同性质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出资协议、投资协议、融资协议等),则视为乙方居间服务成功;甲方应在确定融资的协议签订的当日将佣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但委托期限到期时,融资居间服务事项正在进行的除外,双方应当就此合理延长委托期限。
2、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擅自解除的,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2、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守约方可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守约方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可要求违约方承担实际损失。
3、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甲方与目标投资人私下签约的,乙方仍有权要求取得约定的佣金,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佣金的%计算。
4、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可依据佣金%的标准收取违约金。
第十条权利义务的转让
除协议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协议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的转让,均属无效。
第十一条协议生效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协议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协议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特别约定
1、就本协议而言,如果签订投资协议的一方系乙方引进的目标投资人的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朋,以及上述主体所控制的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关联公司,而另一方面为甲方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亲朋,以及上述主体所控制的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关联公司,则该本融资交易协议视同为甲方与目标投资人签订,甲方承诺将知会乙方有关交易的进展细节并按照本协议向乙方支付佣金。
2、甲方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日内与乙方介绍的意向投资人或目标投资人进行私下交易,否则视同为乙方的居间服务成功,甲方承诺将知会乙方有关交易的进展细节并按照本协议向乙方支付佣金。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协议签署页)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日期: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日期:年月日
房地产居间合同定立的目标篇六
委托人乙(买入、承租方):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房地产交易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委托人甲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号_________室共_________套,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权证或租赁凭证编号_________,其他情况_________。
委托人乙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项:
1.主要委托事项:_________;
2.其他委托事项:_________。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项:
1.主要委托事项:_________;
2.其他委托事项:_________。
(一)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项,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二)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项,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三)居间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按照下列约定退还佣金: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项、其他事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项、其他事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乙。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_________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_________项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_____份。
委托人甲(盖章):_________委托人乙(盖章):_________
居间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房地产居间合同定立的目标篇七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房地产居间合同定立的目标篇八
委托方:惠东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促进甲方在中国境内开发的商品房(包括预售房和现房,下同)的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自愿、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房地产居间活动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房地产居间活动,即由乙方负责招揽购买甲方开发的位于 ,项目名: 的房屋客户并促成甲方与乙方招揽的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其附件、附录等相关合同文件(下统称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实现甲方售出商品房的目的。
第二条 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视合作效果再决定是否续约。
第三条 佣金计提方式
1、乙方成功促成甲方销售一宗商品房的确认
1.1 乙方负责组织其招揽的客户以旅游看楼团(下简称“看楼团”)的形式到甲方项目参观,并促成客户在参观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与甲方成功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则视为乙方成功促成甲方销售一宗商品房,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1.4客户参观项目完毕后,由甲方现场接待客户的销售顾问打印《“碧桂园组团转介客户确认单》(详见合同附件二,下简称“客户确认单”)并加盖甲方销售中心专用章后,将客户确认单乙方联交给乙方工作人员,作为乙方佣金计提的凭证。
上述预约手续以及客户推荐单的传递均必须在甲方项目营业时间(9:00am-6:00pm)内进行。
1.2 按照上述流程确认为乙方组织招揽的客户与其他人联名购买甲方项目商品房的,联名购房人亦认定为首次来访客户的,则该商品房属于乙方成功销售的商品房,甲方须按照本合同约定计提佣金给乙方。
1.3 在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房地产居间活动期间,若出现乙方推介的客户置换房屋情况的,则此部分房屋在发生上述行为的当月按照置换后的单位合同总价对佣金进行多退少补。
1.4 在双方结清款项前,若因客户自身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且甲方收取了客户违约金的,则甲方无须按照本条款第2.1项的约定支付佣金给乙方,而是按照每套单位5000元的佣金标准支付佣金给乙方,如甲方已按照本条款第2.1项约定支付佣金的,则甲方可在上述行为发生的当月须发放的佣金中扣除。或其他尚未结算的款项中扣除已结算的佣金;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的,则甲方仍须按照本条款第2.1项的约定支付佣金给乙方。
2、乙方成功促成甲方销售一宗商品房的佣金计算
2.1 佣金计算标准
乙方成功促成甲方销售 套以下商品房的,则甲方按照该商品房合同总价 % ( )计提佣金给乙方;销售 套- 套商品房的按 %( )计提佣金给乙方;销售 套以上商品房的按 % 计提佣金给乙方。
