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税收管理,我局近日组织了一次税源管理专项大检查,对医药流通企业作了重点调查,发现该行业在医药市场监管和税收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亟待加强管理。
一、存在的问题
(一)医药商贸企业销售毛利下降,增值税减少。部分药品价格下调,进销差价降低,医院药品竞标采购,医药销售行业终端市场毛利率为5%-7%。医药零售行业为了占领市场,实行连锁经营,分支机构迅速增加,导致库存增加,当期应纳税额减少。由于经营方式及经营品种不同,传统药品和新特药品毛利率差别较大,也造成同行业间税负高低不一。
(二)企业自身会计核算和申报不实,导致税款流失。主要表现为多计成本,少计收入,销售药品不开具发票;利用计划生育用品用具免税,中草药低税率的税收优惠政策,人为扩大这两项商品的收入;部分商品体外循环不计购进,取得购货方折扣折让后不扣减进项税额;将当期销售收入后移,减少当期申报销售额,不如实反映当期应纳税金;变相出卖药品经营资格证书,形成假连锁,假统一核算,财务管理混乱,核算体制不健全,对其分支机构疏于管理,这都造成了税收流失。例如,某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下设分支机构7家,为了避税形式上注册成立多家分支机构向税务机关分别纳税,其实质是统一核算,规避高税负。多数分支机构以挂靠、租赁、承包形式存在,总公司只收取管理费,没有统一核算,增加了税收征管难度。
(三)管理手段不足,监管不力。医药商贸企业改制后经营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税务机关以及医药监管部门没有及时适应变化,调整管理方式,信息没有进行交流共享,对企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研究不足,对医药行业日常管理不到位。
(四)医药来源混乱,质量难以保证,且管理难度大。目前我市医药经营单位的供货渠道众多,有本地医药公司供货的,也有企业供货的,供货企业多以不开发票,低价让利为惠手段占领市场,导致本地正规经营的医药批发企业销售份额急剧下降,连年亏损,无法生存。另外,供货企业多采取直接送货到门方式进入市场,即不出具发票,又没有专业人员认真验收,也规避了医药监管部门的监管,给伪劣假药的流入造成了可乘之机,药品质量难以保证,也保证不了我市老百姓吃上放心药。
二、加强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部门协作,规范行业管理。由市政府统一协调药监、卫生、工商、质检、税务等部门要强化协作,共享企业基本情况、基础数据信息,要求医药商贸企业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新《药品管理法》和GSP认证的操作规程,统一验收、统一入库、统一配送、统一销售,统一实行计算机管理,打击“三无”经营(无证、无票、无固定经营场所),规范医药行业税收等方面的管理,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环境。
(二)强化税源管理,减少管理漏洞。近年来,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医药商贸企业逐步转变为股份制、私营、其它有限责任制企业,改制后分配制度和所有形式随之改变,出现了改、转、租、包、卖、联等多种经营方式,税源也由显性税源变为隐性税源、由固定税源转为流动税源、由重点税源变为零散税源。税务机关要针对企业改制后税源发生的变化,制定相应管理措施,掌握企业动态变化,提高税源管理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变被动为主动;要注意宣传企业财务制度和税收法律法规,加紧推广税控收款机运用宣传,提醒消费者购买药品要索取发票,定期辅导、适当培训医药商贸企业的法人代表、财务人员、办税人员,促进医药商贸企业准确核算,据实申报,依法纳税。
(三)转变工作思路,实现精细管理。各有关管理部门要及时转变观念,建章建制,依法各负其责,强化协调沟通、信息共享,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财务、纳税情况,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信息手段,抓住薄弱环节,实现管理精细化。