2.2 佣金支付方式甲方在乙方成功销售商品房,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按付款方式结算佣金。银行按揭:银行审批通过后付佣金的50%,银行放款后结清另50%款项;一次性付款:签约并支付首期款后付佣金的50%,全部楼款到账后结清另50%款项。
2.3 佣金结算方式
2.3.1佣金按月结算,乙方当月促成的商品房交易总额及应计提的佣金在次月 日前提供给甲方确认。甲方须在 日内将签章确认的结算单交回给乙方。
2.3.2 乙方在收回结算单 个工作日内开具合法等额有效的中介服务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 日内将佣金划转至乙方账号。乙方账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名称:
账户名称:
账户号码:
第四条 居间费用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不管乙方是否成功推介客户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达到甲方售出商品房的目的,乙方进行居间活动所支付的所有居间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仅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五条 甲方、乙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1 保证其销售的商品房符合法定的销(预)售条件,否则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2 委托期间,应向乙方提供其销售商品房的相关详细资料(包括楼书、折页、户型图、价单、购房须知等)以及房屋建设及销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包括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
1.3 负责与乙方招揽的客户签订《认购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
1.4 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1.5 若甲方更新所售商品房的相关资料,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
1.6 若甲方举办促销、优惠活动,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乙方,并保证甲方在销售中心公布的促销额度、优惠政策与提供给乙方的保持一致。
1.7 甲方应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该项目必要的专业培训,培训可通过书面、电话、现场等方式进行。
1.8甲方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户透露甲乙双方的合作内容,应避免一切有可能损害乙方利益的事宜。
1.9 甲方指派营销经理作为项目统筹人,负责甲、乙双方对接工作及进行有关本项目事宜。
2、乙方义务
2.1保证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居间活动的资质条件并具有签订本合同的民事主体资格,否则,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2 应忠实、勤勉地进行居间活动。
2.3 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表、付款方式等相关销售资料执行,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对客户做出任何有关商品房价格优惠的承诺或输出。
2.4 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项目及房屋资料向客户介绍甲方项目,不得向客户隐瞒与商品房交易有关的重要事实或作虚假宣传。
2.5 应严格按照甲方委托事项和权限从事居间活动,不得向购房者做出任何超越甲方委托代理权限的书面或口头承诺。
2.6 不得采取有损甲方商业利益、信誉和形象的行为,不得与其招揽的客户或其他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2.7 若甲方与客户在签订、履行《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等相关合同文件过程中发生争议和纠纷,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处理。
2.8 不得擅自向客户收取未经甲方同意的包括佣金在内的任何费用。
2.9 在代理销售过程中,乙方销售人员应注重职业道德,注意个人形象,自觉维护甲方的市场声誉,坚持文明销售,礼貌待客。
2.10 在居间活动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争议或造成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害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组织看房团参观过程中发生的客户人身和财产损害),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
2.11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因履行本合同而获得的客户资料用于其他任何商业或非商业用途。
2.12 在甲方项目红线周围直径1公里之内以及甲方在非项目现场设置的外展点直径1公里之内,乙方及其销售人员不得故意招揽客户;若乙方出现违反述规定的行为5次的,则甲方有权即时责令乙方停止继续代理本项目,并有权终止本合同;因乙方违反上述义务所成功销售的商品房,甲方不予以计提佣金,已经结算佣金的,则在乙方应发未发的佣金或其他尚未结算的款项中扣除。
2.13 乙方不得采取向客户现金返利及其它任何变相返利的方式招揽客户。
第六条 保密事项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终止后,任何一方知悉的另一方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合同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须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商品房销售的法律文件和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13款的,甲方有权同时要求乙方承担以下责任:
3.1 对于乙方违反义务所成功销售的商品房不予以计提佣金;已经结算佣金的,则在乙方应发未发的佣金或其他尚未结算的款项中扣除。
3.2 甲方有权即时责令乙方停止继续本项目的居间活动,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3.3 乙方须承担每项每次1万元的违约金,同时乙方还须承担由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以及给甲方带来的名誉损失,上述违约金以及赔偿首先从甲方应付未付的佣金中进行扣除,不足部分,乙方须另行支付。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1、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终止合作关系,但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对方,甲乙双方的合作关系于一方发出终止的书面通知之日起的第11天终止,提出终止的一方无需因终止合作关系而向对方承担责任。
2、甲乙双方的委托居间活动因委托期限届满终止的,则因双方委托居间关系而产生的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双方仍应按合同继续履行。
3、本合同因委托期限届满终止和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终止的,甲乙双方须在终止之日起10日内结清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佣金、违约金),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终止之日10日内归还与甲方项目所有文件以及资料。
第九条 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遭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天内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扩大损失的责任。
第十一条 法律适用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释义
除非另有解释,在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指来访客户在乙方组织前往甲方项目参观前,从未自行或由其他指客户根据与甲方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支付《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应缴纳的税费。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执 两 份,乙方执 两 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或授权签约人):
房地产居间合同定立的目标篇九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顾问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土地的转让。
第二条居间方义务
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项目业主,并及时沟通情况。
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项目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
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托方与项目业主方签订合资或转让合同。
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的审批工作,促成项目成功签约。
第三条委托方义务
委托方承诺一旦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资或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第四条居间服务费
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
委托方与投资方签订的针对本项目整体合资或转让合同总金额(不论何种形式)的(居间方开具正式合法发票)。
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
委托方与项目业主签订合资或项目转让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包括定金),居间费按该合同签订的具体价格和付款进度同比例支付。
第五条诚信原则
1.如果委托方与投资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投资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
2.如果委托方以相关企业或在_________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土地项目的业主单位)签订本合同标的物的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_________天(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本项目业主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本项目业主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4.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项目业主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
5.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30%的赔偿。
第六条合同成立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
第七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本协议共贰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盖章):____________ 居间方:(盖章):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房地产居间合同定立的目标篇十
房地产居间合同委托人甲(出售、出租方)
居 间 方
委托人乙(买入、承租方)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乙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房地产交易 ____________(买卖/租赁)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二手房居间
合同范本
。第二条(提供居间房地产的座落与情况)
委托人甲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弄__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共___________套,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_平方米,权属为____________ ,权证或租赁凭证编号_______________, 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乙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委托事项)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项(共____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其他委托事项: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项:(共____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1、
2、
其他委托事项:
1、
2、
3、
第四条(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退赔)
(一)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甲委托的事项,委托人甲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二)居间方已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委托人乙委托的事项,委托人乙按照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支付佣金;(任选一种)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__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方。
(三)居间方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按照下列约定退还佣金: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____________%,具体数额为__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甲。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项第()项、其他事项第()项的,将合同约定收取佣金的%,具体数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____元,退还委托人乙。
- 2 -
第五条(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并征得相对方的同意后,在约定的时限_______天内,签订补充条款,注明变更事项。未书面告知变更要求,并征得相对方同意;擅自变更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本二手房居间合同范本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他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发生上述违约行为的,按照合同约定佣金总额的___________%,计__________币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第七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项进行解决: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__份,甲、乙、丙三方各执____份。
补充条款
委托人甲(名字/名称)居间方(名称)委托人乙(名字/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
其他证件号码其他证件号码
住/地址住/地址住/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本人/法人/本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签章)(签章)
代理人(签章)执业经纪人(签章)代理人(签章)
执业经纪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签于:签于:签于:
签订二手房居间合同范本应该注意的问题
其一,购房人首先要了解中介人员的信息,如经营范围、执业经纪人的姓名及证号等等。如果购房者在直接到中介公司进行洽谈的过程中,发现中介公司未经备案、注册登记或执业经纪人证号名不副实,应立即停止交易,向有关部门核实、举报。
其三,在合同中明晰中介费的支付条件。原则上是在中介公司促成双方签订《房地产
买卖合同
》时支付,但鉴于房屋交易过程中环节较多,可以将中介经纪费的支付与工作进度相结合,做到哪一步就支付哪一步的中介经纪费。其四,要格外留心定金、订金,预付款,违约金条款。如果是对方提供的为格式合同,那么,在签订合同前,最好请专业律师把关,修改、删除合同中对己不利“霸王条款”,增加自身需要的条款,以达到利益平衡,降低纠纷、损失发生。
房地产居间合同定立的目标篇十一
居 间 人 (中介方):
委托人乙(买入、承租方):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第二条提供居间房地产的状况
第三条委托事项
(一)委托人甲委托事项(共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人乙委托事项:(共__项)
主要委托事项: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委托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佣金标准、数额、收取方式及退赔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人民币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人。
2、按提供服务所需成本计人民币________元支付给居间人。
(三)居间人未完成本合同委托事项的,按照下列约定退还佣金:
1、未完成委托人甲委托的主要事项第(
)项、其他事项第(
2、未完成委托人乙委托的主要事项第(
)项、其他事项第(
第五条合同在履行中的变更及处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委托人甲、乙利益的;
3、其他过失影响委托人甲、乙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委托人甲、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人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私下串通,损害居间人利益的;
4、其他造成居间人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第七条发生争议的解决方法
)项进行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订立合同数量
本合同壹式____份,三方各执____份。
补充条款
―――――――――――――――――――――――――――――――――――――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房地产居间合同定立的目标篇十二
2、本合同所列条款未尽事宜,当事人需要另作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可协商增加补充条款,经签字生效附在合同后。
3、本合同正文前的“合同编号”由所在的市中心市场或区市场编号、经纪机构或经纪人资格证书号码、合同流水号等3部分号码构成,填写时不能缺项。
4、本合同正文中凡括弧内有多项供选择内容的,按其交易行为只在该括弧前的空格处先填其中一项。
5、本合同要用蓝黑或碳素墨水笔填写。
6、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丙方有权要求甲方出示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相关证件。
7、本合同条款由沈阳市房产管理局和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经纪机构或经纪人(甲方)
名称或姓名:
资格证书号: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资格证书号:
电话:
委托人:(乙方)
名称或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人(丙方)
名称或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是甲方向乙方、丙方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和中介服务,乙方、丙方向甲方支付酬金的合同。
第二条具体事项条款:
(1)乙方自愿将坐落于沈阳市区(县)街(路)巷号楼单元层号,权属证载明的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地产(转让、出租、交换)给丙方。该房朝向,(所有权证、租赁证)号码。转让总价款(大写)人民币。
(2)租赁:丙方承租前项坐落位置房屋,期限为年;租金元/月;年租金(大写)人民币。
(3)交换:丙方向乙方提供的房地产坐落于沈阳市区(县)街(路)巷号楼单元层号,权属证明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所有权、使用权)的房地产交换给乙方。
该房朝向,(所有权证、租赁证)号码。
(4)丙方向乙方预付定金(大写)元人民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交付。
丙方中途反悔,不履行合同,无权向乙方要回定金;乙方中途反悔,不履行合同,按收取定金额双倍返还丙方。
(5)乙方、丙方向甲方交付中介服务费(大写)元人民币,其中乙方交付元人民币,丙方交付元人民币。此项中介服务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付清。
(6)乙方与丙方保证提供的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没有争议,未被查封、抵押,没有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情况。
第三条甲方、乙方、丙方约定的以上事项,如因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有损乙方、丙方的利益,则不得收取报酬,还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人民币,损失超大型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提供(转让、出租、交换)的房地产必须真实准确,若因其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五条丙方向甲方作出(受让、承租、交换)房地产的承诺应真实况现,中途反悔,给甲、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偿。
第六条本合同签订后,由方负责办理(转让、租赁、交换)手续。
第七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八条合同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部门调解。
协商、调解不成,约定采取下列第项方式解决。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依法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效力等同,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房地产居间合同定立的目标篇十三
委托方(甲方): 居间方(乙方):
依据国家《合同法》及《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地产:
坐落;面积约总价格范围元人民币,用途 ;其它要求条件 。
(2)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寻找出售人并由乙方协助甲方与出售人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
第二条 现场看房地产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有符合甲方要求的房地产时即通知甲方现场察看,陪同甲方时,甲方应承担乙方人员的路程往返交通费用,或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外出成本费用 元。
第三条 定金办法
甲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交付定金:
a甲方将定金交于出售方,由甲方与出售方承担定金罚则义务;
b乙方代出售方收取,甲方承担定金罚则义务。定金存于乙方处并同时视为佣金的保证金。
第四条 佣金的标准、结算方式和时间选择以下第:
c甲方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书当日,按实际成交总价款的%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 违约责任
(2)乙方提供虚假出售信息,导致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乙方除退还已收的佣金外并按佣金标准的2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此合同条款也适用于土地有偿转让或使用人变更等方式取得的地产。
第七条 解决争议选择以下方式(c与d项只能选择其一):
a向绵阳市房地产经纪协会申请调解;
b向绵阳市中介组织发展局申请调解;
c向绵阳市仲裁委申请仲裁;
d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购买方: 居间方:
身份证号: 经纪资格证号:
通讯: 通讯:
住所: 承办经纪人:
住所: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委托期限
绵阳市好顺祥房地产信息公司
绵阳市中介组织发展局监制( 2315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